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非领导职务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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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691
颗粒名称: 第六节 非领导职务设置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24-25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在1998年至2005年期间,对于公务员的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的具体情况。包括《关于我省地(市)、县(区)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执行情况,职位分类工作的开展,以及非领导职务的核定和审批程序等。同时,也介绍了各地市在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审批方面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关键词: 福建省 人事 实施工作

内容

1998年,继续执行省人事厅于1996年9月下发的《关于我省地(市)、县(区)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非领导职务名称按国家规定,称为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地(市)直机关的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职数不超过处级领导职数的1/3。其中,调研员不超过30%;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不超过科级领导职数的50%。首次配备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职数不超过处级领导职数的20%。其中调研员不超过30%;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不超过科级领导职数的35%,其中主任科员不超过50%。县(区)直机关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不超过科级领导职数的50%,其中主任科员不超过50%。同年4—5月,全省举办两期职位分类骨干培训班,对省直20多个单位进行职位分类知识的专题培训。各地、各部门也相继对县以上从事职位分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遵循职位分类的基本要求,以机关“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规格、职数和编制为依据进行职能分解,合理设置职位,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职务和级别。结合制定相关文件,规范各级非领导职务的配置比例和审批手续。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省级国家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非领导职务设置、名称、职数、审批程序等作了统一规定。同时下发《关于地(市)、县(区)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经检查验收,省级各工作部门处级非领导职务首次配备,都能严格控制在处级领导职数35%以内。为巩固职位分类工作成果,各市县(市、区)从实际出发,拟定管理方法。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联合制定《加强科级职务综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在职位设置、职务晋升等六个方面作出规定。三明市规定,行政机关科级非领导职数的核定数控制在科级领导职数的50%以内,领导职数与非领导职数之和不超过行政编制数的90%;首次使用的科级非领导职数控制在核定数的70%以内,领导职数与非领导职数之和不超过实际在编行政人员数的90%,保证对职位分类的有效管理。在机构改革“三定”的基础上,全省各级机关初步建立起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系列,制定出各个职位的说明书,形式规范,明确各职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基本达到“因事设职”的要求。首次配备的人数绝大多数低于核准配备的人数,完成全省各地市的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的审批。同时,制定《福建省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按照此规定比例,开展公务员非领导职数的核定。
  2000年8月24日,省人事厅向省直单位发出《关于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做好省级政府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批准后,应及时切入职位分类工作,重新制定和修订职位说明书,并对省级政府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提出具体要求。省级政府机关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数的50%;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以处以下国家公务员数为基础,暂按70%的比例确定。调研员应具备大学专科(或相当)以上文化程度,任副处级职务4年以上;助理调研员应具备大学专科(或相当)以上文化程度,任正科级职务4年以上;主任科员应具备中专、高中(或相当)以上文化程度,任副科级职务3年以上;副主任科员应具备中专、高中(或相当)以上文化程度,任科员3年以上;科员应具备中专、高中(或相当)以上文化程度,任办事员3年以上;办事员应具有高中(或相当)以上文化程度。职位分类工作若干问题和省级政府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的运作,一直按此规定执行,至施行《公务员法》止。
  2002年,龙岩市制定《龙岩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数设置实施意见》。文中规定,市直机关非领导职务的任职使用,严格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其中,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任职由市人事局审批。市级行政机关科级非领导职数核定192名,批准使用183名;市公安局科级非领导职数核定110名,批准使用94名,没有突破比例。对科员、办事员的任职按照任职资格条件,认真把关。福建省制定的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数设置办法,到2005年仍继续沿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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