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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特需供应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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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医药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40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特需供应
分类号:
F760.2
页数:
10
页码:
146-1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医药中特需供应的情况,介绍了急救与疫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计划生育,特种药品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医药
销售
特需供应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人民身体健康,遇到重大灾情、疫情,省、市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卫生医药等部门共同搞好防病救灾等项工作。省医药部门将急救、疫情、地方病、灾情、计划生育等特殊需要的药品器械列为特殊供应项目。对于这些专项供应的医药商品,本着“救死扶伤”、为人民健康负责的精神,亏本也要组织供应。医药商业内部调拨不加利,还要补贴费用,保证满足人民防治突发性疾病或恶性事故造成的伤害的需求,并保证计划生育及其他特殊需要的药品器械的供应。
一、急救与疫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受科学文化、社会、政治、经济等条件制约,无法扑灭天花、疟疾、鼠疫、恙虫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瘟疫时有流行,死者众多。鼠疫(旧称“黑死病”)于清光绪十年(1884年)由香港传入厦门,蔓延、波及本省56个县、市。40年代以前无特效药,福建民间用萝卜等验方治疗,病死率高达86.5~91.9%。40年代虽有磺胺嘧啶、青霉素、鼠疫疫苗等特效药,但是,这些药品价格昂贵,福州医药市场上20万单位青霉素每瓶售价2.5克黄金,一般民众民买不起。40年代,福建鼠疫的病死率仍在77.8~81.2%之间,天花病死率为40~50%。民国27年(1938年),福建省卫生试验所制成首批牛痘疫苗。民国29~34年(1940~1945年)共生产牛痘疫苗72万支,供应本省及浙江、江西和广东,供不应求。
1950年初,福州、厦门及53个县陆续流行鼠疫、天花等传染病,省人民政府派员前往重点疫区,协助扑灭。4月7日,成立以叶飞为首的福建省防疫委员会。8月,召开首届全省卫生防疫工作会议,部署全省防疫灭病工作。这些疫情用药及器械由省卫生厅材料库组织供应。年底,全省开展全民普种牛痘,对鼠疫重点疫区进行预防注射。1950年,福州、莆田、福清等县、市预防注射6579人次,1951年,14个县、市预防注射共143.3万人次,1952年,18个县、市预防注射共246.9万人次,1953年,19个县、市预防注射共246.1万人次。同时,发动群众大量使用滴滴涕、红海葱、炭酸钡、安妥、磷化锌等药物,大面积灭鼠灭蚤,1951~1953年,全省灭鼠1118.9万头。由于防治措施得力,1953年消灭鼠疫、天花的流行。
恙虫病是福建省一种重要的虫媒传染病。平潭县是全国恙虫病最严重的疫区。50年代前,发病人数约占全县人口的1%。无有效的治疗方法,死亡率高。1953年,恙虫病在平潭驻军中流行,死亡率达10%以上。是年夏秋之交,驻平潭部队及群众又发现近千名恙虫病患者。平潭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防治小组,将患者全部集中在大礼堂(今岚城电影院),县医药公司及时组织供应抗立克次体药品如青霉素、氯霉素、金霉素、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等,免费进行治疗,治愈率达100%。
1954年,根据省医药公司的安排,福州医药支公司(后改名福州医药采购供应站,简称福州站)列为全国急救药品集中供应点之一,担负起全省急救药品的采购任务。中国医药公司分配给福建的急救药品器械,由福州站接收,统一安排使用。省内各二级站、市、县医药公司所需要的各种急救药品器械,由福州站联系解决。如果福州站无法解决,可向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地求援。福州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各地来人来电求援时,不分昼夜、不分远近,立即供应。各地二级站也建立急救值班制度和设置急救电话,一旦发生疫情或突发性事件,立即联系供货。福州站平时把常用急救药品从库房中分拨出一定的数量,放在仓外专用柜内,以备晚上急救供应。并与邮电、交通部门挂钩,根据情况或邮寄,或托运。如果情况紧急,则派专人专车送货上门,或者空运。急救药品采取“先供货,后收款”的结算办法,以应急需。各地医药公司对疫情用药和急救用药均保持一定的储备量。如西药有破伤风抗毒素、干血浆、白喉血清、人体白蛋白、解磷啶、阿托品、阿拉明、多巴安及各种大输液等;中药有麝香、牛黄、羚羊角、安宫牛黄丸等;医疗器械有输血瓶、氧气袋等。这些药品器械设专库专人保管,一遇急需,立即出库,保证供应。
1956年9月中旬,晋江地区洪水之后出现了数百名高热、结膜充血、全身酸痛的病人,经省防疫站病源检查,确诊为“钩端螺旋体病”。医药公司立即组织供应的治疗药物有青霉素、氯霉素、金霉素、土霉素、维生素K、维生素C、镇痛剂、镇静剂、大输液等。省防疫站试制2种菌苗制剂,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从而基本控制了钩端螺旋体病的暴发流行。
1959年4月,泉州市“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流行。泉州市医药公司与防疫站共同研制“贯众汤”、西药喷喉预防剂,加工生产纱布口罩,在全市各医药门市部设置防治药品、口罩供应专柜,满足防疫的需要。医药公司供应贯众汤煎剂5000多杯,配方25万帖,仅收成本费。免费为群众喷喉预防1000多人次,口罩按市价8折供应,并在市中心设立医药卫生宣传站,介绍普及医药卫生防疫知识,迅速地控制了传染病蔓延。同年,三明钢铁厂发现流脑疫情,三明市医药公司闻讯立即供应磺胺噻唑、磺胺嘧啶等药品,防治疾病。
1960年,23个市、县医药公司承担支前救护药品的供应任务。晋江县医药公司上半年冒着敌方炮火送药上前线达429人次。福州站派专车专人为全省各地送急救药品和器械190多次。6月上旬,龙溪专区遭受50年未遇的特大洪水袭击,在省、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医药卫生部门组织3000多人,分赴9个县、市开展抗灾治病工作,省医药公司调集130多吨药品支援灾区。I960年春夏之交,泉州流行细菌性痢疾,市医药公司青草药服务部收购大量鲜马齿苋,煎汤免费供应4万多人次,用于防治痢疾等胃肠道传染病。同年夏季,福州电磁厂锅炉爆炸,温州来榕支援开展技术革新的两位师傅全身烧伤,三度烧伤面积达95%以上,送入市一医院抢救。福州站派人参加抢救工作,及时供应各种急救药品器械。救治烧伤急需的噬菌体等药品一时缺货,福州站急电上海医药采购供应站(简称上海站)求援。当时福州民航尚未开航,上海站得到空军部队的支援,派军用飞机专航送药来榕。
1960年后,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由于营养不足,福建水肿病患者14.8万人,妇女闭经病患者23.2万人。省医药公司进口原料药,组织生产供应药品如维生素B1、维生素C、硫酸亚铁、鸡血藤片、鱼肝油制剂等,但病人多,营养药品原料紧张,供应难以满足需求。1961年,疫情用药准备有水肿病70~100万人份,闭经病80~100万人份,子宫脱垂10万人份,血吸虫病1万人份,钩虫病400万人份,丝虫病80万人份,蛔虫病200万人份,疟疾病5~25万人份,小儿疳积病150~200万人份。省内以福州站为主,设4个急救药品供应点,即福州、厦门、邵武、龙岩。
1962年8月,副霍乱传入霞浦、宁德、福鼎、厦门等地,随后蔓延波及25个县、市。省医药公司及时调入合霉素、氯霉素740万片(上年仅调入18万片)、黄连素801万片,增调入四环素24万片、磺胺脒117万片、土霉素15万片、葡萄糖60吨及生理盐水等,安排省内厂家增产葡萄糖82吨、黄连素343万片、磺胺脒370万片、合霉素、氯霉素529万片、土霉素509万片、四环素24万片等药品,供应疫区。1963年2月起,省医药部门组织副霍乱疫苗等药品、器械,配合卫生部门对出海渔民分三类地区分期分批进行副霍乱预防注射,全省注射1200—1300万人(1800万人次),平息了副霍乱的流行。1965年一季度,福州、莆田一带发现“流脑”疫情,仙游疫情最严重。福州站把库存的磺胺噻唑106万片、金霉素24万粒及其它药品拨给疫区,仍供不应求。省医药公司增拨磺胺噻唑40万片,及时扑灭了疫情。8月,福州一带11个县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流行,福州站派人到福清、莆田、仙游等地了解疫情及防治情况,立即速调运药品到疫区。并急电上海站调入疫情急需药品洛贝林注射液、复方氯丙嗪注射液、非那根片等,上海站快件发运,及时调往疫区,控制住疫情蔓延。
1966年1月,“流脑”疫情又起,6月,乙脑开始流行。时值“文化大革命”,学生“大串连”,大量人群流动,致使疫情迅速蔓延波及全省68个县、市。1966年全省乙脑发病6748例,1967年乙脑发病7475例,流脑发病9.27万例。由于流行面广,来势凶猛,部分防治药品、器械供应紧张。省医药公司积极组织货源。1966年,购进青霉素粉针1536万瓶、磺胺嘧啶1233万片、磺胺噻唑3726万片及其它药品。1967年,购入磺胺嘧啶2273万片、磺胺噻唑3861万片、青霉素粉针1588万瓶及其它药品供应疫区。对于紧张药品如磺胺嘧啶、洛贝林注射液、西地兰注射液、山梨醇注射液、局方至宝丹、安宫牛黄丸、紫金丹、石决明、天麻、黄连、羚羊角、姜蚕、贝母等,停止门市零售,进行全省统一调配,以保证防疫需要。中国医药公司从上海站、西安站、广州站、沈阳站及浙江、四川、江苏等计划外增拨给福建疫情用药有磺胺噻唑200万片、磺胺二甲基嘧啶550万片、长效磺胺400万片、磺胺嘧啶注射液102万支、磺胺嘧啶50万片、肾上腺素注射液2.7万支、氢化可的松7.3万支、山梨醇注射液3.4万瓶等药品。中国药材公司也从上海、江西等地增拨给福建天麻、姜蚕、辛夷花、鱉甲等药材,支援疫区。通过用度米芬滴鼻漱口、注射疫苗等预防措施,疫情逐渐平息。
1967年3月,省医药公司接到云南省医药公司的疫情用药求援信函,立即从福州站调出四开青皮150公斤、土鳖虫50公斤支援云南。
1971年5月,乙脑开始在福建流行,当年发病6572例。省医药公司购进磺胺嘧啶3901万片、磺胺二甲基嘧啶4885万片、长效磺胺5697万片、磺胺噻唑2693万片、青霉素粉针4181万瓶、黄连4.35吨、贝母11.85吨等保证防疫需要。因葡萄糖、生理盐水等大输液一时无法满足防治疾病的需要,省药政管理局安排部分有条件的医疗单位自制,以供急需。
1976年8月,河北省唐山市发生地震,省医药公司从福州、厦门、邵武、莆田、三明、漳州,泉州等地调出庆大霉素注射液100万支、四环素200万片、解热止痛片200万片、金霉素200万片、炎得平5万瓶、鱼肝油浓丸5万瓶、鱼肝油淡丸10万瓶、扑热息痛片710万片、多种维生素10万瓶、建砂仁1吨、厚朴0.5吨、陈皮2.5吨、茯苓10吨、白花蛇500条、乌梅1吨、干姜片2.5吨、香附子5吨、建曲1.5吨、麦冬10吨等药品支援灾区。9月7日,省医药公司在福鼎县召开海金沙现场会议,要求各地收购海金沙支援灾区。全省调了海金沙40余吨,但各地收购量过多,造成积压浪费。
1978年7月,副霍乱再次传入福鼎县,迅速蔓延霞浦、福安、福州、长乐等14个县、市。疫区急需500CC氯化钠大输液2万瓶、10CC苏打注射液3000万支,福州站库存不足。福州制药厂闻讯立即发动职工连夜加班生产,保证防疫的需要。1979年4月,龙海县疫情又起,蔓延20个县、市。1980年,霞浦又发现疫情,随后向南蔓延,波及长乐、连江、宁德、闽侯、福安、平潭、福清、福州等31个县、市。省医药公司积极组织货源,1978~1980年,供应青霉素粉针1亿5694万瓶、四环素3亿5008万片、氯霉素5581万片及其它药品,保证防疫需要。
1980年4月,泉州市急性肝炎流行,市医药公司根据泉州市医药研究所拟定的防治肝炎方剂“茵藤汤加减”配药,供应14.7万帖,每贴仅收工本费0.1元,有效地控制了急性肝炎的蔓延。1982年,泉州流行病毒性红眼病,泉州市医药公司及时派员采购醋酸可的松眼药水、氯霉素眼药水及夏枯草、草决明、菊花等药品投放市场。花巷口医药门市部用夏枯草、草决明、菊花、甘草等药组方,煎好防治红眼病的汤剂,免费供应市场1.2万份。
1982年3月9日上午,福鼎制药厂冰片结晶房因静电引起火灾,由于救火组织不当,死亡57人,重伤40人,是全国医药工业伤亡最惨重的一次事故。省医药管理局立即组织宁德站、福州站设入急救药品器械供应工作中,将急救所需的药品器械专车运往福鼎。一时无货的品种向上海站、温州站求援,空运或专车送达。
1987年3~9月,平潭、长乐、福清、福州等县、市先后发生流脑、副霍乱、红眼病等疫情,急需各种防治药品。福州站指定专人负责,专车送货,日夜服务。做到一接到函电,立即送货。一些品种库存不足,福州站立即向省内外联系货源。从厦门站、邵武站、安溪制药厂、古田制药厂、福州制药厂等单位调运大输液26万瓶、氯霉素眼药水、消炎眼药水18.8万支及磺胺嘧啶、苏打片等疫情用药,满足防疫需要。
1987年6月5日,福州新店中心小学学生159人因吃受污染的白年糕,发生食物中毒,急救需要大量的特效药——解磷定注射液、氯磷定注射液。福州站库存不足,立即向上海站求援,及时将药品空运到福州,福州站立即运货到抢救小学生的医疗单位,使中毒小学生全部脱险。
1987年8月24~26日,永安市1113人因吃受沙门氏菌感染的冰棒、冰砖、冰淇淋,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其中危重病人53人,死亡1人。永安市医药公司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立即抽调6位同志参加市抢救指挥部工作。并根据急救需要,随时供应各种药品器械。三明市医药公司成立永安中毒事件抢救领导小组,仓库、业务人员昼夜值班,组织调运急救药品器械。8月27~31日,派出专车10辆次运70多个品种、1440件药品器械,不分昼夜,奔赴永安。29日,三明市医药公司为永安食物中毒患者提供5万瓶大输液,由火车深夜运往永安。福州站、漳州站、南平市医药公司、福州制药厂等单位接到电讯,派专车运急救药品60多种到永安,满足急救需要。
1988年春,福州流行甲型肝炎,福州站派人采购各种防治甲型肝炎药品12吨,保证防疫需要。4月,平潭县发现不明病因的急性传染病患者30多人,重危病人有10余人,福州站接到急电话后,立即专车调运青霉素、甘露醇、氯霉素等药品,送到平潭。9月,福州流行红眼病,福州站购进各种眼药水100万支,控制了疫情蔓延。
1982~1990年,福州站供应急救药品累计1867次。
二、地方病与寄生虫病
福建地方病有甲状腺肿、氟中毒等,医药部门把地方性寄生虫病如疟疾、血吸虫病、丝虫病等也列入地方病专项供应中。
拒疾旧称“瘴疠”,唐代已有记载,在本省流行了1000余年。1953年起,福建各地医药部门配合卫生部门采用流行季节服预防药的方法,降低疟疾的发病率。50年代,省医药公司购进的抗疟药有奎宁、百乐君、环氯胍等。60年代,购进的抗疟药有氯化喹啉、伯氨喹啉、乙胺嘧啶、环氯胍等。这些抗疟药由省医药公司报专项计划,多由上海调入。1962年调入氯化喹啉30万片,伯氨喹啉320万片。1963年,龙岩、南平等林区疟疾流行,省医药公司调入氯化喹啉26.5万片,伯氨喹啉340万片,乙胺嘧啶60万片,环氯胍片1500万片,仍不够用,又向中国医药公司要求增补抗疟药,又调入氯化喹啉35万片,伯氨喹啉310万片,乙胺嘧啶100万片。1964~1965年,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在宁化县经过试验,总结出用氯化喹啉1.5克和伯氨喹啉120毫克4日治疗方案,及用乙胺嘧啶50毫克和伯氨喹啉30毫克每隔10~15日服用一次的预防方案,在全省推广。1972年,闽西北32个县疟疾大流行,发病率为238.3人/万。1973~1985年,全省治疗疟疾病人392万人次,服预防药1034万人次。省医药公司调入氯化喹啉2500万片,伯氨喹啉9500万片,乙胺嘧啶7000万片,满足卫生部门防疟、治疟的需要。各地医药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医疗单位做好预防工作,采用药物灭蚊和清理蚊虫孳生地等方法,使疟疾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1985年后,疟疾发病率降到万分之一以下。
丝虫病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福建首次发现此病。1958年上半年,木省查出丝虫病患者94万人。省防疫站在闽清县试用大剂量海群生短程疗法,治疗丝虫病。闽西北山区为马来丝虫病流行区,采用海群生1克睡前顿服疗法;沿海一带为班氏丝虫病流行区,采用海群生1克连服3次的疗法。省医药公司购进海群生9000万片,用于防治丝虫病。1962年,采用海群生小剂量递增长疗程方法,防治丝虫病。即每日服药一次,马来丝虫病患者10日服足2.5克;班氏丝虫病患者12日服足4克海群生。该方法减轻了药物反应,迅速在全省推广。1978年,采用海群生药化食盐、虾油、酱油等盐制品防治班氏丝虫病。1979年,省医药公司购进海群生粉6吨,用于加工药盐。1980年,开始控制盐源和盐制品的产销单位,在20个县、市使用海群生药化盐制品防治班氏丝虫病,并用滴滴涕乳剂滞留喷洒灭蚊,截断感染途径,提高防治效果。1987年12月,全省基本消灭了丝虫病。
血吸虫病福建首例血吸虫病患者,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被发现。1957年,在福清、闽侯、平潭、长乐、龙海、漳浦、南安、同安、仙游、云霄、华安、霞浦等12个县发现血吸虫病患者23949人。省医药公司购进酒石酸锑钾注射液30余万支,供应血吸虫病区,治愈15121人。1958年,中共福建省委成立以省委书记魏金水为首的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拨出大量药品和器械开展防治工作。医药部门供应灭螺药物——五氯酚钠200多吨,酒石酸锑钾注射液50余万支及呋喃丙胺、敌百虫等抗血吸虫药。1972年,省医药公司调入锑——273中速片30万片,血防846滴丸500万粒,防治血吸虫病。全省采用锑——273中速片和血防846滴丸10天联合治疗方法,减轻了药物反应,治愈大多数病人。1979年,省医药公司调入五氯酚钠50吨,呋喃丙胺80万片,敌百虫栓10万个,用于防治血吸虫病。1980年,省医药公司调入吡喹酮50万片,供应霞浦、福清等县,卫生医疗部门使用吡喹酮2天疗法,治愈所有的遗留的病人。1987年,全省消灭了血吸虫病。
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是一种地区性环境缺碘而引起的疾病。1968年10月,莆田县水产公司化工厂制出福建第一瓶精碘。1970年,惠安县涂寨化工厂、32610部队制碘厂等生产碘85公斤,翌年生产340公斤,1979年,全省碘产量为17.73吨;碘作为原料,用于制备防治地甲病等药物。经过调查,全省有48个县、市流行地甲病,患病人数84.3万人。省医药公司调入防止地甲病的药品有碘化钾、复方碘溶液、甲亢平片、甲状腺素钠片和注射液、甲碘安片等。1982年,福建开始使用1/5万浓度的碘盐(即每吨食盐加碘化钾41.3克)防治地甲病。并在厦门同安盐场开碘盐加工厂,生产1/5万浓度的碘盐。以后陆续在福州、邵武、建瓯、永安、南平、荆西(明溪)、石码(龙海)、赛岐(福安)、钟厝(惠安)、龙岩等地建立10个碘盐加工厂。医药卫生部门每年购进捵化钾约2吨,用于生产碘盐。1986年,省人民政府将碘盐浓度提高到1/4万,向缺碘的地甲病县、市供应碘盐。每年消费碘化钾约2.54吨,全省治愈近40万病人。
地方性氟中毒(简称地氟病)是饮用含氟量过高的水而引起的。80年代,省医药卫生部门调入氟宁片、解氟灵等药品对地氣病患者进行治疗,防治结合,改善了地氟病的流行情况。三、计划生育
1956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此后,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的生产和供应,越来越受到人民政府的重视。为了推广节育,本省计划生育药品器械多次降价。1955年,阴茎套每个0.20元,1957年降为0.05元,1958年降为0.03元。据不完全统计,1957年,全省避孕药具消费量为阴茎套52.6万个,子宫帽5000个,避孕栓2.2万盒,避孕油膏1.2万支。
1962年,省卫生部门在福建人口稠密的6市和21个县(市)医院,设立男、女性计划生育指导门诊,开展男、女性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的宣传和节育手术并供应避孕药具。省医药公司各级经营单位,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组织调进各种避孕药具,保障供应。1963年,对城镇与人口稠密的农村的不同对象分别进行计划生育和节育技术指导。各级医院的妇产科或妇幼卫生机构都建立避孕指导门诊,降低人工流产和绝育手术的收费标准。同时,扩大避药具的供应网点。泉州市医药公司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1~2月底销售阴茎套2万多个,避孕栓160盒,避孕油膏130支,子宫帽12个,避孕环13只。东街口医药门市部没开展宣传前,每日只售出避孕油膏13支,开展陈列宣传后,每U售量增至30支以上。
1966年,二机部在上海召开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安排福建生产计划生育器械品种有:子宫探针、流产吸引管、子宫括匙、节育环等28种、62.2万件。生产厂家有莆田五金社、福州理发工具厂、福州市金银首饰生产合作社等。这些计划生育地产品由福州站调拨。凡医院需要的计划生育手术器械用具,由省卫生厅按行政区划拨经费给各地、市卫生局掌握使用。全省医院分配的计划生育手术器械有阴道镜1.75万个,蚊式钳6400把,持针钳2800把,布帕钳6600把,放环器3400把,手术剪4700把,宫颈钳9630把,子宫颈扩张器1500个,取出钩2000把,流产吸引管2.81万支,海绵钳1.2万把,子宫探针3600支,子宫括匙4000支,节育环6.1万个,子宫帽5.41万个。
1967年,福建省购进计划生育器械有阴道镜1.5万个,放环器0.6万把,宫颈钳0.8万把,子宫颈扩张器4.5万个,取出钩0.4万把,流产吸引管11万支,海绵钳2.4万把,子宫探针0.8万支,子宫括匙3.5万支,节育环10万个,子宫帽8万个。
1968年,福建生产计划生育器械49.6万件,完成产值122万元。主要产品有:阴道镜0.2万个,布帕钳4万把,放环器0.6万把,手术剪2.5万把,宫颈钳0.4万把,子宫颈扩张器0.4万个,取出钩0.4万把,流产吸引管11万支,海绵钳1.4万把,子宫探针0.8万支,子宫括匙3万支,男性结扎器械1.2万套,辅料镊3万把,保健钳11万把。全省分配女用口服避孕片1320万片。
1970年,国家实行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福建医药商业部门各级经营单位,与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密切合作,采取各种方式将避孕药具发放给群众。厦门医药采购供应站,在厦门计划生育工作部门的指导下,成立避孕药具发放小组,按街道和工交、财贸等各大口所属局及大型企业,定期发放避孕药具。福州医药采购供应站,为方便群众领取避孕药具,在各医药商店店堂的明显处,设专柜供应,并指定男女营业员分别接待男女顾客,将避孕药具发放给育龄青年。还主动与工厂、企业、街道居委会、医疗室和企业工会等部门挂钩联系,将避孕药具送给这些部门,代发给干部职工。莆田市医药公司在各医药n市部均设免费供应专柜,1976年发放避孕套7.16万个,避孕片36.6万片。仙游县医药公司,经营避孕手术器械及避孕环、避孕套、膏、片、栓等20个品种,免费供应期内由乡镇卫生院向医药经营单位提货,发放至农村计生员、分发广大农民群众。医药经营门市部亦设专柜供应群众。
1973年,省人民政府拨计划生育专款30万元给省医药公司,用于补贴供应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的差价。1974年1月起,口服避孕药1号、2号、子宫帽、避孕栓等24种计划生育药具实行免费供应。7月,省医药公司组织检杏避孕药具发放情况,及时解决免费供应计划生育药具中的问题,如缺货、柜台陈列、服务态度等。1975年,人民政府拨款装备公社卫生院,全省分配地产计划生育器械有阴道镜3.1万个,节育环34万个,子宫颈扩张器0.3万个,取出钩400把,流产吸引管0.9万支,子宫探针0.8万支,子宫括匙0.8万支。1976年,全省免费供应计划生育药具有各种口服避孕片8290万片,外用避孕片430万片,避孕膏30万支,避孕栓80万个,子宫帽6万只,避孕膏注入器5万支,阴茎套3000万只,男结扎手术器械包100套。1977年,全省分配计划生育器械有阴道镜2.7万个,布帕钳4万把,放环器1.1万把,节育环70万只,'宫颈钳1.2万把,子宫颈扩张器0.2万个,取出钩0.5万把,流产吸引管11万支,海绵钳0.6万把,子宫探针0.8万支,子宫括匙0.6万支。各地医药公司、二级站为了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发送工作,抽调职工组成避孕药具发送小组,送货上门。厦门站配备4位职工,组成避孕药具发送小组,把避孕药具发送到基层单位。他们通过调查,根据各单位的育龄人数和需要的品种规格、数量,分区分段定期送货上门,1977年发送450多个单位。泉州市医药公司抽调2位职工,组成发送小组,1977年1~10月,发送口服避孕片300万片,阴茎套42万只,避孕针剂1.3万支,子宫帽1250个,各种外用避孕药具2000件,并支援晋江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口服避孕片344万片。
1980年1月1日起,节育器械不再统一订购、免费分发。各地、县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提前一个季度直接与当地医药部门衔接要货计划,由县医药公司组织供应。医药部门按收购、发送避孕药具的总金额向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收取一定比率的经营管理费用。1980年,全省节育器械分配品种有节育环59万只,麻花环30.5万只,优质橡皮管605公斤,X光机91台。
1985年8月18日起,福州市药品批发部和10家零售店试点将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改为收取成本费供应。1986年1月1日起,全省主要城市的医药商店避孕药具均收成本费。而计划生育系统内继续实行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原由医药采购供应站直接供应,改为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调拨给各县、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再调拨给各单位、街道、零售医药商店。虽然,调拨形式改变了,但是,避孕药具仍由医药部门代储、代管、代发。1987年,避孕药具经费实行包干,计价调拨。全省医药商店和商业部门零售避孕药具一律按全国统一价收成本费,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零星发放,仍不收费。从1989年1.月1日起,避孕药具实行全面直接调拨,各地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或避孕药具管理站直接向厂家或二级站调入,医药部门不再代储、代管、代发。
四、特种药品
特种药品包括麻醉药品、毒药、限制性剧药、精神药品。1950年,卫生部颁布《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根据该条例,全省医疗、科研、教育等部门需要麻醉药品,必须经省卫生厅审核批准,凭签发的供应麻醉药品印鉴卡,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
1951年10月1日中国医药公司福建省公司成立后,负责全省麻醉药品供应工作。1954年7月1日中国医药公司福州支公司成立后,麻醉药品的供应工作由福州支公司承担。1956年,全省医药行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各市、县相继成立医药公司,麻醉药品供应点增加厦门、泉州、漳州、建阳、龙岩、南平、福安等7个点,加上福州,全省共8个供应点。
1962年,经营麻醉药品的有福州、厦门、南平、福安、龙岩、漳州、泉州等7个供应点。福州站负责供应福州市、闽侯专区,厦门站负责供应厦门市、同安县,福安县医药公司负责供应福安专区,龙岩医药公司负责供应龙岩专区、永安、清流、宁化等县,南平市医药公司供应南平专区、三明市、三明县,泉州市医药公司供应晋江专区,漳州市医药公司供应龙溪专区。其他单位不得经营,麻醉药品不得越区供应,不得互相交换,有余缺须报省医药公司进行调剂。麻醉药品按季限量供应给医疗单位,根据医疗单位规模,供应麻醉药品的数量分为五级。县或县级以上的医院病床在20张以下的,为第一级限量;病床在20~100张之间的,为第二级限量;病床在100~200张之间的,为第三级限量;病床在200~300张之间的,为第四级限量;病床在300张以上的,每增加100张病床,按第三级限量供应的数量增加购用量。大中型工矿医疗单位病床很少或没有病床,一般按第一级限量供应;平均每天门诊300~500人者,按第二级限量供应,平均每天门诊500人以上者,按第三级限量供应,1963年下半年,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供应点减缩为福州、厦门、南平等3个点。
1964年,卫生部、商业部、化工部颁发了《管理毒药、限制性剧药暂行规定》和《管理毒性中药的暂行办法》。福建毒药、限制性剧药分为二类,第一类只限供应医疗单位和医药门市部配方使用,第二类可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售给。除精神病、癲痫和其他特殊病人外,每次处方毒药的供应量不得超过1日极量,限剧药不得超过2日极量。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留方存查。医药门市部由专人负责管理、发售毒药、限剧药,这些药品建立购销存帐卡,专柜存放,定期盘点。医疗单位凭市卫生局审批的供应卡向医药公司购进毒药、限剧药。1966年,本省生产的毒限剧药品种有咖啡因粉、盐酸麻黄素、复方甘草片(含鸦片)、复方樟脑酊、巴比妥片、苯巴比妥片、戊巴比妥片、异戊巴比妥片、氟奋乃静片、莨菪酊、马钱子酊、颠茄酊等。福建地产毒性中药有轻粉、红升丹、白降丹、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蟾酥、生藤黄、洋金花等。
1969年10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医疗、科研、教育单位需要购买麻醉药品的审批权下放给地(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全省麻醉药品供应点增为8个: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邵武、福安、三明。
1978年11月,全省增设61个麻醉药品三级供应点,除闽侯、长泰、南靖外,其他县、市医药公司、二级站都设立麻醉药品供应点。麻醉药品由9类37种,增为12类37种。县医药公司每半年向二级供应点提出麻醉药品要货计划,并报送麻醉药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报告,二级供应点汇总上报省医药公司。省医药公司向指定的北京医药采购供应站提出每年需要的麻醉药品计划(每半年可修改一次计划),北京站按季度发货。医疗单位须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核定供应级别,发给供应麻醉药品的印鉴卡,交给医药公司编号存档,医药公司按季度供应。对于交通不便的一级限量的医疗单位,可供应两季度限量。科研、教育单位需要麻醉药品,须经地(市)卫生局批准,才予供应。
1979年9月13日,卫生部门对麻醉药品供应方法作了重大修改。设有病床,能进行手术或具备一定医疗技术条件的公社(乡、镇)卫生院以上医院。大中型工矿企业、大型农牧场、大专院校等山部的医疗单位,经批准可以购用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每季度供应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为了方便农村、山区因严重外伤剧痛的病人能及时使用麻醉药品止痛,大队(村)合作医疗站可配备5支度冷丁注射液。晚期癌症病人经县以上医院确诊,发给麻醉药品专用卡,病人凭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诊配药。对霉变损坏的麻醉药品,每年报损一次。属于鸦片类制剂,应上缴,其它品种由当地医药卫生部门监督销毁。
1988年12月,国家对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精神药品分二类,省卫生厅、医药管理局规定,第一类精神药品只供应乡镇(街道)以上的医疗单位和工矿企事业职工医院,医药公司(批发部)凭地、市卫生局核发的精神药品购用卡供应。科研和教育机构因科研教育需要,经地、市卫生局批准,给予供应。工矿企事业卫生所(室)经卫生局批准,可供应第二类精神药品;国营医药零售店限售第二类精神药品。集体医药商店须经批准,才能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医药采购供应站在分配精神药品时,在货源紧张情况下,重点保证福州精神病防治院、闽清神经病防治院等专科医院的用药需要。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医药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事物发端,下限断至1990年底。内容包括:药材、中成药、原料药、化学药品、医疗器材、其它产品、购存、销售、科研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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