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源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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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医药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297
颗粒名称: 三、资源保护
分类号: R282
页数: 2
页码: 21-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中药资源丰富,但近年来野生药材品种数量逐渐减少,家种药材逐渐增多。政府采取措施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区、颁布保护名录等。
关键词: 福建省 药材 资源保护

内容

50年代以前,福建中药资源长期处于自生自灭状态,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们无节制的采捕,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大自然的许多物种濒危或灭绝。从将乐县岩子洞考古发掘中,发现有10万年前的东方齿象、犀牛等许多动物化石。闽侯、福清等县发现了7000年前的虎、棕熊、印度象、梅花鹿、水鹿、犀牛等兽骨化石。《重纂福建通志•山川>记:“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位于漳浦县南三十里》之犀、象焉。漳盖自宋以来,象常患稼”。这些犀、象等大型动物近几百年已遭灭绝。宋《三山志》记载福州产地黄,清《闽产录异》记载福建有野生三七和鹿,这些物种早已绝断。60年代福建又从外省引进种植或饲养。
  1962年,福建省人民委员会为了保护中药资源,规定对珍贵、稀有或特产的鸟兽实行禁猎。对经济价值高而数量稀少的鸟兽,也要求严格控制猎取数量,并要求划出一定地段建立禁猎区,以保证珍贵野生动物的繁殖与增长。
  1957~1987年底,全省先后共建立11个自然保护区,即武夷山自然保护区、三明格氏栲(青钩栲)自然保护区、建瓯万木林自然保护区、南靖乐土亚热带雨林自然保护区、沙县罗卜岩楠木林自然保护区、屏南宜洋鸳鸯与猕猴保护区、永春牛姆林自然保护区、梅花山自然保护区、闽清县黄楮林自然保护区、邵武市将石自然保护区。其中,武夷山自然保护区于1979年7月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区。这些保护区内繁衍、生长着种类繁多的药用动植物,这些保护区的建立,对保护中药材资源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1984年7月,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布了《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福建列入名录的有刺沙椤、伯乐树、野茶树、福建柏、银杏、水松、鹅掌楸、长叶榧、半枫荷、土沉香(白木香)、天竺桂、白桂木、短萼黄连、台湾苏铁、八角莲、珊瑚菜、野大豆、油杉、黄山水兰、厚朴、凹叶厚朴、巴戟、紫草、延龄草等。
  1985~1988年,全省进行的中药资源调查中,发现中药资源的生态环境、品种结构、产地分布、产(藏)量消长等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归纳影响资源消长的因素,大致可分为自然因素与社会(人为)因素这两个方面。自然因素是风调雨顺或气象灾害、病虫害或不同生长阶段、新陈代谢、更新换代等。从福建自然条件总的来看,是有利于药材生长繁殖的,而灾害仅是短期的、局部的。对全省中药资源消长情况影响较大的是社会(人为)因素。有利的一面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步增加引种、试种,扩大野生转家种、家养,有不少品种资源呈上升趋势,如银耳、茯苓、巴戟、砂仁、蜜蜂、地鳖虫等。不利的一面是对野生资源采取掠夺式的开发利用,如无节制的狩猎,超前采收,“杀鸡取蛋”或炼山造林,给有些品种造成毁灭性打击。如建缻县刀霞打猎队,50年代以来,曾杀灭230头虎。80年代末,仍有人捕杀华南虎、大岩羊、云豹、斑羚等珍稀动物。总的趋势是野生药材品种数量逐步减少,家种(养)药材逐渐增多。
  1990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列入《保护名录》的有虎、豹、梅花鹿、黑熊、穿山甲、短尾猴、猕猴、大灵猫、小灵猫、中华大蟾蜍、黑眶蟾蜍、银环蛇、乌梢蛇、五步蛇、蛤蚧、凹叶厚朴、厚朴、杜仲、黄皮树、天门冬、龙胆、中华五味子、单叶蔓荆、金钗石斛、银杏、巴戟、白木香(土沉香)、珊瑚菜、八角莲、短萼黄连、花叶开唇兰(金线莲)等34种,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对这些药材的采收实行了狩猎许可证和采伐许可证制度,还建立检查证制度,检查、监督、保护药材的米收和流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医药志

《福建省志·医药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事物发端,下限断至1990年底。内容包括:药材、中成药、原料药、化学药品、医疗器材、其它产品、购存、销售、科研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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