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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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总概述》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129
颗粒名称: 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K275
页数: 5
页码: 164-168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委在改革开放中重视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不断加大对科技和教育的投入,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教育事业发展。同时,着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全民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福建省 科技 教育体制

内容

中国科技体制是50年代以来逐渐形成的。这一体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虽然起过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主要的问题一是权力高度集中,听命于行政机关;二是科技和生产脱节,科技不能迅速转化为生产力。这就严重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难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巨大作用。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必须相应地改革科学技术体制,这是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1985年3月上旬,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提出了科技改革的重大任务。邓小平在会议闭幕会上指出,“经济体制,科技体制,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经过改革,就可以较好地解决长期存在的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
  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对“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十分明确。1984年8月召开的中共福建省委三届九次全会,专题研究了科技工作。在这次会议上,中共福建省委制定了“以智取胜”的发展战略,把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经济确立为福建经济建设的方针。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之后,福建把科技体制改革的任务提到了议事日程上。1987年,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技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产、学、研”联合的若干重要文件,并明确全省科技战线近期的奋斗目标。1991年,中共福建省委召开五届三次全会,再次以全会形式召集全省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研究发挥科技作用问题。
  中共福建省委先后召开的上述三次重要会议,分别形成了《中共福建省委三届九次全会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决议》、《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共福建省委五届三次全会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福建经济的决定》。福建科技体制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革:
  一是对科技增大投入。1986年,省政府核定出台《福建“七五”科技发展规划》,决定省财政对科技的拨款以1986年为基数,每年递增10%以上,并在技改经费中拿出5%~10%和企业留成总额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科技攻关和技术开发,规定“每年省财政总支出预算中安排不低于1%作为地方科技三项费用”,还对企业建立技术开发基金、银行增加科技投入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要求。
  二是制定一系列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办科技的政策措施。如1987年7月30日省政府转发《关于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科研生产一体化的若干规定(试行)》;1988年9月19日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决定〉的实施细则》,以及10个厅局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放宽放活科技、管理人员政策的若干规定》等文件,从科技体制改革、科研机构、科技人事、科技成果奖励、科技经费、科技工作条件等方面,加强宏观指导,并从微观上放开搞活。
  三是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推行科研所的所长负责制和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到1991年,全省128个地(市)以上的独立科研机构中,已有13个按此责任制施行,39个实行全面承包经营责任制,促使科研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全省有12个科研单位发展成为行业技术开发、服务中心,还有12个科研单位发展成为科研先导的生产型企业,同时还有一些科研机构和人员领办、承包乡镇企业和实行股份制试点等。
  科技体制改革的展开,促进了科技发展,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物质生产力的过程,调动了大部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科技生产力发展。据统计,1980年至1993年,全省科研单位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共取得8733项科技成果,其中获省科技成果奖1791项,获国家科技研究成果奖112项。全省专利申请数4976件,获国家专利2119件,年增长率都在30%以上。1990年至1993年,全省通过技术市场登记、缔结的技术合同14303项,成交合同金额为3.87亿元;全省各类技术贸易机构1840个,从业人员7.71万人。1993年,全省工业企业共开发新产品1155项,连续7年超过1000项;新产品新增的工业产值达37.93亿元,利税5.38亿元。全省科研进步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35%,科技成果应用率达到60.14%。
  1995年10月,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省长陈明义作报告,号召全省人民认真贯彻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精神,全面落实邓小平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省战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此后,福建进一步加大了对科教事业的投入,努力提高福建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的水平。
  福建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的基础地位一向十分重视。1982年7月,中共福建省委召开三届五次全会,专题研究福建教育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强调要用极大的热情,采取有力措施,抓教育工作,抓智力投资,抓人才培养。1985年5月中旬,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和研究实行教育体制改革的步骤和措施。邓小平在会上强调劳动者素质和人才资源的极端重要性,强调教育工作的重要地位,指出“忽视教育的领导者,是缺乏远见的、不成熟的领导者,就领导不了现代化建设。各级领导要像抓好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随后,中共中央于5月27日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在此之后,教育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全面展开的阶段。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结束以后不久,中共福建省委立即部署学习和贯彻,并在1985年7月上旬召开的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上对教育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按照中央的要求,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调整教育结构,相应地改革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根据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1986年,省政府颁布了《福建省普通教育事业分级管理的暂行规定》,就各级地方政府对普通教育的领导管理职权做出了明确规定,把教育列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政府负责人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1988年,省政府先后颁发《关于加快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和建立使教育具有主动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有效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进教育的发展,福建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许多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是在加大财政对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建立多渠道教育投入的机制,鼓励华侨、社会力量和企业捐资助学,改善办学条件。
  二是广开办学门路,改革办学体制。从1981年起,全省各地创办了鹭江大学、闽江大学、黎明大学和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中华职大等职业大学,实行“收费、走读、不包分配、择优录用”的新体制。随后,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校也全部实行这一体制,为各地培养了大批职业人才。
  三是在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对高中阶段实行职业技术教育分流,使中等教育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到1991年,全省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招生6.86万人,普高招生16.23万人,两者比例为49.4:50.6;从1979年至1991年,全省高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共培养毕业生近44万人,为各行业输送了有一定专长的中、初级技术人才。
  四是城市成人教育重点由文化补习转到岗位培训和专业文凭系统教育,从而形成一个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的成人教育网络。
  教育体制改革的上述举措,给教育事业注入了活力,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教育的客观需要相比,教育的改革还需继续深化,教育改革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方面需要以更高的科学技术来提高社会生产力,以先进的教育来培育劳动者的素质;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来提升整个社会成员的素质和精神境界,以确保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全省各级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紧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
  福建的精神文明建设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并伴随改革开放的历程不断深化。80年代初,中共福建省委集中精力抓农村的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四三二”教育活动(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反对投机倒把和走私贩私)和创建文明村的活动。体制改革重点转向城市后,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也随之转向城市,重点抓了开展创优质服务、创优良秩序和创优美环境活动,并发现、培育和推广三明市建设文明城市的典型经验。1984年6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对全省的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大推动作用。会后,中共福建省委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在全省组织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和基层文明单位等竞赛活动,为福建的精神文明建设打下了基础。
  通过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观念开始形成,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在“两德”建设中,重点抓党政机关和“窗口”服务行业,分别提出不同职业责任和工作规范,并采取归口划片的承包办法抓落实。到1991年底,全省相继涌现地市级“两德”建设的先进单位678个,最佳营业员1322个、优质服务员1059个,还出现了48条“示范街”,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文明意识,促进良好社会环境的形成,有力地推动经济建设和城市深化改革的稳健进行。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共福建省委不断加强和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1986年12月,中共福建省委四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七五”期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措施》。会议鲜明地提出要树立全民开放意识,推进改革开放,重视科技教育,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并且提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坚持邓小平关于“两手抓,两手抓都要硬”的方针,从多方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共福建省委始终如一地按照中央的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在抓紧改革开放的同时,坚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1990年,中共福建省委根据福建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进行相应部署,组织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八五”规划,提出福建省90年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即初步建成“社会安定、经济增长、领导机关清廉、道德风尚良好、文教科技进步、环境整洁优美的开放省份”,逐步形成“学三明,抓全省;抓石狮,促沿海;上福厦,连一线”的精神文明新格局。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加强,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福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当然,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还需要全社会坚持不懈的探索和努力。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总概述

《福建省志·总概述》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4年,简要综述福建的基本面貌和发展脉络,尤其是反映全省经济社会的重大变革,为提挈福建省志的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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