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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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88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教育
分类号: F252
页数: 5
页码: 292-296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物资系统在改革开放后,为适应物资流通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职工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措施和成果。其中包括福建物资学校的建立与发展,物资干部学校的成立及其在培训教育方面的贡献,以及全省物资系统在人才普查和人才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制定的人才培训、职工教育与物流科技发展规划。
关键词: 福建省 物资系统 职工教育

内容

1978年前,福建省还没有一所培养物资流通技术的专业院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物资流通事业发展的需要,1978年经省革委会批准,1979年12月福建物资学校正式开学,成为福建省第一所培养物资流通专业技术人才的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该校经历20多年来的初创、发展、调整与提高,规模逐步壮大,专业设置逐渐完善,办学质量与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于1991年全国首次中专学校评估中,确认为合格的中专学校。截至2000年底,已为全省输送3252名中等物流专业毕业生。
  按照国务院1981年4月《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为了加强全省物资系统职工的教育与岗位培训工作,提高物资队伍素质,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物资流通现代化的新形势,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于1983年1月成立福建省物资干部学校。干校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办法,对全省物资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分期分批的培训与教育,使物资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高。1983年全省物资系统干部职工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共1093人,占物资队伍总数16.4%,经过近15年的持续培训与教育,至1996年底,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者达3613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908人、大专1106人、中专1599人),占物资队伍总数32%,大专以上及中专文化程度者分别增长2.3倍和1倍。
  为了加强物资学校、物资干校及物流科技发展,按照“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通力合作”的原则,建立职工教育和科技机构。1983年福建省物资厅设置科教处,负责全省物资系统科教工作的管理。各地市物资局设立科教科,省、地市各专业公司及大部分县物资局也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科教干部(设在人教科)。在1983年、1986年组织两次全省物资系统人才普查及人才需求预测基础上,制订了“七五”、“八五”时期人才培训、职工教育与物流科技发展规划。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形成了以物校、干校为主体,地市有办学场所的相对稳定的培训教育基地,使职工培训与教育按照各自分工有序进行,物流科技工作也得到了加强。
  一、物资学校
  福建物资学校于1979年12月成立,是隶属于省物资厅的一所中等专业学校。建校初期借用省物资厅闽清仓库为临时校址,统招高中毕业生80名进入物资经营管理和物资财会两个专业,学制两年^1980年9月搬迁至福州市金山学区新址。经过20年创建与发展,物资学校的规模、办学水平及教学质量得到了不断发展与提高。至2000年底,校园占地57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拥有教学楼、电教室、计算机室、语音室、图书馆、大礼堂、多功能健身房等校舍十多座。专业设置由建校初期2个专业发展到2000年8个专业。在校学生由建校初期80人扩大到2000年超过千人。拥有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员工60人,其中高级讲师8人、讲师20人。
  按照中共十三大提出的“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精神,真正把物资流通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省厅对物资学校提出了 “规模要上去和质量要上去”的要求。物资学校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中心,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教学、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的全面改革,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1987年开始改革学制,从1979~1986年统招高中生学习2年毕业的学制,改为统招初中生学习3~4年毕业的学制。为适应社会对多种人才的需要,该校专业设置逐步完善,由建校初期2个专业发展到2000年有物资计划统计、物资财会、物资仓储、物资经营管理、信息管理、物业管理、商务协理、企业物资管理8个专业。培养目标是掌握物资管理基础理论和物资流通业务基本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等专业人才。
  1988年12月省物资厅决定,为理顺物资学校和物资干校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从1989年2月起,两校合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统一管理,财务分报”的新体制,确定一位副厅长兼任校长和书记。加强了学校管理,统一调配师资,发挥师生员工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以及改善学校后勤保障。
  为了动员全省物资系统重视智力开发和人才培养,加强学校培训基地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省物资厅决定从1989年起在全省物资系统开展资助办学,制订了资助办学的暂行办法,规定按全省物资企业上年利润总额4‰(1993年改为按销售总额的0.5‰)提取,作为资助办学基金。1989~1993年共集中了资助办学基金98万元,用于学校二期扩建工程投资,改善办学基础设施。这个办法得到了国家物资部、省教委和省人事局的肯定与鼓励,认为这是改革中等专业学校运行机制,为学校经费开创新来源的尝试,并将《福建物资学校资助办学暂行办法》批转全国物资系统和全省教育系统加以推广。
  1992年下半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开展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工作。经省评估领导小组1993年评定和省政府正式审批确认,对福建物资学校综合评估后,确认为合格的中专学校,成为全省首批合格的46所中专学校之一。
  物资学校(包括物资干校)因省级党政机构改革,其行政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该校从1979年建校至1993年,行政管理隶属于省物资厅。1993年省级党政机构第一轮改革开始,按照省委1994年11月决定,撤销省物资厅行政机构,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成立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前为福建物产集团)。对原省物资厅所属事业单位暂委托省物资(集团)总公司管理,据此,物资学校仍属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经费渠道维持现状不变。2000年4月福建省党政机构第二轮改革开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总公司)改革实施意见》,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改为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原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调整意见,将物资学校划归省教育厅管理,不再隶属于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8月经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物资学校并入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改为职业教育部,按照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专业设置的要求,对物资学校原有专业进行改革,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物资干校与职工教育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1981年4月《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经省编委1982年12月批准,于1983年1月成立福建省物资干部学校,作为全省物资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基地。
  根据1983年对全省物资系统人才普查,全省物资系统职工6692人,其中,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093人,占职工总数16.4%。生产资料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进入市场调节给物资工作带来许多新情况、新课题,现有物资部门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很不适应,需要大力组织对广大物资部门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与教育,提高理论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及业务技术知识。省物资厅根据两次对人才的普查及人才需求预测,制订了人才培训、教育及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1990年全省物资系统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566人,占职工总数比重由1983年的16.4%提高到29.7%;到2000年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要达到4812人,占职工总数比重达到45.8%。
  为了落实规划,全省各级物资部门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分工负责,通力合作,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第一,省、地市物资局及省专业公司按不同培训对象,明确分工负责培训。除国家物资部及部属公司负责培训省厅处级干部及省专业公司经理外,省厅负责培训地、市、县物资正副局长、省属仓库主任、省公司科级干部及厅本部干部;省专业公司负责培训地市专业公司正副经理、业务骨干及省公司干部;地市物资局负责地市专业公司正副科长、局本部干部的培训。第二,培训基本内容统一规定为学习经济理论、物资经营管理及业务技术知识;用物资部和省物资厅统一编写的教材。通过培训,使受训者达到中专以上水平。第三,培训方式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如举办各类层次和各专业的轮训班、领导干部研修班、脱产学习,组织参加电大、机关业余大学学习,与高等院校联合办班、专业函授等等。1983年物资干部学校成立以后,举办干部职工培训及职工教育。
  (―)青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
  按照国家五部委1982年1月《关于切实搞好青壮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的联合通知》要求,凡1968年到1980年初、高中毕业,而实际文化水平达不到初中程度的职工,和未经专业技术培训三级以下职工,均应补课。省物资厅决定从1983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省物资系统35岁以下的3000多名青壮年职工进行文化技术补课。省、地、市、县物资厅局、省、地市各专业公司、省属仓库要在当地有关部门统一规划下,各自组织,包干负责,有计划地分期分批按照学科的实际文化程度编班教学,以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进行补课,并且每年安排两次考试。至1985年,全省物资系统有2400多名职工(占青壮年职工80%左右)考试及格,完成了文化技术补课,实际技术操作水平达到三级或四级工水平。
  (二)岗位培训
  按照国家物资总局关于《全国物资部门八种业务人员培训试行方案》的要求,1983年12月省物资厅提出《全省物资系统8种业务人员补课试行方案》,从1984年起对计划、统计、供销、财务、物价、调运、劳动工资、保管8种业务人员用三四年时间进行补课与培训。学习主要内容有物资经济概论、产品知识、专业知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课程,每期脱产培训45天,授课与复习时间300学时以上。通过业务补课培训,懂得物资经济基本理论,熟悉物资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与方法,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应知应会程度,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发给业务补课合格证书。至1986年基本完成了对8种业务人员的业务补课与培训任务。
  从1987年开始,对全省物资系统10种业务岗位(经理、计划、统计、财会、调运、保管、购销、物价、劳动工资、营业员)继续进行全面培训。自上而下制订了《物资系统10种业务岗位规范》要求,分期分批举办岗位培训41期,物资局长、经理读书班5期,学习4门公共课和3门专业课,经过考试并通过半年的跟踪考核评议,全省物资系统10种业务岗位2850人于1995年获得了国家物资部颁发的《物资岗位合格证书》。完成了物资企业经理(厂长)全国统考任务,全省应考经理(厂长)62人,其中考试合格60人,占97%。
  1988年1月,省物资厅和省财政厅商定,全省物资系统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坚持职工岗位培训,实施培训规划,1989年8月省物资厅提出岗位培训“五联挂”政策:(1)把岗位培训纳入承包经营的内容与任期目标,同企业完成任务的奖惩挂钩;(2)同物资企业评先进、上等级挂钩,对没有完成岗位培训任务的物资企业,不评先进,也不上等级;(3)同用人制度改革挂钩,把岗位寧训成绩作为考核上岗、晋升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4)同工资奖金挂钩,对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加工资及扣发奖金;(5)同技术职称评审挂钩,只有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申报技术职称评审。
  (三)职工学历教育
  从1983年起,全省物资系统举办各类型学历教育班9期,至1995年毕业或结业524人,其中1983~1986年物资经济管理大专班1期,毕业34人;1985~1990年物资管理、财务会计成人中专班3期,毕业160人;1990~1991年与厦门大学联办物资管理大专证书班1期,结业125人;1990~1995年物资企业管理、财务会计中专代培班3期,结业67人。至1995年,全省物资系统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共3120人,占全系统3600多干部比重近87%。
  在“八五”期间,对全省物资系统507名中、高级技术职称和1722名初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坚持每年7~12天更新知识的继续教育。
  经过1982~1996年上述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大中专自学考试等培训教育,至1996年底止(以后因机构改革没有再办培训与教育班了),全省物资系统中专以上专业人才共3613人,占职工总数比重由1983年的16.4%提高到32%。其中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908人、大专1106人、中专1599人,物资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由于岗位培训和职工教育成绩显著,福州、漳州、泉州等市物资局及省物资厅分管教育的领导,先后荣获国家物资部、省职教委授予“重教育领导”或教育先进工作者,省物资厅科教处由省人事局评为 “继续教育先进单位”。
  经省民政厅批复,1996年12月成立福建省物资职工教育研究会,宗旨是研究与探索物资机构改革后,如何加强行业教育与培训的指导、物资人才培育与使用以及职工教育管理改革等方面问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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