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79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销售
分类号: F259.22
页数: 10
页码: 142-151
摘要: 本节主要涵盖了福建省机电产品销售数量的变化情况,从50年代到90年代不同时期销售额的变化及对主要机电产品的销售情况,描述了销售方法的演变,包括直达供应、网点销售、上门服务、产品租赁、承包供应、保重点供应和支农扶贫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机电产品 销售情况 福建省

内容

一、销售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至50年代,福建省机电产品的销售主要由商业部门各级贸易公司和省各工业厅(局)供销部门经营。
  60年代,福建省机电公司系统成立,负责全省工矿企业主机配套和生产、技措、维修、建设项目所需机电设备产品的供应工作,主要是按计划申请范围组织统配产品和二类机电产品的供应。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生产,后基建;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组织安排供应。1963年,全省机电公司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358.7万元。
  1964年,省机电公司根据省物资厅关于合理组织物资(机电产品)流通,打破行政区划,减少迂回运输,节约运力和费用的部署,实行按经济区划组织供应。如原来长乐、平潭、永泰、闽清县所需机电产品由福州市供应,实行按经济区划供应后,改就近由莆田地区供应,取得较好效果。1964年,省机电公司系统销售总额达2438万元。
  70年代,物资分配供应贯彻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方针。按照“农轻重”次序,优先保证农业和支农产品的生产及轻工市场的需要,组织机电产品的供应。到1975年,全省机电公司系统销售总额已达15355万元,比1963年增长10.3倍。
  从1980年起,福建机电产品市场逐步放开,生产企业自销产品范围和数量也逐步扩大,销售对象面向全省、全国,也可以跨行业、跨地区经营,打破层层分配、供应的条条框框的限制。福建省机电公司系统在销售工作中,坚持搞好农村供应服务,从物资供应上,优先支持本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对轻工市场所需机电产品“不挤不让,优先供应”;对列入本省各级政府的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产品,实行承包供应或保证供应。为促进福建省生产建设按比例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1980年,全省机电公司系统销售总额达17782万元,比1975年增长15.8%。销售的主要机电产品有:金属切削机床548台,汽车2624辆,工.业锅炉186台、359吨(蒸发量),电力电缆63.4公里,交流电动机2.5万台、12.09万千瓦。
  1983年,随着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贯彻,缩短基本建设战线,机电产品流通市场除汽车供求矛盾突出及少数优质名牌产品供应偏紧外,呈现出买方市场特征。同时,对机电产品实行优质优价的政策,机电产品流通市场敞开订货、销售,呈现供求缓和的形势。当年,全省机电公司系统销售总额18080万元,比1980年增长1.68%,其中统配产品销售额8365万元,占46.27%;二类机电产品销售额8029万元,占44.41%;三类及其他机电产品销售额1686万元,占9.32%。销售的主要机电产品有:金属切削机床294台,工业锅炉39台、56吨(蒸发量),汽车2630辆,电力电缆74公里,交流电动机3.06万台、13.79万千瓦。在销售总额中,售于农村281万元,占1.55%。
  1985年,机电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品种增多,各行各业竞相经营。本省机电公司系统为了在竞争中扩大销售,增设网点、门市部、贸易中心、展销厅,出样展销、看样选购,赊销、代销、包换、包退;开展代修、代磨业务服务;手续从简从快,方便用户,提高服务质量。同年,省机电公司系统销售总额达到40343万元,比1983年增长1.23倍。销售的主要机电产品有:金属切削机床298台,汽车5651辆,工业锅炉40台、64吨(蒸发量),交流电动机3.23万台、1335万千瓦,电力电缆472公里,电磁线406吨。在销售总额中,售于农村2083万元,占总额的5.6%,比1983年增长6.4倍。计划内销售额9710万元,占总额的24.1%,计划外销售额30633万元,占总额的75.9%。
  1991年,全省生产建设发展较快,省机电公司系统销售总额78734万元,比1985年增长95.2%。销售的主要机电产品有:汽车7509辆,比1985年增长1.33倍,金属切削机床253台,电力电缆161公里,电磁线325吨。在销售总额中,售于农村5218万元,占总额的6.63%,比1985年增长2.51倍。计划内销售额2666万元,占总额的3.39%;计划外销售额76068万元,占总额的96.61%。
  1993年,福建省机电公司系统销售总额154223万元,比1991年增长95.9%;实现利润总额2025.91万元,创造历史最高水平。销售的主要机电产品有:汽车8805辆,金属切削机床476台,电力电缆302公里,分别比1991年增长17%、88%、87.6%。在销售总额中,售于农村6475万元,占总额的4.2%,比1991年增长24.1%。计划内销售额67万元(结转供应),占总额的0.04%;计划外销售额154156万元,占总额的99.96%。当年物资行业走向市场化。
  从1994年起,本省机电公司系统销售总额及主要的机电产品销售数量逐年下降。当年,实现销售总额90011万元,比1993年下降41.6%,其中售于农村3496万元,比上年下降46%。1995、1996、1997年销售总额分别为79671万元、56313万元和69753万元,比1994年分别下降11.5%、37.4%、22.5%。2000年省机电公司销售额下降到116万元(缺全系统数据),为1997年销售额9292万元的1.2%。
  二、销售方法
  (一)直达供应
  从20世纪50年代起,福建对机电产品需要量较大用户或大型笨重产品,在订货时,组织生产厂与需用单位签订供需合同,由生产厂直达供应;对配套机电产品需要量稳定,批量较大的企业,组织生产厂对需用单位实行定点直达供应。直达供应可以减少中转环节,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此种销售方法,以后仍继续采用。
  到1987年,本省机电公司系统机电产品直达供应额739万元,占销售总额的5.54%。1988年,直达供应额95200万元,占销售总额的19.85%。1993年,直达供应额40225万元,占销售总额的26.08%。
  (二)网点销售
  70年代,由于机电产品基本上属于计划供应,故网点不多。从1980年开始,全省机电设备公司系统为了在竞争中广泛占领市场,方便用户,通过自建、租用、委托经营、经销、代销等形式,加强网点建设,扩大销售,实行商业化经营,前店后库,明码标价,就柜开票、收款、发货,方便顾客,营业时间全日开放;为提高服务质量,在门市供应的同时,还实行缺货登记,急需时替用户电函购货,代办运输,送货上门,托收结算等业务服务项目。1981年福建省机电公司有销售网点232个,其中系统内网点23个,委托系统外网点209个。1984年,系统内网点增至27个,1987年增至30个。
  1989年,省汽车贸易公司与地市机电公司及县物资局建立了三级汽车销售网点,参加联营的有63个县、市、区,占全省72个县(市)区的88%。
  (三)上门服务
  60年代,福建省各级机电公司成立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的上门服务活动,深入用户调查研究,从了解生产、消耗、需要人手,建立企业需要档案,掌握机电产品供应的主动权。同时,协助用户合理使用物资,推广定额管理,开展清仓利库,回收利用和余缺调剂,并开展送单送货上门服务活动。20世纪70年代,“服务队”下厂服务,做到定人、定厂、定期、定任务,实行分片包干。对用户的需求,做到“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通过下厂服务,为用户及时解决了很多困难。
  90年代,省机电公司系统继续坚持下厂、下乡上门服务,并深入重点生产建设单位,大中型骨干企业、贫困县、沿海突出部县(市)和灾区调查走访,征求意见、抓信息、摸需要,现场办公,开展全方位服务。1991年省机电公司系统开展肩挑两头、双向供应工作的优质服务活动。如福州市机电设备公司开展“双向销售”服务中,为生产厂提供原辅材料及配套件的供应,同时,上门对用户进行问卷调查,对福州市140多家大中型企业分发168张机电产品采购供应卡;服务(业务)人员下厂、下工地、上门服务,实行接单、开票、备料、结算,送货一条龙服务,并进行产品咨询、检验,替用户排除故障,示范操作等。泉州市机电设备公司在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中,1993年设立汽车常年展销服务中心,实行“全天候”营业,送货上门;设立顾客投诉电话;聘请厂外维修工加强售后上门服务。当年,该公司为用户送货上门170多车次,运货量850吨。南平地区机电公司开展摩托车售后免费维修,维修摩托车350辆,促进了摩托车的销售,1993年,售出摩托车1545辆。
  1994年后,本省机电公司系统在市场竞相经营中扩大销售.继续推行上门服务的销售方法。
  (四)产品租赁
  开展租赁业务不仅是单纯的经营业务工作,它还可以弥补计划分配供应的不足,充分挖掘机电产品使用价值的潜力,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建设。
  70年代,由于机电产品中部分量具、刃具、电动机、氧气瓶等货源供应较少,需用单位多,供需矛盾突出,但产品的用户使用时间短,产品年利用率很低。本省各级机电公司广泛开展机电产品租赁业务,深受用户好评。1972年,福州市机电设备公司开始开展租用业务,租用单位54户,至1978年发展到168户;品种由原来的量、刃具两个品种,发展到氧气瓶,手拉葫芦,手提砂轮机,手电钻,三、四卡盘,分度头,电焊软线,像套软线等31个品种;型号规格由原来的十几种发展到230种,1018台件。租用范围从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发展到街道社队办的工厂(场)。租金收入由最初的70多元增加到2374元。1977年4月,该公司正式成立机电产品出租门市部,至年底就解决了全市1143个厂(次)生产上的问题。到1978年,全省机电公司系统有6个地市机电公司和十多个县(市)物资局开展租赁业务。泉州市机电公司从开展可调节绞刀的租赁业务开始,至1979年,租赁的机具就增加到15个品种、66个规格,租金收入3825元,为122个企业单位解决了生产上的急需问题,也有效地解决了某些短线物资供应不足的问题。可调节绞刀,泉州市一年只分配二三支,只能满足一两个单位的需要,采取租赁办法后,就使16个单位的需要都得到了解决。建瓯县物资局在门市部设立租赁物资专柜,对外租赁部分机电设备和刃具、量具。租赁业务逐步扩大,出租物资品种由最初的二三十种、八九十台件,扩大到168种、600多台件,出租件次由最初360件次增加到1264件次;租用单位从32个发展到50多个。1979年,租赁营业额收入9510元,比1978年的2110元增加了3倍多。
  1984年,省机电设备公司开展了国内外租赁业务,为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提供了融资途径,省经济委员会为省、市机电公司租赁代理部安排了25个项目(其中福州市机电公司代理部5个),合同外汇总投资3934万美元。签约8个项目(其中福州代理部1个项目),投资金额为2200万美元。此外,还利用租赁形式,处理了库存积压降价产品、原值24.5万元,总租金15.4万元,收回租金和手续费10.2万元。随着机电产品流通市场供大于求的出现和发展,租赁业务逐渐减少。
  (五)承包供应
  从80年代开始,全省各级机电设备公司开展承包供应业务,主要是对用户所需的单一或几个品种实行承包,取得较好效果。1981年,龙岩机电分公司与武平县物资局联合承包供应武平岩前至广东广福的一条高压线路工程所需的设备。福州市机电分公司承包省防疫站和省职业病防治院项目需要的设备,仅承包2个项目就增加50多万元的营业额。1982年,福州市机电分公司与闽东电机公司、福州市柴油机厂等16个工厂开展各种类型的产销联营和包供业务,增加销售额185万元。
  90年代,全省多数机电公司仍继续开展承包供应业务。
  (六)保重点供应
  50~60年代,福建省物资行业就开展了保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生产企业的物资供应工作,为促进本省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70年代,全省机电公司系统按农、轻、重为序,把农业、化肥、轻纺和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物资列为重点供应项目,优先组织供应。1979年,为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省机电公司为本省农村小水电建设专项安排供应了变压器8.5万千伏安、裸铝线150吨、钢芯铝绞线140吨、高压开关板100面、低压开关板635面、高压瓷瓶50吨。同年,根据省计委、经委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27个,重点生产企业31个,省机电公司列为 “重点直供户”,使这些重点直供户所需的机电产品基本上满足了需要。
  1983年,省机电公司组织进口8.5吨以上自卸载重汽车、平板车和牵引汽车共200辆,解决了沙溪口水电站、煤炭、冶金、福建炼油厂以及交通运输等重点生产建设单位的急需运输设备。建阳机电分公司优先保证供应了沙溪口水电站急需的各种布电线123公里、工量具600多件。
  1984年,根据中央集中物力,保证重点建设的原则,在机电产品分配供应中,首先保证省重点建设项目、厦门经济特区和开发区的需要。当年,省机电公司共组织进口载重汽车81辆,全部供应给交通、能源、冶金重点建设项目和湄洲湾开发区的需要。三明机电分公司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的22个单位',采取优先供货,供应物资金额达600多万元,占总销售额的40%以上。
  1989年,根据省政府指示精神,省计委挤出计划内物资投入炼油厂建设,省物资厅成立福建炼油厂物资供应协调小组,省机电公司派员参加。
  1991年,省机电公司在保重点供应上,给重点用户颁发“优惠证”,实行倾斜、优惠政策,保证供应。当年,供应福建炼油厂等重点用户的金额达4500多万元,比1990年增长1倍。省汽车贸易公司在计划外“东风”汽车趋紧,计划内资源短少情况下,全力保证水口水电站重点工程的建设需要,以优惠价一次性供应“东风”汽车41辆,金额达192.78万元。
  1993年,全省机电公司系统继续重视对重点建设项目、大中型骨干企业的机电产品的供应。如三明市机电设备公司全年供应“三钢”等重点用户的机电产品,销售额达2601.6万元,比1992年增长81.6%;福州市机电设备公司供应华能电厂等4家重点用户的急需汽车,金额达500多万元;省机电设备总公司供应福建炼油厂、水口水电站建设和维修所需机电设备产品的供应金额达840多万元。
  (七)支农扶贫
  70年代,遵循“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和按农、轻、重次序的物资分配原则,安排用于农业和支援农业的物资均占有较大的比例和出现较大增长。1973年,省机电公司系统分配供应全省各县解决县以下农村短途运输用的载重汽车189辆 (每县达3辆),分配供应人民公社机床300台,完善100个人民公社的农机具修配点,供应农业用拖拉机4266台,比以往任何一年都多;供应农村小水利、小水电站的变压器4万千伏安,占全省分配总数的60%;导线1060吨,占全省分配总数的40%,交流电动机2万千瓦,占全省分配总数的44%。
  80年代,物资系统做好农村物资供应工作的同时,支持老、少、边、穷地区脱贫致富。1985年,省计划分配农业和支农的物资虽然比1984年有所减少,全省各级机电公司积极组织计划外资源供应农村,使农村供应物资的实际供应量比上年增加。当年,供应农村汽车760辆,比上年增长2.26倍。1986年,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边远地区脱贫致富的决定,对贫困县划出专项资源,以优惠价格供应钢芯铝绞线110吨、变压器1435千伏安、氧气瓶100只、机床2台。1988年,省机电公司系统支持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对扶贫物资除了按省计委下达分配指标搞好供应外,当年,省机电公司专项安排供应17个贫困县的汽车189辆,变压器8230千伏安等,从物力上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
  1991年,省机电设备公司对扶贫、沿海突出部的建设和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项目所需的短线机电产品的供应金额达1179.4万元。
  (八)联营销售
  70年代,福建省机电公司与华东六省一市机电公司开展区域性、行业的联营和协作,交流商情、经营管理经验,为扩大销售范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1980年,省机电公司首先组织本系统5个省、地、市机电公司参加的,与南平电线厂建立工物型联营销售,后发展到全系统10个省、地、市机电公司参加了联营销售。当年仅南平电线厂一家电缆电线产品销售总额达460万元。1986年销售额达到1000多万元。1983年龙岩地区机电公司与区内各县物资局开展“物物联营”的联购联销,后逐步推广至全系统。晋江地区机电公司通过与县局联营销售,全区联营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80%左右,扩大了市场占有率,崔高了经济效益。
  1986年,省机电公司加入上海经济区机电公司联营和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机电公司联营体。同年末,福建省机电公司系统与省内外生产企业联营体发展到243家。其中由省机电公司组织各地市机电公司与工厂企业联营的有:南平电线厂、厦门整流器厂、福州变压器厂、建阳蓄电池厂和湖南电梯厂等,至1986年末,联营销售总额达102000万元。之后,这种联营关系仍延续下去。
  (九)汽车更新
  1980年,国家计委、经委、能源委、交通部、物资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载重汽车更新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拥有的载重汽车油耗过高、车型复杂、老旧车辆进行淘汰更新,由国家以指令性指标分配给各省、市、自治区进行淘汰更新。1981年,福建省政府根据中央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首先对交通部门营运车辆和商业、供销、粮食、外贸、物资等部门自用载重车辆进行淘汰一批,更新一批。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包括民用和军工、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的车辆,逐步推开更新,并由省机电公司系统负责更新车辆的购置经营业务。
  1984年,国家下达福建省汽车更新指标1075辆,至年底,旧车更新完成1036辆,完成计划的96.3%,其中交通专业运输汽车更新450辆,占完成更新总数的43.4%。1985年,国家下达本省汽车更新指标1160辆,比上年增加85辆,增长7.9%。至年底累计完成更新306辆,仅完成计划的26.4%。1986年,国家下达本省汽车更新指标1113辆,至年底完成更新799辆,完成年计划的71.8%。其中交通专业运输车辆更新304辆,占完成更新总数的38.05%。1987年,国家下达福建汽车更新指标987辆,比上年计划减少132辆,下降11.8%。至年底完成更新507辆,完成年计划的51.68%,其中交通专业运输车辆更新199辆,占完成更新总数的39.25%。
  旧汽车更新计划完成较差,主要受企业单位的资金、更新车种少以及报废汽车回收价格过低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国家指令性分配计划逐年缩小,汽车更新量也逐年减少。
  至1992年,国家下达福建汽车更新指标271辆,比1987年减少2.62倍。至年底完成更新156辆,完成年计划的57.56%,其中交通专业运输车辆更新41辆,占完成更新总数的26.28%。
  (十)旧车交易
  1988年,省机电设备总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报经省物资厅批准,在省汽车贸易中心内设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进行旧机动车辆的经销、联销、代销和代购业务。1989年,为了加强福建省旧机动车辆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合法交易,制止非法转手倒卖活动。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福建省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交易市场由省机电设备公司负责组织经营管理,省公安厅和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的职责参与指导和监督管理。
  进入90年代,随着福建省经济总量发展和增长,省内机动车辆拥有量增长较快。1991~1995年,全省机动车辆平均每年递增28.6%。1995年,全省机动车辆拥有量达400万辆,其中汽车90多万辆、摩托车280多万辆。因此,旧车交易日趋活跃,档次逐渐提高,周期缩短,数量不断扩大。福州市1995年仅旧汽车(不包括农用车、摩托车)交易量就达1.5万辆,占拥有量的6.15%,比1994年增长30%。
  1998年,根据省政府的批示精神,福建省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与福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于1999年初联合创办旧车交易市场,并报经国家国内贸易部批准,当年(1999年)成立国家级福建旧机动车交易中心,从此进一步推动全省旧机动车交易业务工作的开展,管理上水平、交易上规模、服务上档次。中心业务包括旧机动车的收购、销售、寄售、代购、代销、租赁、检测、维修、配件供应、“美容”及信息服务,并为买卖双方提供过户、上牌、保险等一条龙服务。中心的建立和管理,接受国家国内贸易部的指导。至2000年,省、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旧车交易,十多年来累计成交旧汽车30多万辆,占省内旧机动车交易份额的80%~90%。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