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财政经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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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552
颗粒名称: 三、加强财政经济管理
分类号: K295.7
页数: 2
页码: 140-1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加强财政经济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财政 管理

内容

福建解放前夕,工农业基础非常薄弱,全省所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一些必需品,均依赖省外调进或国外进口,加上国民党政权长期滥发纸币,造成通货恶性膨胀,物价飞涨,投机盛行,失业现象严重。据统计,民国26~37年(1937~1948年),12年中全省物价上涨600万倍,人民生活极端困苦。
  福建解放之后,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由于台湾海峡局势紧张,沿海海运受阻,内陆交通不便,一时市场商品奇缺,一些不法分子乘机投机倒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相继掀起几次涨价风。为确保前线战备需要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1950年1月,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加强市场管理取缔投机倒把暂行办法》,各级人民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禁止金银外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国营商业部门努力扩大商品货源,增加物资供应,并帮助私营工商业恢复生产;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平抑物价,稳定市场。1949年11月10~25日,物价波动,福州国营贸易公司即抛售大米35余万公斤。1950年1月间,福州市大米每50公斤售价7.5元,到春节时涨至43元,国营公司一旬间即售出大米44万公斤,为平日销量的两倍半。1950年7月朝鲜战争爆发,福州市米价由50公斤18.2元涨至25.6元,公司两天内抛售大米21.5万公斤,为平日的六倍半。国营商业部门筹措、掌握物资,及时抛出,使物价下降,逐步取得稳定物价的主动权。
  为了根本扭转财政经济的困难局面,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统一全国财政收支,使财政收支中的主要部分统归国库,集中使用于国家的主要开支,以争取财政收支平衡;统一全国物资调度,把国家所有的重要物资,如粮食、棉纱等集中起来,以便控制市场物价,与投机资本作斗争;统一现金管理,减少社会上货币流通数量,增加国家能够运用的现金。福建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4月中旬召开全省行政会议,4月18日,张鼎丞主席在会上作《为贯彻政务院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而奋斗》的总结报告。4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如何在福建保证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的指示》,并召开各种会议贯彻执行。
  按照中央的部署,全省在整顿收入方面,依照财政税收的规定,废除国民党政府的旧税制,按项发布办法征收新税,公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同样依法纳税。在统一收支与现金管理方面,各项税收做到按时入库,机关、部队所领经费大部分均能按现金管理办法存入人民银行,全省建立金库69处;在整编工作方面,全省按政务院的规定及时完成整编,初步核实人数,对编外人员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处理;在清理物资方面,虽然所存物资不多,但各机关均进行清点估价,上报统一调用。同时,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由于全省各地坚决实行“三统一”,征收农业税和工商税,发行部分公债,紧缩市场上的货币流通量,组织城乡物资交流,从而稳定物价,保证肃清省内残敌、剿匪、反霸和开展土地改革等运动以及迅速恢复经济所需要的资金。1950年,全省财政收入0.83亿元,支出0.42亿元,实现当年财政收入大于支出。
  此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扩大了财源。1952年,全省财政收入2.2亿元,比1950年增长1.65倍,财政支出1.25亿元,比1950年增长2倍,财政支出较多地投向社会经济发展事业。1950~1952年,3年合计全省财政收入4.61亿元,支出2.42亿元,财政年年收大于支,上解中央1.8亿元。由于生产发展,流通扩大,市场物价日趋平稳。以1950年为100,全省零售物价总指数1951年为106.9,1952年为104.9;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1951年为107.8,1952年为105.2。从而结束民国26年(1937年)至民国37年长达12年之久的恶性通货膨胀的局面,安定了人民生活,也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福建省志·政府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福建的历史源远流长,从旧石器时代起先民们就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创造出可与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相媲美的昙石山文化。秦时,无诸自称闽越王,建立福建第一个地方政权。此后政权、建制几经变动,至陈永定年间(557~559年),福建产生了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建制“闽州”。福建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艰难曲折的革命斗争中,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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