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7644 |
颗粒名称: | (三十五)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
分类号: | D927.57 |
页数: | 4 |
页码: | 433-436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该实施办法规定了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以及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此外,还规定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和答复要求。 |
关键词: | 福建省 人民代表大会 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