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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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481
颗粒名称: 五、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分类号: D622
页数: 5
页码: 84-88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于1986年5月14〜22日在福州举行,历时9天。会议听取了省长胡平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成就和经验,提出了“七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会议还审议了省计划委员会关于1986年经济计划的报告和省财政厅关于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批准了这些报告和相应的决议。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内容

(一)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1986年5月14〜22日,福建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在福州市西湖影剧院举行,历时9天。
  预备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良承主持,选举大会主席团45人名单,秘书长蔡良承。通过会议议程、表决议案办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委员会名单、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名单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主席团决定刘岳峰、顾一平、王仲莘、张家坤、酒玉琳、王则文为副秘书长。
  会议听取省长胡平作《总结经验,开拓前进,为全面完成第七个五年计划而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1981~1985年的五年中,全省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实现“六五”计划规定的奋斗目标,全省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可喜变化的情况。报告综述:“六五”期间,本省国民经济以较快的速度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取得成效,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交流活跃,基本建设的技术改造取得较大进展,财政状况有了好转,科技教育和各项文化事业都有较大发展,城乡市场繁荣活跃,人民生活明显提高。报告提出,“七五”期间,本省在经济建设方面要坚持改革、开放、特殊、灵活的方针,树立效益、后劲、实惠、创新的观念。进一步发挥各种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念好“山海经”,抓好山区、沿海两条线。大力推进智力开发和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使国民经济走上良性循环,为今后的发展准备后续力量,为改善人民生活提供物质保证。报告要求:“七五”期间本省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8%,1990年达到345亿元。农业产值平均每年增长6%,工业产值平均每年增长8.6%。国民生产总值1990年达到267亿元,平均每年增长8.2%。国民收入1990年达到267亿元,平均每年增长7.9%。
  会议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后通过决议,对“六五”期间本省建设事业的成就表示满意,批准这个报告,并原则批准了省政府制定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
  会议听取副省长兼省计划委员会主任蔡宁林作《关于1986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报告统计:1985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达236.2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9.8%,国民收入为160.27亿元,比上年增长14.4%。财政收入也有较大增长,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1986年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安排:工农业总产值255亿元,比上年增长8%。国民收入173亿元,增长8.1%,财政收入28.09亿元,增长12%。会议审议批准了这一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厅长林鼎富作《关于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统计:1985年财政总收入30.4950亿元,总支出29.7099亿元,1986年预算总收入30.66亿元,总支出30.66亿元,收支平衡。会议审议批准了这一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炎作《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述:一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4位副省长和法院、检察院以及一些厅局负责人的13个工作报告,加强了工作监督。制定5项地方性法规;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加强同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报告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决定》,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大会批准了这个报告,并作出决议。决议要求常委会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对行政、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继续抓紧地方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进一步加大对普法工作检查指导的力度。
  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陈新秀作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友荣作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会议期间,共收到议案54件,属于政法方面的5件,属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21件,属于财政经济和其他方面的28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研究并报主席团会议通过,决定将其中抓紧搞好土地管理立法等4项议案交本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决定是否列为省人大常委会议案。有6案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其余44案均转有关部门或地区办理。大会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75件,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分别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负责向代表答复。
  (二)常委会第20~25次会议
  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到六次会议期间(1986年5月至1987年5月),常委会共召开6次会议(第20~25次)。
  这一年,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开办乡镇集体矿山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关于改进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的办法(试行)》、《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等4项法规,批准了《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新通过的《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在贯彻节约土地、合理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加强土地管理机构、建设征地程序、征用土地审批权限、征用耕地补偿标准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新批准的《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对于保障开发区企业的自主权及其优惠待遇,对于开发区管委会的性质、职责和为开发区服务的方式方法,对于防治污染转嫁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关于改进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的办法(试行)》对代表视察办法作了改进,把统一组织代表集中视察,改为分散的经常性的视察,把个人独立视察与集体视察结合起来。
  常委会加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法制委员会会同省政府法制部门编制出1987年立法项目的计划。1987年4月,常委会和省政府联合召开法制工作会议,初步确定1987年地方立法项目18项。
  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先后听取政府、法院、检察院关于对国家颁布的《食品卫生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和本省颁布的《闽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检查了一些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省政府和省卫生厅关于本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汇报。常委会还就贯彻《义务教育法》听取调查报告,肯定了该报告下述建议:由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组织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深入龙岩、漳浦、寿宁等市、县调查,促进《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
  常委会加大对政府工作监督的力度,审议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的数量比往年增加,审议的质量有所提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省农委《关于当前农村生产工作和下半年粮食增产的措施的汇报》、副省长陈明义《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试行)》的汇报》、省文化厅《关于本省文化工作的汇报》、省标准计量局《关于执行《福建省商用化量器具管理办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情况的汇报》、省经委《关于本省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汇报》、省林业厅《关于本省林业基地建设的情况汇报》、省水产厅《关于本省渔业基地建设和明年工作重点的汇报》、省侨办《关于本省落实侨房政策工作的汇报》、省司法厅《关于贯彻全国第二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意见汇报》、省经委《关于本省内贸工作的汇报》、省教委《关于制定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的汇报》、省审计局《关于本省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1986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减少,支出增大,预计当年会出现较大的赤字,超过年初的计划。常委会听取省财政厅的汇报,分析认为,财政预算执行未达到预期的要求,除了客观原因,也有工作上的问题,如企业效益低、税收征管存在漏洞等。建议职能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在狠抓增收节支方面挖潜力,控制赤字的膨胀。省政府采纳这些意见,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常委会重视法制宣传教育。1987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常委会第23次会议相应地作出了《关于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决议》,要求全省大张旗鼓地学习贯彻《决定》,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印发该《决议》10万份,常委会主任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先后到福州、建阳、宁德、莆田等地、市检查贯彻情况。
  常委会第25次会议批准王一士辞去副省长职务,同时免去其兼任的省政府秘书长、省编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联系。根据常委会和省政府1986年7月6日的商议决定,1986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次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负责人联席会议。1987年2月4日又召开了有省人大、省政府和两院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加强沟通,交换资讯,在省内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互动。
  附:
  (一)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主席团:(45人)
  王炎 王直 王汉杰 王克明 王培祥 王银虎 王藕娣 卢世钤
  伍洪祥 任曼君 刘文鹏 刘永业 李正汉 华福周 杨维杰 沈茂槐
  张仪卿 张全金 张其载 张海先 张渝民 张德贞 陈光毅 陈金富
  陈增光 林治泽 林美丽 林浩藩 周可涌 项南 胡宏 贺敏学
  侯林舟 荆福生 贾久民 郭瑞人 康北笙 程序 温秀山 覃绍怡
  曾鸣 雷石轩 蔡黎 蔡良承 廖淑贞
  秘书长:蔡良承(兼)
  (二)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程序 王炎 郭瑞人 温秀山 康北笙 王直 曾鸣 刘永业 侯林舟 蔡良承
  (三)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王直
  副主任委员:王汉杰 汪志馨 顾一平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尹峰 孙伟 李天瑞 杨维杰 张可同 罗世英
  (四)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王炎
  副主任委员:温秀山 王禹 李鸿忠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吕居永 刘可慈 肖更旺 沈茂槐 苏里 林治泽 林浩藩
  范公荣 高振洋 傅德义
  (五)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永业
  副主任委员:郭亮如 常廷襄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方晓丘 刘健夫 赵登英 周保渊 葛家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930至1998年,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机构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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