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业质量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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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医药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433
颗粒名称: 二、商业质量管理
分类号: F713
页数: 3
页码: 193-1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医药商业在商业质量管理方面,从1953年开始加强对药品的检验、检查和验收工作,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随后医药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后,逐步配备专(兼)职验收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对医药商品的质量进行控制。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福建省医药商业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质管机构和网络,配备了专(兼)职质管、质检人员,并建立了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检室等,有效地防止伪劣药品进入市场。
关键词: 福建省 医药 流通管理 商业质量管理

内容

1953年4月,省医药公司要求全省医药商业认真执行中国医药公司印发的《为明确商品化验事宜的通知》,明确凡进口商品必须化验,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公司商业系统内部调拨,发货单位应随附检验报告,货到后收货单位及时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由发货单位负责。当年,全省医药商业部门,普遍加强对药品的检验、检查和验收工作,建立健全收购、供应、保管、分装、配方核对等各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凡质量不合格的和过期失效的、霉蛀变质以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药品,均不得收购、不准出库、不准销售,防止伪劣药品进人流通颌域。
  1956年,医药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后,福建省医药(药材)公司系统普遍配备了专(兼)职验收人员,采取下厂验收、定人定厂、深入车间、跟班监督检查等办法,把医药商品质量问题控制在商品入库之前。1958年,厦门医药站受市卫生局的委托,在厦禾路原开元区人民医院筹建厦门药检所。次年,有药检人员4人,除负责对厦门医药站的质检外,并逐步开展对药厂质量检验工作。1960年5月,福州市卫生局药政科与福州市医药公司药检室合署办公,对医药站的批发与零售单位进行质量监督检查。1964年,厦门医药站在药品科设立专职质检员,与地产人员和市药检所配合,经常深入工厂、车间了解和抽验药品质量,把好生产收购质量关。60年代,为了保证药品收购与供应各个环节的药品质量,各级药品采购供应站和较大的仓库分别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中西药药工人员,负责药品收购与供应各环节的技术指导,药品零售部门也分别配备了熟悉药性的人员,负责药品的发售工作,并指导购药者用药等。
  1983年3月,省医药公司开始对地产品进行普查。在省药检所的帮助下,直接从医药站、药店、仓库等抽样普查。各医药二级站集中力量,并邀请本地(市)药检部门,各药厂质量技术部门的技术人员参加,对本地(市)地产品进行普查。这次普查从瓶标到药片、药液外观,内外包装、瓶、盖、纸箱质量、重量差异、崩解度、PH值、灯检等项目进行考察检查登记。厦门站普查考察101个品种,159个批号,其中外观有问题28批号,占17.6%,包装有问题有25批号,占15.7%;福州站普查考察277号品种(其中省内产品140个品种),省内产品外观有问题的62个品种,占44.3%,包装有问题的24种,占17.5196。当年省医药总公司下发《关于伪劣药品处理意见》通知全省各医药分公司、二级站、县(市)医药公司,对伪劣药品及时作退货或封存处理。
  同年8月,福建省医药商业系统召开医药商品质量工作座谈会,学习座谈《医药商品质量规范(即GSP)(初稿)》,明确职责。大部分医药二级站加强了医药商品质量管理,有的还建立简易的化验室,基本上配备了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其中有的定期下厂,深入仓库,了解药品生产、储存的质量情况,以使发现购、销、存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是年,为了提高地产品质量,明确医药产品的质量责任,省医药公司下达了270多种地产药品的药厂负责期。经过3年多的试行,各药厂根据生产技术水平和具体情况,也作了一些增补与修改,经反复协调后,正式下达了54个药厂的药品负责期。
  1984年,医药商业系统在贯彻省医药商业质量会议精神和《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过程中,福州、厦门两医药站率先建立了质检、质管科,漳州医药站等单位成立以分管副经理为组长的医药商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1985年4月,省医药公司、药材公司成立了质管科,配合省医药总公司质量标准室,分担医药商业系统的质量管理工作。随后其他二级站也相继建立健全了质管机构。厦门站在双涵库区建立质检室,在其下属的各经营部、门市部和仓库等建立了商品质量管理网络,对医药商品进出仓建立了验收验发登记制度。至1986年,全省除宁德医药站外,各二级站均已初步建立了质管机构,各县(市)公司都成立了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一名经理亲自抓,有的县还设立质管股。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医药商业系统有专(兼)职质管、质检人员共352人,其中药师35人,药士25人,药工27人。三明市的尤溪、大田、明溪、泰宁等县医药公司还设置了质检室并配备有显微镜等简单的仪器。设质检(管)股的县(市)医药公司,在仓库、门市部等环节一般亦配有兼职质检(管)员,做到严格把好医药商品的质量关。
  1989年为了提高中药材真伪鉴别能力,省药材公司在省医药学校举办中药材真伪鉴别培训班1期,学员32人。
  1990年,全省医药商业企业质管机构和网络已基本形成。全省组建43个QC小组;有专职质管人员287人,其中大专以上59人,中专142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5人,初级职称190人;兼职质管人员1259人,其中大专以上33人,中专268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92人,初级职称558人。同时,依据《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流通领域(购、销、存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实施、考核办法,有效地防止伪劣药品进入医药市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医药志

《福建省志·医药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事物发端,下限断至1990年底。内容包括:药材、中成药、原料药、化学药品、医疗器材、其它产品、购存、销售、科研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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