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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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总概述》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101
颗粒名称: 三、“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分类号: F129
页数: 5
页码: 95-99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开展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然而,由于“左”倾错误导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经济遭受严重挫折,生产下降,国民经济严重失调。
关键词: 福建省 大跃进 人民公社化运动

内容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福建省按照中共八大所确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从1957年开始全面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但是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以后,全党在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日益发展,先后兴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加上连续三年农业遭受自然灾害,导致生产下降,国民经济严重失调,使得刚刚起步的经济建设遭到严重挫折。
  1957年9~10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开始背离中共八大正确路线,为“左”倾错误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特别是中共中央在1958年1月至5月先后召开的南宁会议、成都会议和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严肃地批判了“右倾机会主义”,公开鼓励“冒进”,并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从而迅速掀起“大跃进”的高潮。
  中共福建省委认真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从1957年冬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层层提高原先制定的生产指标。1957年12月,召开中共福建省一届二次全会,检查和批判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右倾保守思想”,正式提出“为1958年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而奋斗”的口号,提出全省提前5年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使福建成为粮食“千斤省”,地方工业产值在5年内超过农业产值。
  自此以后,“左”倾冒进思想在福建经济建设中越来越严重地泛滥开来。从1958年初开始,中共福建省委通过一系列会议号召“大跃进”、“反右倾”,动员全省各条战线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2月初,在全省农、林、渔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上,中共福建省委提出“可能跃进,必须跃进,敢于跃进,跃进再跃进”的口号,要求各地彻底反掉“右倾保守思想”,在农村掀起“大跃进”的高潮。2月25~26日,中共福建省委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加快福建工业建设的速度问题和福建农业社会主义建设方针与总体规划。会议确定,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动员城乡人民迅速行动起来,为实现全省的“大跃进”任务而奋斗。3月29日,省委召开全民“大跃进”广播动员大会,号召全省干部群众“大胆跃进,迅速跃进,全面跃进”。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之后,省委又在全省各地农村普遍地开展拔“白旗”(即低产田、落后田),插“红旗”,批判所谓“怀疑派”,用政治运动的方式压制和打击对“大跃进”表示不同意见的干部和群众,从而在全省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迅速掀起“大跃进”的浪潮。
  “大跃进”的浪潮首先反映在农村工作方面。1958年1月2日,中共福建省委召开新年广播大会。中共福建省委主要领导人在讲话中号召全省党政军民一齐动员起来,为实现生产建设“大跃进”而奋斗,1958年全省粮食亩产达到500斤,争取在10年内实现粮食亩产达到900斤至1000斤,使福建成为粮食“千斤省”。福建省在1957年的粮食亩产是449斤,如果按照省委的这一要求,则大大超过原来设想的每年递增6%的指标。
  但是,这一指标很快又被新的更高指标所代替。同年6月,中共福建省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八大二次会议精神,会议提出1958年全省保证粮食平均亩产达到800斤,争取1000斤,1959年达到1200斤;8月,在厦门召开的中共福建省委一届九次全会又提出了新的要求,确定1958年全省粮食保证亩产1000斤,争取1200~1500斤;2个月后,在福州召开的中共福建省委一届十次全会再次提出新的指标,确定1959年实现亩产3000斤。
  当时,一些干部认为,上一年的粮食亩产不过是449斤,目前已到夏秋季节,粮食产量已成定局,今年增产三四成还有可能,翻一番则有困难。但是这种意见,却被视为“右倾保守”或“怀疑派”而受到批判。在这样的政治气氛下,加以全国各地竞相发布高产“卫星”的消息,福建的农业产量很快以虚假的数字节节攀升,各地纷纷报出高产“卫星”的新闻,有的宣称亩产达到5000多斤,最高的宣称亩产达到7650斤。
  至1958年秋,中共福建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认为,福建的粮食产量已经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完全可以保证本省人民的需求,因而于10月底作出吃多少粮供应多少粮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进而在龙岩召开的一届十一次全会上提出1959年粮食总产量要达到500~700亿斤,要有1/3或半数的县成为“万斤县”,争取二三年内实现“万斤省”。
  1958年的农业“大跃进”,揭开了福建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全面“大跃进”的序幕。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指引下,福建全省人民怀着迫切要求改变中国经济文化落后面貌的愿望,满怀热情地投入到生产建设事业中去。但是由于这条总路线夸大了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忽视客观经济规律,加上经过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宣传贯彻,助长了全省经济建设急于求成的“左”倾思想,一再提出不切合实际的高指标,使得“大跃进”严重地违背客观实际,助长浮夸风的泛滥。据1959年1月福建省人民委员会的报告,1958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77亿斤左右,比1957年增长近1倍。后经核实,1958年全省粮食实际产量为89.1亿斤,只比1957年增产0.3%左右,虚夸了将近1倍。
  在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推动下,福建的工业建设也开始盲目追求高速度的“大跃进”。1958年上半年,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在“反右倾鼓干劲”的形势下,急于改变福建工业落后的面貌,抛弃了原来确定的以轻工业为主、小型工业为主和稳步前进的方针,决定大量发展小型工业、扩建原有厂矿、新建现代化工厂三者同时并进,并且决定大举发展钢铁和机械等重工业。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福建在工业建设方面提出许多脱离实际的指标和措施。5月8日,省委召开全省电话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苦战60天,做到地方工业“遍地开花”,要求每个县、每个乡都要办五六个至六七个小型企业。结果,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全省办起10多万个工厂。6月,不顾1957年全省仅生产土铁9100吨的薄弱基础,决定1958年生产铁20万吨、钢5万吨,并决定组织10万群众上山开矿。在8月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发出1958年全国钢产量要比1957年翻一番,达到1070万吨的号召以后,中共福建省委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和全省地(市)委书记电话会议,贯彻中央指示精神,把钢铁生产上升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为钢铁跳跃式的前进而战”;提出“一切服从钢铁”,全民大炼钢铁,要求全省在最后一个季度完成15万吨铁、7万吨钢的生产任务。同时,中共福建省委决定强化省委钢铁办公室,抽调6.9万名干部到工业战线,以保证工业的“跃进”。在此前后,中共福建省委连续召开现场会,号召全民动员,贯彻“小型、土法、群众炼钢铁”的方针,先后部署钢铁战役的两次高潮。至10月中旬,全省参加钢铁生产的劳动大军达到200多万人,建成各种土高炉、喇叭炉2.3万座。
  在农业和钢铁生产“大跃进”的同时,中共福建省委为了统一干部思想,在全省广泛开展以反浪费、反保守,比先进、比多快好省为中心的“双反”、“双比”整风运动,以此来推进“全民大跃进”。在“全民大跃进”的口号下,全省各行各业都行动起来,掀起全民办学、全民积肥、全民造林、全民办厂、全民除“四害”等高潮。其中,为了配合大炼钢铁而兴起的煤炭建设群众运动,抽调大量农村劳力投入小煤窑生产。在短短几个月内,全省小煤窑就“遍地开花”,同时大量砍伐树木烧炭炼铁,使地质、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福州、泉州等地的一些古窑址、古墓葬也在大炼钢铁时被挖掘,造成文物的大量毁坏。而实际上,大炼钢铁所生产的钢铁,不仅数字虚夸,而且绝大部分是用处不大的烧结铁。
  在“大跃进”运动当中,全省干部群众奋发图强,以昂扬的斗志和前所未有的干劲投入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潮,所付出的劳动既有深刻的教训,但在农田水利、工业基础建设等方面也取得很大发展。在农村,掀起大规模兴修农田水利运动,建成大批中小型水利设施,扩大的灌溉面积超过新中国成立以来头7年的总和,为以后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城市和工业建设方面,通过大搞技术革新,生产出一大批较为先进的机械产品,开始迈出福建基础工业建设的第一步。经国务院批准的三明钢铁厂,建设规模为年产14万吨生铁、10万吨钢锭、8万吨钢材的钢铁联合企业,于1958年6月10日破土动工,到1959年1月2日炼出第一炉样钢,时间不过半年,从而标志着福建进入现代钢铁工业生产新的阶段。与此同时,相继完成三明化工厂、福州第二化工厂、漳平煤矿、龙岩煤矿、潘洛铁矿、南平造纸厂、莆田糖厂、古田溪水电站二期工程的建设,初步奠定了福建现代工业的基础。
  在“大跃进”运动高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为了适应农村发展的形势,于1958年8月召开的北戴河扩大会议上作出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认为人民公社的建立和发展,使得共产主义在中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中央这一决定,在全国掀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实际上,在福建农村建立“大社”的思想,早在实现农业合作社高级化以后就已经出现。1958年春,全省在大规模兴修水利的浪潮中,一些地方开始打破原来小乡小社的界限,进行生产大协作,出现了小社并大社、联乡联社等情况。有些地方还提出了“苦战100天,实现五社合一,社社办加工厂”的口号。所谓“五社合一”,就是把农村的农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合并为一个大社。
  这种认为集体经营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的急于改变生产关系的“左”倾思想,在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之后,更进一步发展起来。8月下旬,福建全省各地普遍进行建立人民公社的试点工作,并立即在全省推广开来。在短短1个多月的时间内,全省有1.7万多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改建为656个人民公社,加入公社的农户305万多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9.9%。这样,全省很快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规模大;所谓“公”,就是实行公有制,在当时实际上是刮“共产风”,实行“一平二调”(即平均主义和无偿调用)。中央的决议提出,人民公社“一般以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较为合适”。福建省的人民公社大多数在2000户以上,平均每个公社有4656户,2万户以上的社有12个,最多的达到3万户。1959年2月,经中央批准成立的三明人民公社,人口10多万人,直属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由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处书记伍洪祥兼任三明人民公社党委书记。这是福建最大的一个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化初期,实行政社合一,把各种权力过分地集中在县、社两级,基层的生产单位没有自主权,不能实行分级管理,更谈不上社员个人责任,也没有生产责任制,劳动纪律废弛,分配更加平均化,经济核算制度形同虚设。在这样的体制下,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以公共积累的名目,过多地搞义务劳动,把生产队以至社员私有的一些财物也无偿地收归公社所有,破坏了等价交换的原则。
  人民公社建立之后,在公社内部竞相扩大平均主义的供给制,以为这种吃“大锅饭”的供给制越普遍,就越接近共产主义。其典型的形式是一哄而起普遍建立起来的公共食堂。到1958年底,全省共办农村公共食堂88592个,就餐人数1135.43万多人,占农村总人口的87.3%。闽侯县城门公社于1958年9月率先全面实行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制,所有社员的吃饭、穿衣、劳保福利、子女入学和日常零用等5个方面的费用全部由人民公社供给。闽侯城门公社的这一做法经过宣传推广以后,全省各地竞相仿效,几乎所有的公社统一办起了公共食堂,实行包吃、包穿、包用等供给制。有的县甚至宣布进入了“共产主义”。
  人民公社建立以后,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劳动力按军队编制组成班、排、连、营,采取大兵团作战的办法从事工农业生产,并且强调公社生产自给,努力扩大公社内部的产品分配。这些情况表明,初期的人民公社带有浓厚的平均主义和“军事共产主义”色彩。这一切,造成平均主义和“共产风”的泛滥。到了1958年秋季,全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两个运动交织在一起,相互推波助澜,愈演愈烈,形成席卷全省城乡、波及各个方面的“左”倾浪潮,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巨大损失。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总概述

《福建省志·总概述》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4年,简要综述福建的基本面貌和发展脉络,尤其是反映全省经济社会的重大变革,为提挈福建省志的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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