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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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492
颗粒名称: 三、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分类号: D622
页数: 5
页码: 134-138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30日至4月5日在福州市西湖影剧院举行。会议听取了省长陈明义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了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批准了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启彤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对其作出了决议。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内容

(一)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1995年3月30日至4月5日,福建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在福州市西湖影剧院举行,历时8天,与会代表540人。
  预备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启彤主持,选举大会主席团45人,秘书长宋峻。通过会议议程、大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主席团决定曾喜祥、张联方、陈桂宗、陈祖辉、黄诗筠为副秘书长。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庆林主持大会开幕式。
  会议听取省长陈明义作《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为全面完成“八五”计划而努力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述:过去的一年,基本上完成了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1994年工作任务。国内生产总值达168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21.2%。粮食总产量据抽样调查为887.4万吨(全面统计960.6万吨),增产18.4万吨。工业总产值增长43.9%,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00.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3.6%,财政收入增加36.9亿元,达到147.5亿元,实现连续10年收支平衡。全年外贸进出口首次突破百亿美元大关,达133.3亿美元,其中出口82.3亿美元,增长41.3%,居全国第四。实际利用外资37.6亿美元,居全国第三位。1995年是全面完成“八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实施“九五”计划打基础的关键一年。全省计划安排: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6%;外贸出口总额90亿美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35亿~40亿美元。财政收入增长11%;物价涨幅力争控制在15%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分别增长3%~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会议经过审议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分析是客观的,提出新—年的任务经过努力是可以完成的。会议作出决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计划委员会主任余金满作《福建省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作出决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批准余金满所作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省财政厅厅长潘心城作的《福建省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作出决议批准1995年省级财政预算和潘心城所作的报告,并授权常委会对1994年财政决算进行审查批准。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启彤作《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述:常委会注重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把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是人大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地方立法还应进一步提高效率和质量,立法力量的组织和法规材料报送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如何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尚缺少具体有效的措施。在增强计划性、统筹安排、提高执法检查的水平、发挥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的作用等方面有待提高。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交省人大常委会办理的15件议案,均已认真处理,有些立法项目正在积极落实。大会期间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交给有关单位如期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一年来,共受理人民来信6822件,接待群众来访1392次。特别是对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来访反映的10起命案,常委会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经检查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对其中7起重新作了处理或改判;其他3起,有的正在组织力量侦破和审理,有的经复查维持原判并做好原告的息诉工作。为了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15周年,常委会开展了系统生动的宣传纪念活动,使本年度成为自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对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宣传报道做得最好的一年。这一年,常委会举办了3期市、县人大主任培训班,召开全省人大办公厅(室)工作经验交流会暨表彰先进会议和华东、东北十省、市人大研究工作第三次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刊物《福建人大(月刊)》,从1995年1月起正式更名为《人民政坛(月刊)》。会议经审议作出决议,强调在新的一年,常委会要把地方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摆在首位,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抓紧制定一批适应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需要的、有利于发挥侨、台、港、澳优势的、有福建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与全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相配套。要进一步健全执法检查机制,要有计划地对一府两院开展执法评议。经会议审议,作出决议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审议并批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方忠炳作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义正作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
  会议同意常委会第16次会议作出的接受周惠源、黄贤模、游冠洲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大会主席团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的提名,提请会议充分酝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黄文麟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吕团孙、张振郎、张联方、林至统、梁绮萍、温海树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补选黄小晶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共收到代表团、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63件,其中政法方面40案,占议案总数的24.5%;财政、经济方面80案,占议案总数的49.1%;教、科、文、卫、体方面11案,占议案总数的6.8%;其他方面32案,占议案总数的19.6%。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将其中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闽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制定《福建省城镇华侨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福建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等10项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其余153件议案连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345件,会后分别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庆林在闭幕式上讲话,强调要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本年任务和“八五”计划全面超额完成。
  (二)常委会第17〜22次会议
  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到四次会议期间(1995年3月至1996年4月),常委会共召开6次会议(第17~22次)。
  这一年,常委会继续把经济立法作为重点。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17项,修改3项,其中经济法规14项。为了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打击坑农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了《福建省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权益若干规定》,这是全国第一个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资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为了鼓励归侨侨眷兴办企业,培育本省经济新增长点,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制定了《福建省鼓励归侨侨眷兴办企业的若干规定》,受到全国人大侨委好评并向全国推荐。常委会制定的《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在全国率先把沿海防护林的建设、管理和保护纳入法制轨道。还审议通过了《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闽台近洋渔工劳务合作办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经济法规。
  常委会加强教、科、文、卫等社会发展方面的地方立法,制定了《福建省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福建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等4项法规,批准了《福州市民办全日制学校条例》和《城市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保护若干规定》等。
  常委会对《测绘管理条例》、《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及《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作了修订。主动参与国家法律的立法调查,积极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常委会在实施法律监督时,突出重点,先后组织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台胞投资保护法》等15次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5项执法检查汇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者的法制观念。1995年4月,常委会根据自然灾害预测,对职能部门在实施《水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气象条例》时落实其中防汛抗洪规定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针对省内防灾减灾五大防御体系计划的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团,分成5个分团,深入全省九地市,用10天时间视察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发现问题,依法督促查办一批违法事件,将防灾工作中的隐患及时清除。常委会第17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这次检查汇报的基础上,择其要点综合整理出的意见和建议,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常委会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本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的汇报、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良抟关于《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主要精神和本省贯彻意见》的汇报、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本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情况》的汇报。省计划委员会关于《1995年1~8月本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第四季度经济工作》的汇报、省财政厅关于《本省1994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5年1~8月本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第四季度经济工作》的汇报、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1994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5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福建省1994年财政收支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审议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福建省199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并审议省计划委员会关于《福建省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草案)安排意见》的汇报、省财政厅关于《本省1995年财政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收支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省审计厅关于《1995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议工作》的报告、省计划委员会关于本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汇报。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林业厅关于林业工作现况的汇报,省环保执法检查团关于1995年全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现况的报告,省侨务办公室关于本省5年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工作汇报,省技术监督局关于本省贯彻实施《计量法》10周年情况的汇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5周年情况的报告,省公安厅关于当前本省社会治安情况及对策的报告,省物价委员会关于今年以来本省控价工作及今后控价对策的报告,并对上述汇报、报告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审议了省妇女联合会关于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95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及本省妇女工作的(书面)汇报、省水产厅关于本省水产发展情况的(书面)汇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全国人大在本省进行《教育法》执法检查的(书面)汇报。
  1995年下半年,常委会为了促进政府及其成员单位改进和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根据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首次开展了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土地管理局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的评议。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了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报告和常委会评议小组的调查报告,委员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且提出建设性意见。被评议单位接受意见并认真整改。此次评议,是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为今后继续开展该项工作摸索了经验。
  本年度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公务人员130人次,其中,任101人次,免28人次,撤销职务1人;接受辞职5人。
  常委会第18次会议作出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逮捕许少德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常委会第22次会议作出《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绮萍、郑本灼、朱旭、王镇辉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张明俊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930至1998年,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机构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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