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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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95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会议
分类号: D628
页数: 39
页码: 148-1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协商委员会和省政协的常务委员会会议规定每月和每3个月召开一次,实际召开次数与规定相符。常务委员会会议主要参与协商讨论有关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研究决定政协的有关工作问题。
关键词: 福建省 常务委员会 会议

内容

按照《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省协商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省协商委员会时期,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11次。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福建省政协设立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主要是参与协商讨论有关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研究决定政协的有关工作问题。省政协一届委员会时期,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28次;二届委员会时期,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21次;三届委员会时期,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6次;四届委员会时期,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18次;五届委员会时期,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21次;六届委员会时期,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22次;七届委员会时期,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31次。
  第一节 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52年1月15日举行。会议主要讨论如何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增产节约和“三反”运动。省人民政府主席张鼎丞阐述了“三反”运动的伟大意义,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对普遍开展这一运动作了指示。与会常委一致认为,“三反”是开展增产节约的关键,必须迅速开展,以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为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扫清道路。
  会议决定,本月19日在福州召开各界人士“三反”运动动员大会。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指示》和《为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各界人士思想改造运动的决定”的通知》两个文件。
  二、第二次会议(缺)
  三、第三次会议
  1952年7月27日举行。会议根据全国政协关于领导各界民主人士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指示,成立以曾镜冰为主任的学习委员会,讨论通过学习计划,对学习的目的、原则、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市协商委员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在近期内成立学习委员会,订出学习计划,推动各地各界民主人士开展学习活动。
  与会常委听取省协商委员会秘书处上半年工作概况与下半年工作方案的报告,推选蓝荣玉、何公敢、练惕生3人负责审查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交办的83件提案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第四次会议
  1952年9月2日召开。与会常委听取并讨论本省各市、县工作概况及各界民主人士学习《共同纲领》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成立省协商委员会专门研究小组,研究各种建设性的资料和各界人民代表提出的有关政策性的问题;决定9月11日举行司法改革座谈会,邀请有关政法部门负责人与各界人士参加。
  五、第五次会议
  1952年9月30日举行。会议由省协商委员会秘书长彭冲主持,讨论并决定于10月20日召开全省各市协商委员会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专职干部工作会议,了解各地人民代表会议常设机构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流联系代表、处理提案和人民意见、协助当地政府推行政策法令与各项中心任务的经验以及已经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地区的代行经验。与会常委对如何协助工商界代表传达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代表会议精神与决议,以及如何协同省人民政府筹备第二次全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事宜进行讨论,并作出初步决定。
  六、第六至第九次会议(缺)
  七、第十次(扩大)会议
  1954年8月24日举行。会议由省协商委员会副主席曾镜冰主持。中共福建省委第二书记叶飞作报告。会议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解放台湾联合宣言,一致通过福建省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关于拥护联合宣言的通电。刘通等19人发言,表示坚决贯彻联合宣言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团结全省人民积极支援人民解放军,为完成解放台湾的历史重任而奋斗。
  八、第十一次会议
  1954年12月30~31日举行。会议讨论决定召开政协福建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事宜,通过一届省政协委员名单。
  第二节 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
  一、第一届委员会
  (一)第一次会议
  1955年1月18日举行。会议就成立省政协学习委员会、解放台湾工作小组、工商工作小组等专门机构问题进行初步研究,并对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等会议制度,以及与各地政协委员会的联系问题进行讨论。
  (二)第二次会议(缺)
  (三)第三次会议
  1955年2月17日举行。会议讨论通过省政协1955年上半年工作计划纲要,提出4项工作:(1)大力进行解放台湾和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的宣传教育;(2)围绕本省各项重大工作,宣传国家政策法令,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解决当前有关社会问题;(3)改组学委会和各界学习分会,加强对学习的领导;(4)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协助市、县政协召开会议,加强与委员的联系。
  会议还通过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专门机构、日常办公机构和会议制度、工作制度的决定,协商确定学习委员会和专门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四)第四次会议
  1955年5月9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省政协秘书长张兆汉作的关于政协近两个多月来的工作、学习委员会和各专门工作组的活动以及与各地委员联系情况的汇报;听取省人民委员会财粮贸办公室主任高磐九关于本省当前经济工作的报告。会议决定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和莆田、同安、南安、晋江、惠安、仙游、永春、龙溪、龙岩、长汀、南平、闽清、福清、建瓯、福安等19个市(县)设立政协地方委员会。
  (五)第五次会议
  1955年6月4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省政协秘书处关于前一阶段各界人士学习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撤消胡风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向国务院建议依法严办“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决定。(①“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已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予以纠正。)刘通等21位常委作大会或书面发言。
  (六)第六次会议
  1955年9月29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并一致同意省政协秘书长张兆汉作的关于省政协9个月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协助政府开展反轰炸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进行“一•二0”抗灾,开展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的签名运动和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的斗争等工作表示满意。会议通过省政协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省政协副主席林植夫等8人发言,对今后如何协助政府支援前线、修筑鹰厦铁路、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贯彻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工作提出意见。
  (七)第七至第十一次会议(缺)
  (八)第十二次会议
  1956年4月7日举行。会议研究今后工作,决定增选一届省政协副秘书长3名。
  (九)第十三次会议(缺)
  (十)第十四次会议
  1956年5月12日举行。会议研究省政协下半年工作计划,通过1956年工作要点、设立专门机构、会议和工作制度的决定,决定省政协增设党派、政法、文艺、医卫、宗教等5个专门小组;确定学习委员会名单和学习计划。
  (十一)第十五次会议
  1956年8月6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江一真报告目前国内外形势和工农业生产发展的情况,号召在国外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回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副主席陈绍宽汇报省政协委员上半年视察情况,何公敢、陈希仲、李世甲等作补充汇报。
  副主席李述中报告省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以来10个专门小组的工作情况。
  (十二)第十六次会议
  1956年10月30日举行。会议讨论筹备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90周年活动有关事宜,成立省、福州市纪念大会筹备委员会,确定各项纪念活动的具体办法。
  学习委员会主任严叔夏汇报省政协业余政治学校的学习情况和中心组学习中共“八大”文件的情况。
  (十三)第十七次(扩大)会议
  1956年12月6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林植夫主持,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部长林修德在会上传达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强调增产节约和国家工作人员发扬艰苦朴素精神的重要性。
  省政协副主席李述中报告视察漳州、龙岩、龙溪、上杭、长汀等市、县政协工作的情况,指出,今后市县政协应进一步加强,并要争取得到当地党政部门的支持。
  省政协秘书长张兆汉报告本省政协市、县工作的发展情况:全省已有4个市、29个县建立政协组织,尚有永定等4个县正在建立和积极筹备政协组织机构。
  (十四)第十八次(扩大)会议
  1957年1月27日举行。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政协主席江一真作本省1956年工作的估计和1957年工作任务的报告,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车鸣对本省1957年经济计划草案作了说明。会议一致同意江一真的报告,并对经济计划草案提出许多修改和补充意见。刘永业等常委发言。
  会议补选一届省政协委员2名;推举副主席李述中、常委王世静列席全国政协二届三次全会。
  (十五)第十九次(扩大)会议
  1957年3月12~14日举行。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叶飞在会上作政治报告。会议肯定去年的工作成绩,并反映社会主义改造、增产节约、合作共事关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认为应进一步巩固合作社和公私合营企业,解决社会主义改造后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应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艰苦朴素精神,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贯彻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勤俭办合作社的方针,帮助全省人民胜利完成1957年增产任务。
  省政协副主席林修德作会议总结。
  (十六)第二十次(扩大)会议
  1957年5月8~9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副省长梁灵光作的关于本省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财政厅长熊修吾作的关于本省财政预决算的报告、省政协常委王世静作的关于全国政协会议的传达报告。对上述报告进行协商和讨论。
  省政协主席江一真号召大家联系福建实际情况,认真学习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指示,分析研究政治协商工作所处的地位,重视处理好领导与群众关系,帮助共产党整风。
  会议协商南平、龙岩两专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增选一届省政协委员1名;并决定下半年召开省政协一届三次会议。
  (十七)第二十一次(扩大)会议
  1957年10月26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林修德作关于本省整风和生产工作的报告,介绍全省全民性整风运动的情况,指出必须继续发动群众鸣放、整改,集中人、财、物力投入生产运动。
  会议讨论通过《组织各界民主人士进行社会主义学习的方案》。省政协秘书长张兆汉就这个方案作了说明,指出,要通过学习,端正政治方向,破资本主义立场,立社会主义立场。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卢叨对今后组织各界人士学习发表意见。省政协副主席陈绍宽等发言,一致认为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学习是十分必要的。
  (十八)第二十二次会议
  1957年11月2日,与省人民委员会会议联席举行。省政协副主席蓝荣玉主持会议,着重讨论机关整编问题和省级机关整编的初步方案。副省长许亚作关于整顿编制、减少脱产人员及干部下放问题的发言,指出,半年来的机关整风中暴露了国家机关、企业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还很严重,而官僚主义与机构设置不合理有密切关系,要大力做好整编工作。会议原则通过省级机关整编初步方案。省政协副主席陈绍宽等发言,表示拥护各项整编措施。会议讨论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蚕桑生产方案》、《福建省1957年劳动教养工作方案》。
  (十九)第二十三次(扩大)会议
  1957年12月28日举行。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叶飞作形势和任务的报告。省政协副主席林修德传达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12月8日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谈话的主要内容。省政协秘书长张兆汉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对右派分子处理的政策和办法。副主席陈绍宽、刘通寺友日。
  会议决定,因整风和反右派斗争,推迟召开本年度全委会。
  (二十)第二十四次(扩大)会议
  1958年2月27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省政协主席江一真作的有关当前“大跃进”形势及整风运动问题的报告。讨论并初步通过省政协1957年工作报告。大家对1958年的政协工作提出许多意见。
  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对右派分子处理的原则精神,与各民主党派及有关部门进行协商,讨论通过《关于委员中右派分子的处理方案》。该方案建议撤消李述中、刘栋业省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7名省政协常委和15名省政协委员的职务,保留4人职务。由于出席常委未超过规定人数,不能正式作出决议,把已定出的方案留待下次常委会议补办通过手续。
  (二十一)第二十五次会议
  1958年5月24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省政协副主席林修德作的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听取并讨论通过秘书长张兆汉作的关于省政协5个月来工作情况和1958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报告。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王汉杰报告全省开展的交心运动情况。省工商联副主委陈希仲汇报全省工商界人士在厦门举行的工商界自我改造汇报大会和交心情况。
  会议讨论决定了将于6月间召开的省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的中心议题。同意第二十四次常委(扩大)会议所作的《关于政协委员中右派分子的处理方案》,并提出补充意见,又撤消1名省政协常委和2名省政协委员职务,撤消12名右派分子所担任的省政协各委员会、工作组的职务。
  会前,与会人员协商了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中的民主人士候选人名单。
  (二十二)第二十六次(扩大)会议
  1958年8月29~30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讨论省政协副主席林修德作的关于当前国内外形势的报告、中共福建省委资改办公室主任丁邨作的关于《对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草稿)》的说明以及民盟福建省委秘书长吴从征作的《关于省政协参观团参观情况的报告》。
  会议拥护大办人民公社。对香港英国当局殴辱中华中学师生和中国新闻记者的行径表示强烈愤慨,一致通过《对香港英国当局挑衅行为的抗议书》。
  (二十三)第二十七次(扩大)会议
  1959年1月21日举行。会议决定,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即行筹备省政协第二届委员会,不再召开一届三次全体会议;二届一次全体会议于1月28日举行。协商通过二届省政协委员、常委及省人民委员会委员名单。
  (二十四)第二十八次(扩大)会议
  1959年1月27日举行。会议协商通过省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名单、会议文件(草稿)、日程(草稿)等有关事项。
  二、第二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1959年5月23日,与省人民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议联席举行。省政协副主席陈绍宽作关于全国人大二届一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省长江一真作《谈谈紧张和继续大跃进问题》的讲话,指出,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力量搞好工农业生产。
  会议通过省政协常委会《关于1959年工作的意见》。
  (二)第二次会议
  1960年7月6日,与省人民委员会第三次委员会议联席举行。会议由副省长梁灵光主持。中共福建省委候补书记杨文蔚作关于抗风抗洪斗争和生产自救情况的报告;省计划委员会主任石林作关于1960年工农业生产基本建设计划安排和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关于福州、三明等地区调整行政区划和改变市、县建制的报告及关于设立省档案局等机构和撤消省监察厅的报告。
  与会常委对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表示满意,对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和工业支援农业等问题提出许多意见。
  委员们对胜利抗击百年仅见的特大洪灾,迅速做好各种灾后工作,不使一人流离失所表示赞赏。认为这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做到。
  (三)第三次会议
  1961年1月12日,与省人民委员会委员会议联席举行。会议由副省长梁灵光主持,讨论决定同时召开省人大、省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等问题。
  (四)第四次会议
  1961年4月19日,与省人民委员会第五次委员会议联席举行。与会人员听取副省长梁灵光关于学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的报告;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王汉杰传达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双周座谈会上的报告。并对上述报告进行协商讨论。
  (五)第五次会议
  1961年8月4日举行。听取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第六次会议
  1961年10月5日,与省人民委员会会议联席举行。会议根据全国政协三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精神,通过《关于隆重纪念辛亥革命50周年问题的决定》,决定10月10日举行纪念大会,届时将请辛亥老人座谈,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市政协也将举行纪念活动。会上成立以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省政协主席叶飞为主任的筹备委员会,进行纪念大会的筹备工作。
  会议建议成立文史资料工作组,负责计划、组织和推动从清末到全国解放各个历史时期中各种史料的撰写和征集工作;并提出组长、副组长建议人选。会议追认省政协副秘书长1名。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王汉杰介绍本省改造右派工作的情况。
  (七)第七次会议
  1961年10月16日,与省人民委员会二届七次会议联席举行。会议由副省长梁灵光主持,听取省人民委员会秘书长刘捷生关于救灾情况的汇报,关于省人大、省政协二届二次会议同时召开,以及组织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进行视察等问题的说明。通过关于召开省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的决定,成立省人大、省政协二届二次会议联合筹备处,王汉杰任筹备处主任。
  (八)第八次会议
  1961年12月11日,与省人民委员会二届八次会议联席举行。与会人员听取省人民代表、省政协委员视察团负责人陈绍宽等人的视察工作报告。参加视察的代表、委员们认为,这次视察是一次生动形象而又深刻的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副省长许亚汇报本省农业生产情况和今后工作。对代表、委员们就本省工农业等各业所提建议表示欢迎。
  会议通过设立省农垦厅的决定和省直属机关某些机构的调整方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名单,报请国务院批准。
  (九)第九次会议
  1962年5月21~26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练惕生、陈希仲分别传达全国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精神,以及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叔通在会上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委员们列席省人民委员会第九次委员(扩大)会议,听取关于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全国人大二届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的传达,副省长陈绍宽关于全国人大二届三次会议情况的传达,以及副省长梁灵光、高磐九和省人委农林水办公室副主任石林等人作的有关省政府各项工作的专题发言。委员们对上述报告进行讨论,衷心拥护周恩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国对外政策的总路线,表示要认真执行全国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的决议。
  会议决定组织在榕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省一级的委员继续进行学习。
  会议增补二届省政协副秘书长7名、增补二届省政协委员1名。
  (十)第十次会议
  1962年8月18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省教育厅长王于畊作的关于本省教育工作和高等院校暑期招生工作情况报告。会议通过《关于省政治学校学员条件的暂行规定》,决定继续举办省政治学校,以组织各界人士进一步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著作;通过关于建立妇女工作组的决定,调整文艺、华侨、医药卫生、宗教、科技、政法社会等工作组负责人选名单。
  (十一)第十一次会议
  1962年11月23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当前农业生产和农田水利工程情况的报告。决定12月中旬召开省政协二届一次会议。
  (十二)第十二次会议
  1962年12月10日举行。决定当日举行省政协二届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将提交省政协二届二次会议审议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二届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会议增补二届省政协委员2名。
  (十三)第十二次(扩大)会议
  1963年3月30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部长许或青作的有关社会主义教育的情况报告;听取省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的汇报和关于组织各界人士学习当前国际形势的报告,并对上述报告进行讨论。
  (十四)第十三次会议
  1963年8月20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有关方面负责人作的关于组织各界人士学习国际形势、赴长乐参观访问、进行文史工作以及本省各界人士参加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习的情况等报告。会上成立省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筹备处,决定会议召开时间。协商增补二届省政协委员1名。
  (十五)第十四次会议
  1963年9月2日,与省人民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联席举行。与会人员听取省长魏金水关于当前旱情的说明;讨论决定:延期召开省人大、省政协二届三次会议,集中领导力量发动群众战胜秋旱,争取秋季农业生产全面丰收。
  (十六)第十五次会议
  1963年10月18日,与省人民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联席举行。与会人员听取省工业厅厅长邓林华作的关于本省轻工业生产情况的汇报。决定省人大、省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于10月下旬在福州同时举行。
  (十七)第十六次会议
  1963年10月24日举行。会议讨论通过将提交省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审议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召开二届三次会议的时间、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大会主席团名单等有关事项。
  (十八)第十七次会议
  1963年12月27~29日,与省人民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联席举行。与会人员听取关于全国人大二届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
  (十九)第十八次会议
  1964年4月29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省各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作的关于一年来开展“三个主义”(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情况汇报。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张兆汉作关于在各界人士中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地开展“三个主义”教育的讲话。会议讨论通过常委会《关于在各界人士中进一步开展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计划》和福建省政治学校《关于组织各界人士短期离职学习的规划》。通过增补二届省政协委员5名。
  (二十)第十九次会议
  1964年8月18日举行。会议讨论通过省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召开时间和筹备委员会名单,林一心为筹委会主任。
  (二十一)第二十次会议
  1964年8月20日,与省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同时举行。会议协商三届省政协委员名单和有关召开三届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等问题。
  (二十二)第二十一次会议
  1964年9月6日举行。会议决定了省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省政协二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三届一次会议的议程,协商通过省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及提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决定提请三届一次会议通过;会议还协商三届省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草案)、省政协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候选人名单(草案)。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王汉杰对上述名单作了说明。
  三、第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1964年9月18日举行。会议由省政协副主席陈绍宽主持,通过省政协三届委员会副秘书长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决定由省政协副主席黄亚光兼任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讨论通过省政协常委会关于今冬明春工作的意见。
  省政协主席范式人、副主席林一心就省政协今后工作讲了话。
  (二)第二次(扩大)会议
  1965年1月11日举行,会议传达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精神。
  (三)第三次会议
  1965年7月8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和讨论省计委主任毕际昌作的关于本省工业发展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省农业厅厅长郭世恒作的关于本省农业生产发展情况的报告。
  (四)第四次(扩大)会议
  1966年2月7~8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和讨论关于反对资本主义势力和加强市场管理的报告,关于组织各界人士参观问题的说明,以及关于形势问题的录音报告。
  (五)第五次会议
  1966年3月29日,与三届省人民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联席举行。与会人员听取省人民委员会农林水办公室副主任肖文玉作的关于当前农业生产情况的报告。
  (六)第六次会议
  1977年12月18日举行,会议讨论决定成立省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筹备委员会,进行四届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第四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1978年1月5日举行。会议由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省政协主席廖志高主持,讨论通过省政协副秘书长人选、学习委员会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名单。
  (二)第二次会议
  1978年9月27~30日举行。省政协主席廖志高主持并讲话。会议讨论副主席林一心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对省政协8个多月来的工作给予肯定,认为要发挥革命统一战线的力量和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加快实现新时期总任务的步伐。
  常委们还列席省革命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省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的报告。对落实政策、政协工作、工农业生产等提出许多建议。
  (三)第三次会议
  1978年12月25日举行。省政协在榕常委与会,收听、讨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录音)。省政协副主席陈希仲作省政协参观学习团赴江西、湖南两省参观学习的汇报。
  (四)第四次会议
  1979年6月4~7日举行。会议主要是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近期发出的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听取和讨论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伍洪祥作的关于本省经济形势和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与会常委一致拥护中共中央有关重要文件,认为: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民主空气活跃,大家心情舒畅,人心思定,人心思治。与会人员对消除严重派性、刹住变相提价、加快厦门经济特区建设、扭转社会风气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廖志高主持会议并讲话。号召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坚决贯彻中共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搞好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工作;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四项基本原则。
  会议充分肯定本省工作成绩,对本省当年的经济安排进行讨论,并部署当前主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闭幕会上,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马兴元对如何充分利用福建省的有利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国民经济发展的问题讲了话。
  会议号召:继续发扬民主,解放思想,集思广益,团结一致做好本省工作。
  (五)第五次会议
  1979年12月13~15日举行。会议协商讨论并一致通过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代表省委提出的关于省政协部分人事变动的建议。通过召开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的日期;通过四届二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交四届二次会议审议。一致同意增补60名四届省政协委员。
  (六)第六次会议
  1979年12月22日举行。会议讨论省政协今后的工作,决定充实加强省政协秘书处、宣传处、联络处3个办事机构,逐步恢复对外联络、党派、对台等工作组,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省政协主席伍洪祥在会上讲话。
  (七)第七次会议
  1980年2月22~26日举行。与会常委认真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在中央召集的干部会上作的《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认为这个报告是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的强大思想武器。政协和各民主党派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共中央确定的政治路线,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中共中央周围,努力做解放思想、安定团结、实现“四化”、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促进派。
  与会常委列席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出口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报告,对如何加快福建省经济建设的步伐提出一些意见。
  会上,省政协副主席袁改传达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在全省计划工作会议和进出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政协副秘书长顾耐雨汇报省政协的工作。省政协副主席郑瑛就会议讨论的情况作综合发言。
  (八)第八次会议
  1980年7月3~4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省政协副主席袁改作的关于复查改正右派分子,落实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和将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等工作情况介绍和副秘书长顾耐雨作的关于省政协4个月来的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
  与会常委列席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廖志高的讲话;听取并讨论省进出口办公室副主任郭亮如作的关于福建省对外经济活动的报告。对继续推进外贸体制改革,抓好经济特区建设,扩大出口,搞好港口、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
  会议根据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第十三次办公会议提议,一致通过四届省政协秘书长人选名单。
  (九)第九次会议
  1980年10月18~21日举行。与会常委列席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黎传达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精神;学习中共中央有关文件和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在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上的讲话,听取倪松茂、王岳、林碧英传达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精神和省政协秘书长顾耐雨作的关于省政协工作组活动情况汇报;通过省政协对台工作组名单。
  与会常委就国家体制改革问题进行讨论,认为要彻底改革官僚主义弊端,建议制定一套选拔人才的有效制度,真正做到任人唯贤;要搞好经济建设综合平衡,防止过热膨胀。省政协主席伍洪祥在结束会上讲话,要求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协商、监督作用,尊重民主党派在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和组织独立,继续抓好落实政策工作。
  (十)第十次会议
  1981年3月25~27日举行。省政协主席伍洪祥主持。与会常委列席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传达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精神,一致拥护中央工作会议决定的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在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的重大方针。认为,调整国民经济对稳定国家经济、清除经济工作中“左”的影响,真正从国情出发,确有把握地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深刻的意义。表示要为福建经济调整、政治安定献计献策,作出贡献。
  会议讨论召开省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的有关问题,通过四届三次会议的议程(草案)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提交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增补四届省政协委员2名。
  会议决定成立以廖志高为主任的省辛亥革命七十周年纪念筹备委员会,邀请辛亥革命老人等举行茶话会;由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和出版社负责编辑、出版有关辛亥革命文史资料专辑。
  (十一)第十一次会议
  1981年10月9~15日举行。与会常委列席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传达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全国思想战线问题座谈会精神,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抗洪救灾、打击走私活动和侨务、环保、农业视察的报告,省教育厅关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汇报,省文化局关于本省文化艺术工作的情况汇报,表示赞同。
  与会常委听取、审议省政协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还参加辛亥革命七十周年纪念活动。
  会议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进一步阐明的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拥护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在首都各界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通过省政协常委会向台湾省各界人士提出的倡议,希望台湾当局顺应潮流,捐弃前嫌,携手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会议号召政协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活动,动员和团结各界人士,为实现四化和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新的贡献。
  讨论中,常委们建议,应切实抓好水利建设和森林绿化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救灾措施;坚决打击走私贩私活动,决不心慈手软;重视治理环境污染;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法制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扭转社会风气。
  (十二)第十二次会议
  1982年2月23~24日举行。会议着重研究召开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过四届四次会议的日程(草案)、议程(草案)、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提交四届四次会议审议。讨论通过增补四届省政协委员6名。
  (十三)第十三次会议
  1982年3月9日举行。会议由省政协主席伍洪祥主持,讨论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和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左丰美对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作了说明。会议还就增补省政协常委候选人进行充分协商。
  (十四)第十四次会议
  1982年6月23~28日举行。与会常委列席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传达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讨论福建省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市场物价和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问题,对这些方面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同时建议:广泛深入宣讲宪法修改草案,保证宪法的实施;进一步发动群众,深入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抓紧处理大要案;发展生产,减少浪费,控制货币投放,加强市场管理,稳定物价,以安定人心;改革经济体制,实现政企分开,调动企业积极性,增加企业活力等。
  省政协副主席魏金水汇报省、市、县政协委员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情况,提出下一段的学习任务。副秘书长张克辉汇报全国政协调查组在福建省调查侨胞、侨眷、台胞和去台人员亲属中知识分子政策落实情况。
  (十五)第十五次会议
  1982年8月2~6日举行。与会常委学习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在政协章程修改委员会会议上的两次讲话和政协章程修改委员会秘书长刘宁一作的《关于政协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与会常委讨论认为,章程修改草案比以往的章程更为完善,它总结了中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体现了各界人士参加四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等要求,有5个方面应予肯定:以宪法为政协活动的根本准则;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政协民主协商的基础;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更加明确;明确规定政协委员的权利;肯定知识分子的地位与作用。它必将推动中国爱国统一战线新的发展。与会常委对章程修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各市、县政协组织、委员和各界人士对草案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会上还听取省政协秘书长顾耐雨作的关于政协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常委程季怀作的关于莆田县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的调查汇报。会议通过关于增设和改设经济、科技、教育3个工作委员会的省政协机构调整决定,并任命各委员会的正、副主任。
  省政协主席伍洪祥主持会议并在会议开始和结束时讲话。
  (十六)第十六次会议
  1982年10月4~8日举行。与会常委列席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南传达中共十二大精神,表示拥护十二大的各项文件和决议,拥护十二大选举产生的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人。表示响应中共中央和中共福建省委的号召,为完成十二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而奋斗。与会常委还听取、讨论关于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以及关于1981年财政决算、抗洪救灾情况和检查知识分子工作的情况及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报告;听取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作的关于政协章程讨论的情况汇报、省政协委员张烽作的关于厦门两所中学知识分子外流和落实政策情况的调查报告,省政协秘书长顾耐雨作的关于七县二市政协工作情况的调查汇报。
  与会常委就“如何开创省政协工作的新局面”问题进行讨论,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
  会议通过省政协《关于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贯彻十二大精神的决议》,任命省政协副秘书长2名。
  省政协主席伍洪祥在结束会上讲话,要求省政协委员特别是常委,带头学习、宣讲中共十二大文件,做贯彻十二大精神的表率。
  (十七)第十七次会议
  1983年1月8~12日举行。与会常委列席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一致同意副省长胡平、温附山关于机构改革、打击走私活动的情况汇报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胡平副省长代理福建省省长的决定》及其他决定。
  与会常委听取全国政协委员倪松茂、郑丹甫、林碧英传达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精神,省政协秘书长顾耐雨作的关于省政协3个多月来的工作情况和1983年上半年工作的初步打算的汇报。会议通过《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宪法的决议》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的决定》。要求全省各级政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宪法,深入理解新宪法的精神和各项重要规定,加强法制观念,为宪法实施贡献力量。要求全省各级政协和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学习政协章程,解放思想,联系实际,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统一祖国大业贡献力量。
  与会常委赞扬新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有长期稳定性的国家根本大法;是中国新的历史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修改草案采纳了福建省政协委员的一些建议。
  省政协主席伍洪祥在结束会上讲话。
  (十八)第十八次会议
  1983年4月9~11日举行。会议由省政协主席伍洪祥主持。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陈虹作关于五届省政协委员安排的说明;省政协秘书长顾耐雨汇报省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筹备情况。
  会议协商通过五届省政协委员名单,审议并原则通过四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4月19日在福州召开省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协商讨论五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名单、议程、日程和列席人员范围等有关问题;讨论副省长温附山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报告。
  五、第五届委员会
  (一)第一次会议
  1983年4月29日举行。省政协主席伍洪祥主持会议。会议根据政协工作要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审议省政协1983年工作要点。决定在年内开展关于教育改革等问题的专题活动,继续邀请北京、天津有关专家来福建考察;组织本省专家学者开展经济咨询服务,开展知识上山下乡,为本省念好“山海经”、建设八大基地献计献策。与会常委就协助落实政策、进行专题调查、办好政协刊物、开展咨询服务等工作发表意见,并原则通过工作要点。
  会议对省政协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决定设立学习、文史资料研究、联络工作、科技工作、教育工作等5个委员会和文艺、法制、工商、医药卫生、妇女、宗教等6个工作组及书画室;并根据政协章程,决定设立省政协办公厅。任命省政协副秘书长4名。
  (二)第二次会议
  1983年7月14~16日举行。与会常委列席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省长胡平作的《关于坚决执行中央的战略决策,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和副省长蔡宁林作的《关于我省上半年经济情况和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的报告。一致拥护中共中央关于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和中共福建省委的相应决议,拥护新选举的国家和全国政协领导人。表示要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真正把重点建设保上去,把经济效益抓上去,把税收利润收上来,把副食品价格稳下来,使全省经济建设出现一个新局面。
  与会常委听取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传达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精神。全国政协委员卢浩然、陈虹、陈齐瑄等介绍参加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的感受,认为,民主党派的活动应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和独立自主原则,自觉接受中共领导。省政协办公厅人员汇报北京、天津城建专家来闽考察的情况。
  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贯彻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六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精神的决议》和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省政协主席伍洪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对统战宣传、政策落实、学习《邓小平文选》、加强市县政协工作等提出要求。
  (三)第三次会议
  1983年9月10~14日举行。与会常委列席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传达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关于全省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情况、关于一至七月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拥护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议》,认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应从严从快,坚决果断一网打尽,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放纵。要排除一切干扰,把斗争进行到底。号召全省各级政协委员和各界爱国人士充分认识当前刑事犯罪的严重性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参加斗争。政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为夺取这场斗争的全面胜利作出贡献。与会常委建议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深挖犯罪分子;加强国家专政职能,严格执法;长抓长治,不搞一阵风。
  会议由省政协副主席陈希仲主持,副主席张克辉作对台工作讲话。
  (四)第四次会议
  1983年12月15~21日举行。与会常委列席省人大常委会议,听取传达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省文化局、高教厅、广播电视局、教育厅、公安厅等单位作的关于清除精神污染问题的汇报;省检察院、打击办作的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问题的汇报。与会常委认为,福建是实行特殊政策的省份,海外流入的“精神鸦片”情况严重,成为社会犯罪的重要诱因。清除精神污染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政协委员要坚决拥护政府防范、取缔的措施,积极参加“清污”工作,理论、文艺界委员更要结合自己的专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建议宣传部门对“清污”问题进行广泛、通俗的宣传,澄清思想,统一认识,明确界线,以利发动群众共同抵制、清除精神污染。
  与会常委听取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陈虹作的关于检查政协委员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认为这次检查成绩很大,一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影响很好;但有的部门至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少切实的措施,进展缓慢。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多办实事,把落实政策工作扎扎实实抓好,抓到底。
  会议增补五届省政协委员2名。
  省政协主席伍洪祥在结束会上讲话,希望大家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知无不言地提出意见,帮助共产党做好整党工作。
  (五)第五次会议
  1984年3月7~8日举行。会议通过省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审议了会议的日程(草案)、议程(草案)和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提出许多修改意见,决定提请五届二次会议通过;协商增补五届省政协委员8名。
  省政协主席伍洪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对省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内容作了说明。
  (六)第六次会议
  1984年7月8~14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关于全国人大、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在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列席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传达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听取并参与讨论副省长王一士作的关于《厦门经济特区条例》(草案)和6个单行法规(草案)的说明,提出修改意见。省政协秘书长顾耐雨汇报省政协3个月来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的初步意见。省政协副主席张克辉就学习邓颖超讲话及在对外开放新形势下,如何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提出工作意见。省政协常委高明轩作福建省经济考察团赴港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决议,要求各级政协组织和委员认真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和邓颖超讲话,继续解放思想,参与、支持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要围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充分发挥智力优势,采取各种形式,为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献计献策;继续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三胞”和各项落实政策工作。
  会议决定将联络工作委员会改为“三胞”工作委员会,成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并增补五届省政协委员3名。
  省政协主席伍洪祥在结束会上讲话。强调要努力坚持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讲话中所阐明的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政协委员要发扬自我教育的好传统,广交朋友、浄友,把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推向前进。
  (七)第七次会议
  1984年9月21~23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杨钟蠡代表省落实政策检查团办公室作的《关于福建省检查落实政协委员政策的情况汇报》,认为,自去年10月开始,对四级政协委员落实政策情况的检查,是福建省政协一项卓有成效的工作,声势大,范围广,成绩显著,海内外影响都很好;对一些遗留问题,政协还要继续检查,督促解决。
  会议通过《关于陈嘉庚先生诞辰一百一十周年纪念活动的决定》,成立以伍洪祥为主任委员的省纪念活动筹备委员会。会议认为,陈嘉庚是伟大的爱国者,为中国人民革命胜利作出重要贡献,把一生献给爱国兴学、抗日救亡和振兴中华大业,成为华侨一代领袖和楷模,被毛泽东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会议决定由省政协和厦门市政协在厦门集美举行纪念大会,并组织撰写回忆录或纪念文章,各级政协要协助做好《回忆陈嘉庚》文集和《陈嘉庚画册》的征订工作。会议号召学习陈嘉庚爱国爱乡,热心公益,倾家兴学,自奉菲薄,明辨是非,嫉恶如仇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德,努力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为振兴中华作出新贡献。
  省政协主席伍洪祥在结束会上就落实政策问题讲话。指出,目前全省非中共四级政协委员已落实政策1225人,占需要落实政策总人数的96%,任务已基本完成。要求政协和有关部门都要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把落实政策工作善始善终地抓好。
  (八)第八次会议
  1984年12月11~13日举行。与会常委学习《中共中央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讨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的工作问题。一致表示拥护中共中央的《决定》,并联系本省的经济体制改革和人民政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通过《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协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积极协助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广开言路、才路,为改革作出贡献。
  与会常委听取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作的关于六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精神和省政协副秘书长金侗作的关于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统战、政协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及政协华东片文史资料协作会议精神(书面)的传达报告;听取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杨钟蠡作的关于省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为四化服务经验交流会情况、省政协秘书长顾耐雨作的关于接待全国政协赴闽参观视察团情况、省政协常委高明轩作的关于赴西南参观学习情况的汇报。
  省政协主席伍洪祥在结束会上讲话。
  (九)第九次会议
  1985年2月27日至3月2日举行。会议决定,省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于4月下旬召开;3月初、中旬组织省政协委员和在闽的全国政协委员,分赴全省各地考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一号文件的情况及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
  会议通过《关于举行林则徐诞辰二百周年纪念会的决定》,成立项南为主任委员的纪念会组织委员会。会议指出,林则徐是中国近代历史上抵抗外国侵略、维护国家独立的民族英雄,宣扬其爱国业绩,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扩大爱国统一战线都会起到积极作用。决定8月30日举行纪念大会,邀请海内外林氏后人和有关著名学者参加。
  与会常委讨论省长胡平作的关于开放闽南三角地区的报告。认为,胡平的报告体现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之情,人民政协应发挥智力优势,积极献计献策。常委们建议:在按照“贸—工—农”的战略格局调整闽南三角地区的经济结构时,应妥善安排好粮食种植面积,政府应从价格、水利、化肥、机械等方面给种粮农民以扶持,不能让农民吃亏;加强农村普及教育和智力开发,以科研促生产;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新的不正之风。并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物价管理等问题提出许多意见。
  省政协主席伍洪样在结束会上讲话。
  (十)第十次会议
  1985年4月21~22日举行。省政协主席伍洪祥主持会议,副主席陈希仲作关于五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要点说明;副主席张克辉作关于增补委员的说明;副秘书长金侗汇报省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
  会议决定了省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原则通过五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五届二次会议通过;通过省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等有关事项。经协商,增补五届省政协委员20名。
  (十一)第十一次会议
  1985年9月12~14日举行。省政协秘书长顾耐雨汇报常委会4个月来的工作情况;副秘书长金侗传达全国政协学习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召开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的方案(草案)和日程及简化会议程序问题作了说明。会议讨论通过这个会议方案。方案决定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尽量简化程序,不安排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文史资料等工作报告;委员提案不在大会期间审查,会后由省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泉州、漳州市政协届次问题的决定》。
  省政协主席伍洪祥在会议结束时讲话,对省政协第四季度工作做了部署。
  (十二)第十二次会议
  1985年10月19~20日举行。省政协副秘书长金侗汇报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筹备情况,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部长张克辉就调整省政协领导班子问题作了说明。会议通过关于同意伍洪祥等13人辞去政协职务的决议(草案)和提请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选举的省政协部分领导人的协商名单;协商增补五届省政协委员10名。会议还审议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的议程(草案)与日程(草案),提请大会通过;讨论了选举办法。
  省政协副主席蒋学道传达全国政协六届十次常委会议精神。
  省政协主席伍洪祥、副主席陈希仲先后主持会议并讲话。
  (十三)第十三次会议
  1986年2月18~22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陈希仲汇报省政协三个多月来的工作情况;秘书长杨钟蠡传达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陈云的批示;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部长何少川作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的报告;副省长游德馨作关于本省经济形势的报告。与会常委讨论了当前形势,探讨本省政协工作如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等问题,提出许多建议。
  会议通过任命2人为省政协副秘书长的决定。
  省政协副主席许集美在结束会上讲话。强调政协要发挥优势,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更好地为本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希望委员加强自身思想建设,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十四)第十四次会议
  1986年5月9~10日举行。会议由省政协主席袁改、副主席倪松茂分别主持。省政协秘书长杨钟蠡汇报省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筹备情况,副主席张克辉作关于增补委员的说明,副秘书长金侗作关于调整、增补省政协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工作组正副组长的说明。会议决定了省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召开时间,讨论提请大会审议的五届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拟定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通过五届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和小组召集人名单;调整、增补省政协部分工作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协商增补五届省政协委员7名。
  与会常委对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有关会务工作、厦门经济特区建设、港澳政协委员的安排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五)第十五次会议
  1986年9月7~10日举行。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海外统战工作座谈会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纪要,讨论、研究如何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进一步开展海外联谊活动的问题。会议认为,本省政协开展海外联谊活动有着“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要用中央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各项联谊活动。应注意发挥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作用,广泛引进外资,促进本省四化建设。省各民主党派和厦门、莆田、泉州市政协负责人分别介绍开展海外联谊活动的情况和今后的设想。省政协主席袁改就此讲话,指出,各级政协要立足国内,面向海外,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海外联谊活动,促进“一国两制”的实现,加速中国四化建设。
  与会常委还听取省政协副秘书长游嘉瑞作的关于省政协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同意2人辞去省政协委员职务的决定。
  (十六)第十六次会议
  1986年11月11~14日举行。与会常委学习、讨论《中共中央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并结合政协的实际,探讨贯彻《决议》的意见。
  省政协副主席许集美传达中共福建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副主席左丰美传达全国政协六届十三次常委会议精神。与会常委听取了有关录音。
  会议通过同意2人辞去省政协委员职务的决定。
  省政协主席袁改在结束会上讲话,强调要以《决议》精神为指导,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各级政协组织应着重研究自身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充分调动政协委员的积极性,提高政协机关的办事效率,为端正党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十七)第十七次会议
  1987年3月5~7日举行。与会常委学习中共中央有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文件,听取省政协副主席许集美作的关于赴港考察、副主席倪松茂作的关于接待匈牙利爱国人民阵线代表团、省工商联副主委蔡载经作的关于访问菲律宾等情况的汇报和“三资”企业代表座谈会情况介绍;听取全国第五次政协文史资料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的性质、范围、重点和具体办法,做到消除顾虑,稳定人心,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在政治上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大家一致认为,只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表示要为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省政协主席袁改在会议结束时讲话,要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提高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认识,认真学习、宣传好中央文件精神,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当作自己的任务,在各自岗位上,共同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实现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作出新的贡献。
  (十八)第十八次会议
  1987年5月7~8日举行。会议决定召开省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的时间,讨论通过五届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等,原则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提请五届六次会议通过。会议协商决定,增补五届省政协委员17名;同意1人辞去五届省政协委员职务。
  会议还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领导人调整问题进行协商。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贾庆林到会听取意见。
  省政协主席袁改、副主席陈希仲先后主持会议。
  (十九)第十九次会议
  1987年8月25~27日举行。与会常委学习中共中央[1987]16号文件和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等文章,听取省政协副主席许集美传达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组(委)工作会议精神。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部长张克辉通报六届省政协人事安排意见。省政协秘书长杨钟蠡汇报省政协3个多月来的工作。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受主席会议委托,通报袁改主席的病情。
  与会常委建议:补充新生力量,提高工作组(委)成员素质;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工作组(委)的整体功能作用。与会常委还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学习邓小平著作,反对官僚主义等问题,畅谈体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十)第二十次会议
  1987年11月25~28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陈希仲就这次会议如何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作了布置。与会常委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四届七次会议决议精神,进行学习与讨论。
  会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的决议》,认为中共十三大是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的会议,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精辟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在这一阶段的基本路线,制定了全面改革的基本方针和行动纲领,会议对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坚决从中央委员会退下来表示崇高的敬意。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政协继续发扬自我教育的好传统,组织委员和各界人士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十三大精神,进一步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做好政协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为本省四化建设和国家繁荣富强而奋斗。
  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陈光毅及有关领导参加会议期间举行的协商对话座谈会。常委们就农业、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提出许多建议。陈光毅就此讲了4点意见:(1)通过学习,把全省干部思想统一到中共十三大精神上来;(2)加快改革步伐,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抓好农业;(3)进一步完善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协商制度,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4)认真做好台胞来闽探亲接待工作。
  (二十一)第二十一次会议
  1987年12月27~30日举行。会议决定了省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经讨论、协商,通过省政协委员会由29个方面562名委员组成。会议还原则通过五届省政协常委会5年来的工作报告,通过省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建议名单,提请六届一次会议通过。
  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主持闭幕会并讲话,指出:5年来,政协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为两个文明建设,为改革开放作出贡献,大大提高政协的影响和地位。他代表主席会议向五届省政协全体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第六届委员会
  (一)第一次会议
  1988年1月29日举行。会议讨论省政协1988年上半年工作要点,通过关于工作组(委)机构调整的决定:工商工作组改为经济建设工作组,文艺工作组改为文化工作组,“三胞”工作委员会改为“三胞”联谊委员会。根据省政协秘书长杨钟蠡的提议,任命六届省政协副秘书长5名。
  省政协主席陈光毅主持会议。
  (二)第二次会议
  1988年5月28~31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传达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精神;副主席张克辉传达中共福建省委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副主席许集美作关于开展海外联谊活动的讲话;秘书长杨钟蠡汇报省政协4个月来的工作和下半年工作意见。副省长游德馨作贯彻《国务院关于福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请示的批复》的讲话,对国务院的11条批复作了说明,介绍了本省贯彻的具体措施。
  省政协主席陈光毅讲话,希望全体政协委员与人民一道,抓住当前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总揽全局,把改革、开放、发展三者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市场机制和经济体制,为加快福建的改革开放步伐共同努力。
  与会常委着重就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教育科研文化事业,开展对台贸易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大会发言,提出许多意见、建议。如在抓经济的同时,要抓好基础研究、基础教育,以防再次出现严重“断代”;对省情进行系统的调研,提出更科学的认识,在更高层次上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经济发展战略;尽快制定公布台胞来闽投资的具体优惠政策,以吸引台资,等等。
  会议通过六届省政协各工作组(委)负责人任命名单。
  省政协副主席凌青在结束会上讲话,号召全省各级政协委员认真学习国务院《批复》,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开创本省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三)第三次会议
  1988年9月27~29日举行。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贾庆林传达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与会常委讨论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一致拥护中共中央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系列措施。对目前改革中出现的“官倒”(官员倒买倒卖)、通货膨胀等扰乱经济秩序、阻碍深化改革的现象提出尖锐批评。认为,当前紧迫的问题是加强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不能再刮“一阵风”。建议要科学理解生产力,不能片面追求高速度、高产值;要在政治上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政策、方针,改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使群众理解拥护改革,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表示要与中共同心同德,共担风险,为稳定和发展福建经济形势、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出新贡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授权主席会议根据常委们的意见修改后试行。会议认为,《规则》的制定是政协自身建设和使政协工作朝着经常化、规范化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对福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和推动人民政协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会议印发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陈光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长溪率团访问泰国、新加坡的报道,省政协副主席许集美作的关于3个月来“三胞”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并讨论《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同意2人辞去六届省政协委员职务、增补六届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1名等决定。
  (四)第四次会议
  1988年12月21~23日举行。省长王兆国到会介绍福建省当前的经济形势,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抓好治理整顿工作,为深化改革和经济稳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坚定不移地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抓住有利的国际机遇,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希望政协委员积极献计献策,同心协力,把福建省的改革、开放和建设事业搞得更好。
  会上,省民主党派几位负责人介绍参加全省治理整顿大检查的情况。省政协秘书长杨钟蠡汇报关于工作组改为委员会的设想。与会常委还听取关于全国办理人民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流会的情况汇报。
  与会常委围绕省长王兆国的讲话和治理整顿问题展开讨论,认为,几个月来本省治理整顿已初具成效,但也面临复杂的情况和困难,“官倒”、偷税漏税、私分公款等违法现象还很严重。为此建议:(1)加强舆论监督和举报工作,完善制度,严惩“官倒”;(2)压缩财政开支的固定资产投资,冻结工资,提高银行利率,以抑制通货膨胀;(3)加快吸收外资步伐;(4)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5)提高政事透明度,让委员知情出力。
  会议希望与会人员根据会议精神,做好形势教育工作,团结各界人士,为维护安定团结,为治理整顿和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更大贡献。
  (五)第五次会议
  1989年4月12~14日举行。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省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的决定;通过六届二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等有关文件,原则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设立六届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将原设4个委员会、8个工作组调整合并为提案、学习、文史资料、经济科技、文教卫体、社会法制、“三胞”联谊7个委员会。原则通过《福建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通过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和设立福建省政协南平、宁德、龙岩地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协商增选常委人选;增补六届省政协委员9名。
  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传达全国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精神;副主席凌青传达全国政协关于地方政协工作会议的精神。省政府副秘书长舒风到会介绍准备向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稿的起草过程、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与会常委对此进行讨论,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六)第六次会议
  1989年4月23日举行。省政协秘书长杨钟蠡汇报省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各组讨论情况和增选常委候选人名单情况。与会常委审议将提请大会通过的省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提出一些修改意见。
  (七)第七次会议
  1989年7月7~8日举行。与会常委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讨论,加深认识这次全会的重大意义,提高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政协主席陈光毅在会上讲话。指出,福建能够有效地保持局势稳定,是与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位委员和各方面人士同心同德、顾全大局、努力工作分不开的。要求政协应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协助共产党和政府认真办好四中全会提出的四件大事。希望委员们以邓小平重要讲话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按照“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总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知识分子的一贯政策,坚持多办实事,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会议经过讨论,审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议》。《决议》认为,四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召开的,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对于进一步稳定全国局势,维护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于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继续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坚决拥护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拥护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向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拥护四中全会关于撤消赵紫阳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和其他职务并对其问题继续进行审查的决定,拥护以江泽民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新领导集体和对中央机构部分成员进行的必要调整。表示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坚持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人民政协工作。
  省政协副主席凌青对今后工作提出4点意见。
  (八)第八次会议
  1989年11月24~26日举行。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政协主席陈光毅传达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通报中共福建省委传达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的情况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关于同意邓小平同志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决定》的意见。希望政协和各民主党派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福建的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任务的完成,实现全省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作出努力。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决议》和《福建省政协地区工作委员会简则(试行)》,任命了省政协南平、宁德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与会常委一致拥护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的各项重要决定和中共福建省委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的各项措施,认为,通过这次常委会,大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继续稳定地发展福建的政治、经济形势,是政协义不容辞的责任。常委们高度评价邓小平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各个历史时期作出的重大贡献,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的统一战线,开创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所建立的卓著功绩;对如何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省政协副主席凌青传达全国政协七届八次常委会议精神,并对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4点意见。
  (九)第九次会议
  1990年4月10~13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传达全国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精神,副主席凌青传达全国政协召开的地方政协工作座谈会精神,秘书长杨钟蠡汇报省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的筹备情况。与会常委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讨论协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取省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讨论协商省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召开省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的决定和有关文件。
  会议同意1人辞去六届省政协委员职务。
  (十)第十次会议
  1990年7月10~12日举行。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张琰传达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的精神。与会常委一致认为,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阐明了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指明统一战线工作包括入民政协工作今后的方向和任务。要深入学习、领会两个会议和江泽民讲话的精神,落实到政协的各项工作中去,发挥福建省政协海外联系广泛等优势,做好统战工作,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省政协副主席许集美在会上传达全国政协七届十一次常委会议精神。会议协商增补六届省政协提案委员会顾问1名。
  省政协副主席凌青在结束会上就学习江泽民讲话,为福建省重大决策建言献计,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等问题讲话。与会常委就多党合作、尊重知识、爱护人才,对台工作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第十一次会议
  1990年9月27~29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凌青传达中共福建省委主持召开的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精神,要求省政协认真传达贯彻,群策群力,努力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袁启彤代表省委看望和问候政协和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强调要把学习马列主义理论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放在政协工作的首位。副省长苏昌培到会通报本省当年农业生产及抗大灾的情况。省政府副秘书长林铭侃汇报省外商投资贸易洽谈会的情况。
  与会常委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为改革开放、治理整顿和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人民政协工作。对加强政协与民主党派的联系,民主党派的地位、作用,统战理论教育等问题,提出看法和建议。
  会议酝酿通过省政协龙岩、宁德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的任命决定。同意2人辞去六届省政协委员职务。
  (十二)第十二次会议
  1990年11月22~24日举行。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袁启彤到会传达省第五次中共代表会议精神。省计委副主任张瑞尧通报省财政工作情况。省政协副主席许集美传达沿海八省(市)政协“三胞”工作座谈会精神。
  与会常委学习省五次中共代表会议文件,讨论通过《关于学习贯彻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决议》。指出,人民政协应当把维护稳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充分利用各自的有利条件,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海外联谊工作,增强侨、台、港、澳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和自豪感,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决议》要求各级政协组织切实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努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期的光荣任务。号召全省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为坚持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实现今后5年本省的各项奋斗目标,为把福建改革开放和建设搞得更快更好作出不懈的努力。
  (十三)第十三次会议
  1991年4月11~14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凌青、赵修复、卢浩然先后主持会议。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政协主席陈光毅出席会议并讲话,代省长贾庆林到会通报本省经济工作的重大情况,副省长陈明义、苏昌培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到会听取常委的发言。
  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传达全国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精神,省政协秘书长杨钟蠡作关于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汇报,省监察厅厅长傅大文作关于本省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省保险公司总经理陈守云作关于福建省人民保险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舒风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的说明,省计委主任余金满作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修改稿)的说明。
  与会常委围绕贯彻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和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修改稿)。对福建如何实施第二步战略目标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的决定;原则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提交全会审议;原则同意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提交全会通过;通过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小组召集人名单以及会议执行主席(常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通过关于福建省科协和福建省侨联作为福建省政协组成单位的决定以及《福建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通过免去1名省政协副秘书长职务的决定。增补六届省政协委员11名。
  省政协主席陈光毅在闭幕会讲话,要求各级政协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发挥政协优势,继续为本省经济稳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献计出力,广泛开展“三胞”联谊活动,为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十四)第十四次会议
  1991年7月8~10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陈希仲、凌青、倪松茂先后主持会议。会议听取省政协秘书长杨钟蠡传达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七一”讲话的通知和关于《讲话》的辅导发言;副主席凌青传达全国政协七届十五次常委会议精神。
  副省长陈明义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福建经济》的报告,并传达中央关于科技工作的主要指示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初步打算;通报近年科技发展的主要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关于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的初步意见。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通过《关于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决议》。决议要求各级政协把学习江泽民《讲话》作为当前头等任务,精心组织学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统一认识,特别要充分理解江泽民对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的论述。全省各级政协委员要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坚持和完善中国政党体制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扬中国共产党一贯倡导的革命精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实施本省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做出贡献。
  与会常委对科技工作提出很多意见和建议。
  经省政协主席会议提请和大会酝酿协商,会议通过1名省政协龙岩地区工委副主任任职的决定。
  (十五)第十五次会议
  1991年10月5~8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赵修复、卢浩然、陈仰曾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凌青传达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并作关于国际形势的讲话;省政协秘书长杨钟蠡传达中央有关通知;省计委主任余金满通报福建省“八五”计划20项重点工程情况;中共福建省委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林勤通报台情和对台工作情况;省公安厅副厅长江晞通报本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
  与会常委对20个重点建设项目的通报喜中有忧:喜的是福建经济起飞指日可待;忧的是担心重复建设,效益难料,担心环境污染,资金缺口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常委们提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严打”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社会治安问题的研究,充实公安民警力量,健全社会防范机制,落实群防群治。对反“和平演变”问题,认为要从苏联的演变中吸取教训,把反腐败提高到反“和平演变”的高度来认识,得民心者得天下。
  会议通过增补部分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名单。
  会议期间,常委们参观了“纪念辛亥革命、促进祖国统一”展览和“纪念辛亥革命80周年百幅书画展”。
  (十六)第十六次会议
  1991年12月23~25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陈希仲、倪松茂、赵修复先后主持会议。副省长苏昌培通报关于福建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情况;省政协副主席凌青传达全国政协七届十七次常委会议精神;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刘钦锐通报1991年本省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情况。与会常委学习、讨论了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十三届八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中共福建省委关于传达学习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本省农业发展问题,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如进一步落实科技、教育兴农的战略,抓好农业科学研究,建立健全农技推广运用网络,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增加农业资金投入;加快发展农用工业;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耕地逐年减少的趋势。
  省政协副主席凌青在闭幕会上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的决定,组织委员认真学习文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协助党政部门贯彻《决定》。同时,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围绕本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大政方针、重大事务进行协商监督,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会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的决议》和《福建省政协常委会任命地区工委负责人名单》,任命省政协龙岩地区工委副主任、南平地区工委副主任各1名。
  (十七)第十七次会议
  1992年4月15~16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凌青、倪松茂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传达全国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精神;省政协秘书长杨钟蠡作关于省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说明;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张琰作关于增补委员的说明;省政府副秘书长舒风作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的说明;省公安厅厅长黄松禄作关于当前本省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的通报。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省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的决定;原则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提交全会审议;通过省政协六届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提交全会通过;通过小组召集人名单以及会议执行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会议决定增补六届省政协港澳界委员8名。
  与会常委对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许多意见。
  (十八)第十八次会议
  1992年6月26~28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张克辉、凌青、倪松茂先后主持会议。与会常委听取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黄文麟传达《关于加快改革扩大开放力争经济更快更好地上一个新台阶的意见》(中发[1992]4号文件)和省政协副主席许集美传达全国政协七届二十次常委会议精神;听取副省长陈明义作的关于本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传达学习邓小平同志重要讲话的通知》(中发[1992]2号文件)情况介绍,听取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有关领导作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开放情况的介绍。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政协主席陈光毅在会议结束时讲话。
  会议认为,3个多月来,省委、省政府把学习贯彻邓小平南巡谈话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已收到明显的效果。全省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鼓足干劲,形成万众一心、真抓实干的新局面。
  与会常委对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步伐提出意见和建议。认为,福建省思想解放还不到位,有些旧的观念还比较顽固,应进一步学习邓小平南巡谈话,继续解放思想,充分利用侨台优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握机会,把经济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建议从批租土地费用中抽取一定的数额转归农业部门用于新开垦农地,以解决农地减少的矛盾。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政协主席陈光毅在闭幕会上讲话。介绍本省1991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目前的经济形势和最近召开的中共福建省代表大会情况。指出,政协工作要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中共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参加重要经济决策的协商讨论,促进科学决策的顺利形成;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就区域性、专业性的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论证,提出建设性意见;要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出主意、献计策;积极参与发展第三产业和拓宽筹资融资渠道的社会实践;利用自身力量和阵地,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特别是经济建设人才;积极开展海外联谊活动,协助做好吸引外资工作,为拓展对外经贸合作与交流搭桥铺路。
  会议通过1名省政协副秘书长的任职决定。
  (十九)第十九次会议
  1992年9月25~26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陈希仲、凌青先后主持会议。与会常委听取并讨论副省长张家坤作的关于当年经济发展情况和加快福建省发展步伐的报告。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等就如何进一步加快福建省改革开放步伐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副主席凌青在总结发言中指出,1992年本省各项建设事业迅速发展。继续贯彻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精神,抓住有利时机,尽快把福建经济推上又一个新台阶,是全省各族人民、各界人士的共同愿望。人民政协在新的形势和新的机遇面前,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挥优势,进一步动员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团结一切爱国人士,为福建的经济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十)第二十次会议
  1992年11月4~6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陈希仲、凌青、倪松茂先后主持会议。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政协主席陈光毅传达中共十四大精神、中共福建省委五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的几点意见。希望各级政协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作为当前的第一件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积极参政议政,同时加强政协组织自身的改革和建设,积极开展海外联谊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实现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和任务,使福建省率先成为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地区而共同努力。省政协副主席凌青传达全国政协七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精神。
  会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和《关于召开福建省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的决定》。
  (二十一)第二十一次会议
  1992年12月18~19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陈希仲、凌青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秘书长杨钟蠡就省政协六届常委会5年工作报告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并将工作报告(草稿)提交会议审议。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张琰作关于七届省政协委员安排情况的说明。福州市领导汇报旧城改造和“三坊七巷”(福州市区的衣锦坊、文儒坊、光禄坊,杨桥巷、郎官巷、塔巷、黄巷、安民巷、宫巷、吉庇巷)保护改造的有关情况。
  会议原则通过省政协六届常委会5年来的工作报告,提交七届一次会议审议;协商通过七届省政协委员名单。
  (二十二)第二十二次会议
  1993年1月2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陈希仲、凌青先后主持会议。会议听取省政协秘书长杨钟蠡作的关于省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张琰作的关于省政协七届委员补充名单(草案)和省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
  会议经过充分协商、讨论,通过省政协七届委员补充名单、七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会议议程、日程安排意见(草案)和会议编组方案。
  七、第七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1993年2月12~13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主席陈希仲分别主持会议。游德馨传达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要求政协组织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发挥自身人才智力优势,积极为福建省的经济建设献计建言。
  省政协秘书长刘贤儒作关于省政协1993年工作要点(草案)、专门委员会设置方案和主任、副主任、顾问名单(草案)以及副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会议通过省政协1993年工作要点。决定设立提案、学习、文史资料、经济科技、文教卫体、社会法制、“三胞”联谊等7个专门委员会,通过上述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顾问名单。并根据秘书长刘贤儒的提名,任命省政协七届委员会副秘书长3名。
  (二)第二次会议
  1993年4月26~28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陈希仲、倪松茂、刘金美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传达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贯彻意见;省政协秘书长刘贤儒作关于常委会1993年1~4月工作情况和第二季度主要工作安排的汇报;副省长陈明义通报本省第一季度经济工作情况和当前经济工作任务,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林开钦到会讲话,指出,新时期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任务,最主要的仍是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政协工作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参政议政,为加快福建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作总结讲话,希望常委们认清形势,把握机遇,选好角度,为人民政协工作出谋献策,把大事抓好,新事办好,难事处理好,更好地为福建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会议通过省政协提案委员会1名副主任、省政协学习委员会1名副主任的任命。
  (三)第三次会议
  1993年7月21~24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倪松茂、卢浩然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传达中央有关经济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的贯彻意见;省政协秘书长刘贤儒作关于人事变动的说明;省计委副主任江金和汇报福建省当前经济形势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发展趋势;省电力局副局长方元泰汇报关于调整政策、搞活机制,实现本省电力工业超常规发展的工作情况;省交通厅副厅长江德顺、卓超分别汇报福建省交通建设情况、福厦漳诏高速公路建设情况;省人民银行行长林敬耀汇报当前福建省金融形势及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会上做总结发言,强调必须做到两点:一是如何做到真正抓好落实,使中央文件的精神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实际行动;二是抓住机遇,发挥优势,进一步扩大开放。
  会议通过任命1名省政协副秘书长、1名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和撤销1名省政协委员职务的决定。
  (四)第四次会议
  1993年12月2~4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主席陈希仲先后主持会议。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陈明义传达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基本情况、主要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五届八次全会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游嘉瑞传达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指出,全省各级政协要把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放在政协思想建设和理论建设的重要地位,要认真研读原著,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政协工作。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贯彻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在行动,要落实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这一基本职能上。全省各级政协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调查研究和总结群众的创造性经验结合起来。
  会议通过《关于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和《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决定》。
  (五)第五次会议
  1994年3月24~26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刘金美、邹尔均先后主持会议。全国政协常委、民革福建省委主委陈家振传达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精神;省政协秘书长刘贤儒汇报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筹备情况并作关于调整、增补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的说明;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游嘉瑞作关于增补省政协委员、常委候选人名单的说明;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兆枢通报全省反腐败斗争情况。与会常委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的决定;原则通过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全会审议;通过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执行主席日程安排,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以及各组召集人名单。
  会议决定增补16名七届省政协委员,同意3人因工作变动辞去省政协委员职务。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着重就省政协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开好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和省政协各委员会的工作讲了意见。指出:中共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下定决心,要把这场斗争开展下去,引向深入。各级要组织委员认真学好中纪委、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信心。要针对反腐倡廉这个当前热点问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
  (六)第六次会议
  1994年4月12日举行。会议听取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林开钦所作关于增选省政协七届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协商名单的说明;审议通过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和政治决议(草案);协商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增选副主席、常务委员选举办法(草案)和选举工作总监票人名单(草案)、监票人名单(草案)。协商同意2人为七届省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提请全会选举。
  (七)第七次会议
  1994年4月14日举行,协商通过增选副主席、常务委员选举办法、监票人名单和增选副主席候选人名单。
  (八)第八次会议
  1994年7月13~15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主席刘金美、卢浩然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传达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考察福建省的讲话精神;副主席邹尔均传达全国政协八届七次会议精神;副省长童万亨通报当前福建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情况;省政协秘书长刘贤儒作关于政协福建省第七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顾问名单调整(草案)的说明;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的各个农业工作调查组分别在大会上作专题发言。
  会议期间,与会常委围绕农业和农村工作这个中心议题,踊跃发言,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提出,江泽民总书记视察福建时非常强调做好农业与农村工作。当前全省农业还存在不少问题。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根本办法应当是用经济手段,逐步提高农民种粮的比较效益,同时,要增加农业投入,搞好社区农业服务,搞好科技兴农,稳定农科机构和队伍,大力推广科技成果,发展高优农业和创汇农业,提高经济效益;耕地的保护与开发是农业工作的关键。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充分利用山海资源扩大开发性农业。同时要提高现有土地的质量,改造中低产田,使现有耕地多产粮;要加强和完善对农业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坚决制止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的行为;要从大局出发,让利于农民,使福建省的农业和农村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会议通过政协福建省第七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顾问名单。
  (九)第九次会议
  1994年10月25~26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主席邹尔均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家振传达全国政协八届八次常委会议精神,省政协秘书长刘贤儒传达中共福建省委五届九次全会(扩大)精神。会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定》,要求全省各级政协坚决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搞好本省的党建工作建言献策,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协的自身建设。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强调当前省政协要把贯彻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福建省委的实施意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以《决定》的精神加强人民政协的组织建设。人民政协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做到坚决服从中央。要搞好制度建设,抓好监督工作。政协基层党的组织要加大培养选拔德才兼备领导干部的力度,把各级政协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始终保持高素质,充满生机和活力,与实现福建省第二、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相适应的领导集体。
  (十)第十次会议
  1995年1月6~7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主席刘金美先后主持会议。省长陈明义通报1994年福建省经济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省政府对1995年工作的安排,希望人民政协对政府工作出谋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福建工作上新水平。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陈友荣汇报全省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与会常委还听取省政协秘书长刘贤儒作的关于省政协1995年工作要点和关于授予11位委员荣誉证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就这3项议题进行分组讨论。
  会议期间,常委们对物价、农业、国有企业、对外经贸、社会治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等6个重点问题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围绕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如何统一对当前经济形势的认识,如何切实解决本省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很多意见和建议。与会常委还参加纪念省政协成立40周年书画展开展仪式。
  会议通过《关于授予王国桢等11位委员荣誉证书的决定》。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指出,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参政议政,是政协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根据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协1995年在经济和社会方面要围绕控制物价、加强农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体改和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6个重点问题参政议政。
  与会常委对省政协199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十一)第十一次会议
  1995年2月21~23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卢浩然、邹尔均先后主持会议。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副省长王良〓在会上作关于福建省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介绍关于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情况及1995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和重点等3个问题。指出,省政协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对促进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与会常委围绕本省教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
  省政协副主席陈家振在会上传达全国政协八届九次常委会议精神;副主席赵修复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等几个紧迫问题的发言;秘书长刘贤儒作关于人事任命的说明;提案委员会主任程科作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与会常委参加了中共福建省委召开的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中强调,要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步伐。要进一步按“重中之重”的要求,按照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首先抓好基础教育。要大力宣传《九年义务教育法》,强化执法观念,立足办好所有中小学,缩小重点校与一般校的差距,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多渠道集资办学;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把有限的教育资金放在教学和科研上;要进一步办好职业教育,为社会培养各种建设所需人才。游德馨还传达国务院总理李鹏视察福建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省政协如何学习、贯彻李鹏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具体意见。
  会议通过关于2人任省政协副秘书长、免去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1名的决定和增补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1名、省政协“三胞”联谊委员会副主任1名的决定;通过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关于召开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的决定。
  (十二)第十二次会议
  1995年3月21~22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主席林逸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家振传达全国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精神,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游嘉瑞作关于增补省政协委员和常委候选人名单的说明,省政协秘书长刘贤儒汇报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筹备情况并作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会议经过协商,原则通过省政协七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委员会关于七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执行主席(常务)日程安排,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各组召集人名单,列席人员范围,增设澳门同胞、华侨界及将港澳同胞界更名为香港同胞界的决定,增补省政协委员名单;通过省政协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全会补选;通过关于同意2人辞去省政协委员、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和1人不再担任省政协委员、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提请全会审议通过;通过关于撤销倪志钦省政协委员、常务委员、文教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待司法部门审判后提请下次全会确认;通过关于撤销张源德省政协委员职务的决定,同意3人辞去省政协委员职务的决定。
  会议期间,委员们对省政府工作报告(修改稿)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
  (十三)第十三次会议
  1995年3月29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主持会议。与会常委听取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陈营官作的关于协商增补七届省政协副主席、秘书长候选人名单的说明。会议经协商、酝酿,同意3人为副主席候选人、1人为秘书长候选人。通过增补七届省政协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和选举办法(草案)和关于同意1人辞去七届省政协秘书长职务的决定(草案),提交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审议。
  (十四)第十四次会议
  1995年4月1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主持会议。与会常委听取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大会秘书长刘贤儒所作七届三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会议通过该二项决议草案,提交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审议。
  (十五)第十五次会议
  1995年6月14~16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主席卢浩然、邹尔均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家振传达全国政协八届十三次常委会议精神,省政协秘书长游冠洲作人事任免说明,省计委主任余金满介绍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要点。
  与会常委分别就福建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中的卫生事业发展、发展战略选择、加快建立社会保险体系、外贸发展战略、建设教育强省、发展民营经济、加强农村工作等问题发表看法和意见,对福建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常务副省长王建双到会听取委员意见并在会上发言,指出,多年来,省政协在本省参政议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省政府搞好各项工作给予很大支持和帮助,这次讨论协商“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重视这些意见,在补充、修改、完善福建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吸纳。
  会议通过关于撤销1人七届省政协委员、常务委员等职务的决定,关于免去3人七届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和关于增补七届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3名的决定。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指出,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是事关全局的大事,对迈向21世纪的福建省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与会常委在会上吐箴言、献良策,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会后,省政协要继续与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联合起来,发挥自身优势,履行职能,为福建省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献计出力。
  (十六)第十六次会议
  1995年9月19~21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刘金美、卢浩然先后主持会议。与会常委听取省科委主任吴城介绍福建省科技进步实施意见要点和省科技大会筹备情况、省教委副主任陈孔德所作题为“加快教育强省的建设,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发言、省政协秘书长游冠洲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的说明和省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常委们就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认真实施科教兴国、加紧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关于闽台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福建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加强本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等问题发表看法和意见。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作总结讲话,指出,必须充分认识实施“科教兴闽”战略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游德馨就福建省科技进步中关于农业科技、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闽台科技交流、科技兴海、正确引导民营科技健康发展、加速培养多层次科技队伍、提高全民科技文化素质等几个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强调指出,政协委员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在实施“科教兴闽”战略的伟大实践中大有可为。应善于利用福建海外侨胞多、来往密切等优势,吸收和利用世界文明的成果,重视国际间的科技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海外政协委员的优势和作用,扎扎实实地促进“科教兴闽”战略的实施。
  会议通过关于免去省政协宁德地区工委副主任1名的决定。
  (十七)第十七次会议
  1995年11月2~3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赵修复、邹尔均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传达中共福建省委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省政协秘书长游冠洲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草案)的说明和有关人事任免的说明。
  与会常委学习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贾庆林在中共福建省委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通过任命福建省政协龙岩地区工委副主任1名的决定。
  (十八)第十八次会议
  1996年2月5~6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主席陈家振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秘书长游冠洲作《福建省政协七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召开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时间的说明。
  与会常委对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会议原则通过《福建省七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通过任命1人兼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1人兼学习委员会副主任、3人任学习委员会副主任、1人任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和免去省政协副秘书长1名的决定。通过《关于召开福建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4月2日召开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时讲话。对1996年省政协工作意见提出8点意见,强调要集中力量、群策群力,做好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的准备工作。游德馨还传达中共福建省委领导在听取省政协工作汇报后所作的4点重要意见:(1)进一步发挥政协人才荟萃的优势,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献计献策。(2)高举“大团结、大联合”的旗帜,凝聚海内外力量,为福建经济建设服务。(3)加强各级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开展工作。(4)抓好《中共福建省委印发省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协《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十九)第十九次会议
  1996年3月26~27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主席刘金美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家振传达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精神;省政协副主席、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部长金能筹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省政协秘书长游冠洲汇报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方案。会议分组讨论即将提交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的有关文件(草案),酝酿人事任免事宜;通过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执行主席(常务)日程安排,各组召集人名单和列席人员名单,《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关于表彰1994、1995年度优秀提案的决定》,增补副主席、常务委员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原则通过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增补7名常务委员、31名委员名单,同意8人辞去省政协常委、委员职务,10人辞去委员职务。
  (二十)第二十次会议
  1996年4月2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主持会议。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作关于协商增选七届省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名单的说明;省政协秘书长游冠洲作关于协商省政协副秘书长候选人名单的说明。
  经酝酿、协商,会议通过1人任七届省政协副秘书长职务的决定;通过4人为七届省政协增补副主席候选人,提请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选举。
  (二十—)第二十一次会议
  1996年4月6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主持会议。会议通过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草案),提请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审议。
  (二十二)第二十二次会议
  1996年6月19~21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主席林开钦先后主持会议。与会常委听取副省长施性谋代表省政府所作关于今年以来本省经济发展情况和下阶段实现“两个转变”的主要措施的通报;省政协副主席邹尔均传达全国政协八届十七次常委会议精神,省政协秘书长游冠洲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常委们围绕“科技和经济的结合”进行分组讨论,有16人作大会发言。大家对实现两个转变中的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问题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认为,应积极鼓励“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作用;新产品的科研与开发,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拓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民营科技发展;运用电子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正确处理引进、消化和创新的关系,促进本省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不断创新的水平。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推进科技和经济相结合,有两个问题急需解决。一是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特别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核心是思想观念的转变,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要反复强调科技发展对经济产生的巨大影响,对国家综合国力带来的巨大促进;二是要解决财政的引导资金、新产品的税收、银行的贷款、劳动工资和奖励等政策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推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五到十五年,是本省国民经济依靠科技进步、改变增长方式和提高效益的关键时期,也是科技大发展、大有作为的黄金时期,希望委员们多调查、多研究、多出主意、多想办法,把福建省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强调政协履行职能要遵循四条原则: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大局;必须注意从实际出发;必须加强同有关部门的配合。
  会议通过关于成立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和关于三胞联谊委员会更名为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的决定;通过增补省政协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提案委员会委员名单;通过任命2名省政协宁德地区工委副主任的决定。
  (二十三)第二十三次会议
  1996年9月18~20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副主席林开钦先后主持会议。会议围绕医药卫生工作,重点围绕农村卫生工作、城市卫生改革方向、加强医药市场的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等4个专题进行参政议政。
  与会常委听取副省长王良〓作的关于本省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九五”期间福建省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与主要措施的通报,进行专题发言和分组讨论。
  省政协副主席林开钦在会上讲话。指出,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123”健康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实施这一宏伟蓝图,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上新台阶。省政协要围绕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尽心尽责,献计献策,为“123”健康工程作出贡献。
  会议通过《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关于委员参加本会活动的基本要求》,并初步商定下一次常委会议讨论研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二十四)第二十四次会议
  1996年10月26~27日举行。省政协副主席林开钦、陈家振先后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传达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和中共福建省委六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副主席陈家振传达全国政协八届十八次常委会议精神,秘书长游冠洲作有关人事任免说明。与会常委学习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公报、决议以及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贾庆林在省委六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并结合主席游德馨、副主席陈家振的传达,进行讨论,对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和中共福建省委六届三次全会表示坚决拥护。会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议》,任命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1名、省政协龙岩地区工委副主任1名,免去1人省政协龙岩地区工委副主任职务。
  省政协副主席林开钦在会上讲话。指出,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省政协要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进一步组织发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理解《决议》和江泽民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六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使之成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省各级政协在协助党委、政府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物质文明建设搞得更好的同时,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各级政协要继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时参考。同时,抓住重点积极参政议政,从政协的实际出发,选择若干专题,认真履行职能,在履行职能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开拓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新领域、新途径和新形式,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对策和办法,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林开钦还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政协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二十五)第二十五次会议
  1997年2月18~20日举行。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和副主席林开钦先后主持会议。会上,副省长张家坤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其祥作《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省政协秘书长游冠洲作《省七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起草情况的说明;与会常委分组讨论上述讲话和说明及《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讨论稿);对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提出许多修改和补充意见。会议审议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总结(书面);通过关于召开省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的决定和七届五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名单、执行主席(常务)日程安排、各组召集人名单、列席人员范围及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通过七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提交省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期间,获悉邓小平因病逝世的消息,全体与会人员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肃立默哀三分钟,向他致以深切悼念。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会议结束时讲话,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好省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的意义,对在座常委和列席人员参加七届五次会议提出保证到会、认真准备提案和发言、开好对口协商会、认真参加大会发言和小组讨论、要准时到会、不无故缺席等要求;对七届五次会议拟采取的9点新做法作了介绍,并提出1997年省政协工作的7点设想。
  (二十六)第二十六次会议
  1997年3月30日举行。与会常委听取省政协秘书长游冠洲汇报省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各小组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讨论意见,审议通过七届五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和《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七届五次会议审议。
  (二十七)第二十七次会议
  1997年6月19~20日举行。会议主要议题是研究搞好国有企业工作,着重围绕以下5个专题献计献策:(1)改善外部环境,减轻企业负担;(2)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3)促进企业“三改一加强”;(4)促进本省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壮大;(5)推进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省经贸委主任谢先文在会上汇报了本省国企改革与发展情况。
  10位常委就抓紧解决福建省国企债务负担过重问题,金融支持国企改革与发展的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努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切实减轻国企社会负担,搞好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国企内部管理,重振国企雄风,实现福建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壮大,福建省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等问题进行大会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政协秘书长游冠洲就人事任免问题作了说明。会议通过1人任省政协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主任和1人不再兼任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主任的任免决定。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搞好国企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对搞好国企提出6点意见:一是搞活机制,抓大放小;二是切实为国企增资减债;三是分离企业办社会,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制止和杜绝乱摊派、乱收费;五是改革企业领导班子(经营者)的管理办法;六是要下决心打破条条块块分割,切实解决大而全、小而全和不合理重复建设问题。
  (二十八)第二十八次会议
  1997年9月1~3日举行。开幕会由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主持。副主席林开钦在会上介绍会议有关准备情况,8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分别介绍5年来本专委会开展工作的经验与今后工作的建议。与会常委分组学习文件,讨论交流学习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5月29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的体会,交流总结政协工作经验,研究政协工作。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讲了4个问题:(1)进一步提高对总结经验重要性的认识。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央关于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总结履行政协职能的新经验为重点,搞好总结经验工作。(2)七届省政协工作在加强学习、建章立制、开好例会、发挥各专门委员会重要作用、加强海外联谊、提案、视察和反映社情民意、加强对市县(区)政协工作的指导、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搞好政协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提高了政协工作水平;(3)七届省政协工作的10条具体经验:不断深化对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协的主观能动性;履行职能必须紧密围绕中共福建省委的中心任务和省政府的工作重点来开展,着眼于找准位置,选好角度,发挥优势;大兴调研之风,精心选题,组织力量,有的放矢,讲求实效;发挥福建优势,开展海外联谊,团结广大海外乡亲,致力于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的宏伟事业;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调动委员的积极性;高举大团结、大联合旗帜,与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共同参政议政;加强对政协理论的研究和对政协的宣传,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学习是政协工作的关键,提案是政协参政议政的有效渠道;不断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提高政协整体工作水平。(4)今后4个月的主要工作:继续认真抓好总结经验的工作;传达、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认真做好省政协换届准备工作;采纳会上委员提出的具体建议。
  (二十九)第二十九次会议
  1997年10月6~8日举行。开幕会由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主持。与会常委听取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传达中共“十五大”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六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听取并讨论通过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长金能筹所作的关于政协第八届福建省委员会界别设置和委员名额安排方案(草案),讨论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落实省委六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决议》(草案)。
  陈明义的传达分为3个部分:(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准确地理解十五大的精神实质。(2)认真实施中共基本纲领,扎实推进福建省新一轮创业。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突破,对外开放要上新水平,闽台合作交流要上新层次,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要继续推进,文化建设要取得新成果,双拥工作要开创新局面。(3)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积极探索,继续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和独特作用,为推进本省新一轮创业作出更大贡献,加强和改善中共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换届工作。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对学习、贯彻好中共十五大精神提出3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五大精神实质;二是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三是认真做好省政协换届筹备工作。
  (三十)第三十次会议
  1997年12月10~12日举行。开幕会由省政协副主席陈家振主持。与会常委听取省政府秘书长陈光普作的省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省政协副主席、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部长金能筹作的关于政协第八届福建省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的说明,省政协秘书长游冠洲作的省政协第七届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和《福建省政协宁德地区工作委员会简则》(草案)的说明。对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名单、各组临时召集人名单、提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名单、省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和政协宁德地区工委简则进行讨论;审议8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原则通过省政协第七届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提交八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的决定、第八届省政协委员名单、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编组方案、列席人员范围、选举办法(草案)和福建省政协宁德地区工委简则等。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在闭幕会上讲话,概括了本次会议的3个方面内容,总结七届常委会工作取得的6个方面成果。指出,本届政协常委会工作在前进中开拓,在开拓中前进,推动政协工作上新台阶。(1)常委会工作的一个重大突破是改进了会议形式,充实了会议内容,选择本省经济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协商,取得了参政议政的好效果;(2)建章立制,促进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3)加强专门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专委会所起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大,成效也日益显著;(4)加强调研工作,并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实效;(5)在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5年来共收到各类信息3400多条,已采用1900多条;(6)台港澳经贸合作与交流。
  (三十一)第三十一次会议
  1997年12月30日举行。会议开幕会由省政协副主席林开钦主持。与会常委听取省政协副主席、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部长金能筹作的关于政协福建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第二批名单(草案)和八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讨论通过上述建议名单和省政协第八届提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名单及八届一次会议各组召集人建议名单。
  与会人员参加1998年福建省各界人士新年茶话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福建省志·政协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第一篇,第二篇的第四章,第三篇的第二、十三、十四章由陈熙满撰写;概述,第二篇的第一、二、三章,第三篇的第一、三、四、八、十、十一、十二章和附录的大事年表由郑成钟撰写;第三篇的第五、六、七、九章由郑成钟、黄平撰写。宋京生、廖楚强、张贵明曾一度参加修志工作。本志的图片选自大型图册《福建政协》,主要由省政协档案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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