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仓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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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烟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209
颗粒名称: 一、仓储
分类号: F768.29
页数: 3
页码: 245-247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民国时期至1991年福建省卷烟的仓储保管情况。从私营工商业者经营到国营贸易公司接管,再到专卖事业公司管理,卷烟的保管条件逐渐改善。通过加强管理、培训、评比等活动,卷烟的防霉能力不断提高。同时,随着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引入,卷烟的仓储保管水平也得到了提升。
关键词: 卷烟 仓储 保管

内容

民国时期,福建省卷烟是由私营工商业者经营,由于库存量不多,一般只用箱柜和简易木仓存放,霉季时加以密封防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营贸易公司开始了卷烟经营。1951年撤消贸易公司后,改由百货公司经营,当时的卷烟保管,大多利用公房或租用民房存放,仓库条件差,有的与其他商品混合堆放。防霉措施沿用传统的用生石灰、木炭吸潮,炭火烘烤方法。当时国营企业经营数量不大,市场占有率很低,库存量较少,卷烟霉变虽然时有所闻,但为数不多,损失也不明显。
  1953年元月,中国专卖事业公司福建省公司正式接管卷烟经营业务,库存急剧增大。当时,由于受财力限制,没有自建仓库,继续利用祠堂、庙宇、学校与公房或租用民房做为仓库储存卷烟,虽经维修,但条件仍十分简陋,加上当时管理不善,缺乏养护技术,各地均有出现不同程度的霉变损失。
  1955年4月,福建省专卖事业公司召开第一次全省卷烟保管员、营业员代表会议,采取长会短训的办法,历时12天,一方面传达贯彻全国卷烟保管会议精神,学习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制定的《酒类、卷烟、盘纸、铝纸仓库保管制度》和《卷烟防霉保管手册》,结合实际,制订入库手续、在库保管、保管责任、商品标签、盘存对账、保安检查、出库手续等项的具体操作要求,另一方面学习交流各地所创造的卷烟保管经验,研究探索养护技术,推广以密封吸潮相结合的办法,防止卷烟霉变。会后,省公司、分公司和调拨站,先后设立储运科室或指定专人负责储存保管业务,加强卷烟仓储养护的管理和领导,并安排部分重点地区建设卷烟仓库。同时,分、县公司都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供销社和零售商店,宣传卷烟防霉知识,协助推广密封箱、密封拒、密封房等以小密封为主的社会防霉工作,减少供销社卷烟霉变,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营效益。同年5月,福建省增加卷烟柏油纸包装和小箱衬纸,增强防潮能力,减少卷烟受潮霉变。10月福建省专卖事业公司执行中国专卖总公司的《杜绝卷烟霉变的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在卷烟防霉工作中,积极推广和创造先进经验,实现无霉变或少量霉变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设立一、二、三等奖,奖给20~60元的奖金。开展评比先进仓库和先进保管员活动,调动各单位和保管员的积极性,提高仓库卷烟的养护水平,减少卷烟的霉变损失。
  1956年第二季度,因总公司平衡调给福建的卷烟计划偏大,超过市场需量,省内又缺乏储存保管条件,曾将部分卷烟由产地上海调到内蒙平地泉,请当地专卖事业公司代为保管,防止霉变。
  1957年,省里商业机构进行大撤并,福建省专卖事业公司并入服务厅,人员调动支援工农业建设,省里对卷烟防霉保管工作,一度放松管理。
  60年代,全省各地‘卷烟仓库开始以测潮仪来掌握卷烟水份,同时开展“四防”(防霉、防洪、防火、防虫)仓库的检查评比活动,举办仓管员业务培训班,卷烟仓储的管理工作得到加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卷烟仓储管理制度被破坏,管理工作处于混乱状态,卷烟霉变事故时有发生。
  1982年,由于多头经营卷烟,省内收购和省外调入失控,造成卷烟大量积压。全省霉变损失达1600多万元,其中,国营损失900多万元,供销社系统损失600多万元。
  1984年1月,福建省烟草公司成立,因当时各地接收糖业烟酒部门的卷烟,很大一部分不适合市场需要,加上仓库多系借用、租用,数量不足,条件不好,造成部分地区卷烟积压霉变。如晋江地区发生霉变削价损失54万元,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情况。6月,省烟草公司为加强卷烟防霉保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安全度夏季大检查,联系解决部分仓库,改善防霉保管条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县公司亦拨款添置空调机、吸潮机等卷烟仓库的养护设备,维修或新建仓库,推广氯化钙吸潮、机械通风和降低库温等防霉新技术,同时健全各项制度。
  1987年,全省卷烟仓库已拥有空调机312台,吸潮机284台,风幕机53台,基本上每个仓库都配有空调机、吸潮机,提高了防霉能力,收到了良好效果。当年,仓容利用率达71.8%,帐货相符达90%,设备完好率达95%;有6个仓库和4名仓库人员分别被评为全省烟草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88年,全面推行泉州、莆田等分公司首创的仓储工作承包合同制,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库、到人,并与仓库经济效益挂钩。完成合同任务的,领导给予物质奖励;违反合同的应承担责任,受到处罚。
  1991年4月,福建省全面执行中国烟草总公司制订的《卷烟仓储管理办法》,办法有七章三十二条,分为总则、卷烟人库、在库卷烟、卷烟养护、卷烟出库、安全、奖惩等项,对卷烟仓储保管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从而使仓储工作有章可循,加强了卷烟的保管工作。同时,福建省还根据总公司的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具体情况,下发《福建省卷烟仓库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并要求有关人员进行学习,严格执行。同年,省公司销售部还配备3名干部负责卷烟仓库管理工作,有4个分公司成立储运科,其他分公司也配备仓管专职干部。到年底,全省烟草系统拥有卷烟仓库4.8743万平方米,去湿机372台,空调机515台,水测仪54台,消防器材549件,配备仓管员210名。是年,全省卷烟仓储继续保持无霉变、无火患、无盗窃和无其它重大事故。
  至1993年底,全省共有卷烟仓库94幢,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共有去湿机320台,空调机503台,风幕机101台,烘箱3台,以及火警盗警系统53套。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烟草志

《福建省志·烟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全方位记述了福建省烟草业发展的情况。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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