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置办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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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727
颗粒名称: 三、安置办法
分类号: D630.3
页数: 3
页码: 82-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1998年,实行指令性计划分配办法,重点安排师、团职转业干部,需要加强和充实人员的政法、安全和有关执法监管等部门优先接收安排军队转业干部。2001-2005年,对选择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逐步推广和完善“公开职位、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推荐选用”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地方给予政策优惠。全省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6615人,其中计划分配的5388人,自主择业的1227人。
关键词: 福建省 军队转业 接收安置

内容

199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行指令性计划分配办法。分配工作时,主要根据军队转业干部的德才条件和地方工作需要,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进行安排,重点安排好师、团职转业干部。需要加强和充实人员的政法、安全和有关执法监管等部门,优先接收安排军队转业干部。省直部分单位开始试行公开职位、竞争上岗的安置办法。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安置职位计划,报批后统一公布,并书面告知每位军队转业干部。同时引入竞争机制,组织军队转业干部进行考试、考核,按得分情况排序择岗。
  省直单位凡连续两年未接收过正团职转业干部的单位,由省军转领导小组下达指令性分配任务,从当年需要加强的政法、安全和执法监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增员计划的单位和部门拿出15%的员额用于安置军转干部;把各单位原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的指标,拿出一部分用于安置军转干部;凡有新增编或缺编的单位应优先安置军转干部。对长期在边远地区及从事飞行和舰艇工作、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战时立三等功以上、因战因公致残的转业干部,也作为重点安置。对安排进党政机关的营以下干部,由省、市、地军转部门组织集中培训,实行过渡考试。对拒不完成任务的个别单位,停止其调干、任用、职称、职数、增人计划卡使用权一年,并对新调人人员的户口指标、工资基金等给予必要限制。当年,泉州市最早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厦门、漳州、莆田市规定,凡有进入任务的单位,都优先用于接收军转干部,并要求把转业干部安排到效益较好、交通方便、有分房可能、能够发挥作用的单位。莆田市从财政拨出专款为全迁户租房,逐个落实全迁户的住房问题。是年,全省1299名军转干部全部定位。其中,进党政机关898人、事业单位308人、企业单位93人。
  19952000年,先后为福州马尾、厦门海沧、泉州肖厝开发区、福建航空公司、长乐国际机场和福厦、宁德高速公路等单位输送一批军队转业干部。
  2001—2005年,对选择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在坚持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前提下,逐步推广和完善“公开职位、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推荐选用”相结合的办法。针对大多数军转干部希望进省直机关的情况,实行“公开职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安置办法。福州、厦门等接收安置任务重的设区市,从2005年开始实行全部公开职位考试和功绩量化相结合、依序分配的办法。其他各设区市主要采用双向选择、推荐选用的办法,允许转业干部自荐和部队组织向用人单位推荐转业干部,也允许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挑选转业干部。
  各地鼓励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地方给予政策优惠。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优惠政策,2003—2005年,先后三次提高补贴标准,给在本市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发放退役金补贴。漳州、龙岩也先后推出一次性给予选挣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转干部补助1万~2万元的优惠政策。
  2001—2005年,全省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6615人,其中,计划分配的5388人,自主择业的1227人。计划分配的5388名军转干部中,安置到行政机关的4176人,占77.5%;事业单位的1153人,占21.4%;企业的59人,占1.1%。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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