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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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557
颗粒名称: 八、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分类号: K295.7
页数: 3
页码: 145-147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农业生产互助合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全面恢复多种经营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抗美援朝 反革命

内容

由于国民党长期的反动统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福建广大农村田园荒芜,水利失修,农业衰退。民国38年(1949年),粮食总产量只有56.6亿斤,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的民国25年下降16.8%;多种经营更不景气,甘蔗下降25%,茶叶下降68.7%,猪、牛饲养头数分别下降20%、25%,水产下降66%,木材下降35.8%,广大农民生活极其困难。
  福建解放后,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封建剥削制度严重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广大农民简单的再生产也难以为继,加之土匪的骚扰、破坏,加剧了面临的困难。根据当时情况,省人民政府抓住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提高农业生产力这个中心,努力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
  (一)农业生产互助合作
  1950年春,福建农村灾荒相当严重。据当时局部调查:条件较好的闽侯专区罗源县4个保统计,1110户中有89户已经没有粮食;平潭县灾情更为严重,全县有十分之一的人没有饭吃,到五六月间增至十分之三。中共福建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及时发出关于春耕生产和救灾备荒的指示,要求做到不饿死一个人,不荒一亩地;并确定1950年的农业生产方针,首先是扭转国民党反动统治所造成的农业生产继续下降的局面,不违农时,种好现有耕地,大力兴修水利,增施肥料,防治病虫害。人民政府在农村发放救济粮和农业贷粮、贷款,帮助农民克服生产、生活困难,并号召农民“组织起来”,广泛开展生产自救运动。翻身解放的农民热烈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投入春耕生产和农业的恢复与建设。建阳县葛老五互助组举起互助合作第一面旗帜;古田、闽侯等县在发动农民开荒、积肥、兴修水利中,也在原有变工互助习惯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发展互助组织;大部分山区在贯彻劳武结合、保卫秋收中组织劳武变工组;沿海一些地区在支援前线号召下,在对敌斗争的环境中,纷纷组织变工互助,以支援军工烈属进行生产自救。
  1950年冬,福建省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在土改中,各地开始注意培养典型互助组的工作。1951年,在62个基点乡中培养154个重点互助组,不少互助组采用改进农业技术的措施,增产效果显著。如闽侯县黄宝洛互助组采用小株密植和合理施肥,出现亩产454.5公斤的丰产纪录;福州市郊郑依姆互助组每亩平均产量达到545公斤,比1950年增产五成。农业互助组所显示的优越性,鼓舞了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全省各地在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1951年农业生产的指示中,努力巩固1950年的丰收水平,力争增产粮食,稳步恢复茶叶、甘蔗、黄麻、烤烟等特产产量,保护与繁殖牲畜,普遍护林、封山育林,开展有销路的副业生产;全力发动与组织群众,贯彻华东军政委员会颁发的(奖励农业生产十大政策》,把握在农业生产中兴修农田水利、防治病虫害、增施肥料三个重要环节,发展农业生产。1951年,粮食产量又比上年增长8.5%。同年,互助组发展到8.9万多个,参加的农户达34.46万多户,占农户总数的12.6%,互助合作取得较大进展。
  1952年初,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1952年农业爱国增产竞赛运动”的指示,号召“劳动发家,爱国增产”,进一步组织起来,发展劳动互助组织,争取全省农业继续丰收。葛老五、苏则庆等11个互助组联名向全省各互助组发起挑战,各县、市组织互助组纷纷响应,迅速掀起发展互助合作、爱国增产的热潮。5月,在土地改革运动全面结束时,全省互助组增至159183个,参加农户953949户,占总农户的34.15%。1951年秋旱,1952年入夏以来又连续发生三次严重水灾,造成严重夏荒,缺粮农民达160余万人。中央人民政府、华东军政委员会以及本省各级领导机关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发放大量救济粮款,并贷粮贷款,发动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抢收抢种。在抗灾、救灾中,互助组发挥骨干作用,使灾区生产很快得到恢复。
  1952年开展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强调积极稳步、巩固发展的精神,按照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等价交换三大原则,整顿、建设互助组,省、专、县三级都培养一二个真正能够成为本地区旗帜的模范互助组,推广他们的经验,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到1952年年底,全省互助组发展到183085个,参加农户1301120户,占总农户的46.64%。同时,在全省各地选择基础较好的互助组,试办18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与信用合作社也有一定的发展。
  (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在开展农业互助合作的同时,福建省人民政府致力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特别是抓紧水利建设及改进农业技术等工作。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所遗留下来的水利工程,主要是小型渠道、水圳工程,大多年久失修,残缺不全,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十分薄弱。如民国37年(1948年)夏,大雨成灾,受淹60多个县,死亡人数达1900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级政府发动农民群众,首先对原有水利工程进行大整修,全面规划,逐步提高,先后修复福清天宝陂渠道,整修莆田木兰陂南、北洋灌区排灌涵闸等灌溉面积在万亩以上的较大引水工程;扩建长乐莲柄港,安装2000匹马力的电动抽水机站,灌溉面积由原来的1.3万亩提高到2.4万亩。同时,各地还开辟新的渠道和陂坝,开挖塘井。在三年恢复时期,全省共兴修大小农田水利工程14万余处。大力整治江海堤防,北起福鼎沙埕港,南到诏安海湾,成千上万修堤抢险人员在奋战,初步改变原有断断续续1000多公里海堤的破损面貌,并增筑不少新堤。闽江北岸鳌江下游出现第一道防洪大堤,初步增强防潮防汛抗御灾害的能力。
  (三)全面恢复多种经营
  1950~1952年,省人民政府在抓紧粮食生产的同时,鼓励和扶持多种经营。三年中,政府发放1200多万公斤贷粮,1476万元贷款,以及725余万公斤救济粮,210余万元救济款,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到1952年,粮食产量达到372万吨,超过战前最高产量334.5万吨的水平,比1949年增长31%;油料作物产量达到9.89万吨,比1949年增长35.6%;甘蔗达到71.26万吨,比1949年增长375%;黄红麻达到1.27万吨,比1949年增长10.6倍;茶叶达到0.49万吨,比1949年增长26%;水果达到6.01万吨,比1949年增长14.7%;烤烟达0.1万吨,比上年增长66.7倍;生猪存栏数达到251.6万头,比1949年增长97.6%。福建省是重点林区,1950年2月,省人民政府公布(福建省山林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群众保护现有森林,并对大片荒山实行封山育林。在完成土地改革、山林改革后,广大农民有了自己的山林,护林、造林积极性高涨。1952年,结合互助合作运动,开展公、私造林和合作造林,造林面积达到51.46万亩,为三年造林总和的73.7%。三年封山育林总面积248.6万亩,木材生产158.75万立方米。渔业生产也获得很大的恢复和发展。在海峡两岸军事对峙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广大渔民劳武结合,坚持海上生产,大小渔船成倍增加。1952年,水产品达到15.93万吨,比1949年增长136%。到1952年,福建省农、林、牧、副、渔业均获得全面的恢复和发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福建省志·政府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福建的历史源远流长,从旧石器时代起先民们就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创造出可与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相媲美的昙石山文化。秦时,无诸自称闽越王,建立福建第一个地方政权。此后政权、建制几经变动,至陈永定年间(557~559年),福建产生了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建制“闽州”。福建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艰难曲折的革命斗争中,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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