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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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509
颗粒名称: 一、审议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的决定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1
页码: 200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地方人大审议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的决定。
关键词: 福建省 地方人大 工作报告

内容

地方人大依法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省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是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省人民政府依据执政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省省情,总结工作,提出任务,提交人大会议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1989年4月,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府报告的决议强调,努力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是顺利实现治理、整顿和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条件。决议号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这个决议为稳定本省局势产生了积极影响。
  从省三届人大开始审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从省五届人大开始审查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均作出相应决议。
  从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开始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930至1998年,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机构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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