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境保护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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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589
颗粒名称: 三、环境保护宣传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1
页码: 2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大环境委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树立环保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组织开展评比活动,设立“绿色热线”电话,协助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关键词: 福建省 环境委员会 环境保护宣传

内容

主要工作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性,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树立环保先进典型,推广厦门市的成功经验。1996年,在本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最佳的县(市、区)、优美的工厂、优化的街区(乡镇)、优雅的校园、优秀的公园(园林)、优清的河流(湖泊)”评比活动,共评出54个“一佳五优”先进单位。省人大环境委以省人大常委会名义对其进行表彰,有效地推动全省的环境工作。同年,到广东省中山市学习,把介绍该市环境建设的录像带进行复制,发给9个地市和10个县(市)人大常委会,掀起学习中山市,推动本省城乡环境建设活动,促进本省环境绿化美化工作。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建立公众参与和投诉制度,开辟群众建言献策的正常渠道,依法维护公众的环境权地位,是环境工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1996年11月份,省人大环境委、中华环保世纪行(福建)组委会和中国环境报福建记者站联合设立“绿色热线”电话,专门受理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1997年,同福建东南电视台“记者行动”专栏联手,对一些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报导,取得一定成效。同年10月,环境委还协助福州市环保局邀请德国环保专家来福州市开展学术交流,对省会的环保工作起到很好的宣传推动作用。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市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形成“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风尚。使各级行政领导的环保观念日益增强,让越来越多的决策者认识到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发展,从而增加环保投入,认真履行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930至1998年,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机构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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