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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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医药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3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纯销售
分类号: F713.3
页数: 10
页码: 131-1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的医药商业发展历史悠久。早在汉代,福州和泉州就是重要的海外贸易港口,泉州更是国际药材、香药的主要集散地。历史上既有私商也有官商参与贸易活动。随着历代的发展,福建的药材交易和医药商业逐渐繁荣兴盛,药材行和药店不断涌现,成为当时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 福建省 医药 销售 纯销售

内容

一、批发
  福建的医药商业发达较早。据记载,福州在汉代就是海外向内地转运的重要港口;泉州在唐代已成为我国对外通商的四大港口之一,宋代成为东方第一大港,元代发展成为世界大商港。泉州是国际药材、香药的主要集散地。当时既有私商,也有官商。如五代十国•后唐时期(923~936年),闽王王审知“招来蛮夷商贾”,说明官府已参与贸易活动。宋代,朝廷在福建设市舶司,把香药列为国家专卖品,并进行大宗交易。如番客蒲罗辛“所贩乳香值三十万缗”。绍兴六年(1136年)8月,对蒲罗辛通商所作的贡献,朝廷给予封官嘉奖:“特补承信郎,赐公服履笏”。明代,漳州的月港“店肆蜂房栉比,商贾云集”。月港附近的豆巷,有商行10多家,其中也有药材行。明天启七年(1627年),海澄人陈姓,来漳州创办“笃诚人参行”,制售“果老牌”人参。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创办的福州“回春药店”是批零兼营药店,年营业额约十三四万元,最高达18万元。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霞浦县香山堂药店,经营中药批发和零售,后兼营西药。并开设“香山分号”,聘请坐堂医生,制售“恭记”中成药麝香珍珠散、黑白药膏、虎骨木瓜酒、五加皮酒等,并引进北方鹿饲养,制造全鹿丸,畅销福宁5个县,远销南洋。“恭记”中成药声望升高,“香山分号”遂改称“香山药局”,下设内、外柜两个掌盘使,内柜管人事、财务,外柜管生产、储运、购销业务。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漳州“茂德参行”、“同美参茸行”、厦门“同美栈药行”都是较早的批发商。民国期间,福州较大的批发栈有“恒隆药行”、“协茂隆药行”等10多家。长汀县批零兼营的中药店有“春生福药店”、“永济生药店”等。其中春生福药店每月批发额在1000银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省各地医药批发业务以私商为主。1950年初,省土产公司开始兼营厚朴、泽泻等5种大宗药材;省卫生厅材料库派人驻香港采购医药商品,供应全省。1951年成立中国医药公司福建省公司(后更名福建省医药公司),负责全省西药、医疗器械供应。省医药公司在福州东街口设立医药批发部和门市部,还批零兼营医疗器材。根据中央的指示,省医药公司购进的医药商品首先批发供应给各医疗单位,尤其是国营医疗卫生单位。1952年,省医药公司纯销售230.5万元。1953年全省医药纯销售939万元。省医药公司下设机构5个,人员186人,1954年西药和医疗器械纯销售1076万元。1954年,全省私营医药商品批发商有320户,从业人员859人,资金137.02万元,销售额616.47万元,利润0.4万元。其中:中药305户,从业人员832人,资金133.03万元,销售额596.89万元,利润0.4万元;西药(包括医疗器械,下同)15户,从业人员27人,资金3.99万元,销售额19.58万元,只保本。
  1955年1月20日,中国药材公司福建省公司成立。同月,福建省幵始对私营医药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私商人员先后被安排到国营医药公司或公私合营药店。7月,福安地区成立医药支公司、福安地区所辖县公司划归福安支公司供应。是年,全省医药纯销售1602万元。1956年中国医药公司福建省采购供应站成立,设在福州市西峰里,担负着全省药品、医疗器械收购、调拨任务。8月,该站迁邵武县筹备建立邵武站,同时在福州、厦门设有购、销点和在江西省贺村、上饶设调拨转运临时机构,担负全省药品、医疗器械收购、调拨供应任务。随着医药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医药商品的供应纳入了计划供应轨道。根据商业体制改革,按经济流向组织合理商品流通,减少迂回运输,撤销按行政区设置的分公司,按经济区设立二级站。1956年底,省医药公司有分公司..市公司、办事处、采购供应站共10个,县公司、营业处45个,职工1365人,国内纯销售2776万元。其中,西药2085万元,中药691万元。至此,医药批发全部由国营医药商业专营。1957年以后,福州、厦门、漳州、龙岩医药采购供应站(简称二级站)陆续成立,负责收购地产品,分担邵武站调拨全省的任务。1957年,全省65个县(市)均设有医药(药材)公司,并逐步将批发网点下伸到乡镇。各地(市)医药采购供应站负责调拨供应供应区内医疗单位和县公司。是年,医药纯销售3370万元,其中化学药品1884万元,医疗器械(包括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下同)349万元,药材907万元,中成药230万元。
  50年代,国营医药商业批发供应对象为省、市(县)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保健院(站)、街道卫生院、街道合作医疗站、工矿企业医疗室(医疗所、保健室)、农村合作医疗站、部队、学校、科研单位、国营和集体医药商店等。经营范围主要有治疗药品、进口药品、麻醉药品、急救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液制品、精神病药品、滋补药品、兽用药品等约2500种左右。国营医药批发企业在货源分配上坚持“先医疗、后滋补,先配方、后单味,先人用、后兽用”的原则,根据药品性能和用药习惯,统筹安排。重点照顾疫情急救用药,即使亏本也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医疗供应。麻醉、剧毒、限药,设立专柜、专人保管,严格按规定控制供应。对农村基层卫生院(站)、合作医疗站,取消批发起点,实行优先开单,优先收款,优先发货。各采购供应站和县(市)公司,经常派业务人员深入医疗单位,或定期召开供需座谈会,了解需求,互通信息,调剂余缺。医疗单位常因用药变化,造成一些药品积压或短缺,各级医药商业部门积极开展商品余缺调剂工作,在医疗单位之间牵线搭桥,既解决一些商品此多彼少的问题,又避免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经济损失。各地医药公司普遍建立联络员制度。将医疗单位划片,由专人负责。采取定点、定任务和送货上门等办法,加强业务联系。联络员经常到医疗单位了解库存、购药经费、用药变化和发病等情况。同时向医疗单位介绍货源,宣传推广新品种,研究解决医疗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困难。全省医药纯销售稳步上升,1958年为4523万元,1959年为6573万元,1960年为8275万元。
  60年代初期,受国民经济暂时困难的影响,销售额下降。1961年,全省医药纯销售额为7235万元,1962年降为6805万元。1962年,省统一分配的23种大型医疗器械,确定由福州站负责经营,全省统一分配。进口商品均由省医药公司统一申请分配,各地必须编报计划;出口金额计划由省统一安排下达。7月1日,省人委颁发《福建省商品分级管理办法》,将商品分成3类。医药3类品种中,中央各专业公司专业会议平衡商品123种,属于省管品种,其中:药材7种,西药42种,医疗器械49种,化学试剂25种。站、县、市公司不论是超计划购收或逾量,不得自行对省外交流。1963年,医疗销售额继续下降,为6243万元,是60年代的最低点。
  1964~1965年,省医药公司根据省卫生厅的安排,先后重点装备的县医院有云筲、龙海、上杭、邵武、建阳、浦城、莆田、长乐、顺昌、建瓯、连城、宁化、平和、寿宁、连江、武平、大田等17个县(市)医院,装备供应的主耍器械有X光机、万能手术床、万能产床、牙科综合治疗台、显微镜、高压消毒器、三折病床、保温箱、干燥箱、电冰筘、蒸馏水器、无影灯,以及电动吸引器、麻醉机、心电图机、肺动能测定器、人工气胸器、电动离心机、口腔科器械等33个品种150多台、套。重点装备供应的防疫站、妇幼保健院有安溪、长乐、云霄、建阳、邵武、上杭、龙海、浦城、建販、三明、罗源、莆田、度门巾、泉州市、惠安、南平市、漳州市等n个。装备供应主要品种有保温箱、干燥箱、显微镜、电冰箱、高压消毒器、血清凝固器、恒温水箱、真空泵、定时钟、水浴锅、肺活量计、体温计、血压计、蒸馏水器、天平、牙科综合治疗台椅、五官科椅、三折病床、外科器械、妇科器械、五官科器械、骨科器械、儿科诊察床,以及建站、建院开诊基本常用器械等70多个品种,2160余台、件。这两年,由于重点装备供应县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材的销售额增长较大,两年销售总额达1675万元。1966年医药商业纯销售7459万元,与1957年相比,年递增9.2%。其中:医疗器械821万元,年递增11.8%;化学药品4437万元,年递增10%;药材1533万元,年递增6%;中成药539万元,年递增9.9%。60年代后期,受“文化大革命”动乱的影响,医药批发业务进展不大,纯销售额在7300~8200万元之间波动。1970年,全省医药纯销售额7987万元,低于1960年。
  1971年起,医药销售额重新稳步上升,全省医药纯销售额为9423万元。1972年,销售实绩10693万元,完成年计划111.5%,比1971年增长13.5%。1973年,纯销售额11578万元,销售5大类均全面超额完成年计划。中药材供应有所改善,紧缺品种有所缓和,由1972年近百种降到55种,但多数地区还缺100余种,配方缺味情况还很突出。西药抗菌素类销售继续上升,磺胺类继续下降,磺胺嘧啶等4种片剂,销售量在1972年比1971年下降38%的基础上,又下降19%。1974年,20种大型医疗器械,由省医药公司,管理调拨指标,委托福州站集中经营。全省医药纯销售额12231万元。1976年,全省医药纯销售13587万元。
  1977年,全省四级批发网点已达477个,比上年增加79个,乡村的销售比重由1976年的40.9%上升为43.4%。1977年和1978年全省的购与销分别比1976年增长25.36%、36.8%与27.45%、36.74%。1977年医药纯销售为15444万元,1978年升为16908万元。1978年与1966年相比,年递增7.196。其中:化学药品8659万元,年递增5.7%;医疗器械2675万元,年递增9%;药材3972万元,年递增8.3%;中成药1602万元,年递增9.5%。为改善农村医疗卫生落后状况,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1978年,国家决定对全国县以下医疗单位进行医疗设备装备,装备的重点是化验室、手术室、放射科。福建省医药商业配合卫生部门组织了X光机、显微镜、离心机、保温箱、各类手术刀包、手术床、吸引器、麻醉机、无影灯等大量医疗器材供应。先后对全省912个公社卫生院、13375个生产大队的合作医疗站、73500个生产队的卫生员、31000名赤脚医生、16500名接生员进行不同程度的装备供应,据1972~1977年统计,6年时间供应农村装备70多个品种,3.36余万台、套。其中X光机300余台,超声波诊断仪30余台,各种手术刀包2100余套,简易手术刀包1000余套,男女结扎器械5000余套。农村装备销售占医疗器材总销售的12.03%。
  1979年,全省医药纯销售额18043万元,1980年增为19120万元。1983年,福建医药商业体制尚未下放,二级站是按经济区划组织商品流通,负责本供应区的医药商品的调拨供应。凡不是本地产品,一般不调出区外。除福州、厦门两站兼市公司的任务、搞批发业务外,其它二级站除了供应本地工厂一些原料药外,一般不搞四级批发业务。因此,国内销售额少,调拨供应区内县、市医药公司的金额较大,约占总销售额的60~70%。1984年,二级站下放所在地、市管理后,打破了按供应区组织医药商品流通的界限,医药市场多渠道流通形式,竞争激烈,开始影响医药商品调拨。二级站调拨给供应区县、市公司医药商品的销售额的比重下降40~50%。据邵武医药采购供应站统计,1985年总调拨额为1385.19万元,比上年总调拨额2189.27万元下降36.7%。其中:调区内各县(市)公司的仅984万元,占总调拨7196;各县(市)向二级站购进额占总购进额比例,由原来的5196下降到35%。同时,由于打破了以往的供应渠道,各级医药经营单位,可以跨地区、跨部门择优采购和销售商品,工厂可以自销,医疗部门可以直接向工厂进货,各医疗单位不象以往那样制订季度或年度用药计划给医药公司,致使医药公司难以预测医疗单位用药的需求,市场竞争较激烈。1986年,全省医药商业销售额为43929万元,比上年增长10.72%。1987年,医药销售额迗53867万元,比上年增长22.62%;全行业实现利税13435万元,比上年增长39.64%;实现利润10252万元,比上年增长49.14%。1988年,6大类医药商品购销总额137556万元,比上年增长40.43%,比1979年增长了2.18倍。国内销售6.4613亿元,已超过原计划1990年达到5.01亿元的指标。其中,化学药品国内销售实绩27972万元,完成年计划(23400万元)的119.5%,比上年增长27.9%。全省9个地(市)都超额完成销售计划,增长幅度也较大;65个县(市)公司中只有诏安、屏南、寿宁、永泰4个县比上年下降外,其余全部增长;25种二类药品完成年销售计划的有红霉素、咳必清片、痢特灵片、黄连素片、葡萄糖针、右旋糖酐、胰岛素针等7种,其他18种都没有完成销售计划;比上年销售增长的有11种,其他14种下降。1989年,医药商业6大类商品销售总额67612万元,比计划指标61460万元,超额完成计划的10%。
  各级医药经营单位在市场激烈竞争中,通过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不断完善经营管理,实行承包责任制、分类核算,并开拓其他经营方式,加强市场调查,提高服务质量。与医疗单位密切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展销会等宣传介绍产品,征求意见,开展横向合作,稳定供销关系,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福州医药采购供应站与医疗单位,本着互相支持、密切协作精神,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商卫协议。医疗单位在季度前20天内编好要货计划送给医药采购供应站,医药采购供应站对医疗单位供货采取“四优先”,即优先开单、优先发货、优先供应紧俏商品、优先调剂余缺。医疗单位一次购货万元以上者,免费送货上门。医疗部门亦给医药采购供应站提供商品信息反馈,为医药采购供应站编制商流计划、组织适销对路产品提供可靠依据。厦门医药采购供应站以品种齐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而占据批发市场的优势。1989年,福州药材采购供应站为县医药公司、医院、商店送货2700多车次,共1300多吨药材及中成药。永安市医药公司送货128次,药品256吨。尤溪县医药公司4个批发站做到不分上下班、节假日,顾客随到随开单发货,门市部设通宵窗,全年卖药达2600人次,金额5400多元。1990年,福州药材采购供应站送货上门205个单位,药品8000多吨。
  药品批发业务,国家规定由国营医药商业统一经营。但80年代以来,各地有不少单位和个人未按法定的程序领取“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法经营药品,非法从事药品批发业务。由此市场上出现伪劣药品、掺假、短斤少两、哄抬价格、偷税漏税等现象,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如柘荣的太子参专业市场、福州市的西门和晋江县的白桉等地的药材贸易市场。晋江县内坑乡白桉村,公开非法从事药材购销的有约50户,经销品种200多种,日贸易额在100可元上下,年成交额近3亿元;使大量伪劣药品流入医药市场。1989年以来,各地贯彻国务院指示精神,着手治理整顿,取缔无证经营,查处伪劣药品及各种违法行为。
  1990年,全省国营医药商业批发机构189个,1192人。纯销售60352万元,与1978年相比,年递增11.2%。其中化学药品30341万元,年递增1196;医疗器械6030万元,年递增7%;药材10723万元,年递增8.6%;中成药14234万元,年递增20%。1990年,医疗器材销售额5473万元,比1980年的2392万元增长1.2倍多;化学试剂销售额1225万元,比1980年的564万元增长1.17倍;玻璃仪器销售额348万元,比1980年的176万元增长97.7%。
  二、零售
  古代,医药合为一体。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医药逐步分设。福建早在1000余年前即有药铺,《闽都别记》记述闽王时期,福州鼓楼和建宁县均有药店。到宋初,各地设立官办医药机构。如宋建隆年间(960~962年》,仙游县开办“惠民药局”。南宋宝祐年间(1253~1258年),建宁知县廖邦杰在水东建“仁寿堂”,官给药给医。明代,除开设官办药局外,私营药店逐渐增多。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泉州有“秋水轩”、“泉水”、“菊水”、“丹水”等药铺。惠安县存“春生堂”药局。清代,药店就更多如嘉庆年间(1796~1820年),霞浦县有名望的药店有“香山堂”、“杜太和堂”、“宝生堂、“永年堂”、“隆寿堂”、“林祥泰”、“永和堂”等10多家。
  清咸丰三年(1853年),连尼(英国人)、蒋鹤书、王捷生、林榕生等4人在福州仓山区大岭顶合资开办“屈臣氏药房”。这是福建第一家西药店。主要推销香港屈臣氏药房制造的汽水、宝塔糖等西药。至19世纪末,福州富生、延龄、中英、白记、诊寿堂、华界、寿人氏、华英、况壶天、达尝堂、文明氏等药店先后开业。厦门西药房有寿人堂药房、寿世堂药店、中外药店等。各地开办较早的西药店有漳州达记药房、莆田振生堂药房、泉州群仁堂西药房等。
  民国期间,福建西药房、中药店逐渐增多。西药方面,福州有华新、可仁百吉、协和、利二、万家利、永安堂、德建等89家;厦门有五洲、三德、大同、中国、三洲等39家;泉州有群仁堂、东风、鼎丰、三泰、大华等43家。中药方面,福州有零售230多家,厦门有200家,泉州有134家。
  民国27年(1938年),日本侵厦,海运、内陆交通受阻,药品供应紧张。当时疟疾流行,奎宁(白药丸)奇缺,一药商囤积奎宁发财,在厦H鼓浪屿盖一洋房,被人称为“白药楼”。日本帝国主义飞机轮番轰炸福州,居民怕投掷毒气弹,在防毒弹配方中,需要亚硫酸钠。当时,福州市只有明华药店存有5桶,每桶100斤,原售价每桶5元。由于缺货,每桶价格竟提到500元(银元),高达100倍。30年代,福州一度鼠疫流行。治疗该病的进口“磺胺嘧啶片”100粒,原价一钱黄金,缺货就提价到一两。有位经纪人郑奎如,特地购买过期失效的606针,把原来的有效期字样擦掉,用同样油墨颜色印上新的有效期出售。此外,掺杂使假情况十分普遍,如山道年掺退热冰,糖精掺硫酸镁。福州的华南药房,曾经囤积血清几百支,在鼠疫蔓延时高价售出,以此牟取暴利。该药房还把上海名牌酊剂,每瓶倒出一半装入同样的瓶,然后掺入酒精和水,变成两瓶出售。福州诊寿堂药房自制的一种治蝴虫药“观音散",疗效远不如广州市宏兴的名牌货“鹧鸪菜”,销路打不开,药房就把“鹧鸪菜”原药装入,用“观音散”装璜,使之变成名牌货。福州市制造成药规模比较大、投资比较多、经营时间比较长的首推诊寿堂药房一家。民国31年U942年),福州市真性霍乱流行猖獗,生理盐水在医药市场上非常紧缺,诊寿堂老板明知店里没有制造注射剂的条件,却盲目制造,既没有试验,也没有消毒,未经卫生部门登记许可就投放市场,注射在病人身上,引起病患者全身颤抖。华南等药房也同样自制许多注射剂,危害病患者。诊寿堂药房自制成药占所经销商品的30~40%以上,其利润相当可观。老板为了保住“聚宝盆”,曾多次贿赂检查人员,并与国民党卫生局稽查科科长搭上关系,又通过卫生局高级人员办理登记手续,使自制的麦克得肺宝等成药获得卫生署签发的许可证,成为本市唯一合法的自制成药。
  民国37年(1948年),福州市西药业年营业额仅有200万元左右(按银元计算)。40年代末,在交通运输受战争影响的情况下,海陆交通有的被破坏封锁,货源紧张,药商乘机居奇抬价,牟取暴利。行商从上海等地携带回来的药品,由经纪人向药房推销,价格瞬息万变,有的一转手之间就能对本对利(赚的和本钱相等)。有的经过二三手,还有利可图,而病家却增加了负担。省内西药房大多集中在沿海城市,极少在偏僻山区。经营大户多为批零兼营,专业批发商很少。福州市资金和业务最大的是华南药房(该店1949年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折合黄金1300两,营业额占全市西药业的三分之一)。当时,商品分类有原料药类、成药类(包括自制成药)、注射药类、医疗器械类、敷料类、化学试剂类、照相器材类、牙科材料类、化妆用品类,香料类、调配处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营医药商业处于初创阶段,组织机构不健全,经营能力薄弱,各级医疗单位、国家机关、部队所需的药品绝大部分还是向私营药房采购。1951年起,福建国营医药商业机构陆续建立。省医药公司在福州东街口设立医药批发部和门市部,同时批零兼营医疗器材。在门市部设医疗器械(包括玻璃仪器)专柜和医药粉剂专柜经营。1953年,福建省医药公司开始进行成药下乡工作。卫生部批准下乡成药27种,省医药公司认为本省气候温和,减去冻疮膏,增加奎宁、鱼肝油两种。为了配合爱国卫生运动,将滴滴涕粉、滴滴涕液两种消毒药品也列入下乡成药中,共30种。各地医药公司除了组织部分人员下乡搞好药品供应工作外,依靠基层供销社、县百货公司或贸易公司兼营成药,使广大乡村人民群众能够就近买到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及小伤、小病的药品。当年乡村医药销售额约10万元。1954年,下乡成药增加了消炎片、阿斯匹林片、酵母片、乳酸钙片、轻泻片、小苏打片、药棉、绷带卷、纱布、小胶布、口罩、来苏尔等12种,销售额增至53.9万元。1954年,全省乡村医药销售额为577万元,占城乡医药销售额的20.2%。其中,中药销售额为512万元,占乡村医药销售额的88.7%。全省乡村医药人均消费额为0.62元,只有城镇的二十分之一。1954年,全省私营医药零售店有5095户,从业人员8360人,资本458.34万元,营业额1689.93万元,利润3.58万元。其中:经营中药4722户,从业人员7659人,资本370.3万元,营业额1349.33万元,利润3.51万元;经营西药373户,从业人员701人,资本88.04万元,营业额340.6万元,利润0.07万元。全省国营商业药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重比1951年的3.2%,上升到34.8%。
  1955年,随着农村合作化的发展,不少农业社培训保健员、接生员、兽医防治员。为了适应“三员”的需要,省医药公司组织有关厂家生产保健箱、接生箱等,供应农村。基层供销社经营成药网点增多,经营品种有60多种。1956年,全省医药行业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城市及主要集镇较大的药店或成为国营医药门市部,或改为公私合营药店及少数集体性质的合作药店。县以下农村小药店,绝大多数并入集体性质的公社保健院(站)。全省国营零售药店共有488个。1957年,全省乡村医药销售额为881万元,占城乡医药销售额的26.196。中药销售额占的比重降为35.5%,乡村医药人均消费额为0.72元,与1954年相比,增长41.2%。
  50年代末,各地医药企业要求职工在零售工作中待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坚持“五不”(不以生代熟,不以次顶优,不以假充真,不短斤少两,不卖霉烂变质、过期失品)。1960年,泉州市医药公司收到顾客表扬信72封,锦旗、奖状78面。在顾客意见簿上,留下表扬意见的有4672人次。泉州市医药商业企业开展了“十好”(政治挂帅好、生产收购好、供应服务好、经营管理好、增产节约好、调奄研究好、制度贯彻好、经验推广好、技术革新好、协作互助好)、"五满意”(医防保健满意、卫生防疫满意、工矿农村满意、城市群众满意、兄弟单位满意)竞赛活动,不断增加服务项目。在配方时,坚持一配一复核;付药时“三对”(对姓名、对签号、对贴数),以免差错。并设坐堂医生,为顾客免费看病开药方;代客煎药,送药;夜间开通宵窗,随时满足顾客急需用药。福州各药店在售药时,严格实行“三问三交待”(问病情、问年龄、问性别;交待服法、交待用量、交待注意事项)。中药配方坚持“三印”(估价、配方、复核)、“三核对”(对姓名、对剂量、对金额);配药按方位排列,不混堆;先煎、后入、另炖、后冲的药,另包并说明,确保病者用药安全有效。
  “文化大革命”中,零售店传统服务项目如坐堂医生,代客煎药、送药等被取消,职工职业道德观念削弱,服务质量下降。中药饮片紧缺品种增加,最多达167种。1976年10月,据福州华来药店调查,该店经营品种556种,其中满足供应占7196,长期脱销占1196,时断时续的占18%,紧缺品种合计约为159种,一般处方缺味多在2~3味以上,群众反映强烈。1977年,医药市场商品供应情况虽有所改善,全省紧缺品种降为100余种,但中药配方缺味问题仍然很突出,群众都说配药比看病难。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地中药门市部,普遍进行了修缮。为了增强竞争能力,扩大销售,各门市部利用门面橱窗广泛开展广告宣传,柜台、货架商品陈设也丰富、整洁、美观大方,各类商品明码标价。在管理上,门市部普遍推行“经营责任承包制”,实行职工奖金与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等挂钩。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恢复了医生坐堂、通宵窗、代客煎药、送药等服务项目,要求营业员配方抓药,注意审方,包装注明先煎、后下或冲服,坚持一问病(问患者性别、年龄、病情),二复核(核对品种、数量、剂量、价格),三交代(交代煎法、服法、禁忌)。把好营业人员素质关,要求营业人员先专业培训后上岗,能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介绍对症药物,供病家选用。各门市部还根据地方用药习惯,搞固定配方小包装供应。如闽南有“补冬”习惯,杀鸡宰鸭必配“四物”(即当归、熟地、白芍、川芎),或“八珍”、“十全大补”,或党参、黄芪、参、茸等滋补品。少年男女发育期,习惯使用“路打药”(即黄芪、熟地、白芍、当归、川芎、党参、牛膝、六汗、木瓜),或三七、参茸卫生丸、乌鸡白凤丸分别掺鸡、鸭炖食,以助长发育。闽西补冬用三七,闽北农民冷水田耕作喜服鹿茸。
  80年代,各地增设不少私人药店,国营、集体、个人医药零售网点星罗棋布,遍及城乡,全省医药零售额节节上升。1986年,紧缺品种由1976年的167种降为48种,配方齐全率达95%以上,基本上解决中药配方难的问题。但一些单位、个人乘改革开放体制转换之机,违法经营药品,出现“百业经药”的不正常现象。如宁德地区经营药品单位619家,其中证、照齐全的只有101家,仅占16%,这些非法经营药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同程度地存在销售伪劣药品、药品质量差、价格混乱等现象。
  80年代后期,全省国营医药商业实行“十优”(坐堂医生、问病抓药、代客煎药、送药、.药材加工、函购、专家门诊、咨询、夜市、三胞供应专柜)便民措施。据福州药材采购供应站统计,1985~1988年,福州市16家零售药店专家门诊1.46万人次,问病抓药11.95万人次,代客煎药8876剂,加工丸散免费切参2.26万人次,接方送药50.4万人次,函购邮寄219次。回春、华来等5个药店设立“三胞”(港胞、澳胞、台胞)供应专柜,1987、1988两年接待“三胞”5780人次,售药金额136.8万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合婴儿、儿童、老年、妇女等服用的各种滋补剂、蜂皇浆等营养补品和保健用品的销量扩大,医药消费结构起了变化,营养滋补类药品消费比重增加。据福州站、泉州站统计,1989年,营养滋补品销售占总销售的12%,1990年跃升为15%。国营零售销售不断扩大,1990年,全省零售销售4125万元,比1971年551万元增6.5倍。1980~1985年,零售销售占国内纯销售比重都稳定在17~18%之间,1986年以后由于批发销售额大幅度上升,零售销售额虽有增加,但所占比重下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医药志

《福建省志·医药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事物发端,下限断至1990年底。内容包括:药材、中成药、原料药、化学药品、医疗器材、其它产品、购存、销售、科研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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