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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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596
颗粒名称: 三、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1
页码: 2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工作室开展《代表法》执法检查,提高各级对代表工作的认识,推动《代表法》的贯彻实施。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代表工作室 执法检查

内容

1996年5月和9月,根据修改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做好本省《直接选举实施细则》和《省<代表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先后起草了《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修改稿,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和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
  1997年,根据常委会工作部署,结合《代表法》颁布实施5周年纪念活动,首次对全省的《代表法》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采取上下联动、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派出2个由常委会委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分别对漳州、龙岩、福州、南平市的《代表法》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重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采取集中座谈与个别征求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各级代表座谈会,走访部分代表。许多地方还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广泛宣传了《代表法》,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大、一府两院对《代表法》和代表工作的认识,推动《代表法)的贯彻实施。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930至1998年,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机构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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