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医药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7411 |
颗粒名称: | 四、特种药品 |
分类号: | R97 |
页数: | 3 |
页码: | 153-15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自1950年起对麻醉药品、毒药、限制性剧药、精神药品等特种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在早期,需购买麻醉药品的医疗、科研、教育等部门必须经过批准并凭签发的供应印鉴卡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同时,对毒药、限制性剧药的发售也实行严格的配方使用和处方监管。后来,麻醉药品的供应点数量逐渐增加,限量供应根据医疗单位规模划分为五级,并逐渐放宽对工矿企业和乡村医疗单位的供应范围。到了1988年,精神药品的管理也得到了特殊规定,分为两类,实行严格的供应和销售管控。 |
关键词: | 福建省 医药 特需供应 特种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