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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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867
颗粒名称: 一、职工队伍
分类号: F760.3
页数: 2
页码: 256-257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资系统的发展历程,包括机构设置、职工人数和用工制度等方面的变化。从1960年开始,全省物资系统逐步建立了三级独立完整的统一管理的物资机构,职工人数也不断增加。在用工制度方面,从固定工、临时工到劳动合同制的转变,体现了企业用工制度的灵活性和市场化趋势。
关键词: 福建省 物资系统 职工队伍

内容

1960年11月,省物资厅机关和6个直属二级局以及9个专区(市)先后成立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物资局。是年,全省物资系统职工人数共有1540人。1963年,各专区(市)物资的专业公司、综合公司、供应站和61个县级物资机构也先后成立,形成省、地、县三级独立完整的统一管理的物资机构。是年,全省物资部门有7个省属专业公司、24个分公司、9个专(市)级物资局、61个县(市)物资局、3个省属物资仓库、3个农机公司和1个轻化供应站等108个单位,职工2233人。其中:干部1944人(省级485人、专(市)级976人,县(市)级483人),工勤人员290人。在干部中科、股以上干部352人,一般干部1592人;从工资级别看,12~13级的6人、14~17级的103人、18~29级的1907人。工人217人。
  1965年,省物资系统有204个机构,职工6009人,其中:物资行政机关11个、1251人,物资供销企业143个、4573人,工业企业50个、1185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职工队伍基本保持原有水平不变。1969年后,机构先后合并、撤销,除留少数人员外,大部分人员下放到农村或充实到基层单位。
  1972年4月以后.,原有撤并的物资机构逐步恢复,职工人数不断增加,除陆续调回下放人员外,增加了不少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以及1976~1982年间实行的干部、职工离退一补一,顶替补员等。1982年末,职工人数达7466人,其中全民所有制5230人,集体所有制2236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物资流通事业的发展,物资职工队伍扩大,与此同时,企业用工制度也趋于灵活。1983年,企业用工除了原有固定工、临时工(含季节性和临时合同工)外,对新招收的职工试行了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主确定用工量,固定职工由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安排,临时工由企业提出用工计划,报企业主管部门核定后,由企业直接在社会上招聘。到1992年末,全省物资系统共有职工10864人,其中固定工9221人。
  1997年3月,省物资(集团)总公司下达《关于省属物资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册正式职工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
  2000年,省属物资企业、事业单位共有职工1491人,其中物资供销企业职工1067人,事业单位职工424人;固定职工682人,合同制职工298人,干部511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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