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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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840
颗粒名称: 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部)
分类号: F251
页数: 2
页码: 212-2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物资进出口领域的主要公司包括厦门市物资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八闽集团有限公司等,它们从事钢材、汽车等物资的进出口贸易,为福建省增添了新的进出口渠道。
关键词: 物资进出口 贸易渠道 钢材

内容

(―)厦门市物资进出口总公司
  1985年经厦门市经贸委批准成立,是全省物资系统最早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市政府还授权该公司统一组织全市地方外汇的物资进口业务,主要从事钢材、有色金属、汽车、化工原材料、塑料原辅材料、成品油、石板材、工艺品、服装等进出口贸易。其中,1994年出口成交额1173.13万美元,居全国物资系统第8位和全省第1位。
  (二)中国八闽集团有限公司
  经省政府批准,1984年10月,福建省计委、省财政厅、省物资总公司、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成立中国八闽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和经营进出口物资业务,为组织和扩大物资资源增添了一个新的渠道。福建省物资总公司还同中国租赁公司、东方租赁公司、省华福公司、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组建福建租赁公司,开展国内外租赁业务。
  (三)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物资供销服务公司
  1986年11月由省政府批复成立,有物资进口经营权。主要任务是:(1)为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及供应国内短缺原材料、零部件,按照合理价格组织国内物资的供应。(2)帮助外资企业疏通销售渠道,提供物资供销信息、咨询等各项服务。公司性质属于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实行自负盈亏,保本微利。
  (四)香港旺程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1988年常务会议确定的“赋予省物资部门进出口权与香港华闽(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统一进口”的精神,省物资厅经与香港华闽(集团)有限公司协商,1989年7月由省物资厅派人赴港,作为省物资厅驻港小组,依托华闽(集团)光盛公司开展物资进出口贸易。经过近3年的发展,经营打开了局面,经省政府办公厅1992年11月批复,同意由省物资厅和香港华闽(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香港旺程有限公司。主要任务是立足香港,服务本省,发展省外、国外市场,进出口贸易一起上,发挥福建省物资系统对外“窗口”的作用。
  (五)中闽(福建)机电设备进出口公司
  经国家物资部、福建省政府批准,1988年6月由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和福建省机电设备公司共同出资联合组建。主要负责国内机电产品出口及国外先进机电设备、国内紧缺物资的进口业务。
  (六)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国际贸易部
  1995年3月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复同意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过一段时间筹建,该部于1998年2月正式运营,至2000年已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贸易往来,成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本部从事经营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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