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督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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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580
颗粒名称: 二、监督工作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2
页码: 270-2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侨委和台工委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实施法律监督提供服务,并组织宣传法律法规。侨委还负责落实侨房政策和帮助归侨侨眷维护权益。
关键词: 福建省 华侨委员会 监督工作

内容

侨委、台工委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实施法律监督服务。凡重要法规出台,都请省人大常委会或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与有关单位联合印发法律法规宣传书册,召开侨界人大代表和归侨侨眷座谈会,组织侨务工作者撰写专题文章进行宣传。侨委还与省政府侨办、省侨联联手确定每年9月为侨法宣传月,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经常化、普及化。省人大常委会5次听取审议省政府或省侨办、省台办关于执法情况的汇报。侨委、台工委每次在汇报前都深入实际,了解侨胞、台胞意见,提出建议,供常委会审议参考;对常委会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在会后检查落实。侨委从1984年起,台工委从1992年起,每年都在常委会统一部署下,组织1~2次有部分常委会委员或归侨侨眷、台界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侵犯侨台胞权益的案例,分门别类,依法提请有关单位查处并跟踪督办。例如1993年2月执法检查中交办的25件归侨案例,有23件得到妥善处理。1996年,在检查基层执法的基础上,对省直涉侨的9个厅局进行检查,督促其建立部门执法责任制。
  侨委成立初期,落实城乡侨房政策是侨务工作的重点。侨委把检查落实侨房政策当作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为常委会实施工作建言献策。1984年11月,配合全国人大侨委联合调查本省历史遗留的侨房问题,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华侨委员会主任叶飞,提出从快从宽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侨房积案的建议,引起重视。同年底,国务院下达了44号文件,要求加快落实侨房政策。在贯彻中,侨委或独立、或会同省政府侨办跟踪调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多次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促进侨房政策的落实。
  在常委会领导下,侨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部分老大难案件,帮助13户侨胞落实了政策。如港胞郑瑞卿的原住宅房因错改造后长期被工厂无偿占用,1985年只退还产权未退使用权,郑不顾78岁高龄且患有白内障、心脏病等疾病,7次奔波于闽港之间要求落实使用权,花了3年多时间均未果。侨委多次调查,提出建议,参加当地政府召开的协调会,通过协商决定采取调换产权的办法落实政策。郑瑞卿拿到调换产权的新房后,激动地说:“现在我死也可以瞑目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930至1998年,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机构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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