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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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5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办公厅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4
页码: 249-2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综合办事机构,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服务,代表和常委会成员履行职责服务,领导参谋助手,负责人事、信访、接待、行政后勤、外事、老干处和培训中心等工作。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大常委会 办公厅

内容

第一节 办公厅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其前身为办公室,设立于1980年4月,同年8月改为办公厅。初建时,只设秘书、人事和法制三个处,人员不到20人。此后,逐步增设行政、代表联络、信访、外事接待等处和干部培训中心。1996年5月机构改革后,设有秘书、人事、信访、接待、行政、外事、老干处和培训中心8个处级单位,代表联络处并入人事代表工作室。1997年11月,经省编委批准,设立信息中心。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均为处级单位,事业编制。至1997年底,办公厅共有9个处级单位,在编人员98人,其中干部62人(含事业编制11人),职工36人(含事业编制4人)。
  办公厅的主要工作,是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为代表和常委会成员履行职责服务,为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工作服务。是常委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负责常委会机关的人事、干部培训、来信来访、行政后勤、外事、接待、机关办公自动化等工作。承担省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和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及本省地方各级人大有关工作的联系,以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1994年10月,首次召开全省人大系统办公厅(室)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先进会议,总结和交流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15年来本省各级人大办公厅(室)工作的经验和体会,表彰了14个先进单位和98位先进工作者。
  为保证履行以上职能,办公厅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办公厅及各处的工作职责,到各种会议的会务保障规定,从机关人事任免、工作人员的管理到机关日常的文电、档案、文印、接待、信访、财务等事务,都制定了规章制度,使每项工作基本上做到有章可循,例如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规则》、《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厅务会议制度》、《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任免、调配工作规则》等。
  18年来,办公厅在常委会秘书长的领导和各委室的支持配合下,积极参与政务,管理事务,保障机关各方面的服务。
  一、会务工作
  为省人民代表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三会”)服务,是办公厅的首要职责。会前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草拟会议议程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准备会议的主要文稿;会议的重要文件下发征求意见;组织会前视察和调查研究;督促各有关单位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向常委会和代表大会报告;筹建会议工作机构、编制会议预算。会议期间,做好后勤、保卫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编发或审核会议公报;对会议的决议决定,抓好落实反馈。办公厅先后制定了省人民代表大会、省人大常委会会前、会中、会后的服务保障工作内容和程序,使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逐步程序化、规范化。每次会议,办公厅根据常委会领导的要求,明确各处室的职责任务,把任务分解到人,一一抓落实。在为“三会”服务的同时,办公厅还承担为秘书长办公会议的服务工作及各委员会召开的专业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联系协调工作
  与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部门的联系 每次代表大会之前,从文稿的起草报送,到会议列席人员、工作人员的落实,相互的配合等,先作出计划,分别协调落实。1994年,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重要意见建议的办理、反馈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要求,从制度上保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事项的落实。
  与各委室的联系 对于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有关事项,办公厅从常委会整体工作安排出发与各委室联系、协调,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经秘书长审阅后,报常委会主任审定。在日常工作中,办公厅经常与各委室联系、协调有关事务,保证机关工作顺畅运行。
  开展与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如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的组织安排,通过上下配合、协调完成。同时,及时反映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要求,提供信息、资料,答复有关问题,对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及其办公厅(室)的业务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为市县区人大办一些实事,帮助解决机关建设、办公条件等方面的困难。
  三、人事工作
  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机关各部门的机构设置、编制定员;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任免、考核、培训、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档案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对离退休干部的安置、服务等项事务。对于干部任免,坚持执政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厅级干部经常委会党组研究报省委批准后提请常委会任免;处级干部的任免,由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并向省委组织部报备;科级以下干部,在七届人大常委会(1992年)以前,由办公厅研究,报常委会党组同意后任命;省八届人大常委会(1993年1月)后受常委会党组的委托,由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省人大常委会成立至1998年1月,机关提升厅级干部18人,任免处级干部117人次(其中任182人,免45人),任命科级干部288人次。
  四、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是办公厅的一项基本工作。1980年配置专职信访干部,1984年设信访办公室,1990年成立信访处。按照常委会领导确定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与各委员会和地市县区人大密切配合,做好查办、转办、催办工作,处理了大量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派人调查、督办。信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编发《信访摘报》,供领导掌握社情民意时参考。群众的申诉、举报,转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要求信访处进行跟踪了解落实,为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服务。
  为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由办公厅起草、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条例》,藉此制定各项具体的信访工作规则,使信访工作法制化、程序化。1991年召开首次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其后又多次召开全省性的信访工作座谈会,加强信访信息交流,共同研究、探讨人大信访工作规律,形成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之间既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信访工作体系。
  五、行政后勤工作
  办公厅下设行政处,负责管理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常委会会议以及机关的行政工作、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常委会成员、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机关的物资供给。
  省人大常委会设立后,一段时期在省政府大楼内办公,有诸多不便。在常委会领导重视下,机关成立筹建处,专司基建工作。1989年建成省人大办公大楼,机关办公条件得到改善。1994年建成干部培训中心,常委会会议期间的人员食宿、市县区人大干部培训及来往宾客的接待条件显著改善。为了让代表大会、常委会成员能更好地行使职权,提高机关运作效率,常委会办公厅以办公楼建设为契机,逐步施行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从简单的微机使用,发展为网络信息化管理,建立省人大代表报到与会议信息显示系统,开发大会席次安排等应用软件;扩充、完善省人大常委会多媒体电子会议系统,形成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计算机应用系统。机关配置计算机近百台,建成省人大机关计算机网络中心,开发省人大代表综合信息管理等10个应用系统,与全国人大、省政府计算机联网,与省委机要局、各地市人大实现传真联网。常委会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分别于1992年11月和1996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办公自动化工作会议上作介绍。
  为缓解省人大机关干部、职工住房短缺的状况,1988~1998年先后建成福州市思儿亭、七星井、建华、七海4座机关宿舍。此外,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
  六、外事、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原来由行政处负责。随着外事活动的开展,接待工作任务增多,1990年成立外事接待处。1996年,又将外事工作分出,成立外事处。
  内宾接待,1981年至1998年,接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54批384人(次),省部级领导313批1847人(次),配合各委、办、室接待厅级及厅以下客人298批1784人(次)。
  自1985年起,省人大常委会逐步扩大对外交往活动,常委会及机关相继组团40个162人(次),参加全国人大和本省有关单位组织的出访团组63人(次),出访20多个国家和地区。接待来访外宾64个团组760人(次),涉及18个国家和地区。1995年,为适应本省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外事工作,召开首次全省人大外事工作座谈会。在对外交往活动中,宣传本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增进省人大同外国地方议会和华侨社团的了解与友谊,推动福建省和互访国家的友好城市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等诸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附: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领导成员名单
  第一任(1980年7月至1988年1月)
  主任:顾一平*(兼)①
  副主任:王秉太 王夫合 柴正烁 周崇辉 周一风
  第二任(1988年2月至1993年6月)
  主任:郑心坦②
  副主任:柴正烁 周崇辉 周一风 李德海
  第三任(1993年9月至1998年1月)
  主任:曾喜祥(兼)
  副主任:李德海 赵〓 杜成山 林源森
  注:1.带*者为常委会成员。
  2.1988年12月,郑心坦去世,主任空缺。1988年,周崇辉调任农经委副主任,周一风改任副秘书长,1990年柴正烁离休。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930至1998年,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机构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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