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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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685
颗粒名称: 一、考核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19-20
摘要: 这段文本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在1998年至2005年期间,对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晋升和年终考核制度执行的情况。在此期间,人事部门对考核制度进行了全面考核,了解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和年度考评情况,并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表现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根据干部“德、能、勤、绩”表现情况,确定“优秀”和“称职”档次比例。考核结果与职务升降、辞退、培训等挂钩,并重视对考核结果的兑现。
关键词: 福建省 人事 考核

内容

1998—2005年,继续执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晋升和年终考核制度。凡提拔、晋升的都必须经过人事部门全面考核,了解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和年度考评情况,召开各种座谈会,听取不同意见,并进行公示。
  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表现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中,根据干部“德、能、勤、绩”表现情况,确定“优秀”和“称职”档次比例。在测评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省地矿局、工商局、民政厅等单位改进考核手段,由手工操作过渡到计算机测评操作。三明、龙岩等市年度考核中设置“考核卡”,做到“一人一卡,卡随人转”。云霄县考核采取每季小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推广沙县做法,将“优秀”等次比例划分为15%、12%和10%三个档次,与各单位年度任期目标责任制、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行度以及工作人员的奖惩情况挂钩。
  1998年,省人事厅对全省600多个初定为“不称职”的人员进行逐个核查,对确定不当的,予以纠正。南平市人事局规定,没有依照法规对“不称职”人员采取处理的部门或单位,下年度的年度考核不予审核备案,不予办理晋升工资。邵武市公安局对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处理后,专门为他们举办培训班,进行教育,限期改正。各地各部门重视对考核结果的兑现,从实际出发,依据考核结果开展奖励、职务晋升或转岗、培训等工作。对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若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适当放宽晋升职务的资格条件或破格提拔。福州、宁德等地(市)把“优秀”人员名单报组织部门备案。省测绘局、泉州市在评选表彰活动中,规定评选先进工作者原则上从考核优秀的人员中产生。是年,全省党群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参加年终考核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有78646人,占考核总人数的12.24%;“不称职(不合格)”的有785人,占考核总人数的0.12%。
  2000年,年终考核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并在原有三个考核等级的基础上,增设“基本称职”等次,扩展考核触角。同时,重视了解8小时之内的工作以及8小时之外的社交、生活等情况,把考核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兑现考核结果。
  2001年底,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在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职务升降、辞退、培训的依据。是年考核全省平均“优秀”比例稳定在13%左右。厦门市颁布实施《厦门市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群众测评有机结合。做好《平时考核手册》和《年度考核等次手册》的登记、检查,将考核结果同奖惩、工资、职务升降、辞退等相挂钩。专门设计一套电脑量化考核软件,在全市推广。
  2002年,实行年度考核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的制度。
  2004年,省直党群机关和公务员参加年终考核的有7656人,评为“优秀”等次的1059人,占考核总人数的13.8%;“称职”6391人;“基本称职”5人;“不称职”4人;“未定级”197人。
  2005年,龙岩市建立公务员服务对象评议公务员服务制度。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政自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测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省直机关参加考核的公务员5982人,评为“优秀”等次的832人,占考核总人数的14.41%;“称职”5094人;“不称职”2人;“未定级”54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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