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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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98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族
分类号: D628.57
页数: 6
页码: 362-3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政协多次组织调查小组,深入民族地区进行调研,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教育、医疗和就业等情况,提出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建议。
关键词: 福建省 政协工作 民族问题

内容

1956年9月18日,省政协政法工作小组举行民族问题座谈会。应邀参加座谈会的有回族、满族人士共28人。座谈会上,少数民族人士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民族政策,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文化水平迅速提高,经济生活得到改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也得到保护和尊重。会上对贯彻少数民族政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关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信仰自由问题,有些人反映,由于宣传政策还不够深入,致使一些机关、企业、学校执行政策不够主动。回民杨廉、李人俊就回民干部用膳补贴金发给问题、伊斯兰教大节日放假问题,举出许多例子说明某些机关领导对中央照顾回民的规定不够重视,没有很好执行。关于尊重信仰自由问题,还有一些机关干部和群众对伊斯兰教不了解,甚至有的人把猪肉拿到清真寺里,有的干部看回民做礼拜,认为是在做“三跪九叩”的仪式。与会的回、满族人士希望政府从多方面宣传政策,满族委员关佑民建议:宣传贯彻民族政策应由上而下,由省级一直至居委会,提高全省干部认识。关于少数民族的生活和就业问题,与会回民人士反映,回民的劳动就业问题已大部分得到解决,无劳动力的贫苦户也得到救济。但是满族在这些问题上还未得到很好解决,目前满族尚有20多人失业,请设法安排或办合作社予以解决。有许多满族人士要求在福州市建立一个组织,作为联系中心;有的要求设立满族小学,以发展满族文化。此外,关于保护回民公墓问题,提出今后如有新建设需地,如非十分必要,尽可能避免征用。有许多少数民族人士建议政府在本省设立民族业务机构,以加强民族工作领导。建议各地政协、统战部及民政部门,在下半年组织视察组赴各地视察少数民族情况。
  1985年2月11~12日,以全国政协委员、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顾问陆维特为组长,省政协常委、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雷恒春为副组长的省政协调查组一行8人,调查福州地区落实民族政策问题,参观福州清真寺、蒙古营和长乐县航城乡满族人聚居的琴江村,召开3次座谈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6点建议:(1)福州市清真寺被占用的空地和租用的大门,应按政策及早退还;寺内装修款省和福州市有关部门均已拨出,应尽早修缮。(2)清真馆要另选适当地点,经营要符合回民习惯,并增加以回族为主的厨师和管理人员。(3)市政府应敦促有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蒙古营被占房产问题。(4)尽快落实散居在城市的满族人中学有专长的老知识分子的政策,解决他们老年生活困难问题。(5)妥善处理长乐县琴江和洋屿两村之间的争执。(6)尽快解决市民委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责任不明确、民委副主任仅是科长级别的状况。对建议的前4条,福州市政府秘书长当场表示接受,并立即布置市民委、民政局调查摸底,要求春节前对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先发放一批补助金。第五条建议,经调查组与县政府协商,提出4点原则性意见:鲤鱼山划归琴江村管理使用;公路以西沿江地段两村共用,造船厂维持现状暂不扩建;琴江村的汉族村民与洋屿村的满族村民归属哪个村由其自定;县政府给予琴江村免征农业税的照顾。以上4点意见县政府当天就以长政综字(85)第029号文件正式下达。
  1988年6月28日至7月1日,省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组由组长雷恒春带领,考察罗源县畲族地区经济。考察组考察了松山、西兰、起步乡和霍口民族乡的6个行政村和自然村的经济状况,参观畲山烟厂、鞋厂和针织厂,并与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考察组对近两年脱贫成绩显著,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得到改善,自然经济开始向商品经济发展等变化给予肯定;但对该地区产业结构单一影响脱贫进度,香菇生产造成山林破坏、水土流失,劳动生产率低,资金不足,借贷利息高,乡镇企业发展缓慢,资源利用率不高,科技水平低等问题,表示忧虑和关切。建议:要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在民族地区创办的企业免征特产税,贫困户适当减免征购粮,政府要在人、财、物力上给予照顾,对有贡献的群众可设立“创业奖”,以鼓励更多少数民族群众投入发展商品经济的潮流中去;要加强基础教育,建议在罗源一中办一个民族班,在乡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办民族班,解决畲族子女上学难问题,同时适当提高畲族学校教师的生活待遇,对小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加强科技培训,建议在民族地区设专职科技人员1~2名,对民族地区所种植的茶果等经济作物进行科技指导,包干负责,同时定期培训实用科技人员,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科技水平;信贷资金发放要优先照顾畲族群众,归还旧贷款要区别对待,无力归还户要适当照顾;要根据各地特点,因人因地科学安排省拨经费,以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经济的“造血”功能。
  1991年10月9~11日,省政协副主席高胡率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一行6人,赴福安市考察坂中、康厝、穆云3个畲乡的生产生活、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情况。走访仙岩、犁田、坑里坑3个畲族行政村23户农家,察看宁德地区农校、福安市民族职业中学、民族实验小学、市人民医院和村卫生站,听取市党政领导、民委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并交换意见。委员们了解到,经过4年的扶贫工作,91%的畲族群众越过温饱线。但福安畲族地区相当一部分畲族村落依然处在贫困落后与封闭之中。畲族群众的年人均收入与其它地区的差距均为100多元。如坑里坑村在福安畲族经济中属中等水平,但村里畲族农户的住房、用具、饮食、衣着条件依然十分窘困。山里山外各有7个自然村,山里的群众每年有3、4个月缺粮。家有劳力倘可砍柴到镇上出卖换回一些粮食,病弱孤寡者只好忍饥挨饿。1990年全村人均收入360元左右,有些特困户,人年均收入不足200元。集体经济脆弱是畲村普遍存在的问题。全市79个畲族行政村中,年集体收入在千元以上的仅34个。其它45个行政村年集体收入几乎等于零,有的连开会买蜡烛的钱都无法支出。畲族地区文化卫生事业落后,群众的精神生活十分贫乏。全市只有2个畲族行政村级文化站,90%的畲村不通广播和电话。现有的49个畲族村级医疗站,或有站无人,或有人无药,机构虽存,形同虚设。其它28个畲族行政村初级医疗单位仍是一片空白,群众爬山涉水远地求医,既不方便,经济上也难以支撑。文盲比例大,女童上学少,如坂中畲族乡的畲族人占全乡的41%,文盲占全乡文盲的50%,穆云乡犁田村除村委会主任的10岁女儿在民办初小读书外,村里其他学龄女孩都没有上学。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差,全市185所民族民办小学,只有188位教师,几乎都是单人校,无法保证教育质量。民办教师的比例也明显偏大,占全市教员总数的46%。全市惟一的民族实验小学,学生没有活动场地,全校仅有一间30平方米的旧房供高年级60位女生住,上下两层单人木架床,每张小床挤2个学生,衣服、毛巾、雨伞等生活用品结绳悬空而挂,拥挤不堪。其他学生则在“三用教室”内学习和生活,即白天在教室上课、就餐,晚上便在教室内席地而睡。福安畲族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原因,一是闽东经济文化发展落后于省内其它地区。福安畲族地区经济水平又明显落后于全市其他地区。畲民大多聚落于丘陵,耕作的土地主要是挂田和山垅田,不少自然村居住环境恶劣,有的几乎是仅有幅员而无资源的死角,需要到离村子很远的地方去耕作。一部分畲族群众有浓厚的安土重迁的思想,商品观念较弱,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等、靠、要思想,阻碍其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委员们认为,制约畲族经济发展最根本的因素还是教育落后和人才匮缺。少数民族干部只占全区干部总数的2.3%。市、乡两级畲族医护人员尤其缺乏,全市只有10人。在市民族职业中学执教的58名公办教师中,畲族教员仅2人。二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贫困地区扶持不够。历年来省、地、市政府对福安畲族在财政上虽有照顾,但幅度并不大。各级民委经费极其有限,宁德地区1990年度民族经费35万元,人均9元。福安市1990年度民族经费29.5万元,人均5元。宁德地区财政每年安排财政周转金30万元,用于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也只能照顾重点而不能施惠于一般。委员们认为,民族问题就是民族之间的矛盾问题,差别就是矛盾。经济发展上长期存在的差距,必然导致少数民族心理上的扭曲,乃至产生不满情绪。做好民族工作就必须着眼于逐步消除民族之间的不平衡性,提供便利,造就条件,逐步满足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求加快发展经济文化事业的迫切愿望。本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在发展沿海经济的同时,要特别注重于闽东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为此建议:(1)进一步采取倾斜政策和优惠措施,分层次、分阶段地积极扶持畲族地区经济发展。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振兴少数民族经济作为一个特殊问题认真对待。省、地、市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与畲族贫困乡村挂钩,搞好农业技术的开发运用,就地培养农业科技骨干,努力探索切合当地实际的科技兴农路子。福安市有9000名畲族群众散居在极度贫瘠山区,市政府应分期分批将他们相对集中迁徙到新围垦的沿海滩涂地居住、生产。(2)加速筹建与完善村级完小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素质,中等教育招收畲族学员要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现有45个畲族行政村尚未建成完小校,福安市应作出统一规划,分期筹建。各级教育部门和民委也应尽可能给予扶持。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对已建成的16所完小校提供一定的助学金,解决畲族基础教育“入学难、巩固难、提高难、管理难”的问题。宁德地区办在福安的几所中等教育学校,也应挖掘潜力,为少数民族代培各类技术骨干。(3)对畲族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要积极培养,大胆合理使用。(4)建立健全畲族村级医疗卫生站,缓解山区畲族群众看病难问题。尽早建立、完善三级医疗网络。目前最为迫切的就是帮助建立健全村级医疗站。医校要力争多培养出畲族医护人员,省、地、市医院最好能免费为畲族培训医务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培养造就一支畲族医疗队伍。
  1995年8月21~24日,省政协副主席陈增光率省、福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联合调查组,调查福州市罗源县、连江县的民族工作情况。调查组听取两县民族工作情况汇报,召开民族界代表座谈会,实地走访罗源县霍口畲族乡八井村、连江县小沧畲族乡天竹村等地。调查组了解到,1986年开展扶贫工作以来,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表现为:一是民族乡村经济发展较快。罗源县、连江县1994年少数民族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85年增长5倍,95%贫困户比较稳定地解决了温饱问题。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罗源全县通水、通电、通路率分别达到96%、91.2%、82.8%。连江县90%的民族行政村实现“电通、路通”,饮水问题基本解决。三是文教卫生事业有较大发展。罗源县新建、扩建畲族村学校41所,畲族儿童人学率达90%。新建霍口畲族乡卫生院,为18个民族村改善医疗设施。连江县近年来为少数民族地区新建、扩建学校22所,现全县有39所民族小学。四是努力实施“造福工程”。罗源县5年内需搬迁的少数民族213户1100人,已有41户215人乔迁新居。连江县把寥沿乡云头山自然村搬迁工作列入1995年的“造福工程”项目,现已筹集资金30万元,力争到年底搬迁结束。五是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罗源县现有少数民族干部132人(含中小学教师72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3.9%。民族干部的素质有较大提高,大专文化程度以上占26%。连江县现有少数民族干部40人,中小学教员100多人,中共连江县委组织部还专门在党校开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对小沧、寥沿、长龙乡(镇)都配备少数民族副乡长。但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少数民族乡村发展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产业结构单一,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缓慢;村办企业少,集体经济脆弱;畲族群众多散居在交通不便、环境恶劣的边远山区,生活条件艰苦,基础设施差,经济难以发展;社会事业发展仍然落后,部分小学教学条件差,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单双人校多,看病治病难现象仍存在。委员们认为,要消除贫困,既要扶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又要扶智力和志气,扶观念和政策,最终目的是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进入自我开发、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委员们建议:(1)切实落实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制订过不少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但在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过程中,一些优惠政策被取消或忽视。同时,有关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问题特别是财政、税收、信贷、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专题研究,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应该分别保留、加以完善并真正落实到位。(2)完善管理体制,办好福州市民族中学。位于罗源县城的福州市民族中学,办学3年来,教学质量高,为解决少数民族学生上学难问题、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发挥积极作用,深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士的好评。由于该校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影响资金的投入、教学设备的完善、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因学校担负罗源县城的部分九年制义务教育任务,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不到三分之一。建议民族中学的办学体制在原定的“市县共管、以县为主”外加上“计划单列,招生面向全市”,即在教育资金投入、招生等方面由市教委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省、市、县都要单列计划增加资金投入;招生面向全市,使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更多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发展。(3)加快罗源霍口乡的发展。翟口乡是罗源县惟一集“老、少、边”为一体的民族乡,自然资源较为丰富,森林及水力资源有待开发。建议改为民族镇,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水力资源,尽快开发建立水电站,以带动经济全面发展,实现“老、少、边”地区人民的长期愿望。(4)扶持罗源县八井村的发展。八井村是个纯少数民族聚居村,自然条件优越。扶持其发展经济有积极意义。建议:加强村班子建设,选拔有经济头脑、有群众观点的致富带头人担任村干部;县有关部门,特别是挂点单位要积极帮助群众走立足自身条件脱贫致富的路子;充分发挥其地处罗源湾、地势平坦、离县城近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选好项目,大力发展种养业;由县里协调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联合临近村,完善八井小学的办学条件,也请省、市民委给予支持,把该校办成设施齐全、师资力量强的优秀中心小学,培养少数民族人才。(5)重视连江县小沧乡的发展问题。小沧畲族乡由于山仔水库工程建设,动迁200多户1200余人,经济发展虽遇到困难,但又面临很好的发展机会。现动迁入口的安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往后的生活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建议县里组织各方面行家帮助乡里搞好长远规划,首先考察群众的吃饭问题;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和广阔的库区水面,动员县农业、金融等部门在技术、资金方面予以扶持,发展茶果种植和水产养殖业,使种养产业上规模;千方百计引进县内外投资者,开发建设湖心岛,努力把小沧建设成为湖上明珠,带动旅游及服务行业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省政协还促成省民委拨款5万元修建连江县小沧乡的校舍。
  1996年9月9~15日,省政协副主席陈增光率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部分委员及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民委等有关部门人员前往宁德地区开展民族工作专题调查,重点了解民族地区文化卫生工作情况。调查组听取地区行署、宁德市政府、福安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情况介绍,以及地、市有关部门就本地民族文化、卫生工作的专门汇报;深入到宁德市金涵乡,福安市康厝乡、坂中乡3个畲族乡及宁德八都镇新楼畲族村,实地考察一批民族乡村文化基地、学校和三级卫生医疗机构。委员们了解到,宁德地区少数民族经济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条件有所改善,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文教卫生等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基层领导班子较强,民族干部迅速成长,群众精神面貌有很大改变。但仍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缓慢,低于全区的平均水平,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民族乡199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573元,比上年增加530元,但与全区相比低211元,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实际贫困人口多。民族地区要彻底解决通电、通路、通水问题难度很大,相当一部分畲族同胞仍过着“肩挑手提走山路,点着油灯喝浑水”的日子。宁德市民族中学有82名特困寄宿生尚因生活无保障不能上学。二是民族文化工作基础薄弱,卫生工作困难重重、步履维艰。乡村文化生活相对贫乏,村文化站尚不普及,有部分民族村还看不到电视,听不到广播;保护和宏扬民族文化未能形成机制,缺乏制度的保证,传统民族文化受到冲击、趋于淡化;民族文化团体经济拮据,投入不足,一些艺术团体面临解体的危险。卫生方面问题更为严重,集中表现在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宁德地区全年卫生投入不足2500万元,全区114个乡镇卫生院有105个拖欠工资,民族地区三级卫生医疗机构处于半瘫痪状态。民族乡卫生院医疗设备也只有听诊器、血压计和体温计,甚至未能发挥最基本的预防保健功能,无论在人才、设备还是在管理方面,均低于五六十年代水平;村级卫生组织由个体承包,缺乏集体经济的支持,十分脆弱,难以生存。少数民族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委员调查中的意见,有关委、厅人员深表同情,承诺解决一些迫在眉睫的困难。省民委计划从有限的经费中拨出2万元支持宁德市民族中学82名特困生入学,并设法为福安市民族医院添置一台医疗仪器;省财政厅负责宁德市民族中学教学楼加层及福安市铁湖民俗馆的建设;省民政厅增拨经费扶持地区公墓建设项目,以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们建议:(1)重新清理、制订、落实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2)坚持教育优先的原则,设立少数民族特困生助学基金,推广办好寄宿制小学,大力发展民族职业教育。(3)省里要加强对民族地区卫生事业的投入。(4)各级政府应逐年增加对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作为民族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的民族村文化站要重点扶持,办好办活,并进一步普及,在经费上予以特殊照顾;要注意保护抢救优秀民族文化遗产,探索新路子,大力发展富有民族文化特色的第三产业,赋予传统文化新的内涵。(5)针对地区民族工作任务重,民族干部数量少,比例小,结构单一的问题,建议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1995~2000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加快培养步伐,努力创造有利于少数民族干部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6)此次调查中,有关委、厅承诺帮助解决的几件实事,请有关单位领导支持予以兑现,以取信于民。
  1997年5月5~11日,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赴宁德地区霞浦县开展“闽东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专题调研,紧紧围绕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消除绝对贫困、基本实现小康”的目标,把解决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住茅草房问题作为重点,组织委员深入到闽东畲族地区,进村人户,走访座谈,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当了解到畲族地区存在的差距时,认为有必要向中共福建省委反映问题,遂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尽快整理出调查报告上报。5月22日,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听取民族宗教委员会的汇报后,通过电话建议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能够专门安排一次会议听取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的汇报。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在省政协专报的专题报告上作了批示。5月26日,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听取汇报,并亲自带领省直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专程赴闽东进一步开展调研,确定将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列为全省的扶持重点,由省拨出600万元用于“造福工程”,分两年完成闽东2000余户群众“茅草房”搬迁改造工程。中共福建省委还决定召开常委会议,听取民族工作汇报,解决若干重大问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福建省志·政协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第一篇,第二篇的第四章,第三篇的第二、十三、十四章由陈熙满撰写;概述,第二篇的第一、二、三章,第三篇的第一、三、四、八、十、十一、十二章和附录的大事年表由郑成钟撰写;第三篇的第五、六、七、九章由郑成钟、黄平撰写。宋京生、廖楚强、张贵明曾一度参加修志工作。本志的图片选自大型图册《福建政协》,主要由省政协档案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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