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内购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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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797
颗粒名称: 一、计划内购进
分类号: F259.22
页数: 2
页码: 135-136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金属材料公司在不同时期通过不同方式进行金属材料供应的情况。
关键词: 机电产品 购进情况 福建省

内容

50年代初,国家对机电产品实行计划分配。1950年10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当时恢复生产的需要,对机床实行中央集中管理,到1952年中央集中管理的机电产品有: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水泵、鼓风机、卷扬机、空气压缩机、凿岩机、截煤机、钻探机、车床、铣床、刨床、磨床等16个品种,实行计划分配和调拨。福建由省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对机电产品集中管理,实行计划分配和调拨(1954年下半年起,由福建省计划委员会负责管理)。1953年,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国家扩大了机电产品集中管理范围,共达82种,其中列为“统配”产品30种,“部管”产品52种,实行计划分配。随着国家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建立,机电产品计划管理逐步加强,到1957年,国家集中管理机电产品已达324种,其中统配产品131种,部管产品193种。1957年,国家经济委员会统一分配福建省机电设备产品有:蒸气锅炉15吨(蒸发量),汽油机1台、6马力,柴油机70台、3200马力,空气压缩机15台、90立方米,交流发电机组1181千瓦,金属切削机床150台,锻压设备10台,钻探机4台,卷扬机8台,工业用水泵120台,鼓风机120台,交流电动机8700千瓦,变压器20510千伏安,高压开关板60台,裸铜线60吨,钢芯铝绞线15吨,电力电缆11公里等。
  60~70年代,福建省的机电产品主要来源靠国家计划分配,其计划申请范围:(1)主机配套需用的机电设备:一机系统(包括地方企业)由省物资厅向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申请;0字号单位(保密单位代号)、铁道、邮电(包括地方单位)向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水电、水产、公安、农机、林业、煤炭、地质、交通、卫生、粮食、体育等使用单位向当地机电公司申请。(2)生产、技改、维修、一般基建需用机电设备产品:除02单位、铁道、邮电、化工、石油、冶金6个系统向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申请外,其余各单位均向省各级机电公司申请。福建省机电公司汇总、审核后,根据国家计划分配的资源,组织订货和购进。在此时期,福建省计划购进的机电设备产品一般占购进总量的70%以上。1973年,国家统配物资50种,福建省计划委员会计划分配的物资(含机电产品)共有58种,其中统配机电产品27种。由福建省机电公司系统经营的,列入省计委计划分配的机电产品有:汽车、推土机、压路机、皮带运输机、洗造机械、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气体压缩机、空气分离设备、冷冻设备、凿岩机、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工业锅炉、80吨以上工矿电机车、电力电缆、裸铜线、内燃发电机组、内燃机械产品等25种统配机电产品,均实行计划分配。部管机电产品,属于需要面广的,划出一部分品种归省物资局分配。由省物资局管理的“部管”机电产品计245个品种,其中机电产品部分由省机电公司系统经营的有132个品种。其余下放产品,由省物资局和各厅(局)按行业归口管理经营,其中由物资部门省机电公司系统经营的有68个品种。
  1980年,国家物资总局在湖南长沙市召开的全国机电产品订货会议上,取消部分机电产品的分配计划,这部分机电产品开始进入市场流通。
  从1985年开始,国家计划分配机电产品的品种和数量逐步缩减。当年,福建省机电公司系统计划内购进额为14348万元,占购进总额的37.49%。
  1992年,省机电公司系统计划购进额为10864万元,占购进总额的9.49%。从1993年起,机电产品流通进入市场化,计划购进额为485万元(上年结转),占购进总额的0.33% (1994年起无计划内、外之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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