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整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553
颗粒名称: 四、调整工商业
分类号: K295.7
页数: 2
页码: 141-1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解放后调整工商业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工商业 发展

内容

福建解放之后,接管和没收为数有限的官僚资本,开始建立和发展国营经济。当时在国民经济中,私营工商业占绝对优势,全省约有200万人直接或间接靠工商业和手工业生活。1950年,工业总产值中,私营工业占91.74%;私营商业的批发和零售额,在全省所占比重分别为82%和96%。在经济改组过程中,由于1950年在全省实行财经统一,平抑物价,紧缩银根,市场一度萧条,私营工商业经营困难,部分私营商业停顿、关闭,一些私营工厂也因产品滞销、生产萎缩而停业,失业人数有较大增加。为了解决市场萧条问题,并使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摆脱困境,全省实行对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一是调整公私关系,确立与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并使其他经济成分各得其所。在公私兼顾的原则下,省人民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扩大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产品收购及代办原材料,使其维持生产,扩大生产;引导部分商业资本转向工业生产;让出部分市场,国营商业零售额减少10%~20%,把部分零售业务让给私营商店和小商贩,增加国营商业的批发业务;适当调整批发与零售、产区与销区之间的价格比例,兼顾产、运、销三者利益,使私营商业有合理的利润收入;人民银行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企业发放一定的贷款,帮助其渡过难关。同时,在调整工商业的方针下,调整税收,减并税种,简化税目,降低税率,以适当减轻负担。调整劳资关系方面,主要是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劳资协商会议,正确处理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以达到维持生产、克服困难、争取好转的目的。调整产销关系方面,主要是促使产销趋于平衡,调剂余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经过工商业的调整,从1950年下半年起,私营工商业逐步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1951年春,福建各地举办各种形式的物资交流会,加强城乡经济联系,恢复和发展城乡之间、工业品和农产品之间的交流。是年秋冬,城乡市场呈现活跃景象,私营工商业获得较快发展,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四城市重新登记开业的私营商店共有1500多家,改业转行的有2000多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福建省志·政府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福建的历史源远流长,从旧石器时代起先民们就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创造出可与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相媲美的昙石山文化。秦时,无诸自称闽越王,建立福建第一个地方政权。此后政权、建制几经变动,至陈永定年间(557~559年),福建产生了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建制“闽州”。福建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艰难曲折的革命斗争中,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阅读

相关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
福州市
相关地名
厦门市
相关地名
漳州市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