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物资局关于改变物资经营体制的报告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907
颗粒名称: 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物资局关于改变物资经营体制的报告的通知
分类号: D225.7
页数: 2
页码: 342-3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物资局提出地、市物资经营机构实行由省各专业公司垂直领导的请示报告,该报告被福建省革委会批准并转发给各地、市和省直各委、办、局执行。
关键词: 福建省物资局 物资经营 通知

内容

闽革〔1979〕综147号 1979年2月20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县、市革委会,省直各委、办、局:
  省革委会同意省物资局《关于地、市物资经营机构实行由省各专业公司垂直领导的请示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照此执行。
  物资经营体制实行垂直领导后,省计委在物资供应安排上,应给地、市一定的机动余地;地、市仍应抓好这些机构的党的工作和政治思想领导。有关改变体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物资局报省计委批准执行。
  福建省物资局关于地、市物资经营机构实行由省各专业公司垂直领导的请示报告
  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对省内生产的主要产品统一组织销售和对生产、建设、科研需要的物资统一组织供应,保证国民经济的 高速度发展,我们意见,必须相应改变地、市物资经营机构(金属、机电、化工、建材等专
  业公司)的隶属关系,实行由省各专业公司垂直领导的体制。
  对地、市物资经营机构管理体制改变的具体意见是:
  一、名称:原地、市的专业公司一律改为福建省××公司××分公司(分公司之前不冠 以“地区”、“市”,如:“福建省金属材料公司福州分公司”)。
  二、管理体制:分公司既是省专业公司垂直管理的派驻各地的分支机构,又是地、市物资局的业务经营单位,由省专业公司和地、市物资局双重领导,以省专业公司为主。在地、市党委统一领导下地、市物资局负责抓好各分公司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监督检查分公司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分公司要尊重当地党委的领导。根据省下达的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方案,由当地党委负责配备干部。分公司的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和调动,应由 省物资局党组与当地党委共同商定。
  三、业务分工:省公司负责下达和审批分公司的物资供应计划、商品流转计划、财务计划和基建计划,并进行物资、资金的统一调度;检查分公司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总结交流经验。
  分公司在执行省公司下达的任务的同时,根据地、市物资局的指示和计划,必须做好地、市按上级计划分配指标内物资的经营业务和负责地、市留成物资,地、市计划生产的产 品,以及地、市按计划协作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四、以上管理体制的改变,从省革委员会批准之日起实行。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物资局另 行拟订报省计委批准后下达。
  以上报告,如属可行,请批转各地、市贯彻执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阅读

相关机构

福建省物资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