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划 统计 基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烟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26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计划 统计 基建
分类号: TS41
页数: 5
页码: 341-3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福建省烟草公司成立前,烟草行业的基建工作发展缓慢。然而,自1984年起,福建省烟草公司开始重视基建工作,并制定了相关原则。生产性建设方面,投资资金逐年增加,包括卷烟厂、烟叶复烤厂和烟叶收购站等。非生产性建设方面,福建省烟草公司建设了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食堂等基础设施,改善了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福建烟草行业的基建工作逐渐提高了生产和管理水平,为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 福建省 烟政 计划

内容

一、计划
  (一)计划编制
  烟草实行专卖后,烟草的计划上报与下达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即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报送年度计划时,同时也报送省计委。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年度计划要报送国家计委批准后,又分别下到计委、烟草两个系统,两个渠道逐级下达。计委主要抓宏观管理,仅下达各省(市、区)卷烟与烤烟的产、购、销、调总量计划指标。烟草系统逐级下达计划比较细致。其中,有烤烟与卷烟产、供、购、销、存计划指标,卷烟分等级生产计划指标,以及各项经济指标。
  1985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明确规定卷烟生产、调拨、烤烟收购、调拨计划属于指令性计划。卷烟生产品种与品种调拨为指导性计划。机制雪茄烟也纳入调拨计划,烟丝属调拨外品种,各二级站之间自由交流。
  1986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在《烟草行业业部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卷烟(包括雪茄型卷烟)生产、调拨、出口,烤烟收购、调拨、出口均为国家指令性计划。烤烟分等级调拨,卷烟分品种调拨为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计委的总计划进行下达。指令性计划,必须严格执行,省级烟草公司如需调整,须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计委,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计委转报国家计委批准,方可执行。而指导性计划,如需调整,也须报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转报国家计委备案。
  1987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通知,缩减国家指令性计划。国家指令性计划仅限于卷烟生产与销售、烤烟收购。而卷烟品种生产,其中甲级烟、滤嘴烟、精装烟以及工业总产值概为指导性计划。
  198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1989年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又明确规定,烤烟生产、收购、调拨、供应、出口计划和卷烟生产、销售、出口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而工业总产值、甲级烟、乙级烟、滤嘴烟、混合型烟属指导性计划。
  1991年,国家计委、国家烟草专卖局为了扭转全国卷烟产大于销而出现低价倾销状况,对卷烟生产实行限产压库促销政策。
  历年来福建省烟草公司遵照国家下达各项计划指标,做好编制上报计划和下达计划工作,征询和协调有关部门意见,编制与下达计划,严格执行限产压库指示,强调各卷烟厂、地(市)分公司百分百执行,并建立相应的计划考核制度。
  (二)计划执行
  加了加强对产、供、销活动的宏观调控,完善计划管理,福建省局(公司)在具体执行中重点抓卷烟年度生产计划管理和季度供需平衡。在卷烟生产计划方面,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如果要求增产,则按照实际情况,逐及上报增补计划,经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计委批准后方可执行;盲目超产者,要追究领导人责任,并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在产、销活动中,为了保持供需平衡,稳定市场和卷烟价格,福建省局(公司)对省内烟的调出和省外烟的调入逐季(1992年后改为分上半年、下半年)提出控制指标,作为指导性计划下达。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省局、省公司一般实行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并反馈给各卷烟厂、分公司。限产压库政策给全省卷烟市场带来好势头,价格稳中有升,提高了各烟草企业经济效益。
  实行专卖10年来,福建省烟草行业在产、供、销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执行、反馈等方面形成了一套管理模式,并逐步走上正轨,对行业的上下沟通,指导企业的经营活动均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烟草行业的统计工作随着烟草管理体制的变化而变化。1950年4月至1952年12月,国营贸易统计制度一律按国家贸易部制订的《国营贸易企业统计制度》执行,只报送几种国计民生重要品种的主要统计表。1953~1957年,执行国家商业部制订的《国营商业统计制度》。1964年,执行《196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1966~1969年,统计工作处于中断状态。1970~1983年,执行省糖烟酒公司的《商业统计制度》。烟叶执行省供销社的《商业统计制度》。
  1984年,各级烟草公司成立以后,统计工作受行业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根据行业的特点,分为工业统计、商业统计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行业内部实行分级领导,各年度统计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各级统计遵照“及时、准时、全面”的原则向上一级烟草专卖局报送报表,定期为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和监督等3大功能。统计工作承担从收集原始凭证、登帐、汇总到编表上报的全部任务,为各级领导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服务。福建省烟草行业各项统计,坚持以月份和季度形式整理出全省卷烟与烤烟生产、收购、调拨、销售和库存的数量、金额、流向、等级结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各省、市烟草行业生产、销售动向等全面资料,整理福建烟草行业的历史统计资料。1991年以后,根据烟草行业竞争剧烈、市场多变的情况,增加了卷烟品种库存旬报。嗣后,又增加卷烟销售价格档次月报表。此外,结合调查研究,把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起来,搞好决策咨询和信息预测,及时掌握全行业的动向,并提出具体建议。
  三、基建
  福建省烟草公司组建以前,全省烟草工作是由农业厅、轻工厅、商业厅、省供销社等4个部门共管。由于受历史的局限和分散管理的制约,烟草行业的基建工作发展缓慢。全省烟叶复烤只有云霄、南靖、平和、龙岩、上杭等县的5家土烤厂,年烤能力不足0.75万吨。烟叶复烤加工工艺落后,设备简陋,厂房仓库不足,有的临时租用仓库作厂房,仍满足不了生产发展的需求。商业方面,烟草专卖组建初期,全省省、地(市)、县三级烟草公司全部依靠租借外单位房子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糖烟酒供销部门移交的一批五六十年代的砖木结构库房,总计约1.9万平方米。1984年以后国家采取给企业税前还贷的优惠政策,支持烟草行业搞好基本建设工作。1985~1987年,中国烟草总公司连续3年拨出专款240万元,兴建烟叶简易仓库及烟叶收购站。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党组把行业基建列入议事日程,制定了两个基建原则,一是“两先两后”,即先解决生产性建设,后解决非生产性建设;先解决地(市)县公司的生产经营设施基本建设,后解决省公司的基本建设;二是从福建烟区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的实际出发,对烟叶收购400~500吨的乡镇新建烟叶收购站,烟叶产量在0.25万吨以上的产烟县可以酌情建挂竿式蒸汽复烤厂。1984~1993年,累计完成总投资46113万元。全省基本建设竣工项目328个,竣工总面积52.11万平方米。在建项目61个,总建筑面积24.77万平方米。
  (一)生产性建设
  1984年,全省5家卷烟厂用地面积共102406平方米,建筑面积90410平方米。1984~1993年,共投入建设资金42505万元。至1993年底,5家卷烟厂用地总面积达3965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有42161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88150平方米,制丝车间34088平方米,卷接包车间41650平方米,其它车间12411.4平方米。新建烟叶仓库建筑面积90784.58平方米,在建工程52140平方米。烟叶复烤方面,10年间基本建设总投资8506万元,建筑面积181827平方米,用地面积15420.67平方米,其中复烤厂仓库109639平方米,在建面积2327平方米,有19条蒸汽机挂竿复烤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16900吨。另外,永定烟叶集中打叶复烤厂是中央项目,1993年底,完成投资2165万元。第一期30万/担,工程预计1995年5月竣工。全省复烤厂已从5家土烤厂发展为21个机烤厂。烟叶收购站新改造项目达116个,10年总投资3160万元,建筑面积121455平方米。农工商仓储建设方面,总面积达204834平方米,其中烟叶仓库47988平方米,卷烟仓库40333.32平方米,仓管业务办公用房99780.77平方米,其他用房21419平方米。
  (二)非生产性建设
  1984年,省、地(市)、县三级烟草公司职工没有自已的宿舍、办公用房和食堂,一切靠暂时租借。经过10年全行业职工共同奋斗,截止1993年底累计,共建成办公用房99781平方米,职工宿舍140465.9平方米,食堂3462平方米,其他用房89.4平方米。其中龙岩卷烟厂的职工后勤、福利设施比较完善,住宅、礼堂、电影院、食堂、医疗站、俱乐部、运动场所配套成龙,办公用电脑操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烟草志

《福建省志·烟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全方位记述了福建省烟草业发展的情况。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