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转制与扭亏脱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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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877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转制与扭亏脱困
分类号: F426.21
页数: 7
页码: 285-2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福建省物资流通行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重点讲述了省物资厅转制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各地市物资机构改革以及全省物资系统扭亏脱困工作的中心工作。
关键词: 经济 转制 扭亏脱困

内容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物资流通行业作为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最深的行业之一,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计划执行者向市场竞争者、从传统企业向现代企业痛苦而艰难的转变,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逐步形成,统一、开放、多层次的生产资料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在此期间,以机构改革为核心的物资行政管理体制转变,以物资企业求生存、谋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扭亏脱困工作成为物资流通行业的两项中心工作。
  第一节 转制
  1994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福建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转发《关于福建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福建省物资厅转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作为省政府直属企业,原行政管理职能逐步移交政府有关部门。1997年1月29日省政府《关于组建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的通知》,就福建省物资厅转制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意省物资厅成建制转为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为省政府直属企业,总公司领导按厅级配备。原行政管理职能交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原行业管理职能移交给新设立的福建省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将原省物资厅直属企事业单位成建制划归总公司。原物资厅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相应划转总公司经营管理,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行使出资者职能,并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设立福建省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作为省政府行使全省物资行业管理机构,授予相当地市级行业管理权限。行业管理办公室暂挂靠在总公司,受省经贸委和总公司的双重领导,行业管理业务由省经贸委领导,人、财、物等由总公司管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转制过渡期时间的推移,行业管理职能将逐步移交给省政府综合经济部门。” “省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主要提出行业规划建议,行使协调、统计、咨询、服务等职能。”
  其间,各地市物资机构改革相继实施,1996年,漳州市撤销物资局,物资行政管理职能交给该市财贸委员会;福州市、泉州市物资局成建制转制为物资总公司;经南平市政府批准,撤销南平市物资局,组建市物资(集团)公司,经授权经营管理市区物资系统国有资产,被确定为全市首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单位。1997年1月龙岩市政府下发关于市物资局成建制转制、组建物资集团总公司的方案批复文件,正式组建龙岩市物资(集团)总公司,1998年又改制为龙岩市龙物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三明市、宁德地区物资局也转制为总公司。1999年7月,厦门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组建厦门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暨物资集团。各县(区)物资部门也大多比照省市两级机构改革的模式和政策,进行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后,省市两级物资集团公司围绕企业经营机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调整理顺企业内部关系、清理历史包袱、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五个方面,配套改革,整体推进,增强活力,发挥优势。争取了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在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基础上进行公司制改造,建立了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强化对国有资产经营的责任;调整了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结构,扩大经营规模,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000年4月6日,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总公司)改革实施意见》,省政府不再设置工业、商业、物资管理部门和各种行政性公司,其政府职能并入省经贸委,行政性公司按照政企分开、公平竞争、自主经营的要求进行改革,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改为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省政府直属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集团公司本部及直属的银河花园大饭店,省物资福州、厦门、邵武储贸总公司等19家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土地使用权)11854万元授权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集团公司以国有资产出资者的身份,按照有关规定,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的职能,对权属企业行使资产处置权、投资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和人事任免权,对省国资委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集团成为拥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至此,以机构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转制改革基本完成。
  第二节 扭亏脱困
  1994年,受国家加强宏观调控、适度从紧的经济政策等多种内外因素的影响,全省物资系统与全国一样,首次出现全行业亏损,物资行业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局面。1995年7月召开的全省物资系统扭亏增盈工作会议把全省各级物资企业的工作重心转到扭亏脱困上来,一部分企业迅速适应形势的变化生存了下来,有的还取得了发展,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由于不能很好地适应转变而被市场淘汰。清欠与企业改革是扭亏脱困的两项主要措施与工作。
  1992年中共十四大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变革。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物资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从思想观念到组织结构、经营方式、经营管理都严重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需要迅速有效地进行改革和调整。而就在此时,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各项改革措施出台,对物资行业带来不利的影响。一是国家为了控制经济过热,采取加强宏观调控、适度从紧的经济政策,投资迅速下降,生产资料突然由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物资价格尤其是钢材、水泥等价格急速下跌,物资企业的库存物资进销价格倒挂。二是国家紧缩银根,压缩贷款规模,提高银行利率,加剧了物资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增加了经营成本。三是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加重了物资企业的负担。四是1993年物资行政机构进行改革,撤销了国家物资部。1994年撤销了省物资厅.物资管理的领导力量受到削弱,物资行业的许多政策性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关注和解决。主客观、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国有物资企业出现了销售滑坡、效益下降。1994年,与全国一样,全省物资系统首次出现了全行业亏损7966万元,与上年实现利润10577万元相比,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国有物资企业经营效益从顶峰突然跌向低谷。1995年头几个月,全省物资系统购销继续出现大幅度下降、亏损增大的趋势,而且使物资企业潜在的深层次问题暴露出来,如库存积压,潜亏严重,无效益的长期投资及应收账款数额巨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物资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少企业经营难以为继,濒临破产。据有关资料,全省150多家预算内物资企业,有1/3盈利,有1/3微利或微亏,勉强维持经营,有1/3亏损严重,无法正常运转。
  为了扭转严峻的局面,1995年初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提出“越过低谷、努力攀升、扭转局面、再展雄风”的物资工作指导思想和方针。1995年6月国家内贸部在郑州召开了全国物资系统扭亏增盈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国物资系统扭亏增盈工作。1995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和省贸易厅联合召开了全省物资系统扭亏增盈工作会议。施性谋副省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物资企业要增强扭亏增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各级政府和物资部门要加强对扭亏增盈工作的组织领导,千方百计完成扭亏增盈的目标任务。会议分析了全省物资经营形势,交流了各地各单位扭亏增盈的经验,制定了1995年全省物资系统扭亏增盈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会议确定当年全省物资系统扭亏增盈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力争全省物资系统亏损额比上年减少一半,省属企业到年底总体上要实现盈利;从9月份开始,全省2/3以上的物资企业要实现当月经营不亏损。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会议提出要抓好6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振奋精神,转变观念,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吃市场饭、辛苦饭、服务饭,依靠自身努力求生存、求发展的积极进取精神。要加强领导,落实扭亏增盈责任制。各级领导必须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物资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提高对扭亏增盈工作的认识。要建立分工责任制,制定“定人员、定目标、定措施、定奖惩”的办法,逐家逐月分解扭亏任务,限期完成。二要加大改革力度,以改革促发展。要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方式,努力构造新型的工商关系,大力发展代理制。要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县级企业改革步伐,推动县级企业走出困境,要划小核算单位,引进竞争机制,试行个人承包、租赁,对扭亏无望的县级物资企业.推行各种形式的产权改革,包括股份制、合并、兼并、破产等。三要强化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的企业内部管理,向管理要效益。提高企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把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摆在企业管理的核心位置。四要加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按照权责利统一的原则,建立企业经营者的选拔机制,加强对企业经理的培养和考核,完善奖惩制度。五要加强物资企业的联合,充分发挥物资系统的整体优势,开展规模经营,取得规模效益。六要争取政策,为物资企业扭亏增盈创造必要的条件。会议确立把扭亏增盈工作作为全省物资系统的中心工作,号召全省物资系统干部职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打好扭亏增盈攻坚战。这次会议,是全省物资系统扭亏增盈工作的一次大发动,大宣传。此后几年,扭亏脱困、求生存谋发展成为全省物资系统的一项中心工作。1995年全省物资系统亏损8391万元,比上年略有增加。
  1996年,由于处理消化以往高价位库存物资,承担长期无效益投资、应收账款所占用资金的利息负担,全省物资系统亏损1.98亿元,比上年增加1.36倍。
  1997年初,省物资(集团)总公司与省属企业和九地市物资部门(企业)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书,强化了扭亏(控亏)责任。大多数地市物资集团公司与所辖县(区)物资公司和直属企业,企业与各经营部门、部门与职工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指标、定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规范化的全省物资系统经营目标责任制。1997年全省物资系统亏损1.42亿元,比上年减亏28.6%,自1994年以来,首次出现亏损下降,减亏幅度比全国高10个百分点,居全国第六位。全省有8个地市实现减亏,其中,泉州减亏77.4%,厦门减亏47.9%,甫田减亏58.6%。
  1998年,中央要求用3年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摆脱困境。省委、省政府也修订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改革3年规划,决心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大中型国有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因此,1998年3月召开的全省物资工作会议提出力争全省物资系统销售比上年增长10%~20%,亏损比上年减少30%~40%。当年省属物资企业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781.8万元,减亏19.11%,厦门、莆田、龙岩市属企业和三明、漳州、南平、宁德四地市的县级企业实现了减亏,省物资邵武储运贸易总公司、晋江市物资总公司、宁德市物资总公司等多家企业实现扭亏为盈。尤其是地处偏僻山地的省物资邵武储贸总公司1997年亏损近80万元,1998年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在新的企业领导班子带领下,锐意改革,积极进取,当年就扭亏为盈。
  1999年10月,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和厦门市物资总公司被国家内贸局列入国有内贸重点脱困企业名单。当年,福州市县级企业和三明市物资集团公司一举扭亏为盈,分别实现利润198万元和32万元。2000年是国有企业3年脱困的最后一年,2000年1月7日至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内贸流通工作会议,提出要加速物资行业的扭亏脱困进程,进一步提高对扭亏脱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奋力拼搏,推进扭亏脱困工作取得新进展,力争减亏30%。经过多年的扭亏脱困,此时物资企业的经营性亏损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银行老贷款的利息负担是物资企业继续亏损、无法脱困的主要原因,因此,扭亏脱困的重点是处理与银行的老贷款债务问题。物资企业积极利用国有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改革的机遇,减债减负。经过努力,大多数物资企业都将老贷款的债务由银行划转给资产管理公司,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2000年,省属物资企业实现销售9.22亿元,比上年增长10%,亏损1533万元,比上年减少亏损5100万元,减亏幅度为76.8%,开始走出低谷,为以后物资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清欠
  清欠是扭亏脱困的一项重要工作。1995年7月召开的全省物资系统扭亏增盈工作会议提出要抓好清欠工作,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组织人员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分析排队,建立清欠责任制,尽最大努力盘活资金。1996年,全省物资企业对债权(被外欠的资金)进行清理。物资企业债权数额大、被欠款多的情况十分突出,是物资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之
  一。以省属企业为例,1996年6月末总债权达65387万元,占向银行贷款比例的116%,因此,1996年初,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提出要“铁心”清欠,把清欠工作作为扭亏增盈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随后省物资(集团)总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清欠工作的决定》,统一直属企业“铁心”抓清欠的认识。
  1996年初,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和清欠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直属企业的清欠工作。随后,省属各企业也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和清欠办公室,专门负责清欠工作。各企业运用法律手段抓清欠,对有风险的欠款诉诸法律,1996年3月,省属物资企业已诉诸法律的债权有55笔,金额达8090万元。同年6月,针对出现的“前清后欠”现象,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提出要严格控制新的赊销,对1996年6月1日以后形成的欠款,必须在欠款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清回,对未经总公司领导批准的新欠要追究责任。
  为了调动各企业职工清欠工作积极性,建立清欠激励机制,1996年11月26日,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根据省财政厅等单位《关于促进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制定下发了《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清欠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对清欠工作的奖励和惩罚作了详细的规定:各公司对1996年末“应收账款”和“库存商品”科目金额合计比1995年底两科目余额合计的减少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在3%以内据实支付专项奖励费用,计入企业“管理费用”。对1992年12月31日前、1993年1月1日前到1994年12月31日、1995年1月1日到1995年6月30日形成的债权,分别按照清回欠款的3%、2%、1%的比例计奖,直接奖励清欠成绩显著的人员。欠款责任人原则上暂停开展新的业务,专司清欠,直至追回各自所造成的全部欠款。欠款的责任人,因未能按期清回欠款,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追究其经济、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1996年全省物资系统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属物资企业清回欠款7934万元,其中仅省金属材料总公司就清回欠款4292.82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物资系统清回欠款1.2亿元以上,减少了无效益的资金占用和利息支出。
  1997年全省各市物资集团公司也都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和清欠办公室。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将清欠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与所属企业签订的物资企业经营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把清欠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对所有债权逐笔进行登记,每笔欠款有专人进行跟踪管理。1997年4月28日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对清欠压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省直物资企业给予了奖励。当年省属物资企业清回欠款4049.91万元。1998年省属企业又清回欠款2236.65万元。1999年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和省金属公司全力清欠,确保了由省物资(集团)总公司为省金属材料总公司担保的7750万元贷款的及时还贷。
  二、企业改革
  20世纪90年代,福建的经济体制改革从80年代着重突破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着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以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全省新经济体制构建步伐加快。此后,在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1997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全省加快物资流通体制和国有物资企业改革步伐,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转变经营机制为核心的国有物资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1988年到90年代初,全省90%以上的国有物资企业推行了两轮承包经营责任制,并普遍推行了经理负责制。承包经营责任制虽然增添了国有物资企业的活力,取得了成效,但仍有许多深层次问题难以解决。1993年开始,物资行业遭遇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严峻形势。1994年全国和福建省国有物资企业都出现了全行业亏损,这固然有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市场变化、税制改革以及机构改革等多方面的原因,但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大,改革滞后也是物资行业陷于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在1995年7月召开的全省物资系统扭亏增盈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搞好企业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入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的改革,继续深入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并提出要加快县级企业改革步伐,推动县级物资企业走出困境。引进竞争机制,试行个人承包、租赁,推行各种形式的产权改革,包括股份合作制、合并、兼并、破产等。1996年政和县物资总公司推行“模拟股份制”试点。从1997年3月开始,龙岩市物资(集团)总公司深化市属物资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改革:一是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市属企业减员74人,占原在职职工的29%;二是改革用工制度,实行择优上岗、优化组合;三是改革分配制度,打破平均主义;四是改革干部任用制度,打破“终身制”。1997年11月泰宁县物资总公司整体改制为福建省泰宁县金湖物资有限公司,实行“职工持(控)股,国家参股”的股份制改革形式,35位职工共认购股金32.7万元,占总股本的65.4%,县国资营运有限公司以现金人股17.3万元,占总股本的34.6%,鼓励经营者持大股。该公司改革后与改革前相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思想观念上从过去“要我干”变为“我要干”。通过转换经营机制,自负盈亏,管理人员增强风险意识,职工增强了敬业精神,积极性、主动性大大提高,真正把企业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捆在一起。二是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98年该公司实现销售6936万元,比上年增长了88%,实现利税63.86万元,增长88.49%。三是完善企业管理机构及决策程序,成立股东会、董事会,配备监事,议事程序改变了,监督力度加强了,透明度提高了,为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创造了条件。四是强化激励机制,把企业的效益最大化同职工自身收入的最大化密切结合起来。五是明晰企业产权,能真正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从而淡化了行政干预,增强了职工对企业财产的关切程度。1997年12月政和县物资总公司组建法人人股和内部职工持股的政和九洲物资有限公司。泰宁和政和的改革,是福建省国有物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初步尝试,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有效地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为福建国有物资企业的改革提供了模式,积累了经验。
  1998年3月召开的全省物资工作会议重点介绍各地企业改革的典型经验,并在全省加以推广,极大地推进了全省各级物资企业改革。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实行控股,由省金属材料、机电、化建三大公司职工自愿投资人股,分别组建了省金属、机电汽车、化工建材3个有限公司。福州市成立股份合作性质的贯捷机电贸易有限公司。三明市对包袱重、债务大、经营困难的市金属公司采取分离分立的办法,由集团控股、职工参股,新组建了市物资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平市物资(集团)公司对连续3年亏损100多万元、负债50万元的市再生总公司实行个人带资整体租赁承包。龙岩市全面完成了市属企业的深化改革目标,改制面达83%。
  1999年,全省物资系统因企制宜地推进中小企业改制。将企业分为发展型、生存型、危机型、破产型四种类型,根据企业资产负债状况、职工认同程度和适应市场能力,因企制宜地选择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实施改制,对资不抵债、亏损严重、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停业整顿、兼并、破产。1999年,漳平市物资公司由职工买断国有资产,改制为漳平市开元物资有限公司,成为退出国有序列的物资企业。至1999年底,全省物资系统已改制改组的企业达83家,占企业总数的近60%,其中涉及产权制度改革的36家,占26%。
  2000年,省金属材料、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调整股本结构,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总股本由300万元扩大到500万元,省化工建材有限公司的总股本由500万元增加到800万元,两家公司的国有股比例由60%下降到40%,而职工股比例增加到60%。同时,物资企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探索企业置换职工劳动关系的途径。省金属材料总公司制定了置换职工劳动关系的实施方案,经职代会表决通过后实行,总公司原有111名干部职工,有100名职工置换身份,占职工总数的90%。置换身份后的职工有39人被总公司返聘,32人被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聘用,29人自谋职业,置换全民身份后的职工实行新的劳动用工制度,从而有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活力。
  经过改革后,国有物资企业的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有物资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吸收了一部分社会资本,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了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理了一批不良资产,减轻了企业负担。一批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了经营机制。一批小型物资企业国有资本逐渐退出,更加灵活。改革后的企业效益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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