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7470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分类号: | D622 |
页数: | 104 |
页码: | 54-157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1976年开始恢复,福建省根据中共中央的要求进行了五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并通过了相关法律,规定了县、乡两级人大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随后,福建省依法进行了多届县、乡选举,并选出了多届省人大代表。1982年宪法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
关键词: | 福建省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