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对外贸易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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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8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对外贸易业务
分类号: F752.6
页数: 3
页码: 214-2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物资系统在改革开放前就开始进口紧缺原材料,但规模较小。随着1980年福建省加快对外开放政策,物资进口贸易逐渐扩大。1985年后,福建省物资部门积极开拓和发展物资进口业务,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往来,组织进口多种国内短线物资,解决生产建设和企业开发新产品需要。物资进口用汇也逐渐增加。为了扩大物资进口业务,各级物资部门采取多种聚汇办法。1989年,福建省物资厅派驻***小组开展物资进出口贸易,取得较好经济效益。随着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入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福建省经济建设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促进了福建省物资进口贸易发展。
关键词: 福建省 进口贸易 对外贸易

内容

由于福建省是原材料紧缺的省,早在改革开放前就委托省五矿公司、省外贸公司利用省留成地方外汇进口钢材、有色金属、化工与塑料原材料等物资,弥补福建省生产建设需要的缺口物资。但当时由于国家对物资进口控制较严,加上省留成地方外汇有限,进口物资数量少、规模小。1980年福建省实行加快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政策,尤其是1985年以后,物资系统进口贸易发展加快、规模扩大,出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六五”时期进口物资用汇15920.5万美元,“七五”时期用汇15581.1万美元,“八五”时期用汇达25566.7万美元,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水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国内生产能力和短线品种的生产发展迅速,生产建设所需物资大部分可以靠国内解决,因而“九五” 时期福建省进口物资大幅缩减,用汇只有7291.7万美元,比“八五”时期用汇减少71.5%。
  福建省物资系统对外贸易主要是从事于物资进口业务,出口业务从1990年后才逐步发展,出口数量及创汇不大,且主要集中在厦门、福州市和省属物资企业。
  一、进口贸易
  1985年,福建省物资部门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价格,努力开拓和发展物资进口业务,先后与东欧、东南亚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建立贸易往来,组织进口50多种国内短线物资,解决福建省生产建设和企业开发新产品需要。当年仅省属物资企业组织进口钢材5.55万吨、电解铜850吨及化工原料40多个品种,用汇3427.6万美元,占省计划用汇92.4%。省化建公司在组织进口时做到“立足创汇、服务生产、工物结合、业务开拓”。第一,坚持服务、支持生产企业多创汇。如进口塑料原料,加工出口皮塑产品;第二,坚持技贸结合,采用举办技术交流及现场操作指导方式,请外国专家来闽传授新材料知识及使用技术,使生产企业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如聚氨酯人造革的生产填补了福建省HPU人造革的空白,收到了良好效果,深受生产企业好评。
  1986~1987年,除了同外商、港商洽谈和组织进口贸易外,首次同台商进行直接和间接的进出口贸易,从台湾进口三批化工及塑料原料近6000吨,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不仅支持了出口创汇企业的生产,还为省财政收入增长570多万元。为了培养对外业务人才,在省政府的支持下,省物资厅曾组织多次厅领导和有关省公司经理、业务骨干到日本、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香港考察和洽谈业务,增强开放意识、增长对外业务才干,熟悉与掌握国际市场行情,慎重决策,避免失误。
  1988年,外汇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国家取消用汇控制指标,对地方留成外汇实行有偿使用。物资进口用汇由过去计划分配的平价外汇改为有偿使用调剂的议价外汇。为了扩大物资进口业务,多渠道筹集外汇已成为进一步发展物资进口贸易的行之有效办法。各级物资部门采取以下聚汇办法:(1)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地方留成外汇;(2)充分利用调剂外汇,特别是用于进口紧缺的钢材和化工、塑料原料,如进口成本超过市场价的部分,可利用压缩计划内物资转为市场销售的差价进行补贴;(3)积极争取超计划出口的分利留成外汇;(4)向福建省驻港有关机构借调外汇;(5)按谁家用料谁出外汇的原则,向用料单检收集留成外汇;(6)开设生产资料外汇供应商店,实行一定期限内的创汇优惠留成,使物资企业拥有外汇资金;(7)物资企业加大出口业务直接创汇。通过上述办法,把分散的外汇聚集起来,解决扩大物资进口的用汇需要。当年,并没有因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而影响物资进口业务,进口用汇达3256.7万美元,同上年基本持平。
  1989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省物资厅委派2人赴香港华闽(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物资厅驻港小组,依托华闽(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物资进出口贸易。经过3年的努力开拓,已与日本、意大利、新加坡、泰国、德国、美国等建立贸易往来,至1991年累计经营额达12亿港元,为福建省轻工、化工行业进口塑料原辅材料近万吨、橡胶6000吨,实现利润250万港元,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省物资厅同香港华闽(集团)有限公司商定,由双方出资将驻港小组改建为香港旺程有限公司,发挥福建省物资系统对外“窗口”作用。厦门市物资进出口公司充分利用特区优惠政策和港口优势,拓展生产资料保税业务,兼办生产资料保税物资展示中心,与港商合办“五十铃”、“日产”汽车系列及配件展示江、提供样品,方便“三资”企业看样订货,以简便手续为用户提供服务。
  1991年,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入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在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精神鼓舞下,福建省经济建设同全国一样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大大促进了福建省物资进口贸易发展。1991~1995年五年累计物资进口用汇达25566.7万美元,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水平。物资进口的品种、数量也大大增加,其中进口钢材29.92万吨、汽车485辆、化工原料2.3万吨、塑料原辅材料0.99万吨、成品油及原油37.52万吨。
  1996~2000年,同全国一样,福建省生产资料市场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激烈,继1994年以来市场持续疲软、价格下跌和物资企业亏损,加上各级物资机构、体制的改革、转制,对物资进口贸易的影响很大。“九五”累计物资进口贸易用汇7291.7万美元,比“八五”时期减少近3/4。
  二、出口贸易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组织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弘扬本省改革、开放和建设的精神,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发展与扩大物资进口贸易的同时,组织资源发展物资出口贸易,有步骤地实施“两头在外”的方针,发展外向型物资流通,是1985年以后福建省物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但1985年以前福建省物资系统只有厦门市物资总公司一家有进出口经营权,因而物资出口主要委托外贸公司代理。至1990年后才增至2家,物资出口贸易受到制约。与物资进口贸易相比,明显呈现物资出口贸易数量少、规模小。1980~2000年,物资出口创汇11322.6万美元,只及物资进口贸易用汇1/5左右。
  1980年,福州市国际信托服务公司协助外贸部门组织物资出口,至1990年,出口黄板纸2233.4吨、铝锭6050吨、锌锭2040.7吨、金属硅1950吨等,间接创汇1791.5万美元。
  1988年,省金属材料公司组织出口钢坯5000吨、铝锭3700吨、锌锭300吨、创汇494万美元。
  1990~1991年厦门市物资进出口总公司出口创汇558.73万美元,超过了1986~1989年出口创汇的总和。1994年出口创汇1173.13万美元,居全省第一位。1992~1997年该公司为国家外经贸部公布的全国外贸企业500家之一,出口总值达5109万美元,通过自营出口、代理出口、委托出口等方式,向日本、欧美、港澳、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出口轻工产品、矿产品、工艺品、农副产品等。
  1992年后,福建省物资系统出口创汇出现逐年增长的势头。1993年创汇949万美元,1994年为1311万美元,1995年为1420万美元,1997年为1847万美元,1998年为1879.6万美元。
  1998年2月,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国际贸易部投入运行。在开头难、人手新、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克服了种种困难,对外贸易仍取得了初步成效。1998~2000年出口创汇达1913.8万美元,其中:出口机电设备378.2万美元、矿石1630.2吨;进口用汇64万美元,进出口贸易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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