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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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8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审计
分类号: F239.22
页数: 2
页码: 241-242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资系统内部审计的发展历程和相关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等方面的内容。文章还提到了各个时期内部审计的重点和成果,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方向。
关键词: 福建省 物资系统 内部审计

内容

一、机构人员
  1989年3月,根据省政府通知,省物资厅设置审计处,负责省厅直属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指导全省物资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同年,福州、厦门两市物资局相继成立审计机构。
  1990年11月,经省编委批复同意在省直15个部门(含省物资厅)设置审计机构,其机构名称统一定为审计室(处级机构)。各部门的审计室为省审计局的派出机构,实行省审计局和驻在部门的双重领导。同年12月,省物资厅撤销原审计处,成立省物资厅审计室。
  1990~1991年,泉州、漳州、三明三市物资局先后成立审计室,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省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建材和汽车贸易公司4个单位配备了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到1991年末,全省物资系统已在省、地(市)物资局成立6个内部审计机构。未成立机构的大部分省专业公司都配备了专、兼职审计人员,其他地市物资局、地市物资专业公司和部分县物资局也配备了专、兼职审计人员。
  1994年省级党政机关进行机构改革,省物资厅改为经济实体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原省厅审计室又改为审计处。
  为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1987~1991年,省物资厅和地(市)物资局先后派出部分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物资部审计局与北京物资学院联合举办的审计培训班学习,系统学习审计学原理、物资审计、物资财务会计等基础知识,以及有关审计制度、规章。泉州市物资局在市审计局的协助下,举办审计人员培训班,请审计局派人讲课,还通过派出去参加省审计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以及以审代训和参加审计机关组织的对外系统单位的审计活动等形式,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内部审计制度
  为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省物资厅先后转发和印发一系列有关审计工作文件。1989年3月,转发国家物资部部长柳随年签发的第一号令《物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印发《物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物资系统企业、事业单位审计种类》、《物资系统供销、储运企业审计要点、事业单位审计种类》、《物资系统经济效益审计暂行办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审计监督规定》。1994年12月,转发省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通知。省物资厅结合实际,于1989年4月制定关于报送内部审计统计报表制度,1990年10月制定物资系统承包经营终结审计工作计划和办法。1997年5月,省物资厅提出关于开展省属物资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和规定。部分地市物资局,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相应制定本地区内部审计制度和办法,使全省物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内部审计
  从1989年开始,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各级物资部门贯彻“边组建、边工作”的精神,开展了内部审计监督。
  1989~1990年,根据省厅部署,对两个直属企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遵守财经法纪,查出违规和核减金额12万余元,查出千元以上贪污案件1件,被司法机关处理1人。
  1991年,全省物资系统重点开展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省厅对直属5个承包省属企业(另有直属三个企业直接由省审计局审计)进行了第一轮(1988~1990年)承包经营终结审计;泉州市物资局审计室对市直属3个承包企业进行承包终结审计;漳州市物资局审计室对市直属两个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对市直属3个公司开展经理离任审计等。省地市共审计13个企业,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5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17.76万元。重点检查企业第一轮承包期内的承包指标的完成情况,企业的经营状况、盈亏的真实性等,为企业承包奖兑现提供了依据。审计结果表明,企业承包期内的经营状况是好的和比较好的,销售、税利、职工个人收入都逐年增加。
  1992~1993年,福建省物资厅审计室对3个直属企业的资产、负债、联营投资、被欠款以及会计基础工作等开展了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地市物资局审计室也按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了财务收支等定期的常规审计工作等,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审计工作收到一定的效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
  1994~1995年,省物资厅对涉及资产流失或联营企业货款被骗等问题的3个企业开展以清产核资、清理账务等为重点的财务收支和专项审计调查,查出失职被骗金额8000多万元。
  1997~1998年,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审计处对4个直属企业开展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往来款项等的专项审计调查。对离任的企业法人代表在任职期间,遵守财经法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金运行、经营状况、经营决策、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为领导全面准确掌握企业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供资料。
  2000年,省级机关进行第二轮机构改革,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职能交由财务处负责。
  福建省物资系统审计机构成立以来,除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以外,还积极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财税等部门各年度对物资部门的全行业审计、定期常规审计和重点确定的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以及各种财税等方面的检查,收集和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以及存在问题,提供物资部门各级领导决策服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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