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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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831
颗粒名称: 一、收购
分类号: X756
页数: 3
页码: 201-203
摘要: 本文主要回顾了福建省废金属收购工作的历史和现状。从1950年开始,福建废金属收购工作由省供销社系统负责组织回收、上交和调拨。随着时间的推移,废金属的收购、分配和库存逐渐由国家和地方统一管理。1979年,全省物资部门成立省、地金属回收公司后,废金属的收购量逐年增加。1985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废钢铁收购管理,省政府下发通知明确废钢铁收购经营分工。1987年,废钢铁计划体制进行改革,用经济手段代替行政命令的计划体制。1988年,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系统进一步转轨变型,扩大经营,多方组织废金属资源。1989年,全省废金属流通秩序比较混乱,整顿经济秩序,加强废金属资源管理,大力开发利用物资再生资源。
关键词: 废金属 收购 管理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50年开始,福建废金属收购工作由省供销社系统负责组织回收、上交和调拨。1957年,国家经委关于废钢铁和杂铜的收购和供应办法,确定废钢铁为国家统一收购和统一分配的物资;杂铜为国家统一收购和统一供应的物资,非经国家指定的部门和委托的商贩,一律不准收购,不准进入自由市场,以省、市、区为单位,一律由当地供销社负责统一收购。1961年,省委煤铁指挥部办公室、省计委、物资厅联合通知,决定此后各地、各行业清理出来的废钢铁,要外调加工或供协作,均统一由省物资厅与省外联系办理。1962年,省计委、省供销社、省物资厅联合通知,杂铜的收购、分配、库存,国家计委规定,统一归中央掌握,实行中央与地方全额分成,所收杂铜75%上交国家,地方留成25% (留县20%,交省80%)。1970~1978年,全省收购废钢铁649500吨。
  1979年,全省物资部门成立省、地金属回收公司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省金属回收公司系统广泛宣传收购废金属的重要意义,积极与产生废金属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建立固定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突击回收与经常性回收、群众性回收与专业队伍回收相结合的办法回收废金属。同时,组成服务队,经常深入厂矿企事业单位,摸清资源,建立废金属回收档案,主动为厂矿企事业服务,精心组织收购,收购量逐年增加。1984年,全省金属回收公司系统收购废钢铁50513吨,比1979年增长1.29倍;收购废旧有色金属341.3吨,比1980年增长10.1%。由物资部门、供销社两家收购后,收购数量有了大幅度增长。
  1985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废钢铁收购管理,确保完成废钢铁回收、上交计划,结合贯彻国家计委、省计委上交废钢铁与钢材分配计划挂钩管理办法,省政府针对废钢铁回收管理出现的一些问题,下发关于加强废钢铁管理的通知,明确废钢铁收购经营分工,健全管理体制。省物资部门金属回收公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力量深入到工矿企业单位,广泛宣传省政府文件精神,主动争取工商管理、公安、交通、铁路、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共同加强废钢铁的管理工作,加速废钢铁回收进度,完成废钢铁回收、上交计划任务。同年,全省金属回收公司系统收购废钢铁42575吨、收购废旧有色金属147.6吨。
  1987年,废钢铁计划体制进行改革,国家取消废钢铁回收上交计划。原来的废钢铁回收体制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用经济手段来代替行政命令的计划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改变废钢铁回收工作的被动局面,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充分回收利用废钢铁资源。为逐步形成有指导、有组织的废钢铁市场,取消指令性计划后,省物资部门金属回收公司系统对各部门组织的废钢铁串换、安排合理运输流向、发展加工网点及市场价格管理等方面加强了调研,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对策,收到一定的效果。同年,全省金属回收公司系统收购废钢铁39069吨,收购废旧有色金属208.50吨。
  1988年,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系统进一步转轨变型,扩大经营,多方组织废金属资源。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为重点厂矿企业排忧解难,争取资源。如帮助福州市第二化工厂解决急需的生活资料,该厂交售一部分废钢铁;组织资源串换钢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组织福州市八一钢厂和宁德地区公司废钢铁与上海冶金局串换钢材,所得利润共同分成;开发外地资源。从舟山、马鞍山组织拆船板、中板边,当年,省公司收购废钢铁921吨、废旧有色金属16.5吨、拆船板和中板边6168.2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年,全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系统收购废钢铁38143吨、废旧有色金属168.9吨。
  1989年,全省废金属流通秩序比较混乱,大批个体商贩和一些厂矿企事业单位纷纷涉足经营废金属,有的非法哄抬价格,转手倒卖,甚至偷盗铁路专用器材及破坏公用设施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根据国务院有关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废旧金属管理的通知》,整顿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秩序,清理整顿废金属市场,理顺经营渠道,取缔非法和无证经营,扭转混乱局面。加强废金属资源管理,大力开发利用物资再生资源,本着供应什么,回收什么,供应到哪里,回收到哪里的原则,物资再生利用公司配合有关物资部门专业公司,切实做好管供、管用、管节约、管回收,充分发挥物资部门的主渠道作用,积极为生产企业服务,使全省废金属收购量呈现上升势头。同年,全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系统收购废钢铁43836吨、收购废旧有色金属323.3吨,分别比1987年增长12.20%、55.06%。
  1991年,废金属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坚持资源、市场两手抓,不断扩大经营,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资源,增加回收量。废钢铁回收由市内向市外、省外延伸,扩大回收范围,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拓宽了经营领域。当年,从市外9个市县和省外2个省共回收废钢铁2200吨,占回收量75%,从外省和部队组织收购的废有色金属225吨,比上年增加193.5吨。克服网点不足等困难,借鸡下蛋,开发社会资源。借助集体、个体网点,开展代收代购业务,把它纳入自己的渠道,已组织8个集体、个体收购点,回收废钢铁1000吨,占总回收量33%,另外与系统内5个单位联合、投资收购废钢铁690吨,从而扩大回收资源,增加了收购量。同年,全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系统收购废钢铁85192吨、收购废有色金属1831.3吨,分别比1989年增长94.34%、4.66倍。
  1992年,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针对福建省废金属市场供需形势,采取措施和对策:提出树立市场竞争意识;加强废金属市场管理,发挥物资部门回收企业主渠道作用;千方百计扩大回收量,健全和增加网点,建立新的资源基地;开展多种经营和加工业务;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内部激励机制,向管理要效益,以此壮大企业实力,增加废金属的收购量。同年,全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系统收购废钢铁97196吨、收购废有色金属2037.9吨,是历史最高水平的一年。分别比1990年增长91.31%、2.75倍。
  1995年,省物资厅成立物资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后,按照国内贸易部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福建省物资再生资源的管理工作,着力搞好全省再生行业的业务指导和行业联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同年,全省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系统收购废钢铁32768吨、废有色金属459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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