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7461 |
颗粒名称: | 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 |
分类号: | D624.57 |
页数: | 2 |
页码: | 25-26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集、代表产生、任期、职权、组织结构、休会期间的工作安排、会议召开频率和通过决议的条件等内容。该会议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华东军政委员会转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召集,代表资格为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赞成共同纲领,年满18岁之人民,任期为2年。 |
关键词: | 福建省 人民代表会议 组织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