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7684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考核、奖惩与辞职辞退 |
分类号: | D630.3 |
页数: | 4 |
页码: | 19-22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在1998年至2005年期间,对于公务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考核方式包括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表现与年度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年度任期目标责任制、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行度以及工作人员的奖惩情况挂钩。对于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适当放宽晋升职务的资格条件或破格提拔。在奖惩方面,全省共报请国家人事部和省政府给予国家公务员记一等功18人次,记二等功181人次,记三等功1664人次,嘉奖9206人次。同时,对在各种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运动员和为培养优秀运动员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给予记大功或记功。 |
关键词: | 福建省 人事 考核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