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事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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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552
颗粒名称: 三、人事工作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2
页码: 250-2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机构设置、编制定员、干部任免、档案管理等。坚持执政党管干部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免。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人事工作

内容

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机关各部门的机构设置、编制定员;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任免、考核、培训、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档案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对离退休干部的安置、服务等项事务。对于干部任免,坚持执政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厅级干部经常委会党组研究报省委批准后提请常委会任免;处级干部的任免,由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并向省委组织部报备;科级以下干部,在七届人大常委会(1992年)以前,由办公厅研究,报常委会党组同意后任命;省八届人大常委会(1993年1月)后受常委会党组的委托,由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省人大常委会成立至1998年1月,机关提升厅级干部18人,任免处级干部117人次(其中任182人,免45人),任命科级干部288人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930至1998年,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机构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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