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培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68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培训
分类号: D630.3
页数: 5
页码: 15-19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在1998年至2005年期间,公务员培训的情况。在这段时间内,福建省各级人事部门积极推行公务员培训制度,通过各种培训方式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包括初任培训、晋升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等。同时,对于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也进行了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包括课堂教学、网络培训、专题研讨班等。各级、各部门公务员培训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培训。
关键词: 福建省 人事 培训

内容

1998年,全面启动以公务员任职、初任培训为重点的四类规范化培训。至当年底,举办19期晋升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新晋升的地厅、县处、科局级公务员3456人。举办5期地厅、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制度研修班”和“区域经济与产业结构”专题研讨班,参加学习的领导干部179人。全省人事、计委、工商、国有资产管理等系统围绕专项工作和专业知识,举办多期各类专门业务培训班。当年,省人事厅还协同省委组织部组织全省中青年公务员参加计算机、英语等更新知识培训,达52853人次。各级、各部门公务员培训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培训。晋江市委、市政府每月举行两次有关市场经济知识讲座,邀请厦门大学教授结合晋江经济发展的特点进行授课,形成制度。长泰县则通过创办青年干部读书社的形式,开展“五个一”(一天一小时、一周一心得、—月一交流、一季一本书、一年一文集)的读书活动,提高公务员素质。当年5月28日,省司法厅、省人事厅联合印发《福建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培训实施意见》,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培训的指导思想、培训范围和对象、培训分类、施教机构、培训管理和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
  1999年,公务员“四类培训”深入开展,初任培训已成常态化。省行政学院举办1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52人参加,地(市)级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人数达800多人。各地干校举办的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学习人数达2330人。省行政学院举办3期95人参加的任职培训班,其参训人员分别是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省直机关正副处长和各地(市)机关正副局长以及1996年以来新任命的副市长(副专员)。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初步形成规模。省人事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人事系统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的通知》,举办1期由各地、市、县、区人事局长和科长参加的专门业务培训班,有78人参加学习。公务员培训网络框架基本形成。厦门、福州市成立行政学院,泉州、三明、莆田、龙岩、南平等地(市)干校增挂“福建行政学院分院”牌子。
  1月21日,省委组织部、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建立干部入学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报销规定、规范干部学历填写等作了明确规定。
  2000年4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府机关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政府机关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分工、培训政策等作了明确规定,提出力争用2—3年全面完成分流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任务的目标。4月25日,省委保密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和其他培训机构保密教育教学安排意见》,对教学工作指导思想、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组织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省纪委、组织部、监察厅、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通知》,对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基本要求、培训证书的发放和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7月7日,省委组织部、人事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分流人员定向专业培训及出国(境)学习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专业设置、学习形式、培训期限、施教机构和课程设置及名额、公派公费出国(境)学习人员的条件和实施步骤等作出明确规定。当年,福建行政学院举办3期任职培训班,分别是地厅级、县处级任职培训班以及地厅级千部金融知识研修班。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西部人才资源开发计划,省人事厅举办首期闽宁(夏)经济骨干公务员对口培训班。福州市举办9期因特网培训班,700多人参加培训。泉州市开展“创造力开发”培训教育活动,有近万人参加。
  2002年4月4日,省人事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国家公务员中开展世界贸易组织知识培训的通知》。6月12日,省人事厅转发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考试大纲》的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培训和考试准备工作。7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该规定确定了公务员培训的职务分工、培训原则、种类、内容及应达到的目标。举办全省人事局长(处长)人才战略研讨班、处级干部WTO专题骨干研修班等专题培训班。
  6月18日,省人事厅下发《关于开展在职公务员远程学历教育的通知》,决定从是年起,依托福建师范大学开展在职公务员的远程学历教育。24日,省人事厅下发《关于加强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7月30日,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组织部、人事厅、教育厅、学位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办学机构要执行该规定,做好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有关工作,保证干部学历、学位管理走上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7月31日,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经济贸易委员会、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信息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在全省对各级各类干部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作出明确规定。
  9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纲要》,《纲要》规定,“十五”期间,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按照职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开展公务员培训,提高全省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能力结构,力争在2005年前,基本建立一个“法规配套、模式多样、机制健全、保障有力、管理规范”的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11月14日,省人事厅印发《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认可管理办法》,对全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2003年11月26日,省人事厅下发《关于做好大规模培训人事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做好大规模培训人事干部工作。27日,省人事厅下发《关于确认全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通知》,对全省140多个申报单位进行逐一评估,确认133个单位为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28日,省人事厅下发《关于加强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管理的通知》,就加强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管理作出明确规定。12月4日,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每年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提交总结材料时,须附所承担的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情况。省人事厅每3年对全省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进行综合质量评估,把质量评估结果作为重新确认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重要依据。
  是年,宁德市在全省首先开办优秀公务员培训班试点班,培训对象为连续3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公务员。培训内容以闽东区域经济、经济管理、依法行政基础知识为主,结合公务员廉政建设、网络知识等进行授课。省人事厅会同省委宣传部、司法厅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普法用法活动,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全省计划在三年内对应训人员轮训一遍。上半年组织首次依法行政运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全省有4.7万名公务员参加。同时制定《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认可管理办法》,实施公务员施教机构资格认可。组织推荐805名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硕士,依托福建师大开展在职公务员远程学历教育。
  2004年5月,省人事厅确认19个单位为第二批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全省培训公务员26万多人次。7月15日,省人事厅下发《关于开展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对省人事厅与国家人事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开展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放教育试点工作作出部署。8月13日,省人事厅下发《关于省人事干部学校加挂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牌子的通知》,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除与国家人事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对应,开展相关的业务联系与合作外,将根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要求,主要承担省直单位处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8月24日,省人事厅对省直机关新任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作出部署。
  2005年,福建行政学院完成公务员“四类培训”。全省有11.8万名公务员参加行政许可法培训考试,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第三、第四次全省统一考试。与省委组织部开展全省公务员MPA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有232人参加厦门大学入学考试;依托福建师范大学开展在职公务员远程学历教育,开设公共管理、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依托省公务员培训中心作为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和中央电大行政管理专业开放教育试点单位,招收在职本科、专科学员。
  “十五”期间,全省公务员培训人数达50多万人次。
  附一:第一批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2003年)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省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省计划生育干部学校、福建省技术监督干部学校、福建省水利电力学校、集美大学社科部、省政府办公厅干部培训中心、福建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福建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福建省警官学校、福建省供销干部学校、福建省民政干部学校、福建省粮食干部学校、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省地方税务培训中心、福建省侨务干部学校、福建省物价干部培训中心、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福建省水产干部学校、福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福建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福建省林业干部学校、福建省农业干部学校、漳州师范学院成教院、福建省冠豸山干部培训休养中心、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安全厅干部培训中心、福建省人事干部学校、福建省外经外贸干部培训中心、厦门大学公共管理教育中心、福建省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省审计干部培训中心、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福建师大网络教育学院、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福州市行政学院、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福州工业学校培训中心、福州市干部培训中心、福州财会干部学校、闽江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福清市行政学校、福清市人才服务中心、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福州市台江区教师进修学校、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训练中心、永泰县教师进修学校、长乐市委党校、连江县委党校、厦门市行政学院、厦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泉州市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泉州分院、泉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泉州市财贸学校、泉州市商贸学校、福建电大泉州分校、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泉州市人才培训中心、泉州市建委培训中心、丰泽区委党校、永春县人才交流中心、安溪县委党校、晋江市电大工作站、南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惠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石狮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福建行政学院漳州分院、华安县委党校、漳浦县委党校、云霄县干部培训中心、龙海师范学校、南靖县委党校、平和县委党校、长泰县委党校、漳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福建行政学院莆田分院、仙游干部培训中心、荔城区干部学校、秀屿区干部学校、城厢区委党校、涵江区干部学校、福建行政学院三明分院、三明市农科教培训中心、三明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三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三明市干部培训中心、梅列区委党校、三元区委党枝、大田县委党校、尤溪县委党校、宁化县委党校、泰宁县委党校、永安市干部培训中心、沙县行政干部培训中心、清流县干部培训中心、明溪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乐县干部培训中心、建宁县干部培训中心、福建行政学院南平分院、南平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南平市教师进修学校、邵武市教师进修学校、建瓯市公务员培训辅导站、建阳市委党校、武夷山市委党校、顺昌县机关干部学校、浦城县委党校、光泽县教师进修学院、松溪县委党校、政和县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龙岩分院、闽西大学、龙岩市人才服务中心、新罗区干部培训中心、新罗区人才服务中心、漳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永定县人才服务中心、上杭县干部培训中心、上杭县人才服务中心、武平县人才服务中心、武平县行政干部培训中心、长汀县人才智力交流服务中心、福建行政学院宁德分院、福安市委党校、宁德市财贸干部学校、霞浦县委党校。
  附二: 福建省第二批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2004年)
  省劳动干部学校、省药品监督局培训中心、省审计干部培训中心、省工商局厦门培训基地、福州市工商局干训班、泉州市工商局干训班、漳州市工商局干训班、莆田市工商局干训班、三明市工商局干训班、南平市工商局干训班、龙岩市工商局干训班、宁德市工商局干训班、三明市梅列区干部培训中心、尤溪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福鼎市委党校、古田县委党校、屏南县委党校、福安市电大工作站、福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