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5917 |
颗粒名称: |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总公司)改革实施意见 |
分类号: | D225.7 |
页数: | 3 |
页码: | 370-37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关于福建省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总公司)改革的通知。根据中发〔1999〕2号文件规定和中央批复的《福建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省政府不再设置工业、商业、物资管理部门和各种行政性公司,其政府职能并入省经贸委,行政性公司按照政企分开、公平竞争、自主经营的要求进行改组。具体方案包括不再保留省机械厅、省石化厅、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和省贸易厅,其行政职能并入省经贸委;省轻纺工业总公司、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省物资(集团)总公司、省建材工业总公司和省二轻工业总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其行政职能并入省经贸委。这些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总公司)不再保留和改组后,重新组建省属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 |
关键词: | 福建省 政府 机构改革 |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