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收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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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96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收集
分类号: D628.57
页数: 10
页码: 223-2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政协自1951年至1985年收到大量代表、委员和团体提案,内容涵盖经济建设、科技文教卫生、政法统战等多领域,为推动福建社会发展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福建省 政协 提案工作

内容

从1951年12月至1997年12月,省协商委员会和省政协共收集到代表、委员和团体提案9539件。
  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期间,共收集到1295件提案,经整理合并为457案。如总类(包括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等)原38件,合并为11案;政法类254件,合并为139案;军事类22件,合并为8案。内容包括建议加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增产节约运动,反对贪污浪费;组织全省人民有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加强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与教育改造;大力贯彻婚姻法;发动护林、造林,节约木材,恢复与发展纸业生产,设置机器造纸厂等。提案人包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政府、机关、部队及其各界的代表和人民群众。这些提案大部分是从全省实际情况出发,具有建设性。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共分为5类。第一类为提交会议讨论案,共10案,是有关本省施政的重要措施,或为本省广大人民的迫切要求,拟提请会议讨论决定,以便转送政府办理;第二类为送政府研究办理案,共240案,是即可办理、研究办理或查明处理的提案;第三类是涉及全国性问题,须送省人民政府向上级政府建议、核示办理的,共14案;第四类为所提办法政府均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或法令已有明确规定,须以解释说明的,共47案;第五类为所提意见目前无法办理,但有参考保留价值的,共146案。另有84件提案因在收件截止期后,提案审查委员会将其移交省协商委员会研究处理。
  1955年1月省政协一届一次全会时,未开展提案工作。
  1956年4月,省政协一届二次全会开始设立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及其相应的工作班子,作为提案工作的临时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委员在会议期间提出的提案,并分别进行审查立案,提出处理意见,再经全体委员会议审定通过;会议提案截止期后及会后收到的提案,则由省政协办公机构秘书处审查,按照不同的内容,分别提出审查意见,送各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本次会议前后共收集到提案238件。其中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科技和文化、教育、卫生方面的125件,政治、法律和统一战线方面的30件,侨务方面的19件,工业、交通方面的29件,农业、林业、水利方面的18件,财政、粮食、贸易和对资本主义改造的17件。内容多反映当时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每一案都提出审查意见。其中,送省人民委员会转有关部门办理的166件,送省政协常委会处理的64件,送中央有关部门的建议8件。
  1959年1月,省政协二届一次全会,时处全国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后不久,会议只收到6件提案。内容是修桥铺路、加强牲畜管理、要求给侨乡多供应些大米和滋补品等,没有触及大政方针或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1962年12月,省政协二届二次全会收到提案176件。其中文化、教育、卫生方面的79件,工业、交通方面的32件,农业、林业、水利方面的12件,财贸方面的12件,政法方面的9件,侨务方面的10件,政协和其他方面的22件。有许多提案对国计民生很有价值。如关于加强闽江、九龙江、晋江中下游主干河段疏浚工事,减轻洪水灾患与便利航运,以保障两岸农业增产,提高支前运输力量案;关于修建福厦公路峡兜大桥(即乌龙江大桥)案;建议在全省范围内掀起造林护林案;请提前修建闽江新大桥案等。176件提案中,送省人民委员会转有关部门办理的160件,送省政协常委会处理的16件。其中有2件审查后不予立案。
  1963年10月,省政协二届三次全会前后收集到提案共119件。其中农林水方面的17件,工交方面的24件,文教卫生方面的64件,财贸方面的3件,政法及统一战线方面的11件。大部分提案反映全省各界人士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扬奋发图强、自力更生精神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119件提案中,除9件是提案审查工作结束后收到的提交常委会审查和处理外,其余110件都经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逐案审查,提请大会审议通过,转请各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1964年9月,省政协三届一次全会共收到提案68件,其中属于工、农、林、财贸、交通运输等方面的18件,文化、教育、科技、医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37件,政法、统一战线工作及其他方面的13件。提案委员会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属于正在办理、计划办理和应该办理又可能办理的有20件,属于需要通盘考虑才能办理或需创造条件逐步实施的有22件,属于对实际情况尚需进行全面调查和深入了解才能肯定是否办理的有26件,均分别交由本会常务委员会或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交有关部门办理。会后又收到提案21件,送省政协常委会审处。提案内容大都是根据当前国家和本省人民的需要而提出的建设性意见。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协活动被迫停止,提案工作无从开展。
  1977年12月,省政协恢复工作,并举行四届一次全会,但提案工作尚未恢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民主生活逐步走上轨道。1979年12月,省政协四届二次全会恢复提案工作,会议期间共收集提案139件,涉及的内容广泛,有不少是本省四化建设的重大课题,也有不少关系到城乡人民生活的实际问题。其中,属于工交、农林水、财贸、引进项目等方面的38件,属于科技、文教、新闻出版、医药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58件,属于政法、妇女、统战、华侨、宗教、民族、外事、对台工作等方面的35件,其它方面的8件。这些提案对本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措施(1979年50号文件)的指示,对于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以及发扬民主、加强法制,促进本省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等方面,都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有:发展糖业、纸业生产必须处理好“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把市区污染严重的企业迁至远郊并采取措施消除“三废”;保护矿产资源,严禁乱采乱挖;引种速生树种,增加森林覆盖面积;及时制定城市建设近、远景规划;加强福州市区温泉的管理和利用;制止破坏和滥砍、滥伐森林;发展山区、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保护历史文物;保护武夷山大竹岚自然保护区;改革外贸体制,加强引进外资和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的规划;加强科技情报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知识分子积极性;兴建剧场、影院以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大力发展旅游、电视、教育、卫生事业;加强饮食卫生管理;贯彻婚姻法,反对包办、买卖婚姻等。提案审查委员会对12月20日提案收集截止期时收到的123件提案认真进行审阅,分析研究,逐案讨论,分4种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正在办理、计划办理和应当办理又可能办理的共32件,交有关部门办理;需通盘考虑或需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的共75件,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尚需进行调查、了解才能确定能否办理的共13件,交有关部门研究;需向中央有关部门请示的3件,交有关部门请示办理。
  1981年3月省政协四届三次全会期间,共收到提案250件。其中工农业、交通、基建、财贸、进出口等经济建设方面的80件;科技、文教、卫生等方面的105件;政法、青年、妇女、侨务、民族、宗教等方面的65件。这些提案主要内容有:进一步贯彻中央有关农村经济政策,因地制宜搞好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加快农业发展,解决林、牧、副、渔业生产问题;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搞好调整,改善交通、通讯状况;搞好城镇、港口建设,制定城市建设规划,治理环境污染,安排好劳动就业;稳定经济政策,加强市场、物价和金融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打击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搞好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对外贸易,发展旅游事业;重视发展教育卫生事业,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改善文化设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教育,改善科技、文教、卫生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重视青少年教育;宣传贯彻婚姻法,保护妇女合法利益;落实各项政策;精简机构,改进干部作风等。其中,有关落实政策的提案占了相当的比例。不少提案都是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反映出委员们当家作主的高度负责精神和对提出提案的积极认真态度。省政协秘书处根据提案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及时分送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将提案汇编成册印发给全体委员。
  1982年2月,省政协四届四次全会收到提案232件(包括本人自愿撤回1件)。其中关于农业、工业、交通、基建、计划、财贸、进出口等经济类方面的83件,科技、文教卫生方面的75件,政法、人事、妇女、青年、统战、华侨、宗教、民族、外事等综合方面的74件。提出提案的委员有231人。不少提案对本省两个文明建设、八大基地建设、经济特区建设和人民生活重大问题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上述提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和省政协办公厅逐件审查后,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五届省政协认真贯彻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有关提案工作的指示和全国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1985年初,成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为提案工作的常设机构,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此后,全会期间及日常的提案统归提案委员会审查并提出办理意见后送有关部门办理。凡涉及提案较多的政府有关部门也派人参加有关提案的审查工作。本届政协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本省的两个文明建设及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提出提案共1812件,相当于一至四届政协提案总和的1.5倍,比第四届多1.9倍。提案的收集办法也有改进,委员提案不仅可在全体委员会议上提,会后也可以随时将提案交省政协秘书处(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改为交该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提案人范围扩大,除省政协委员、在闽全国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外,各民主党派和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以及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的名义提出提案。提案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在经济建设类方面,有关于交通能源,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矿企业松绑放权,增加农业投入,改革林业、茶叶、商业、供销社系统管理体制,加强物价和市场管理,改进金融工作,扩大出口创汇,加快厦门经济特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闽南三角开放区的建设等提案670件,占提案总数的37%。在科技、文教、卫生类方面,有关建立软科学研究机构和科技咨询,发展教育,保护文物,振兴中医,开发中草药资源,搞好计划生育,加强食品卫生和药品检查等提案532件,占提案总数的29.4%。在政法、统战、人事、劳动等综合类方面,有建议制订土地管理法、鼓励外商投资法、青少年保护法,制定大中专毕业生支援老少边地区建设服务条例,继续落实知识分子、侨房、台胞、民族、宗教等政策,以及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提案610件,占提案总数的33.6%。与四届比,有关落实政策的提案随着该项工作的进展,比重大幅度下降。其中:经济建设类的106件,主要有对本省第六个五年计划和各项改革的意见;发展农业,保护森林和近海资源,提高工业生产经济效益,增加交通运输能力,搞好外经贸工作,改革商业流通体制;属于科技文教卫生类的115件,主要有发展和改进城乡科技文教卫生事业、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贯彻学用一致的原则、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加强食品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抢救和保护历史文物、搞好计划生育和托幼工作等。
  1983年度共收到委员提案303件,参加提案的委员331人,占委员总数的60%。提案中,属于综合类的82件,主要有体制改革、社会治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各项政策等。各类提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和省政协办公厅审查,按照不同内容,分别提出审查意见后,及时分送各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1984年度共收到委员提案304件,其中,属经济建设类的100件,属科教文卫类的99件,属政法、人事、统战、侨务、宗教、少数民族等综合类的105件。主要内容:落实中央领导视察福建的重要指示,把经济工作搞得更快些、更好些;有领导有步骤地建设“八个基地”,念好“山海经”,加速本省能源交通建设;坚持实行国营、集体、个体经济长期并存;发展老、少、边地区生产和文教卫生事业;坚持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和坚决打击严重犯罪活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加强智力开发,造成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的社会风气;认真贯彻中共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建设四化,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等。经省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全部审查后及时分送有关部门和地区研究办理。
  1985年是国家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本省改革与开放的形势向前稳步发展,提案的数量、质量和参与提案的委员人数都高于以前历次会议。一年共收到提案486件,参加提案的委员有366人,占委员总数的64%。提案中,属经济建设类的170件,有关科教文卫体的134件,有关政法、人事劳动、群团和统一战线等综合类的182件;主要内容:进一步开放,搞好对外经济;闽南三角地区列为开放区;本省一些特产,如乌龙茶的生产、加工、销售问题;调整农业结构,加强林业管理,解决乡镇企业发展及环境污染、职工劳保和雇佣童工问题;解决畜牧业发展所必须的优良种苗、饲料和兽医队伍建设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老、少、边地区发展中的问题;下大决心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重视幼儿教育问题;解决山区大专毕业生被截流和人才奇缺现象;旅游点开辟和建设问题;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问题;医卫人才培养、医院建设及夜间危重病人的救护问题;落实政策遗留问题;物价改革宣传和采取措施治理炒买炒卖、哄抬价格;要求省和中央对市、县的基础建设给予资助;吁请中共福建省委作出规定,精简会议,提高工作效率等。经审查后分送136个单位研究办理。
  1986年度共收到省政协委员和在闽全国政协委员提案389件,属经济建设类的163件,科教文卫类的91件,综合类的135件。提案紧紧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主要内容有:凡大型工程都要由专家鉴定反复论证才能上马;矿产资源要纳入法治;提高南平市防洪标准;加强基建工程管理和杜绝招标幕后活动;在大中城市建设以垃圾和污泥为燃料的发电厂;保护厦门港,疏浚乌龙江,闽江河沙出口创汇;落实鼓励粮食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进行全省性贷款大检查,惩治贪污盗窃分子和失职人员;重视解决安溪铁路建设工程弃土堆河危害深重问题;全面调查厦门经济特区“三资”企业和进出口贸易问题;建立省级科学院统筹全省科研工作;建立林业科技网络;加强福建医学院、中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建设;重视中西医结合,振兴中医;加强禽畜传染病防治;改革公费医疗单位包干制;工人工资套改和从事第二职业问题;依法惩治国家干部渎职行为;落实“文化大革命”前历史错案遗留问题和宗教房产政策等。其中涉及老、少、边、岛贫困地区各项建设内容的提案占一定比重,还有涉及交通、能源、学校医疗机构和山川草场建设,定向培养大专生,民办教师转正,银行低息贴息贷款等方面。港、澳委员提出诸如开发一个地区必须首先安排该地区的交通、水电设施后才开工建设等有远见的提案。许多意见和建议很及时。如关于“七五”计划应增加农业投资案,引起省领导和主管部门的重视;关于立即阻止农民乱占耕地盖房案提出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对“三资”企业落实优惠政策案,国务院在1986年10月颁布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省政府和福州、厦门、泉州等市都制定了补充规定或优惠措施;关于凡大型工程要先组织科技人员审核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案及要控制高档次宾馆酒楼建设案,在压缩基建和“双增双节”运动中更显出它的必要性。
  1987年度共收到提案328件,其中,省政协五届六次会议收到提案277件,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113件,有关科教文卫方面的82件,综合类的82件。主要内容有:增加农业投人,重视粮食生产;建立县领导任期林业责任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平衡;大力开发山区小水电和公路,扶持老、少、边、岛地区脱贫致富;给经济特区技术改造审批权;改革企业收入分配,增强自我改造和发展能力;采取措施解决小纸厂污染;加强城镇管理,建设优美环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年人的婚姻问题;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嘉奖参加福马隧道建设有功部队以及个人;保证教育投资,积极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教师待遇;重视农村扫盲,发展幼托和学前教育;重视文化窗口建设,加强城市雕塑管理;扶持、挖掘有影响的地方剧种;抢救散失的珍贵文物以防外流;加强与香港科技合作;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开办药学专业,从速培养药学人才,建立中草药开发服务中心,振兴中医;严格、秉公执法,继续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严肃处理滥伐毁林大要案;改善中年知识分子物质待遇;持扶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等。提案委员会审阅后根据提案内容确定承办单位。
  六届省政协贯彻中共中央批转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对政协工作领导的通知》,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为中心内容提出提案。从1988年1月到1993年1月,共收到提案2040件,审查立案1993件。
  1988年度共收到委员提案339件,经审查,商退5件,并案或转委员来信处理的3件,立案331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112件,有关科教文卫方面的113件,有关统战、政法、劳动、人事等综合方面的106件,提案内容主要有:建议成立由各方面优秀人才组成的“省经济发展战略小组”;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要立法;全方位对外开放闽江三角洲;为发展创汇农业增强农业后劲提措施;为本省林、纸两旺献策;建议试行工资同物价指数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办法;建立九龙江整治工作小组;希望省政府放宽外贸政策,允许建立多渠道的外贸经营体制;放宽外汇留成幅度和外汇使用自主权;把宁德等沿海4县列为经济开发区,建立闽东中心城市;提高高教投资效益,废止条块分割办学体制;合理调整全省职业大学格局;建议福建师范大学试办“双学士”班;开展海峡两岸中医学术交流;充实、加强省社会主义学院,提高统战干部素质;进一步改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工作条件、干部待遇;积极开展对台贸易,加强台胞接待工作,继续落实好各项政策遗留问题等。上述提案共提请118个省属有关部门和地、市、县人民政府办理。
  1989年度共收到委员提案399件,经审查商退4件,转为委员来信1件,立案394件(大会期间380件,会后14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112件,有关科教文卫方面的134件,有关统战、政法、劳动、人事等综合方面的148件。主要内容有:解决“三资”企业原材料供应问题;设立省市引进外资咨询机构;尽快落实厦门市财政计划单列;大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加强闽台海上小额直接贸易的管理;开放东山岛为对台特区,统筹对台渔业劳务输出;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重视粮食生产;制定种养业优惠政策;刹住农村占地“建房热”;继续整顿农资产、供、销秩序,解决农资专营资金缺口;把福温铁路列入国家建设项目;发展商品化公路;解决邮电乱收费问题;加快技改步伐,增强企业后劲;把科技发展真正纳入竞争机制;对贫困县财政实行优惠政策;整顿福州市政建设、石狮市社会秩序、福厦公路沿线营业性摊点,治理闽江、九龙江水污染;把治理、整顿节约的经费用于教育;强制执行《义务教育法》;建立中小学教师奖励基金监督机构;纠正文艺团体承包中的混乱现象;严禁淫秽书刊,清查伪劣商品,限制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和桌球;增加医学科研投资;开展性教育,控制性病蔓延;组建高层次智囊团及决策咨询实体;切实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对全省科级以上干部建房经济来源进行清查;加强治安综合治理;疏通农林人才走向农村的渠道;改善退休干部、教师、职工待遇和管理;设立女职工生育基金;政协活动和会议要讲求实效;成立石狮市政协等。提请省直有关部门和地、市、县人民政府的113个单位办理。
  1990年度共收到提案356件,经审查商退或转为委员来信、续办的有16件,立案340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125件,有关科教文卫方面的95件,有关统战、政法、劳动、人事等综合方面的120件。主要内容有:完善台商投资区各项配套措施,加快引进台资;引进项目要注意环保;科技兴农,建立全省林纸结合综合试验区,支持闽东沿海滩涂围垦造田;减征林业费;改善铁、公路运输能力;继续解决农资专营中存在的问题;制止乱收费、乱摊派,减轻企业负担;扩大劳务出口;加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妥善解决流失学生问题,切实做好毕业生分配工作;重视医德医风建设,改善医护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加强结核病、传染病防治工作;恢复省参事室;改革文风、会风;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抓好社会治安;职称评定应面向基层;加强外来劳工的管理、使用;组织便民社会服务站;成立省“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提高减、抗灾能力;加强对宗教工作领导,防止国外反动宗教势力渗透和国内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等。有7个民主党派首次以本党派省委员会名义,分别就进一步加强对台工作、发展大农业、加强城市建设规划、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中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等重大问题提出11件提案。这些提案共提请74个省直有关部门和地区行署、省辖市人民政府办理。
  1991年度共收到提案481件,经审查立案478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199件,有关科教文卫体方面的132件,有关政法、人事、劳动、统战、宗教、民族等综合方面的147件。提出提案的委员有466人,占全体委员人数的83.3%,参与提案的共1718人次。提案内容围绕制订和实施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重点就调整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农业、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搞活大中型国有企业;加快本省改革开放步伐,改善投资软硬环境,积极引进台资外资,加强闽台经济文化交往,推动祖国统一;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落实宗教、侨务政策;认真治理“三乱”,切实解决社会治安等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问题,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分别送请省直有关单位、市(地)政府(行署)、驻闽部队和人民团体等89个单位办理。
  1992年度共收到提案465件。经审查,立案450件。省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期间收到提案404件,其中单位提案34件。404件提案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177件,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的116件,有关统战、政协、民族、宗教、政治、法律、侨务、人事、劳动、台港澳侨的111件。提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重点集中在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本省经济建设和发展步伐方面。主要内容有: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加强闽台经济、文化、科技交流,促进闽台“三通”(通航、通邮、通商);改善国有企业外部环境,把企业推向市场;对贫困地区农业、交通、能源方面实行投资倾斜;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行农业综合改革;争取开放宁德三都港,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改革和理顺流通领域和税务关系,建立证券和股票市场,搞活城乡商品市场;进行科教体制改革,吸引海外人员回国工作,加快培养实际需要的专门人才;改革人事制度,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加强廉政建设;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革命传统教育等。审查立案后的提案,根据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送中共福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地区行署和省辖市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承办。个别提案改为委员来信,送有关部门答复。
  七届省政协共收到提案3143件,立案3093件,从1993年的322件到1997年的802件,翻了一番多。其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1253件,有关科教文卫体方面的1041件,有关政法、统战、劳动、人事、民族、宗教等方面的799件。参与提案的委员占委员总数的82.3%。绝大多数提案围绕本省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内容翔实、分析深刻、建议具体,出现了一批有关“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建立支柱产业”、“闽台合作与交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系列提案,使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平时提案占提案总数,从1993年的12.4%增加到1997年的30%以上。党派团体提案从1993年的11件,增加到1997年的134件,占当年提案总数的16.9%,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和五次会议的一号提案均出自民主党派提案。1995~1997年重点提案共125件,其中党派、团体提案74件,占59%。
  1993年度共收到提案323件,其中全会期间提案283件,会后提案40件。经审查改为来信处理1件,立案322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124件,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方面的95件,有关统战、政法、劳动、人事、民族、宗教等方面的103件。党派团体提案有11件。这些提案共提请76个省直有关部门和地区行署、省辖市人民政府办理。提案内容围绕本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科教文化事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祖国统一联谊工作、海峡两岸交往等方面。主要有:加强农村工作和加快农业发展;保护成片良田;解决粮食产、购、销、调中的问题;发展水产业;建立武夷山农业旅游区;搞好山地综合开发,推广、发展菌草业;大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桥梁、隧道收费办法;加快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用好用活资金;做好中小企业改制、粮食机构改革工作;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监督;珍惜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工业小区成片土地开发;征收土地、房产增值税;注意城市环保和市政设施配套;振兴科技,加强基础教育,重视人才资源和人才培养,创立高层次科技咨询和人才开发中心;建立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整顿城镇医疗市场;建立地(市)急救中心;进一步宣传、实施归侨、侨眷保护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落实宗教政策和加强社会治安综治等。一些委员就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关于“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的讲话,提出征收筵席地方教育捐、严格查处机关单位滥用公款吃喝娱乐、调查各级机关购置小轿车情况等案,从多角度提出建议。
  1994年度共收到提案457件,经审查立案445件;不予立案的12件,均转交有关单位作为委员来信处理。提出提案的委员有410人,占委员总数的62.6%。提案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180件,有关科教文卫方面的135件,有关政治、法律、统战等综合方面的130件。党派团体提案21件。提案内容上,围绕本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重大问题的提案增多,涉及农业、教育、社会治安、反腐倡廉等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提案增多;要求解决局部地区和个人问题的提案有所减少,简单提出问题、缺乏调查分析的提案有所减少。委员们就实现福建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抑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深化财税、金融、投资、外经贸、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继续做好吸引外资、台资和扩大出口贸易工作,拓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加强闽台经济文化交流,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加强文化、卫生、体育工作,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反腐倡廉,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坚持和发展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些提案共提请96个省直有关部门、省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办理。
  1995年度共收到提案755件,经审查,立案739件;其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有293件,有关科教文卫体方面的271件,有关政法、统战、民政、人事等方面的175件。党派团体提案93件,港澳委员提案21件,分别比1994年增加72件和18件。参加提案的委员由原来占委员总数的60%左右上升到69.2%。提案内容包括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反腐倡廉,社会治安,抑制通货膨胀,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国企改革,建设教育强省,促进祖国统一等“热点”问题。许多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质量较高,可操作性强。这些提案共提请108个省直有关部门、省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办理。
  1996年度共收到提案795件,经审查共立案785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333件,有关科教文卫方面的252件,有关政法、统战、劳动、人事、民族、宗教等综合方面的200件。党派团体提案119件。参与提案的委员占委员总数的64.7%。提案内容主要有:搞好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本省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施科教兴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科技教育与经济的结合和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台港澳侨胞的交往与合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等。一批系列提案应运而生,如在闽江治理开发方面,就提出治理水污染、水口水库列为饮用水资源保护区、维护航道、保护防洪堤、过船闸不收费、库区回水淹没农田以及出海口岸区域修建多功能堤坝等问题。这些提案共提请118个省直部门、省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办理。
  1997年度,共收到提案813件,经审查立案802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323件,有关科教文卫方面的288件,有关政法、统战、劳动、人事、民族、宗教等综合方面的191件。党派团体提案132件。提案内容紧贴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本省两个文明建设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反映社情民意,为改革、发展、稳定和实施本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献计献策。许多提案特别是党派团体提案,是经过充分酝酿、精选题目、深入调研后形成的,内容翔实,分析深入,建议具体。主要包括: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快国企改革步伐,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发展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做好港、澳、侨、台工作,拓展闽、台交流和合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等。这些提案共提请110个省直部门、省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办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福建省志·政协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第一篇,第二篇的第四章,第三篇的第二、十三、十四章由陈熙满撰写;概述,第二篇的第一、二、三章,第三篇的第一、三、四、八、十、十一、十二章和附录的大事年表由郑成钟撰写;第三篇的第五、六、七、九章由郑成钟、黄平撰写。宋京生、廖楚强、张贵明曾一度参加修志工作。本志的图片选自大型图册《福建政协》,主要由省政协档案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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