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土地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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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517
颗粒名称: 一、开展土地革命
分类号: K269.4
页数: 2
页码: 79-80
摘要: 土地革命是苏维埃政权建立后的中心任务。福建苏区在各个地区进行土地革命,依据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政纲,创造出一些新的土地革命经验,充实了土地政策的某些具体内容。在毛泽东指导下,闽西苏维埃政府于1931年4月1日发布的《土地委员会扩大会决议案》中明确规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从所有制方面初步解放农村的生产力。在李立三和王明“左”倾错误影响下,苏区的土地革命曾经出现过一些偏差,主要是混淆阶级阵线,侵犯中农利益;否认富农在不同革命阶段的不同态度,过重地打击富农、地主,不给地主以生活出路;在苏区开展了“左”的查田查阶级运动。这些偏差在土地革命中产生了某些消极作用。
关键词: 福建 临时省委 苏维埃政权

内容

土地革命是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有的地区则是在共产党领导的武装暴动取得胜利的基础上立即实行打土豪分田地。苏区贫苦农民一般都经历过对地主阶级、土豪劣绅各种形式的群众斗争,都有一定的阶级觉悟和阶级斗争经验,迫切要求取得土地。福建苏区最早实行土地革命的是1928年永定暴动胜利后的溪南区,有10多个乡村的2万多贫苦农民获得土地。到1929年8月前,初创的闽西苏区在以龙岩、永定、上杭为中心的广大农村,实现土地还家的农民达80万,分配土地100万亩。闽北苏区党组织早在1930年5月1日崇安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前,就领导一些地区实行土地革命。到1934年10月,先后有60万农民分得土地。闽东苏区则在1934年春后完成全区60万人口的土地分配。
  在土地政策方面,福建苏区主要依据1928年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政纲。在此基础上,闽西苏区在毛泽东、邓子恢等指导下,创造出一些新的土地革命经验,充实了土地政策的某些具体内容。一是提出“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分田原则,不打乱再平分,简化了分田的方法,加快分配土地进度。二是完善党的“六大”制定的土地政策,如对大小地主和富农区别对待,只没收富农多余的土地,不过重打击富农;土地分配以原耕田为基础,抽多补少,按人口平均分配;打击中等以上商业资产阶级,保护商业和城乡小商人;对在乡地主酌量分给土地,给生活出路。三是确立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土地革命的开始阶段,分配后的土地所有权不属于农民,仍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在毛泽东指导下,闽西苏维埃政府于1931年4月1日发布的《土地委员会扩大会决议案》中明确规定:“农民领得田地即为自己所有,有权转租或变卖抵押”,“田地山林分配给农民之后,死亡的不收回,新生的不再补”,从而确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从所有制方面初步解放农村的生产力。
  在李立三和王明“左”倾错误影响下,苏区的土地革命曾经出现过一些偏差,主要是混淆阶级阵线,侵犯中农利益;否认富农在不同革命阶段的不同态度,过重地打击富农、地主,不给地主以生活出路;在苏区开展了“左”的查田查阶级运动。这些偏差在土地革命中产生了某些消极作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福建省志·政府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福建的历史源远流长,从旧石器时代起先民们就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创造出可与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相媲美的昙石山文化。秦时,无诸自称闽越王,建立福建第一个地方政权。此后政权、建制几经变动,至陈永定年间(557~559年),福建产生了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建制“闽州”。福建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艰难曲折的革命斗争中,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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