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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二、剿匪反霸与建立社会新秩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总概述》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086
颗粒名称:
二、剿匪反霸与建立社会新秩序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58-60
摘要: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关键词:
福建省
台湾同胞
领土
内容
福建全境基本解放,各级人民政权相继建立起来。但是,被推翻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残存的反动分子并不甘心于自己的失败。国民党反动统治在大陆上土崩瓦解时,有计划有组织地留下大量的土匪和武装特务。他们秘密潜伏在全省各地,网罗散兵游勇、地霸武装,建立土匪武装组织;与此同时,盘踞在台、澎、金、马的国民党势力,乘大陆解放之初社会秩序尚未安定之际,不断派遣武装匪徒骚扰沿海村镇,或偷渡登陆潜往偏僻山区,开展所谓“敌后游击战争”,妄图伺机配合台湾国民党“反攻”大陆。
这些土匪武装受国民党委派或自封“司令”、“专员”、“县长”,到1949年冬,全省土匪发展到大小240余股,总计4万多人,拥有长、短枪27000余支,机枪300余挺,盘踞着东山、永安、清流、明溪、泰宁、将乐、光泽、三元、建宁等县城和若干乡镇。至1950年上半年,全省土匪武装甚至发展到7万余人。
除了福建沿海与内陆地区外,国民党残余势力还在海上组建土匪武装,并把全省土匪统一组织起来,称为“福建游击军区”,任命驻金门的国民党军队将领胡琏兼任司令,黄炳炎为副司令;将驻在马祖列岛的“海上保安纵队”改为“海上突击军”,实施所谓“游击作战方针”。
福建土匪活动狡猾,气焰嚣张。他们杀害基层革命干部和积极分子,袭击新生的人民政权,危害十分严重。据1950年1月至10月不完全统计,土匪在全省共制造15次暴动事件、81次袭击、98次叛变和40次凶杀事件,杀害新政权军政人员和民兵、农民代表以及群众积极分子共1000多人,烧毁房屋4989间,受害群众2795户。
严重匪患破坏和威胁着新生的人民政权,威胁着社会改革与国民经济的恢复。中共福建省委指示,土匪猖獗是当前工作的最大障碍,不消灭土匪,各项工作将无法展开。为此,中共福建省委决定,在厦门战役以后全面展开剿匪工作。1949年11月19日,中共福建省委发出《关于剿匪问题的指示》,确定“军事政治双管齐下”的方针,采取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利用矛盾,各个击破,以政治分化为主,结合军事打击的策略;同时决定剿匪的政策为“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
1950年初,在福建内陆全部解放以后,剿匪工作全面展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决定,各县普遍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与当地驻军和公安局领导组成的剿匪指挥部或剿匪委员会。全省剿匪历时两年,先后经过重点进剿、分区进剿和消除残匪与潜伏特务三个阶段。
在重点进剿时期,主要是集中相对优势的兵力,选择匪情严重的地区,经过周密侦察之后对大股土匪采取奔袭、合围、追剿战术,给以毁灭性打击。在此期间,人民解放军抽调四五个主力师,对闽北、闽西、闽南等匪患严重的地区进行重点清剿,连续取得重大胜利。1950年3月,解放军某部一个连在地方武装配合下,经过两昼夜的追击与合围,在崇安县下梅三九地区将匪首“中华民族自救军闽北总指挥”刘午波部歼灭,刘午波被击毙。同年10月,解放军九十五师三八三团对逃窜到建瓯城东南黎山一带的股匪“暂编第四师”郑长吉部进行追击合围,经过130里长途奔袭和8天6夜的搜剿,活捉匪首“少将师长”郑长吉及“上校副师长”郑长兴,歼灭残匪100余名。消灭这支横行于闽北的土匪部队,给闽北股匪以毁灭性打击。剿匪部队的指战员们冒酷暑,顶严寒,钻草丛山沟,爬悬崖陡壁,吃的是竹笋、山芋叶,睡的是草寮、窝棚,历尽艰辛,奋勇杀敌。闽北、闽西、闽南剿匪前线捷报频传,大股土匪相继就歼,各股匪首或被生擒,或在战斗中被击毙。其中,国民党派遣的匪首“少将师长”唐宗所部在闽西连城被歼。这支福建最大的股匪被歼,对全省人民鼓舞极大。
经过重点进剿,全省大股土匪相继被歼灭或击溃,所存小股土匪受到震慑,不敢公开对抗,转入分散活动以图保存实力。有的利用茂密山林与陡崖山洞等自然条件继续顽抗,有的则重振旗鼓组织暴乱。针对这一情况,人民解放军剿匪部队改变战术,将重点进剿改为分区驻剿。同时,剿匪部队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展开强大的政治攻势,争取零星股匪投诚。
从1950年1月开始的剿匪运动,经过重点进剿与分区驻剿,至1951年4月,全省共计剿灭土匪7万余人,各地成股土匪已基本肃清。但全省尚有1000多名土匪没有被消灭,而这些残匪又是土匪中最为刁顽凶恶的部分,多属惯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对社会和人民的危害极大。于是,各地普遍开展群众性清匪运动,进行声势浩大的封锁、搜山清匪的斗争。到1952年底,全省大规模的剿匪斗争结束,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安定了社会秩序,保证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和各项社会改革以及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剿匪斗争的同时,福建全省还展开了反霸斗争,对解放前那些为非作歹、欺压民众、罪大恶极的地方恶霸进行清算斗争。1949年12月,中共福建省委扩大会议把反霸斗争列为1950年的主要任务之一。1950年1月,第一次全省公安工作会议贯彻省委扩大会议精神,指出全省已经胜利地完成对国民党警察机关的接管工作,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发动群众剿匪反霸,坚决肃清一切公开与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维护革命秩序,巩固人民政权。自此以后,反霸斗争与剿匪结合在一起,很快在全省展开。
古田县是较早发动反霸斗争的地区,1949年12月就在全县各区斗争12名罪大恶极的恶霸分子。特别是该县第一区曾任国民党联保主任和乡长的恶霸叶宝云,在乡中作威作福,无恶不作,杀害人命12条,勒索民财和侵吞公谷达1100余担,号称“南路霸王”,民众恨之入骨。大会斗争时,群众600余人情绪激愤,20多人上台泣血控诉他的累累罪行。与此同时,永泰、建瓯、南安、福安、罗源、惠安、霞浦等县都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的反霸斗争。1950年5月26日,同安县人民临时法庭公审恶霸叶金泰,公布其横行闽南28年、46条残害人民的罪行,判处其死刑。听审群众5000多人,拍手称快。此前不久,林森县(后改为闽侯县)远洋村3000多名群众集会,斗争杀害群众11人的恶霸孙亨梧;厦门市禾山区公审并枪决了勾结日寇和反动派霸田千亩、杀害人命4条的大恶霸陈宝琦。恶霸分子在经过群众揭发斗争、清算罪行后,有的交群众管制,有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许多罪恶昭著的恶霸分子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中共福建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又于1951年夏季在福州、厦门以及其他城镇工矿企业开展民主改革运动,目的在于发动群众,扫除城市和工矿企业中的封建势力,改革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不合理制度,在城市和工矿确立并巩固人民民主制度。
城市工矿民主改革的重点是打击那些在旧社会压迫与剥削工人、欺行霸市的封建把头、恶霸分子和黑社会团伙头目,清除社会恶势力,在城市、工矿中树立工人阶级的权威,建立以工人为主体的群众团体和管理机构,制订维护工人利益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规章制度,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经过一年多时间,各城镇厂矿清查并惩处一批封建把头和恶霸分子,摧毁各种黑社会组织及封建反动势力。与此同时,各地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先业游民和娼妓进行收容和教育改造,使之转变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通过这场民主改革,全省社会秩序焕然一新,人民政权日益巩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总概述》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4年,简要综述福建的基本面貌和发展脉络,尤其是反映全省经济社会的重大变革,为提挈福建省志的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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