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它烟草制品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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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烟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20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其它烟草制品经营
分类号: F768.29
页数: 2
页码: 244-245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烟草市场中的三种烟草制品:雪茄烟、鼻烟和嚼烟的历史发展和市场状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烟草制品 雪茄烟

内容

一、雪茄烟
  雪茄烟是烟草制品中较早出现的产品,利用烟叶做外包皮并以多种烟叶混合芯子卷制而成。
  雪茄烟由西方传入中国,清朝乾隆年间已在沿海省份出现。民国期间,福建省闽南各地的华侨、商贾和社会上层人士中多有吸用,一度颇为流行,但由于价格较高,普通百姓很少消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卷烟市场日益发展,雪茄烟市场日见萎缩,吸雪茄烟的消费者逐步转吸卷烟。近年来,福建雪茄烟的市场已经销声匿迹。
  福建省市场销售的雪茄烟,以往多由安徽、河南、山东、湖北等省调入。1982年,泉州开始生产雪茄烟,占领部分福建市场,1981~1985年,交由商业经营的雪茄烟有塔牌2351箱,古城牌195箱,果州牌17箱,合计2563箱。其中,供本省市场销售的占60%,其余40%销往上海、江苏等地。在此期间,尚有部分省外雪茄烟调进供市,调剂消费习惯。福建市场销售的雪茄烟品种,以其采用原料的不同,划分为高级雪茄烟和低级雪茄烟两类。高级雪茄烟采用雪茄型的晒红烟为原料,低级雪茄烟一般采用烤烟和晒烟为原料。同时,又以色香味以及卷制式样和装潢质量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纸卷雪茄等5种。其吸味有浓香型、中香型、清香型等3种。
  福建省雪茄烟的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均由私商从外地进货,分散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纳入国营轨道,在计划经济时期,与卷烟同样实行统购包销和调拨供应。1984年,福建省贯彻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后,雪茄烟也被列为专卖品之一,由烟草公司系统统一经营。雪茄烟的市场主要在闽南沿海县、市城镇,山区内地很少销售。
  二、鼻烟
  鼻烟是将烟叶碾成末,杂以芳香类物质配制而成,其用法是不用点燃而直接吸入鼻中,所以,古人用烟有“口受”和“鼻受”之分。
  鼻烟,清末在福建南部的漳州、泉州、厦门等地出现。清末人张义澍《士那补释》载:“鼻烟产海外,自意大利、葡萄牙入贡始献天府”。据李元《南越笔记》卷五载:“烟草今在处有之。又有鼻烟、制烟灰末,碾极细,色红,入鼻孔中气倍辛辣,贮以秘色磁器及玻璃水玉瓶中,价换轻重与银相等。来自西域市舶,今粤中造之,足以馈远。”鼻烟在福建流行不广,时间也很短暂,只在上层达官贵人之间吸用,今已绝迹。其经营情况无资料可考。
  三、嚼烟
  嚼烟是一种经过特殊加工后,供人在口中咀嚼的烟。何时传入福建很难查考。其经营情况亦无资料可考。
  据漳州南靖县资料记述,民国期间,到南靖谋生的广东人,有嚼烟的习惯,即把生烟叶捣碎为丸,需用时,置烟丸于口中咀嚼。后来,南靖山城工人效法,用熟烟沾水成丸,用时,取丸放入口中咀嚼,可以提神,并可节省手卷的时间。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烟草志

《福建省志·烟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全方位记述了福建省烟草业发展的情况。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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