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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文献辑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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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烟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277
颗粒名称:
三、重要文献辑录
分类号:
TS41
页数:
14
页码:
390-4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古籍文献资料记载了烟草在明朝万历末年从吕宋传入中国,最初被称为淡巴菰,后被称为金丝烟。其种植和吸食的方法逐渐传播到中国各地,并成为一种普遍的嗜好。烟草的种植和销售也成为了经济活动的一部分。
关键词:
福建省
烟草
重要文献
内容
一、古籍文献资料
(一)明•莆田姚旅《露书》卷九载:
吕宋国出一草,日淡巴菰,一名日醺。以火烧一头,以一头向口,烟气从管中入喉,能令人醉,且可避瘴气。有人携漳州种之。今反多于吕宋,载入其国售之。
淡巴菰,今甫中亦有之,俗日金丝醺,叶如荔枝,捣汁可毒头虱,根作醺。
(二)明•方以智《物理小识》卷九载:
淡巴菰烟草,万历末有携至漳泉者。马氏造之日淡肉果,渐传至九边。皆衔长管而火点吞吐之,有醉仆者。崇祯时严禁之不止。其本似春不老,而叶大于菜。暴干以火酒炒之,曰金丝烟,北人呼为淡把姑或呼担不归。可以祛湿发散,然久服则肺焦,诸药多不效其症,忽吐黄水而死。
(三)明•谈迁《枣林杂姐》载:
金丝烟,出海外番国,日淡巴菰,流入闽粤,名金丝烟。性躁有毒,能杀人。天启二年,贵州道阻梗,借径广西,始移其种,叶似薤,长茎,采而干之,刃批如丝,今艺及江南北。崇祯十六年勒禁私贩至论死,而不能革也。
(四)明•张介宾《景岳全书•本草隰部》卷四十八载:
……此物(按指烟)自古未闻也。近自我明万历时,始出于闽广之间。自后吴、楚间皆种植之矣,然总不若闽中者。色微黄、质细,名为金丝烟者,力强气胜为优也。
(五)明•杨士聪(①杨士聪:明崇祯人。)《玉堂荟记》载:
烟酒古不经见。辽左有事,调用广兵,乃渐有之,自天启年中始也。二十年来,北土亦多种之。一亩之收,可以敌田十亩,乃至无人不用。己卯,上传谕禁之,犯者论死。庚辰,有会试举人未知其己禁也,有仆人带以入京,潜出鬻之,遂为逻者所获。越日,而仆人入死西市矣。相传上以烟为燕,人言吃烟,故恶之也。壬午,余入京,鬻者盈衢,初以为异,己而知为洪督( ②洪督:指洪承畴,明万历进士,福建南安人,累官至陕西三边总督,兵部尚书等职,后降清。)所请开其禁也。
(六)清•王简庵《临汀考言》(康熙三十年版)载:
汀属八邑,僻处深山,本无沃野平原,尽系层峦叠嶂。所有田土,即使尽栽稻谷,不足民间日给,而所需食米,半资江西接济。是以山僻村农,惟知耕耘稼穑,从无种烟网利之徒。自康熙三十四、五年间,漳民流寓于汀州,遂以种烟为业。因其所获之利息,数倍于稼穑,汀民亦皆效尤。迩年以来,八邑之膏腴田土,种烟者十之三、四。殊不知八邑通计,每 年少收米谷,不下百余万石,且种烟之人,又必买谷以偿租,而穷民之食未,益致不敷。如本年四、五月间,青黄不接之时,适值江西遏籴,本地无谷可买……以致米价倍增。
(七)清•沈李龙《食物本草会纂》(康熙三十年)载:
(烟草)今海内遍地有之,闽产者佳,燕产者次,浙江石门产者为下。春时栽植,夏时开花。土人除一二本听其开花收种外,余皆摘去顶穗,不使开花,并去叶间旁枝,使之聚力子叶,则叶厚味美。每烟草一本,其顶上数叶名日盖露,味美;此后之叶递下,味递减。
(八)清•张煜南:《海国公余杂著》卷一《推广瀛环志略•小吕宋之华人日增》载:
小吕宋,一作马哩喇。土湿肥宜稻,产米最多,烟草尤盛。按俞正燮《吃烟事述》云:烟草出于吕宋之地,名曰“淡巴菰”。明时由闽海达中国,故今犹称“建烟”,谓其烟味最沉也。方氏《物理小识》:万历末,有携至漳、泉者,马氏造之,日“淡肉果”。肉字当是白字之误,“淡白果”即“淡巴菰”之转音也。又《蚓菴琐语》日:烟叶出闽中。不知实兆端于吕宋。北方多寒疾,关外至以马一匹易烟一斤。初惟南兵北戍者吃之。明末,遍处栽种,三尺童子莫不食烟,今沿而不改。举南洋诸岛,开园招工,种植者众,多属闽、广人。收成后,装载出口,得利甚溥。轮舶风行中外,销路极广,几于遍地皆然,无人不吸矣。或曰烟之性辛,可以祛湿发散,然久服则肺焦,似不宜多食也。至番薯,屈大均谓来自吕宋。植最易生,叶可肥猪,根可酿酒,兼可充粮食。近闻粤多旱田,冬季恐旱,多栽此物,以其足资口食也。其销售之多,几与烟草相埒云。
(九)清•俞正燮《癸已存稿》卷十一载:
烟草出于吕宋,其地名日淡巴姑,明时由闽海达中国,故今犹称建烟。道光十三年七月,琉球商船飘至日照,商人内洞村水、张二姓,船载烟草往福建售卖者,见山东巡抚奏,是吕宋琉球烟皆归福建。建烟味最沈也。……王逋《蚓菴琐语》云:烟叶出闽中,北地多寒疾,非此不治,关外至以马一匹易烟一斤。初惟南兵北戍者吃之;崇祯末,嘉兴遍处栽种,三尺童子莫不食烟。……俗士不知,见人不吃烟者,诮之曰明时人,不知明时人正吃烟也。由吕宋、琉球、朝鲜而闽广,由闽广而中土,而辽东,而蒙古,渐至满州。
(十)清•赵之谦《勇卢闲诘》载:
……烟草皆来自海外,中土人得而种之,依法制之,既行,遂擅其业。淡巴菰出吕宋,明万历末,漳泉马氏始造烟,传至九边。今则处处有之,而吕宋无闻矣。
(十一)四川《岳池县烟草志》载:
据县城南门黄氏家族谱记载:黄继儒原籍福建漳州府龙州西门外人,生于清顺治六年(1649年)。清政府迁民填川,黄继儒于康熙五十九年二月四日,偕妻室及四子等7人,迁入岳池下南街,万寿宫(现供销社)对面,开设商店经营福建条丝烟……。
(十二)清•陆耀《烟谱》载:
生产章
烟草处处有之,其初来自吕宋国,名淡巴菰。明季始人中土,又名金丝薰,或日相思草,辛温有毒,治风寒痹湿、滞气停积、山岗瘴雾。其气入口,不循常度,顷刻而周一身,令人通体俱快。《续本草》云:“醒能使醉,醉能使醒;饥能使饱,饱能使饥。人以代酒代茶,终身不厌。与摈榔同功,然火气薰灼,耗血损年,人每不觉。第一数闽产,而浦城最著。”彼土甚嗜者,连食不过一二筒,筒不过三四呼吸。或先含凉水在口,然后食之,云可解毒。盖吕宋至闽为近,故其种较真,产亦独盛。以余耳目所睹记,如浙江之塘西镇,山东之济宁州;衡烟以衡州名,川烟以四川名。闽广间又有日鸦片者,能壮阳道,嗜之不已,不出三年,其人必死,呜呼,可畏也哉。余尝随宦至山西之保德州,凡河边淤土,不以之种禾黍,而悉种烟草,尝为《河边叹》云云。盖深怪习俗惟利是趋,而不以五谷为本计也。
器具章
烟管亦日烟筒,北方直谓之烟袋。其法截竹为筒。闽人取烟置近根处,着火而自梢吸之,竹气清香。又先含水在口,故烟性虽烈而不受其毒。然火之所铄,竹老者半岁一更,稍嫩则月一再更,为用甚费。江浙则镂木为置烟之器,而截竹以为之管,朴实无华,田野间多用之。士大夫则用金银铜铁之类嵌其两头,又或用乌木象牙为之管,不久便裂,远不及竹。滇人象牙管内另制铜管纳其中,但取不裂,然与工匠仍夫纯用铜铁铸万者无异,每得火全管皆热,火气直达喉中,最易损人。又或以锡盂盛水,另为管插盂中,旁出一管如鹤头,使烟气从水中过,犹闽人先含凉水意,然嗜烟家不贵也。竹坚者可数年不断,岁久色黑,如退光漆,好事者以数金易一管。长者至与人等,不便携带,长一尺四五寸者佳。朝士于靴中置一管,长不过五六寸。
(十三)清•郭起元《论闽省务本节用疏》(清《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六)载:
某闽人也,窃愿言闽事。闽地二千余里,原隰饶沃,山田有泉滋润,力耕之原足给全闽之食。无如始辟地者多植茶蜡麻苧蓝靛糖蔗离支柑橘青子荔枝之属,耗地已三之一,其物犹足供食用也。今则烟草之植耗地十之六七。原烟出自西北边外,谓可以驱寒耳。今则遍于东西,饮烟者无间暑寒,为用与食盐等,而又胜之,闽中更甚。烟叶之雨露八地,则地苦而谷蔬不生,无益于人而害於嘉种。如此闽田既去七八,所种秔〓叔麦,亦寥寥耳。……闽地耗於植烟,既严其禁。然小民不知大计,终以烟草为利久……。
(十四)清•王士祯:《香祖笔记》卷三载:
今世公卿士大夫下逮隶舆妇女,无不嗜烟草者。田家种之连畛,颇获厚利。考之《本草》、《尔雅》皆不载。姚旅《露书》云:“吕宋国有草名淡巴菰,一名金丝醺,烟气从管中入喉,能令人醉,亦辟瘴气。捣汁可毒头虱。初,漳州人自海外携来,莆田亦种之,反多于吕宋。”今处处有之,不独闽矣。
(十五)清•叶梦珠:《阅世编》卷七载:
烟草,其初亦出闽中。予幼闻诸先大父云:“福建有烟,吸之可以醉,号曰干酒”。然而此地绝无也。崇祯之季,邑城有彭姓者,不知其从何所得种,种之于本地,采其叶干之。遂有工其事者,细切为丝,为远客贩去,土人犹未敢尝也。后奉上台颁示严禁,谓流寇食之,用辟寒湿。民间不许种植,商贾不得贩卖,违者与通番等罪。彭遂为首告,几致不测,种烟遂绝。顺治初,军中莫不用烟,一时贩者辐辏,种者复广,获利亦倍初价,每斤一两二三钱。其后已渐减,今价每斤不过一钱二三分,或仅钱许,此地种者鲜矣。
(十六)清•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三载:
烟草名淡巴菰,见于《分甘余话》,而新城又本之姚旅《露书》,产吕宋。关外人相传:本于高丽国,其妃死,国王哭之恸,夜梦妃告曰:“冢生一卉,名日烟草,细言其状,采之焙干,以火燃之,而吸其烟,则可止悲,亦忘忧之类也。”王如言采得,遂传其种,今则遍天下皆有矣。其在外国者名发丝,在闽者名建烟,最佳者名盖露,各因地得名。如石马、佘塘、浦城、济宁,干丝油丝,有以香拌人者,名香烟;以兰花子拌入者,名兰花烟。至各州县本地无名者甚多。始犹间有吸之者,而此日之黄童白叟,闺帏妇女,无不吸之,十居其八,且时刻不能离矣。谤云:开门七件事,今且增烟而八矣。更有鼻烟一种,以烟杂香物花露研细末,嗅入鼻中,可以驱寒冷,治头痃,开鼻塞。毋烦烟火,其品高逸,然不似烟草之广且众也。
(十七)清•曹斯栋:《稗贩》卷八载:
烟草种出吕宋国,名“淡巴菰”,曰“相思草”,曰“淡肉果”,曰“担不归”。姚旅《露书》称“金丝薰”,捣汁可毒头虱。按淡巴者、原属吕宋旁近小国名。王圻言:“其明初曾入贡,有城郭宫室市易,君臣有礼。”黎士弘云:“烟草,万历间,始自日本,传于漳州之石马。细切如缕,灼以管而吸之。吕宋人食法,用纸卷如笔管状,名几世留,然火吸而食之。”(中略)明熹庙时童谣云:“天下兵起,遍地皆烟。”未几闽人有此种,名日“烟酒”。崇祯朝悬为厉禁,而贪墨吏借此名以破人家者不少。(下略)
(十八)清•渚联《明斋小识》(道光)载:
黄烟产自闽中……予幼时有所谓大号抖丝、抖绒者,每斤价一二百文。继有顶高、上高、超高之别,后又易为头印、二印、三印、四印、最高之价至每斤一千六百文。此亦踵增一证也。
(十九)清•陈琮《烟草谱》载:
建烟,闽中以百里所产,常供数省之用,非人力独勤,种植独饶,良田地气使然也。
闽中黄烟“最上者为上印,至有千钱易烟半斤者”
今闽地于五、六月间新烟初出,远商翕集,肩摩踵错,居积者列肆敛之,懋迁者牵牛以赴之。村落趁墟之人,莫不负挈纷如。或遇东南风,楼船什百,悉至江浙为市,以收成之丰歉定价值之贵贱。
(二十)清•《台湾府志》载:
淡巴菰冬种春收,晒而切之,以筒烧吸,能醉人。原产湾地,明季漳人取回种,今名为烟,达天下矣。
(二十一)清•郭柏苍《闽产录异》(光绪丙戌版)卷一载:
烟叶,各属皆种,下游尤盛。废良田,竭人力,其害甚于罂粟。
长汀黎大参(士弘)尝有书云:“仪狄始造酒……如烟等类者乎?(今之水烟,鼻烟、鸦片,已在黎公意料之中。)江河如故,运会无穷,真可浩然长叹也。”
(二十二)清•铢庵《人物风俗制度丛谈•焚香与吸烟》引《食烟考》载:
烟,……制法:取叶日干,和以茶油,切细丝入碗中,火食之,氤氳馥郁,能避寒食恶气。出福建浦城、龙岩州者其最著也。……大都、天下通行者,曰社塘锭子,曰浦城,曰兰花,曰奇品……”。
(二十三))清•申涵光《迟山堂凫史》
烟,种类不一,建烟、满烟尤贵。
(二十四))清•朱履中《淡巴菰百咏》序载:
淡巴菰,烟草也,种出吕宋,一名相思草,其说本之洋渔山人,而山人又本之姚旅《露书》,刘在园则谓自高丽来者。或云淡巴,西南海中国名。烟之为菰所由肪也,说如聚讼。余尝流寓台阳,闻番语,皆称烟为淡巴菰者,此一证也。盖吕宋去台地为近,因创自漳泉,总之非海内所习见也。
二、清朝至民国档案资料
(一)广西学务处《为学生林觐光赴日本学习卷烟事呈文》
咨呈事,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初四日,据广西高等学堂学生林觐光禀称:学生现年二十三岁,系福建永定县附生,随父营商来桂,在十字街开设林福裕条丝烟店。蒙高等学堂监督沉道宪,考取师范,毕业后改入本科肆业。迩闻宪台咨派学生出洋,觐光籍非桂林,未能附骥,情愿自备资斧及入学费用,随同学诸子前往日本游历,学习卷烟实业,并携带福建、两广出产烟叶前往试验。学成自带机器回桂林制造,伏乞给咨立案专情。据此,当经本处批准,随同官费留学生,会齐前往,并派员护送涂咨请。
出使日本大臣兼游学生监督杨,照会日本文部省,送人相当之学校肆业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部,请烦查照,立案施行,须至咨者。
咨呈
商部大堂
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
(二)清政府农工商部批复广西学务处《为学生林觐光拟自费赴日本学习卷烟事呈文》
为咨复事,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初二接,据呈称:学生林觐光禀称,随父营商来桂,开设林福裕条丝烟店,蒙高等学堂监督沉道现宪政,考取师范学生,毕业后改入本科肆业。迩闻宪台咨派学生出洋,觐光情愿自备资斧、学费,随同学诸子,前往日本游历,学习卷烟实业,并携带闽广出产烟叶,前往试验。学成自带机器回桂制造,伏乞给咨立案等情。据此,当经本处批准,随同官费留学生会齐前往,并派员护送涂咨请。出使日本大臣并游学生监督杨,照会日文部省,送入相当之学校肆业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查照、立案等因前来。查卷烟一项,编行国中,无能改用土产烟叶,考究材料并配合法,制成纸烟适合时兴,众商业抵制之一大端。该生林觐光,自愿备资东游,专习卷烟,回桂仿制,于实业极有裨益,用意殊堪嘉。除立案外,当应咨复
贵处查照。转饬该生,专心考察,有心得,译出实业论著名书,随时送部核阅,是所厚望,至咨者。
右咨
广西学务处
咨广西学务处学生林觐光备咨赴日学习卷烟予立案由
平均司李 拟
参函阅过
光绪三十二年四月(三)福建省商务议员何成浩《为烟号亏折拟改良制烟以挽利权事申文》及清政府农工商部批复札
二品顶戴按察使衔商部议员署理福建兴泉永道兼办农桑总局存记特用道为申报事:窃惟烟叶一货,虽非日用要需,然民间嗜好已深,几与米薪并重,实为近世绝大销品。其生产之丰歉,制造之良窳,不可不随时调查,设法整顿。查福建汀州府永定县属所产烟叶,质味尚佳,商人制成烟丝运销各省,计其所值,约在百万。近自外洋卷烟畅行,各种社会利其轻便,用者渐多,条烟之销路遂日形减色。去年永辖抚溪一带制烟巨号,亏折闭歇者,已有九家之多。商人不明原因,往往倭诸气运,殊不知此盈彼绌,乃属一定之理。若不及早改良,过此更难设想。日前派员驻汀,随时考察,旋将该属烟叶禀送来省,经议员详加考验,似可改制纸烟。如果试制合法,其香味必胜寻常。闻日本东京浅草区横山浅治郎家所制纸烟机器,每具价仅日洋拾壹元,以一人一机之力,每日可制成一万二千枚,价廉工省,试办亦不甚难。现已由议员函致闽省派驻东洋调查商务委员候补通判余尔音,就近先购两具,并考察制法。觅购专书寄闽,以便先行依法选工,试为改造。果可合用,再行广招股本,就地设立公司开办,以挽固有利权,而保永民生计。合将调查条烟失败情形,酌拟试制纸烟办法,连同原送烟样,一并具文申送,伏候贝子爷
察鉴为此备由申乞大人
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烟叶样一匣
右申
商部
光绪三十二年五月十七日
福建商务议员何成浩
农工商部
为札复事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接据申称:福建汀州府永定县属,素为产烟之区,自外洋卷烟盛行后,条烟销路遂因之日形减色。议员等有鉴于兹,思设法改造,以期挽回烟叶;已函购日本制烟具两副,以便试造,如果合用再行广招股本,设立公司。以挽利权而保民生等因。查福建烟叶本为商务大宗,自通商以来,制作日精。英、美、日等国更贩运烟叶制成纸烟进口,侵我烟利,致有日下之势。该议员考求良法,仿造以为补救,深堪嘉尚。据称现已函购日本制烟械器,先行试造,再图扩充。急应赶紧试造,如果办有成效,再为设立公司收回烟利,于永民生计不无裨益。为此札饬,札到,该议员即便遵办,仍将办理情形随时报部为要。
此札。
右札福建商务议员何道成浩准此。
(四)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要求取消福建新行纸烟印花税
1.上海华侨联合会等给大总统等的电(1923年)
大总统、国务院、农商部、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钧鉴:据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函称:福建新行纸烟印花税,值百抽二十。查政府十年与英美烟草公司议,加抽二五及出厂捐,订有条件,八年为期,华洋一律。未能减轻国货之税,以提倡国内实业,已属痛心。原加之二五及出厂捐,已极繁重,商力业有难胜,今复再加重税,虽云取诸用户,仍必加诸售价。价增则销路必减,销路减则[营业]只有停止福建营业,以免亏损。闻英美等洋商烟公司闽厦营业,亦因此停止,可见此中实有为难情形。或以广州现在亦征此项纸烟税为解,不知政府前与英美订立二五等捐时,广东在该约范围之外,而闽省原在该约协定之内,应照该约原案办理。敝公司仰体国家现在财政之艰难,未敢遽望国货捐税轻于洋商,但求华洋一律,洋商如可照办,华商无不遵行。倘专责之华商,是华商无以自存,当非国家提倡实业之本意,请予维持等语。查该公司所制纸烟,乃机器仿造品,创办十八年,惨淡经营,且有成效;平日对于社会公益慈善,深明大义,乐捐巨款,甚为热心。近年派遣欧美留学生,厥功尤伟。华侨归国自办之实业,此为最巨,如该公司者已如硕果晨星,年中挽回利权,实非浅鲜。倘不力予维持,影响所及,皆视实业为畏途。且商业苟有微利可图,莫不争先恐后,该公司非有万不得已苦衷,何致遽停该省营业,自损利益?即国家为税法计,应使国内实业繁兴,税源自广,若徒加重捐税,致使商民失业,实业凋零,即原有之税源亦且不保,于官于商,两无所益。夙仰钧座维持实业,体恤商艰,乞电福州、厦门各当道,迅将值百抽廿之案取消,仍按二五捐成案办理,以维商业,不胜迫切待命之至。华侨联合会、中国国货维持会、中华工商研究会、中华烟酒联合会等叩。
2.国务院给农商部的公函
径启者:准华侨联合会等电称,据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函称,福建新行纸烟印花税值百抽二十,虽云取诸用户,仍必加诸售价,只有停止福建营业,以免亏损,请予维持等语。乞电福州、厦门各当道,迅将值百抽二十之案取消,仍照二五捐成案办理,以维商业,等因到院。除原电业据分致不另抄送外,相应函达贵部,查核办理。
此致
农商部
国务院印
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一日
3.上海华侨联合会等为厦门捐局声言标封局仓、拍卖存货给大总统等的电
上海华侨联合会等电
大总统、国务院、农商部、烟酒事务署督办钧鉴:前以闽厦加抽纸烟税,致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停止该处营业,乞予维持一电,计陈钧鉴。顷接该公司函称,接厦门分公司电称:捐局声言标封局仓,扣卖存货,严缉主任,事机急迫,哀呈维持等语。查商人营业,有利则兴,无利则止,本属营业自由,并无违犯法律。今因税捐繁重,不能坐受亏折,万不得已,至于停止营业,已属痛苦难堪,倘再加之累,影响所及,如实业前途何!驻厦军政长官素恤商艰,久为商民佩仰,对于实业,当必矜恤维持,或当时捐局未知该公司确有为难情形,致有误会。查最近邮电加价一事,价加而用户少,收入反减;及取销加价,收入复增。可见国家税法,不在抽重捐而加税额,贵在廓商业而浚税源。敝会等以实业前途,关系甚巨,不得不再为哀呼。查原有二五出厂捐,已甚繁重,乞迅电厦门军政长官查照前电,将拟加之值百抽二十之捐取销,仍照原二五捐成案办理。迫切陈词,伏维矜鉴。华侨联合会、中华国货维持会、中华工商研究会、中国烟酒联合会等叩。卅。
农商部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四日收。
4.国务院给农商部的公函
径启者:准上海华侨联合会等卅电称,顷据厦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电称,捐局声言标封局仓,拍卖存货等语。查商人营业自由,并无违犯法律,今因税捐繁重,停止营业,已属痛苦难堪,倘再加之罪(累),如实业前途何!乞迅电厦门军政长官查照前令,照原二五捐成案办理,等因到院。查此案前经该会等来电,吁请取消加捐,业已函达贵部核办在案,兹准前因,除原电已据分致不另抄送外,相应函达贵部查照,并案办理。此致农商部
国务院印
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三日
5.农商部给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的咨
农商部为咨行事:据上海华侨联合会等电称:据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函请转恳电行福厦当道,迅予取消福建新行纸烟印花税值百抽二十,否则只有停止福建营业,以免亏损等语。查该公司所制纸烟,惨淡经营,著有成效;平日对于社会公益慈善,深明大义,乐捐巨款。近年派遣欧美学生,厥功尤伟。华侨归国自办之实业,此为最巨,挽回利权,实非浅鲜。倘不力予维持,影响所及,皆视实业为畏途。苟非万不得已,该公司何故停止该省营业,自损利益?乞电福厦当道,迅将值百抽廿之案取消,仍照二五捐成案办理。等情到部,应如何办理,既据分电有案,相应咨请贵署查核办理,并希见复。此咨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部印
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七月
6.农商部再次给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的咨
农商部为咨行事:前据上海华侨联合会等电,以闽厦加抽纸烟印花税值百抽二十,致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停止该处营业,请予维持等情。当经本部咨请查核办理在案。兹又据该会等电称,顷接该公司函称,接厦门分公司电称:捐局声言标封局仓,拍卖存货,严缉主任,事机急迫,哀吁维持等语。查商人营业,有利则兴,无利则止,本属营业自由,并无违犯法律。今因税捐繁重,不能坐受亏折,万不得已至于停止营业,已属痛苦难堪,倘再加之累,影响所及,如实业前途何!乞迅电厦门军政长官查照前电,将拟加之值百抽二十捐取消,二五捐成案办理。等情到部,除原电业据分陈不另抄送外,相应咨请贵署查照,并案核办见复可也。此咨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部印
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九日
7.农商部复国务院的公函
径复者:承准函开:据华侨联合会等电,请电福州、厦门各当道,迅将新行纸烟印花税值百抽二十之案取消,仍按二五捐成案办理,以维商业等情,函请查核办理。等因到部。查此事迭据该会电请,业经本部先后咨请全国烟酒事务署查核办理,相应函复贵院查照可也。此致国务院
部印
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十六日
8.全国烟酒事务署给农商部的咨复
全国烟酒事务署为咨复事:本月七日准贵部咨开:据上海华侨联合会等电称:据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函,请转恳电行福厦当道,迅予取消福建新行纸烟印花税值百抽二十,否则只有停止福建营业,以免亏损等语。查该公司所制纸烟,惨淡经营,着(著)有成效。平日对于社会公益慈善,深明大义,乐捐巨款;近年派遣欧美学生,厥功尤伟。华侨归国自办之实业,此为最巨,挽回利权,实非浅鲜。倘不力予维持,影响所及,皆视实业为畏途。苟非万不得已,该公司何致停止该省营业,自损利益?乞电福厦当道,迅将值百抽二十之案取消,仍按二五捐成案办理。等因到部。应如何办理,既据分电有案,相应咨请查核办理。等因。正在核办间,本月九日又准咨称,据该会等电称,顷接该公司函称,厦门分公司电称,捐局声言标封局仓,拍卖存货,严缉主任,事机急迫,哀吁维持等语。查商人营业,有利则兴,无利则止,本属营业自由,并无违犯法律。今因税捐繁重,不能坐受亏折,万不得已至于停止营业,已属痛苦难堪,倘再加之累,影响所及,如实业前途何!乞迅电厦门军政长官查照前电,将拟加值百抽二十之捐取消,仍照二五捐成案办理,等情到部。除原电业据分陈,不另抄送外,相应咨请查照,并案核办见复。各等因,准此。查此案前据该会等分电到署,业经行查在案。准咨前因,除俟查明后再行函达外,相应先行咨请查照。此咨农商部
署印
督办王毓芝
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十四日
9.农商部给上海华侨联合会等的批农商部批第272号
原具呈 人上海华侨联合会等
请转行福厦当道迅予取消福建新行
电二件
纸烟印花税值百抽二十由
呈悉。当经本部先后咨行全国烟酒事务署查核办理,兹准复称:查此案前据该会等分电到署,业经行查在案,应俟查明后,再行知照,咨请查照。等因到部。合先批示,仰即转行知照可也。此批。
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文件资料
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
闽政[1983]综733号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委《关于建立我省烟草专卖机构的报告》的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1981]85号文件和国家《烟草专卖条例》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经委《关于建立我省烟草专卖机构的报告》,现予批转,请遵照执行。
组建烟草专卖机构,是按专业化协作原则改组工业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加强烟草行业集中统一管理的需要,对有计划地发展烟草生产,提高质量,改善供应,调节消费,增加积累,具有重大意义。这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轻工、商业、供销、农业等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树立全局观念,统一思想,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切实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共同搞好烟草专卖机构的组建和有关交接工作。各级烟草专卖机构所需人员编制,原则上从原有业务单位人员编制中划转,专卖行政管理人员的新增编制,待后研究确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建立我省烟草专卖机构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闽政[1983]550号、国务院[1981]85号文件和《烟草专卖条例》的规定,由我委一位副主任负责,抽调轻工、农业、供销、商业等有关人员参加组成“省烟草专卖局”、“省烟草公司”筹备小组,并派专人前往安徽、广东两省进行调查研究,学习他们组建烟草专卖机构的具体经验。现结合我省情况,对成立“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和“福建省烟草公司”及其下属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务管理,以及现有企事业体制及经营业务划转等问题,报告如下:
一、各级烟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各级机构和人员编制,从实际出发,按照“经济区划、商品流向、减少层次、避免重叠、业务多少、经济效益”的原则来设置,从省到县的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均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在同一城市不设重叠的二个机构。具体如下:
(一)成立“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和“福建省烟草公司”。省烟草专卖局为行政管理机关,对全省烟草专卖实行全面的行政管理;省烟草公司是烟草的生产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统一领导、全面经营管理全省烟草行业的农工商、产供销、人财物和内外贸业务(卷烟市场安排和销售业务,烟草公司管到批发;零售仍归商业、供销部门和经批准的集体、个体商业经营)。
省局、公司下设七部二室,即政治部、办公室、专卖办公室、生产供应部、烟叶经理部、销售部、科学技术部、财会物价部、计划基建部。另设福州地区销售部,为直属机构。
(二)在卷烟(含雪茄烟)厂所在地(市)、烤烟集中产区、进出口业务口岸和卷烟销售量大的厦门、龙岩、龙溪、晋江等四个地、市,设立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分公司,分别负责四个地市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工作,烟草、卷烟的生产、收购、调拨和当地市场销售业务。龙岩、漳州、泉州三个市不再设立专卖局和烟草公司。
福州市设立市烟草专卖局和烟草批发部,负责本市专卖行政管理和三级批发业务,不再设立烟草分公司。
三明、莆田市设立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不设分公司。
进出口业务先由厦门分公司负责开展。
(三)各县(市)均设立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全省烟草专卖机构人员总编制一千四百一十二人,其中一千二百一十四人,由业务移交单位,从现有人员编制中划拨、调配使用,不得超编,并相应减少移交单位的原有编制;尚有一百九十八人,系新增专卖行政管理人员,需另批新增编制(其中省公司、分公司及福州市各四人,松溪等十二个县各二人,其余的县各三人)。
人员编制的分配,按烤烟产区和非烤烟产区,烤烟产区参照烟叶种植、收购、加工任务多少确定;非烤烟产区参照卷烟销售量大小确定。(附全省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系统机构人员编制表一、二)
二、现有企事业体制及经营业务划转
省轻工业系统的厦门、龙岩、云霄、罗源畲山卷烟厂和泉州雪茄烟厂;省农业部门负责的烤烟生产和所属的永定先锋烤烟良种繁殖基地、技术推广站、龙岩地区烟草研究所、云霄烤烟试验场等全部划转各该地市的烟草分公司管理。
省供销社土产公司系统经营的烤烟收购、复烤、调拨业务;省商业厅糖业烟酒公司系统经营的卷烟二、三级批发业务,全部划归各级烟草公司经营。烤烟收购,原则上烟草公司直接设点收购;设点暂有困难的,可由县烟草公司委托供销社代购,并签订代购合同。
上述系统(从省到基层)的专业科技和业务人员,专用物资、工具设备、仓库(包括在建的专业仓库)、烤房、厂房、财产、预购定金、自有流动资金、专营资金、库存商品和债权债务等,均全部按帐面划交省和各级烟草公司管理;属于综合性的人员协商调配(福利金、奖金按调配人数随同移交);混合使用的仓库,协商解决,如划交有困难,可给予借用或租用;新建待分配的职工宿舍,由原单位本着一视同仁的原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安排,产权仍归原单位。在交接工作中,双方都要从生产工作出发,顾全大局,发扬风格,以利烟草机构组建工作顺利进行。
交接时间一律从文到之日起进行。各项财产交接一律以一九八三年度会计决算为依据。
三、财务管理体制
省烟草专卖局和省烟草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建立之后,建议将体制上划中国烟草总公司。上划后请总公司解决我省烟叶收购奖售粮食差价补贴,支持发展我省烟草事业,并在财务分成上给予照顾(具体方案待机构成立后与总公司商定)。
在体制上划总公司之前,全省烟草公司系统实行三级管理省公司,分公司,县(市)公司,二级核算(省公司,分、市、县公司均为基层独立核算单位),并从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起实行系统核算,向省财政单独立户。
工商税收仍交地方财政计算收入。各级烟草公司按现行税收政策和有关规定交纳税金。专营利润仍交中央。
有关企业划归烟草公司后,其财务体制和预算等指标的划转,由省财政厅与省烟草公司共同商定后,另行联合通知。
分公司、市县公司实现的全部工商利润,均直接上交省公司,由省公司统一向省财政解交总算。经济利益分配,应本着兼顾国家、地方、公司和企业利益的原则审定。具体分成办法和比例,由省烟草公司和省财政厅商定,并允许在年初预提一定金额,投入发展生产需要,年终决算。
省烟草公司所得分成利润,除集中一部分留作应急外,应据实及时分解下达各基层企业掌握使用。
在总公司财务制度未统一下达和省公司未作新规定前,各烟厂仍执行工业财务制度;烟叶收购和卷烟销售仍执行商业、供销财务制度;农业的场、所仍执行原有的财务制度,但实现的利润均应及时上交省公司。事业单位所需经费要按时编报计划,经审批后拨给。
四、领导关系和干部管理
各烟草专卖局为省烟草专卖局的直属单位;各分公司、县(市)烟草公司为省烟草公司的直属企业。各分公司受省公司委托管理辖区内的县公司的财务、计划的分解;财务、统计报表的汇总和有关业务的经营管理。各级局、公司其工作分别受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和当地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一级专卖局、烟草公司为主,党的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由地方管理。
省局、公司为副厅局级单位,隶属省人民政府领导,业务归省经委管理。分公司(局)和福州市局为副县团级,县(市)局、公司为科级单位。
省局、公司的正副书记、正副局长、正副经理,由省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任命。局、公司二级机构班子由局、公司任命。
各地专卖局和烟草公司的正副书记、正副局长、正副经理;分公司(局)和福州市局的正副书记、正副局长、正副经理由地方提名,由省局、公司审批任免。分公司的正副科长,征求当地人事部门意见,由分公司任免。
五、具体要求
组建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是按专业化协作原则改组企业的一个重要步骤,这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迫。因此,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树立全局观念,切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规定办理。要求:
省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于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正式挂牌成立,一九八四年一月底交接完毕;
下属各局、公司于一九八四年一月份组建,二月份交接完毕。
下属各局、公司的组建,交接工作,均应在行署、市、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地、市、县经委主持,会同农办、财办等有关部门商定办理。
为了加快组建速度,确保生产和供应工作的正常进行,建议省府召开地、市、县政府分管这一方面工作的领导人员会议,部署贯彻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的组建和交接任务。
在烟草专卖局、公司未正式建立的市、县,其烟草的产供销业务,仍由糖业烟酒公司和土产公司负责,并执行省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下达的专卖管理和生产、收购、调拨、批发计划任务。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市、县和省直各有关部门执行。
福建省经济委员会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三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烟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全方位记述了福建省烟草业发展的情况。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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