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7732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自主择业 |
分类号: | D630.3 |
页数: | 4 |
页码: | 87-90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允许团级和营级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并制定优惠政策,包括退役金发放、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税收优惠等。同时,成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福建省进一步放宽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军龄要求,并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包括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税收优惠、贷款支持和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优先审批等。 |
关键词: | 福建省 军队转业 自主择业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