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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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880
颗粒名称: 一、清欠
分类号: F426.21
页数: 2
页码: 288-2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物资系统在1990年代面临严重亏损问题,其中债权数额大、被欠款多是主要原因之一。为了扭亏增盈,清欠工作被视为一项重要任务。1995年7月召开的全省物资系统扭亏增盈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清欠工作的领导,建立清欠责任制,并尽最大努力盘活资金。1996年初,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和清欠办公室,各直属企业也相继成立相应机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欠。同年11月,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制定下发了《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清欠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对清欠工作的奖励和惩罚作了详细规定。经过努力,1996年全省物资系统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清回欠款超过1.2亿元。1997年和1998年,清欠工作继续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果。1999年,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和省金属公司全力清欠,确保了贷款的及时还贷。
关键词: 福建省 物资系统 清欠

内容

清欠是扭亏脱困的一项重要工作。1995年7月召开的全省物资系统扭亏增盈工作会议提出要抓好清欠工作,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组织人员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分析排队,建立清欠责任制,尽最大努力盘活资金。1996年,全省物资企业对债权(被外欠的资金)进行清理。物资企业债权数额大、被欠款多的情况十分突出,是物资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之
  一。以省属企业为例,1996年6月末总债权达65387万元,占向银行贷款比例的116%,因此,1996年初,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提出要“铁心”清欠,把清欠工作作为扭亏增盈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随后省物资(集团)总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清欠工作的决定》,统一直属企业“铁心”抓清欠的认识。
  1996年初,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和清欠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直属企业的清欠工作。随后,省属各企业也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和清欠办公室,专门负责清欠工作。各企业运用法律手段抓清欠,对有风险的欠款诉诸法律,1996年3月,省属物资企业已诉诸法律的债权有55笔,金额达8090万元。同年6月,针对出现的“前清后欠”现象,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提出要严格控制新的赊销,对1996年6月1日以后形成的欠款,必须在欠款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清回,对未经总公司领导批准的新欠要追究责任。
  为了调动各企业职工清欠工作积极性,建立清欠激励机制,1996年11月26日,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根据省财政厅等单位《关于促进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制定下发了《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清欠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对清欠工作的奖励和惩罚作了详细的规定:各公司对1996年末“应收账款”和“库存商品”科目金额合计比1995年底两科目余额合计的减少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在3%以内据实支付专项奖励费用,计入企业“管理费用”。对1992年12月31日前、1993年1月1日前到1994年12月31日、1995年1月1日到1995年6月30日形成的债权,分别按照清回欠款的3%、2%、1%的比例计奖,直接奖励清欠成绩显著的人员。欠款责任人原则上暂停开展新的业务,专司清欠,直至追回各自所造成的全部欠款。欠款的责任人,因未能按期清回欠款,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追究其经济、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1996年全省物资系统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属物资企业清回欠款7934万元,其中仅省金属材料总公司就清回欠款4292.82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物资系统清回欠款1.2亿元以上,减少了无效益的资金占用和利息支出。
  1997年全省各市物资集团公司也都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和清欠办公室。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将清欠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与所属企业签订的物资企业经营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把清欠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对所有债权逐笔进行登记,每笔欠款有专人进行跟踪管理。1997年4月28日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对清欠压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省直物资企业给予了奖励。当年省属物资企业清回欠款4049.91万元。1998年省属企业又清回欠款2236.65万元。1999年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和省金属公司全力清欠,确保了由省物资(集团)总公司为省金属材料总公司担保的7750万元贷款的及时还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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