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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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494
颗粒名称: 五、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分类号: D622
页数: 16
页码: 142-157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28日至4月4日在福州市西湖影剧院举行。会议听取了代省长贺国强作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审议批准了该报告。会议还审议了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批准了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内容

(一)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1997年3月28日至4月4日,福建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在福州市西湖影剧院举行,历时8天。
  3月27日召开预备会议,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46人,秘书长宋峻。通过会议议程、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和选举办法。主席团决定曾喜祥、张燮飞、陈光普、陈祖辉、黄诗筠、周一风为副秘书长。
  3月28日,大会开幕。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代省长贺国强作《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总结了1996年的政府工作,提出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目标。报告述: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2600.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8%,提前实现比1980年翻三番的指标。对外开放继续扩大,外贸出口首次突破100亿美元,进口67.14亿美元,分别增长7.8%和24.4%。全省财政收入215.11亿元,增长16.5%,财政支出200.25亿元,增长16%,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全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94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492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分别增长6.9%和15%。计划生育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全国计生一类省的平均水平。城乡环境面貌有了改善,厦门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1997年全省计划安排: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固定资产投资率30%;外贸出口11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0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5.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增长6%~9%;年末总人口3316万人,人口自然増长率控制在10‰以内。
  会议审议并批准代省长贺国强的报告。在大会做出的决议中要求,继续把加强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把搞好国有企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务求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取得新成效。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积极为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排忧解难,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紧紧抓住香港回归,以及国家批准本省厦门、福州港区对台船舶直航试点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准。积极开拓涉外、涉台工作,落实有关政策,采取灵活措施,进一步拓展招商引资渠道,扩大对外对台经济合作交流。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积极发展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认真实行计划生育、土地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决议要求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观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始终注意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及水平,推动依法治省工作。
  会议听取省计划委员会主任余金满作《福建省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省财政厅厅长庄友松作《福建省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通过审议,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并分别做出相应的决议。决议要求执行计划,要抓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的法律约束。要切实重视财政法制建设,严格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收入的超收部分应主要用于解决财政遗留的问题,用于支持财政经济困难的地区发展生产,壮大财力。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代主任袁启彤作《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对五年来的工作做了总结,提出1997年工作的意见。报告述:今年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将牢记人民的重托,发扬“只争朝夕”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同心同德,团结奋起,善始善终,站好最后一班岗,圆满完成本届人大的各项任务。凡是能在本届任期内做好的事,都要努力去完成,尽可能为下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会议经审议作出决议,批准袁启彤代主任的报告。决议要求继续抓紧地方立法工作,注重立法质量,保持福建特色。要把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要依法认真主持好本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市、县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要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大力支持和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会议审议并批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方忠炳作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义正作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本次会议共收到议案154件,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将其中17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另外137案连同代表提出的30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
  本次会议补选袁启彤为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贺国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
  (二)常委会第32~37次会议
  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到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1997年4月至1998年1月),常委会共召开6次会议(第32~37次)。
  这一年,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坚持“小而精”的原则,突出福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19项,修订法规27项。为了用法律手段引导规范农业的投资行为,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农业投资条例》,将国家和本省扶持农业、增加农业投入的政策措施制度化、法制化。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科教兴国”、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针对中小型私营企业时常发生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为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工作,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私营企业工会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实施和完善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促进本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常委会分别通过了《福建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定福州市人民政府规章罚款限额的决定》。
  常委会加强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10项,对2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财政厅关于《1996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关于《1996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关于《福建省1996年省级财政收支决算审查意见》的报告,审议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福建省1996年省级财政收支决算的决议》。听取省计划委员会关于《福建省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阶段经济工作对策建议》的汇报,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追加1997年省级支出预算的议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追加1997年省级支出预算议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追加1997年省级支出预算的议案》,作出《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追加1997年省级支出预算的决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扶贫开发与小康建设情况》的汇报,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对《代表法》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文麟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常委会还就有关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决定决议,如开展福建省“省树、省花”评选活动,作出《关于确定榕树为“省树”、水仙花为“省花”的决定》。
  在1996年对省法院、省外经贸委等4个单位开展评议的基础上,1997年常委会再次对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司法厅4个部门开展了以严肃执法、消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拘禁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评议工作。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宋峻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省公、检、法、司开展“严肃执法、清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禁刑讯逼供、非法拘禁”专题评议》的报告。印发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司法厅呈报的《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严肃执法、清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禁刑讯逼供、非法拘禁”专题评议》的工作报告。听取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法院、省林业厅、省外经贸委提交的《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报告。
  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17件议案,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逐一进行认真办理,全部书面答复有关代表。全年共受理人民来信8455件,接待群众来访811批2010人次。同年5月份,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特点展开专题研究。
  附:
  (一)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主席团:(46人)
  习近平 王家骅 王镇辉 刘永业 苏昌培 李秀记 李敏忠
  吴新涛 沈关成 宋峻 张谷曼 张明俊 张振郎 陈奎 陈刚挺
  陈秀榕(女) 陈明义 陈昌其 陈钟英(女) 陈树清 陈祖辉
  陈俊杰 林少顷 林汝照 林鼎富 周一风 郑兰珍(女)
  柯连妹(女) 柯仲秋 胡锡衷 钟雷兴 洪华生(女) 姚振泉
  袁启彤 徐崇杰 翁福琳 涂瑞南 黄文麟 黄长溪 曹德淦
  梁绮萍(女) 曾喜祥 温秀山 蓝翠英(女) 詹毅 戴永善
  秘书长:宋峻
  (二)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陈明义 袁启彤 黄长溪 苏昌培 刘永业 黄文麟 洪华生(女) 宋峻
  (三)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永业
  副主任委员:林鼎富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渠 计克良 白拥政 余长继 张瑞尧 陈奎 陈朝柱 林少顷
  林至统 林敬耀 欧云远 郑本灼 柯连妹(女) 施今伟 郭正琮
  郭荣辉 黄振军 常勋 葛家澍 傅大文 温海树 戴永善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930至1998年,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机构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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