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7637 |
颗粒名称: | (二十八)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
分类号: | D927.57 |
页数: | 3 |
页码: | 412-414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等相关事宜。其中明确指出,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由主任召集并主持,必须有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在会议举行前,应当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
关键词: | 福建省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